第二章 省级工会管理机构及直属单位
第一节 陕西省总工会
陕西省总工会是全省地方工会组织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的领导机关。1992~2010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省总工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均有调整变化。
一、省总工会主要职责
1994年陕西省级机关机构改革。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全面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1994年8月经省委批准,确定了省总工会八项主要职责:
1.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在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
2.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积极参与和推动企业的各项改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3.大力加强立法参与和政策参与,从整体上代表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5.大力发展工会企事业,增强工会经济实力。
6.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加强工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
7.加强工会国际交流,积极发展同港、澳、台地区工会的合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努力为职工办实事。
2001年10月新修改的《工会法》颁布,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全国总工会机关职责调整,省总工会机关增加三项职责: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指导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2002年8月经省委批准,省总工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九项: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执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总工会执委会、全省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做出的决议。
2.依据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政策理论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各市委、省级各党工委和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市级总工会和省级产业(厅、局)工会组织的领导干部;监督、检查省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6.协助省政府做好本省的全国劳模和省级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全国劳模和省级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负责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国际交流活动;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会的交流工作。
9.承担省委、省政府及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及沿革
省总工会为厅局级单位,1991年厅局级领导干部编制6人,包括主席1人、副主席4人、机关党委书记(副厅级)1人;处级领导干部编制25人(不含党组纪检组领导职数);机关行政编制98人。
1994年省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行政编制88名。领导职数:主席1名,副主席4名,机关党委专职书记1名,女职工委员会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处长(部长、主任)23名。
2002年省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后,行政编制69名。正副主席职数6名,其中:主席1名(由省级领导担任),常务副主席1名(正厅级),副主席4名(副厅级)。纪检组长职数1名(副厅级)。机关党委书记职数1名(副厅级)。女职工委员会主任职数1名(副厅级)。秘书长职数1名(正处级)。正副处级领导职数26名。2002年10月至11月,省总工会对机关及事业机构处级领导岗位实行了竞争上岗。
2008年9月,省总工会再次对机关及事业机构处级领导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并制订了干部竞岗择岗实施方案。省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75名,其中正、副厅级干部11名,秘书长1名(正处级),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正处级),党组纪检组副组长1名(正处级)。
2010年底省总工会行政编制75名,事业编制39名(实有30人);3个驻内产业工会事业编制25名(实有20人)。按照党章规定,省总工会设置机关党委,党委书记为副厅级干部,党委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按照纪检规定,省总工会纪检书记为省纪委直派副厅级干部。
三、省总工会职能部门设置及沿革
陕西省总工会职能部门的设置,主要根据工会工作职责,同时考虑与全国总工会各部门的对口。
1991年年底省总工会设置10个部门: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组织部、生活保障法律工作部、生产保护部、宣传教育部、财务部、国际联络部(台港澳办公室)、女职工部(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设置3个事业机构:陕西职工对外交流中心、陕西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实业开发中心。内设产业工会两个:中国教育工会陕西省委员会(简称省教育工会)、中国财贸工会陕西省委员会(简称省财贸工会)。
1994年省总工会内设部室11个,增设了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办公室)。这11个部室是: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组织部、生活保障法律工作部、生产保护部、宣传教育部、财务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国际联络部(台港澳办公室)、女职工部。
