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隧道敷设
4.5.1 电缆隧道与相邻建(构)筑物及管线最小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且不宜小于表4.5.1的规定,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设计和施工中采取必要措施。
表4.5.1 电缆隧道与相邻建(构)筑物及管线最小间距(m)
4.5.2 电缆隧道的截面应按容纳的全部电缆及附属设施确定,电缆的布置应无碍安全运行,满足电缆敷设施工作业及日常维护巡视等活动所需空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隧道内通道净高不宜小于1900mm,可供人员活动的短距离空间或与其他管沟交叉的局部段净高,不应小于1400mm;
2 电缆隧道内的安装电缆支架离地板距离应满足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
3 电缆隧道内通道净宽应满足本标准第4.1.4条的规定。
4.5.3 电缆隧道设计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
4.5.4 电缆隧道应进行防水设计,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
4.5.5 在隧道内66kV及以上的单芯电缆,应按电缆的热伸缩量作蛇形敷设设计。蛇形弧的横向滑移量、热伸缩量和轴向力计算方法参见附录C。
4.5.6 蛇形敷设的电缆固定于支架时,应垫以橡胶垫,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垂直蛇形应在每隔5~6个蛇形弧的顶部和靠近接头部位用金属夹具把电缆固定于支架上,其余部位应用具有足够强度的绳索或夹具固定于支架上;
2 采用水平蛇形敷设的电缆,应在每个蛇形半节距部位用夹具把电缆固定于防火槽盒内或支架上;
3 绳索绑扎强度应按受绑扎的单芯电缆通过最大短路电流时所产生的电动力验算;
4 在坡度大于10%的斜坡隧道内,把电缆直接放在支架上(如采用垂直蛇形敷设)时,应在每个弧顶部位和靠近接头部位用夹具把电缆固定于支架上,以防电缆热伸缩时位移。
4.5.7 隧道内电缆排列应按照电压等级“从高到低”、“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信电缆”的顺序“自下而上”排列。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不宜敷设于同一层支架上。
4.5.8 在电缆中间接头两侧应用固定夹具进行刚性固定,固定夹具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
4.5.9 电缆隧道的转弯半径应满足本标准第4.1.1条的规定。
4.5.10 电缆隧道纵向坡度如超过10°,人员通道部位应设防滑地坪或台阶。
4.5.11 电缆隧道及工井应设置安全孔,安全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沿隧道纵长不应少于2个;在城镇公共区域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宜取200m左右,非开挖式隧道的安全孔间距宜根据施工条件、电缆敷设及通风、消防等综合考虑确定;隧道首末端无安全门时,宜在不大于5m处设置安全孔;
2 位于公共区域的安全孔应使用防盗、防入侵装置;
3 安全孔至少应有一处适合安装机具和设备的搬运,供人员出入的安全孔直径不得小于700mm;
4 安全孔内应设爬梯,通向安全门应设置步道或楼梯等设施;
5 露出地面的安全孔,宜避开公共交通设施。
4.5.12 作业人员进出口净空尺寸一般应满足作业人员进出和敷设电缆作业所需空间。作业人员进出口宜结合隧道工井设置,露出地面部分的建筑设计应与当地市容景观协调。
4.5.13 电缆隧道工井应有人员活动的空间,且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井未超过5m高时,可设置爬梯;
2 工井超过5m高时,宜设置楼梯,且每隔4m宜设置中间平台;
3 工井超过20m高且电缆数量多或重要性要求较高时,可设置简易式电梯。
4.5.14 电缆隧道与发电厂、变电站、直埋电缆、电缆保护管、电缆沟及综合管廊的接口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接口的设计应根据电缆接入、引出隧道的数量及位置确定,并应适当预留空间。电缆隧道与电缆保护管接口处应按保护管尺寸预留矩形孔或穿墙套管;
2 接口处预留孔的尺寸及埋深宜结合电缆在隧道外敷设的土建型式确定,并应满足电缆敷设作业所需空间;
3 接口处预留孔应满足电缆接入、引出隧道时防水封堵的要求。
4 电缆隧道与综合管廊接口应满足防盗、防火及防水要求;
5 接口处的结构应有防止不均匀沉降的措施。
4.5.15 电缆隧道内附属设施应根据各地环境条件及运行需求来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电缆隧道内的低压电源可采用三相四线式AC380V/220V,且应符合如下规定:
1)每个电源进线容量应满足该供电范围内全部设备同时投入时用电的需要;
2)电源进线箱可兼作低压用电配电箱,在箱内除需安装计量电表、照明电源总开关和动力用电总开关外,还应设置单相三眼插座和三相四线的四眼插座;
3)电源进线箱应安装在人员进出口处;
4)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配电线路的保护,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
2 电缆隧道内的照明系统宜符合如下规定:
1)照明灯具应为防潮防爆型,在隧道内人行通道上的平均照度不应小于10lx,最小照度不应小于2lx;
2)照明灯具的电源应由两路电源交叉供电;照明灯具在隧道内应采用分段控制;照明灯开关应采用双控开关;照明灯开关应设置在每个隧道人员进出口位置;
3)照明灯线宜采用管子或防火槽盒穿线方式;照明配电线路应按负荷计算电流和灯端允许电压值选择导体截面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硬铜导线。
3 在电缆隧道的规划和设计时,应同时设计通风系统和排水系统。
4 电缆隧道内的通风系统可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形式,机械通风形式宜符合下列规定:
1)进风温度宜按照夏季通风室外计算干球温度选取,排风温度不应超过40℃,进排风温差不应超过10℃;
2)隧道内最小断面处风速不宜大于5m/s;
3)进排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较清洁地区,且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0.5m;
4)通风系统宜由温度控制启停,当隧道内环境温度达到40℃时通风系统开始运行,当环境温度低于35℃时通风系统停止运行;
5)通风系统发出的噪声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6)在进排风孔处应加设能防止小动物进入隧道内的金属网格。
5 隧道排水宜采用机械排水方式,并应本着“一防、二截、三排”的原则进行排水设计、施工。隧道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内应设置集水坑,为使积水能流向集水坑,在隧道底板设置的泄水沟纵向坡度不宜小于0.5%;隧道内纵向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沟底坡度宜与隧道坡度相同。隧道内应设置排向排水沟的横坡,横坡坡度不宜小于0.5%;
2)排水沟断面由水量大小确定。排水沟设置位置应便于人员清扫及检查,当排水沟深度大于400mm时,其上方应铺设可拆卸的盖板或篦子;
3)排水泵宜选用带自动搅拌功能的潜水排污泵;排水泵可不设备用,但应在集水坑内设有高水位报警装置,且具有将高水位报警信号上传的功能;
4)集水坑的容积不应小于最大一台排水泵10min~15min的出水量,且应保证每小时启动水泵不超过8次。
6 电缆隧道内的通信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隧道内的通信系统宜为固定式通信系统,电话应与值班室接通、信号应与通信网络接通;
2)隧道人员进出口或每一防火分隔区内应设置一个通信点。
7 电缆隧道内的接地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道内的接地系统应形成环形接地网,接地网通过接地装置接地,接地网综合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Ω,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宜大于5Ω;
2)隧道内的金属构件和固定式电器用具均应与接地网连通。接地网使用截面应进行热稳定校验,且不宜小于40mm×5mm,接地网宜使用经防腐处理的扁钢,在现场电焊搭接,不得使用螺栓搭接方法。
8 隧道内宜配置环境监控、安全监视系统,配置要求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电缆隧道设计规程》DL/T 5484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