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要求,由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燃气设计产量和质量、煤的干馏制气、煤的气化制气、油(气)低压循环催化改质制气、净化和调质、厂址选择和厂区布置、节能与环保和辅助设施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高能街128号,邮政编码:11608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科新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天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惠民 于义林 蔡承祐 王昌遒 张元荣
马洪敬 杨 伟 苏维成 崔玉梅 叶毅邦
王明登 郭国杰 白 玮 杜连喜 袁朝辉
马广泉 杨秀玉 刘文燕 曾秀芬 陈 瑜
王 满 冯成喜
主要审查人:郭启蛟 李颜强 杨铁荣 杨在建 朱大钧
陶益新 张秋民 马希博 董 跃 陈化新
丁培明 王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