1994年省总工会直属事业机构5个:省总工会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陕西职工电化教育中心(陕西职工音像发行站)、省总工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简称后勤服务中心)、陕西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陕西工会事业发展指导中心(简称事业发展中心)。省总工会机关内设产业工会两个:省教育工会、省财贸工会。
1996年陕西省科文卫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省科文卫工会)成立,与省教育工会合署办公。同年,省总工会设立陕西职工物价监督总站,业务上接受陕西省物价局指导,主要任务是建立职工业余物价监督员队伍,发挥其平抑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维护职工群众的消费权益。职工物价监督总站事业编制五名。
陕西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原为省总工会事业机构,与省总工会国际联络部(台港澳办公室)合署办公,1999年3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为事业法人单位,2000年5月与省总工会国际联络部分开,独立开展工作。
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初,省总工会曾多次间断设有秘书长职位。2000年6月省总工会设立秘书长职位,至2010年历任秘书长陈一民、王海帆、张永乐。
2002年9月,省总工会设立陕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简称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加挂在陕西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为职工提供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等服务。
2002年第四季度,根据省总工会机关的主要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尽量与全国总工会行政机构对口,突出维护职能的原则,对内设机构做了调整,增设了法律工作部、民主管理部。机关内设13个职能部室:办公室、研究室、人事处、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劳动保护部)、保障工作部、法律工作部、民主管理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国际联络部(台港澳办公室)。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纪检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将陕西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的业务、人员纳入经济技术部,陕西职工电化教育中心的业务、人员纳入宣传教育部,陕西职工物价监督总站的业务、人员纳入保障工作部。省总工会直属事业机构4个: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事业发展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内设产业工会三个:省教育工会、省财贸工会、省科文卫工会(与省教育工会合署办公)。省总工会进行了处级以下(含处级)工作人员定岗工作,实行竞争上岗。
2006年,省总工会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列入行政处室管理,该处人员行政编制六名,含处级职数两名,同时撤销省总工会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同年,省总工会机关设立劳动保护部。
陕西职工物价监督总站1996年设立,2002年其职能、人员纳入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2006年8月陕西职工物价监督总站的职能并入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2007年12月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不再加挂在陕西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将陕西职工物价监督总站更名为陕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2008年1月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单独设置,同时陕西职工物价监督总站撤销。
2008年9月,机关内设15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人事处、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保障工作部、法律工作部、民主管理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经审委员会办公室、国际联络部(台港澳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劳动保护部。机关内设五个事业机构,分别为: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事业发展中心、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职工电化教育中心。内设三个产业工会:省教育工会、省财贸工会、省科文卫工会(与省教育工会合署办公)。省总工会制订了干部竞岗择岗实施方案,机关及事业机构处级领导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2010年年底,省总工会设有职能部室15个:办公室、人事处、研究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部、劳动保护部、保障工作部、法律工作部、民主管理部、女职工部(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财务部、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国际联络部(台港澳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事业机构五个:陕西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陕西工会事业发展指导中心、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省总工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陕西职工电化教育中心。
四、省总工会职能部门
根据省总工会的职责任务,2010年年底,省总工会设立15个行政职能部门和5个事业机构。
(一)行政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1.-办公室:负责省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负责综合反映全省工会工作和全省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协调和督查省总工会对市级工会和省总工会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产业工会及直属单位工作安排与要求的落实;承担省总工会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省总工会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车辆管理和统计工作;承办省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历任主任:李天宝、于彦德、顾东武、陈一民、李向柱、李平、梁晓民;历任副主任:张鹏、李平、吴斯全、张树斌、王晏芝(女)、张永乐、李长安、王霄宇(女)、赵霞(女)。
2.-研究室:负责全省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重要理论政策的研究工作;负责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省总工会重大调研课题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省总工会与省政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和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设;负责全省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议、省总工会重要文稿和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的起草;负责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重要文献、情报、资料的研究和编发工作;承担工运研究会的日常工作,编辑出版《陕西工运》,编写省工运史、工会志。
历任主任:陈一民、贠文贤、赵正良;历任副主任:陈一民、王淑琳(女)、陈向军(女)、贠文贤、阎小武、董雅芳(女)、于午顺、赵正良、徐富权。
3.-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前身为政治处,2002年更名为人事处。负责省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承办省总工会党组管理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年度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和具体实施省总工会机关干部人事制度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省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日常工作。
历任处长:于彦德、李天宝、王晏芝(女)、张景武;历任副处长:张敏、张亚娜(女)、张景武、冯建秦。
4.-组织部:负责全省工会组织制度、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领导体制的研究与制定;负责协助各市委、省级各党工委、省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市级和产业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协助管理全国总工会在陕执委;负责全省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有关人事问题的组织工作;制定全省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指导和推进新建企事业工会组建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工会队伍建设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管理;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2002年前并承担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及贯彻实施职代会制度,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健全职代会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
历任部长:李向柱、王淑琳(女)、张永乐、王俊明;历任副部长:张天祥、贠文贤、王淑琳(女)、陈向军(女)、阎小武、王俊明、冯建秦、谭小荣(女)。
5.-宣传教育部:负责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负责制定省总工会工作宣传教育规划;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负责工会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工会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的工作;指导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的改革和发展工作。2002~2008年将职工电化教育中心的业务、人员纳入宣传教育部。
历任部长:周绍祥、王淑琳(女)、王清海、卫高潮;历任副部长:韩景安、王清海、邓传波、马亚非、梁仁义。
6.-经济技术部:原为生产保护部,2002年改为经济技术部(劳动保护部)。负责参与全省经济发展法规、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组织指导全省工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承担全国劳模、省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2002~2008年将陕西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的业务、人员纳入经济技术部。
历任部长:张新林、顾东武、李平、邵国行;历任副部长:顾东武、杨景龙、杨学峰。
7.-保障工作部:前身为生活保障法律工作部,2002年改为保障工作部。负责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策的研究和拟定;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救济、物价、住房等政策的研究拟定;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协助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参与社会保障政策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维护特困职工和特困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参与退休职工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负责职工疗休养事业的规划、管理和指导。2002~2006年将职工物价监督总站的业务、人员纳入保障工作部。
历任部长:王银胜、牛正民、杨让来、徐运平;历任副部长:牛正民、李根侠(女)、张树斌、张西安、徐运平、赵子跃。
8.-法律工作部:2002年从生活保障法律工作部分立出来。负责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的地方立法工作;承担对工会参与地方立法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工作;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政策和法规草案的研究制定;组织职工参与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活动;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推动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加强对集体合同的管理和履约监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和推动各级工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历任部长:李根侠(女)、张亚娜(女)、陈建树;历任副部长:陈建树、王春雷(女)。
9.-民主管理部:2002年将组织部承担的民主管理工作分立出来,成立民主管理部。负责指导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工会坚持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市(含市级)以下地方工会和产业(系统)工会与同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联席(联系)会议制度。
历任部长:阎小武、王安朝;历任副部长:王安朝、靳建设。
10.-女职工部(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参与有关女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特殊权益的地方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和拟定;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负责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负责女职工组织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参与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历任部长:刘书慧(女)、陈向军(女)、李秀华(女)。
11.-财务部:负责研究制定省总工会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审批市总工会和直接管理经费的省产业工会、省总工会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经费的预决算,管理省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负责省总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的制定和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工会资产管理。1994年前并承担协助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开展全省工会经费审查工作。
历任部长:毛新元、傅宝林、刘伟(女);历任副部长:毛新元、段新勇、周国宝、刘伟(女)、刘肖。
12.-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原由财务部承担,1994年按照工会经费审查独立原则,设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办公室)。负责全省工会经费审查监督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导全省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省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和经济活动的审计;负责对工会经费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承担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历任主任:张鹏、段新勇;历任副主任:邓传波、彭运峰。
13.-国际联络部(台港澳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省总工会国际联络和台、港、澳联络工作,开展与外国工会和台、港、澳工会的合作与交流,承办全国总工会交办的重大交流活动;承担工会出访组团、来访接待工作;研究、反映国际工运动态,开展对外和对台、港、澳的宣传工作。1992~2000年陕西职工对外交流中心与省总工会国际联络部合署办公,2000年分立(见本章第二节第六目《陕西职工对外交流中心》)。
历任部长:汪成安、陈向军(女)、吴斯全。
14.-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前身为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系省总工会机关事业机构。2006年改为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列入行政处室管理,同时撤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负责省总工会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组织老干部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活动;负责及时向上级反映老干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负责妥善处理老干部逝世后的善后事宜,教育和照料他们的遗属;负责检查和指导下属单位落实上级对老干部的各项政策规定;负责做好从事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编制车辆的管理。
处长:王鹤耀;历任副处长:王广华、崔超伦。
15.-劳动保护部:2006年将劳动保护职责从经济技术部分立出来,设立劳动保护部。负责参与全省劳动安全卫生地方性法规、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参加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参加省级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指导基层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承担省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部长:杨景龙
(二)事业机构及其职责
1.-陕西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负责全省职工技术创新、技术协作、技术攻关、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比武等管理工作。2002~2008年其职能和人员纳入经济技术部,2008年复单设。
历任主任:张新林、曹国华、季秦;历任副主任:陈崇道、王勇、朱玉华(女)、季秦、吕斌。
2.-陕西省总工会事业发展指导中心:前身为事业开发中心,1994年改为事业发展指导中心。负责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的经营管理、发展计划及服务等工作;负责全省工会企事业的宏观管理及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在全国总工会指导下开展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工作;负责在省总工会统一安排下,承担联县扶贫等有关工作;负责省总工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历任主任:张志明、惠霞(女)、何魏良、周国宝、刘军;历任副主任:何魏良、马潮波、刘军、冯立乾。
3.-陕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2002年设立。负责接待职工来信、来访;负责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负责为下岗失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负责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负责对特困职工实施紧急救助;负责对来访及救助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历任主任:卢其松(兼)、李向柱(兼)、于午顺;历任副主任:于午顺、王春雷(女)、徐运平、冯立乾、冯勇。
4.-陕西省总工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994年将原由办公室承担的后勤工作分立出来,设立省总工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省总工会机关办公楼和家属院的维修与管理;负责省总工会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省总工会机关食堂的管理;负责省总工会机关的房产管理;负责省总工会机关集体采购的实施与管理;负责省总工会临时工的教育与管理。
历任主任:梁晓民、陈军;历任副主任:帅文哲、陈军、刘佐清、崔超伦。
5.-陕西职工电化教育中心:配合协助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开展全省工会系统职工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组织各市、县、产业及基层工会运用现代化手段,丰富、扩大宣传领域;负责制作、联络、审核省总工会及基层工会组织的所有重大活动借助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2002年将职工电化教育中心的业务、人员纳入宣传教育部,2008年复单设。
历任主任:杨让来、邓传波;副主任:陶培坚
第二节 陕西省总工会直属单位
1991年年底省总工会直属单位有陕西工运学院、陕西工人报社、陕西省临潼工人疗养院、陕西职工之家(陕西榴花宾馆)、陕西职工旅行社、陕西省总工会招待所等六个单位。1992年陕西省临潼工人疗养院更名为陕西省工人疗养院,1998年陕西职工旅行社更名为陕西职工国际旅行社,1999年陕西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核定为事业法人单位。到2010年省总工会下属单位有:陕西工运学院、陕西工人报社、陕西省工人疗养院、陕西职工之家(陕西榴花宾馆)、陕西职工国际旅行社、陕西职工对外交流中心(陕西职工交流中心)、陕西省总工会招待所。
一、陕西工运学院
陕西工运学院前身为陕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85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陕西工运学院。1992年,陕西工运学院设两年制大专班和轮训普通班,办学规模为350人;同时开展工会干部培训工作。2003年2月,陕西省教育厅批准陕西工运学院开办高职专科班,首届开办涉外旅游管理、商务英语、美术装潢设计三个高职班,从此学院开始进入高等职业教育时期。
1983年,省总工会投资在学院新建教学大楼、教工宿舍楼,扩建旧教学楼及办公楼等。到2010年学院有3600平方米教学大楼一座,改建2100平方米教学楼一座、1000平方米办公楼一座,还有礼堂、饭厅、图书馆、锅炉房、车库、澡堂等,并配备电化教育室、微机室等。2008年6月省总工会第十八次主席办公会议同意陕西工运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2009年1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省发改委)批准陕西工运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9.61万平方米。
学院主要业务分为三个板块: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职工教育培训,学历教育。①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截至2010年,学院共培训工会干部72836人次,其中校内培训18013人次,校外培训54823人次。1998年6月至2007年5月,培训县处级以上工会领导干部2763人,其他形式的短期培训3.5万人。②职工教育培训:以联合办学形式开展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学院与陕西省职业鉴定中心联合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1992年以来共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培训16438人次,其中职业资格鉴定3570人次。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培训,1992~2010年培训农民工19万人次。③学历教育:学院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改革,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培养合格人才。截至2010年学院共培养大专毕业生10302人,其中普通大专(高职)毕业生1331人,成人大专毕业生8971人。学院与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办学,共同开展电大远程开放教育,1992年以来共培养电大本专科毕业生3205人。2010年学院有各类在校生3160人。
1992~2010年,学院设有党群机构7个:党委、纪委、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1992年1月学院内设行政部门有: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图书馆、总务处;教学专业有:工会建设系、劳动保护系、基础课部。1992年11月,将院长办公室更名为办公室,将图书馆并入教务处。1996年1月,将工会建设系更名为工会建设与法律系,增加文化艺术系、经济管理系、财务会计系、培训交流服务中心,撤销劳动保护系。1999年10月,将工会建设与法律系、文化艺术系、经济管理系、财务会计系、基础课部撤销,成立教学部、工会干部培训中心;将招生职能从教务处分出,成立独立的招生办公室;成立对外联合办学部;将原来的培训交流服务中心更名为职业教育部。2000年3月,将学生管理职能从教务处分出,成立学生处。2001年1月,将工会干部培训中心更名为培训部,对外联合办学部更名为电大办公室。2001年3月成立旅游系。2001年8月成立外语系。2004年1月,将职业教育部更名为职业培训中心;将财务管理职能从办公室分出,成立财务室。2007年7月,将财务室更名为财务结算中心;职业培训中心更名为职业资格鉴定中心,承担职业资格鉴定培训;增设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工会干部培训的接待服务;增设经济管理系、艺术教育系;撤销教学部。2008年9月,增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系、成人大专部;撤销外语系。截至2010年年底,学院共设有教学专业部门11个:培训部、教务处、学生处、旅游系、经济管理系、艺术教育系、老年服务与管理系、成人大专部、职业资格鉴定中心、干部培训中心、电大办公室;设有行政部门4个:办公室、总务处、财务结算中心、招生办公室。
1992年学院有教职工89人,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其中教师49人、管理人员24人、工勤人员16人。教师中有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32人。2004年,随着人事制度改革和学院工作需要,开始聘用劳动合同制人员。到2010年年底,学院共有教职工82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56人、劳动合同制人员26人)。教职工中,有教师44人(其中事业编制教师29人,劳动合同制教师15人),教师中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13人;有管理人员26人(其中事业编制20人、劳动合同制6人);有工勤人员12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劳动合同制5人)。
1992~2010年,学院历任党委书记谷惠莲(女)、陈一民、张天祥、王晏芝(女),副书记王友、谷惠莲(女)、张立明、陈一民、潘振平、韩睿;历任院长王友、张立明、谷惠莲(女)、张天祥,副院长梁培儒、白斌、梁晓民、程继光、王琴茹(女)、韩睿。
1994年,学院工会建设系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1年,学院培训部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4年5月,学院被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工会职业培训示范点”。2009年5月,学院被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工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陕西工运学院位于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98号。
二、陕西工人报社
1982年9月陕西工人报社恢复成立,1983年1月1日《陕西工人报》恢复出刊。报纸复刊后一直被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评为“陕西省一级报纸”。
《陕西工人报》原为四开四版、每周一刊,后逐步改为每周二刊、每周三刊。1993年扩版为对开四版,每周三刊,1997年起每周四刊,2000年起每周五刊。1992年1月~2010年12月,《陕西工人报》共出版4023期。
1996年另出报纸型期刊《北国月末》,共出版12期。2008年开始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协助下出刊《陕西工人报·煤业化工专刊》,每周1期。
2005年10月报纸网络版运行,网站名“职工在线”。2007年5月报纸电子版上线。
1983年9月~1992年10月,报社实行总编辑负责制,石文彬任总编辑。1992年10月以后,总编辑和社长分设,实行社长负责制。1992~2010年,历任社长王银胜、段文哲、霍济成、严天池、冯瑜;历任总编辑石文彬、段文哲、刘鹏、严天池;历任副总编辑、副社长齐连声、霍济成、庞玉凤(女)、刘鹏、严天池、冯瑜、韩庚、王仓胜、焦小宁、贺宾哲。
1992年报社事业编制定员40名。2007年陕西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确定报社为正处级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编制定额45名。2010年12月实际在编33人。
报社地址原在省总工会机关大楼四层,1998年迁至西安市莲湖路239号。
三、陕西省工人疗养院
原名陕西省临潼工人疗养院,1992年更名为陕西省工人疗养院。疗养院坐落在西安以东风景秀美的秦兵马俑骊山风景区。
1991年年底,全院占地面积153亩,职工217人(含离退休59人),建筑面积13740.16平方米。主要接待楼有:疗养楼4731.62平方米,床位270张。医技办公休养综合楼2420.34平方米。主要医疗设备有20世纪70年代苏联X光机、心电图、胃电图、血流变仪、黑白小B超、碎石机和部分理疗器械。冷水井2眼,温泉水租用相邻417医院温泉水。180kW变压器1台,135发电机2台,4吨燃煤取暖锅炉1台。
1992年以来,由于企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探索改革,疗养业务逐年处在萎缩阶段,用于职工疗养的经费逐年缩减。在市场竞争中以疗养为主要功能的陕西省工人疗养院也和其他疗养院一样,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疗养的人数逐年递减,经济效益不断滑坡,疗养院陷入困境。到2000年年底,疗养院已负债500万元,职工工资难以保证。
1995年,疗养院开始单科承包探索经营阶段。为求生存,全院探索多种经营,实行单科承包经营二级核算。1996年,省总工会对疗养院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2000年,省总工会对疗养院实行院长竞聘上岗,2001年实现扭亏为盈。
1997年12月,省长程安东在疗养院召开现场办公会,决定省政府拨款300万元,支持疗养院改造基础设施。从2003年开始,按照“全总专项补助一点,省总配套一点,职工筹一点,工队垫一点”的方法,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装修改造了康福楼、骊珠楼、原体检楼和接待中心、第一餐厅、会议中心,硬化了道路、停车场,绿化环境。2008年7月,投资456万元打温泉井一眼,结束了疗养院无自给温泉水历史。2010年5月劳模楼项目竣工,项目总投资达9000余万元,其中省总工会投资7000万元(含借款),疗养院自筹2000万元,建成了面积10969平方米的劳模休养楼和5875平方米的医疗体检楼。
在加快硬件建设的同时,疗养院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意识。成立专业化健康体检服务中心,购进国内外先进的体检设备,配备专业化体检队伍,树立体检品牌。
2001~2010年,陕西省工人疗养院固定资产原值由356.18万元增加到12862万元。到2010年,疗养院拥有劳模休养楼、骊珠楼、长赢楼,配有CT机等设备的医疗体检楼,有出水温度63℃、出水量83立方米/小时的温泉井,接待500人的会议中心和相应接待能力的餐厅。年接待体检和疗养休养会议人数由原来的5000人上升到3.5万人,住宿和餐饮条件达到三星级标准。
2000年疗养院负债经营。2001年疗养院实现到账事业收入464.83万元,2002年收入529.32万元,2003年在因“非典”停业两个月的情况下收入459.44万元,2004年收入632.47万元,2005年收入728.50万元,2006年收入1006.52万元,2007年收入1237.95万元。
1992~2010年历任党委书记荆东才、张改朝、赵现道,党委副书记张改朝、荆东才、徐元庆;历任院长荆东才、张改朝、李田禄、余小香(女),副院长南洁瑜、周俊文、任耿胤、于午顺、李田禄、张健、徐元庆、赵现道、李开宇、沈泰。
2004年,全国总工会确定陕西省工人疗养院为全国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2004年全国总工会授予陕西省工人疗养院“全国工会先进疗休养院”称号,2005~2007年连续三年获全国总工会颁发全国工会疗休养院所十佳杯,2008年全国总工会授予陕西省工人疗养院全国特色疗休养院称号。2007年院长余小香获陕西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9年,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陕西省工人疗养院为市工伤康复定点机构,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局批准陕西省工人疗养院开办华清温泉老年公寓。
四、陕西职工之家(陕西榴花宾馆)
陕西职工之家(陕西榴花宾馆)为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对内使用“陕西职工之家”名称,对外使用“陕西榴花宾馆”名称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职工之家(陕西榴花宾馆)1991年4月营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九个部门,分别是:商贸发展公司、销售部、客房部、餐饮部、前厅部、人事培训部、计财部、工程部、保安部。
2001年7月~2002年8月,陕西职工之家(陕西榴花宾馆)停业进行装修改造,工程建筑面积13696平方米,主楼九层约12900平方米。整个装修改造工程签订设计、施工、供货合同200余份,主要施工单位多达22个,装修改造工程总支出为4593.25万元,装修改造后,经西安市旅游局评定为三星级饭店。
2007年11月陕西省人事厅批复《陕西职工之家岗位设置》,同意陕西职工之家设置岗位175个,其中管理岗位53个、专业技术岗位26个、工勤技能岗位96个。
2008年3月,陕西职工之家(陕西榴花宾馆)转变经营方式,将餐饮部交由安康莲花实业公司经营管理,合同期限五年。莲花餐饮主营陕南菜,很快打开西安餐饮市场,提升了陕西职工之家(陕西榴花宾馆)的经济效益和品牌美誉度,实现“双赢”。
1992~2010年历任总经理王银胜、王红儒、杨贵干、韩睿、张嗣华、王开俭,副总经理傅宝林、吴传权、杨贵干、刁仁来、朱春明、高文蓉(女)、张嗣华、杨璇(女)、丁晓阳、周蔓茹(女)、王旌涛、杨世平。
陕西职工之家(陕西榴花宾馆)位于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
五、陕西职工国际旅行社
1988年3月成立,原名陕西职工旅行社,1998年1月更名为陕西职工国际旅行社。办公地点原设在陕西省总工会机关办公楼,2001年5月迁至莲湖路239号。
1997年被陕西省旅游局评为“1997年全省国际社国内部评比最佳单位”,2001年6月被全国总工会评为“2000年全国职工劳福事业100强单位”,2001年、2002年被陕西省旅游局评为全省旅游业“创优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2010年3月被日本全日空国际旅行社(中国)有限公司评为2009年度中国优秀接待社。
1992~2010年历任总经理张和春、张天祥、孙国光、傅宝林、韩睿、曲亚沙。
六、陕西职工对外交流中心(陕西职工交流中心)
陕西职工对外交流中心主要业务包括:邀请外国专家和教师来陕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本省大型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青年技术工人到国外进修考察、研修、技术交流和从事技术合作,邀请外国技术人员来陕业务培训,接待各国职工来陕交流。1992~1999年与省总工会国际联络部合署办公,属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办公机构设在省总工会机关。1999年3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为事业法人单位,2000年5月与省总工会国际联络部分开办公,办公地址迁至西安市莲湖路239号。2010年4月由陕西工运学院代管,办公地址迁至西安市西北一路98号陕西工运学院内。
交流中心设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一人(由省总工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兼任)、副会长若干人(由省总工会副主席兼任),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1992~2010年经历第二、三、四、五、六届理事会,高盈民、李怡霞、卢其松、顾东武先后任会长;担任秘书长的是:第二、三届汪成安,第四届韩睿、曲亚沙,第五、六届顾东武(由副秘书长樊树森主持日常工作)。
1992~2010年,交流中心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国家民间外交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积极开展工会对外友好交流工作。先后接待日本、韩国、美国、德国、法国、挪威、瑞典、波兰、意大利、希腊、埃及、墨西哥、巴西、比利时、卢森堡、非洲工会联盟代表团、加勒比海地区英语国家工会代表团等近70个国家及地区工会访问团上千批近万人次。1996~2008年,先后十多次与日本全国劳动者共济生活协同组合联合会组织“中国历史文化学习讲座团”,近300名日本朋友到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安外事学院学习中国历史。从2006年开始,先后从陕西向日本企业派出机械制造、空调修理、焊接、汽车制造等方面研修生近30名。
陕西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成立时,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同时设立陕西职工交流中心(对外是两块牌子),开展交流与合作的主要对象是台湾、香港、澳门的工会团体和职工。交流中心先后多次接待香港工会联合会、澳门工会联合总会等工会友好团体来陕参观交流。2000年5月,在交流中心的努力下,陕西省总工会与台湾苗栗县产业总工会建立友好关系,开启了陕西工会与台湾劳工界的友好交流。2001~2010年,陕西工会与苗栗县产业总工会等多个台湾工会团体多次相互来往,进行交流。
七、陕西省总工会招待所
1980年5月成立,位于省总工会机关院内。原名陕西省总工会旅游招待所,1986年10月更名为陕西省总工会招待所。2004~2010年法人代表陈军。2010年招待所有客房35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