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自动控制系统的安装
4.5.1 安装在火炸药环境的仪表设备、仪表线路及材料,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防爆、防腐、防潮、防震等各种不同环境条件的要求,其安装位置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的环境。
4.5.2 仪表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进行检定、校准或试验。
4.5.3 非防爆仪表设备应安装在仪表间、控制室等非危险场所内。当非防爆仪表设备需安装在危险场所时,应安装在与危险场所防爆等级相适应的防爆设备内。
4.5.4 防爆仪表设备电缆接线时,应符合本标准第4.2.3条的规定,安装方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图B.0.9的规定。
4.5.5 控制电缆敷设前后应对每根电缆进行绝缘测试,并做好记录,电缆标识应牢固、清晰。
4.5.6 控制电缆采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方式敷设时,应符合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
4.5.7 本质安全型仪表的安装和线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以及本质安全电路之间应分隔,不得共用同一根电缆或在同一根钢管内敷设;
2 火炸药环境的本质安全电路应使用有蓝色标志的本质安全电缆,本质安全电路的附件也应有耐久可靠的蓝色本安标志;
3 当本质安全电缆与非本质安全电缆敷设在同一电缆桥架或同一电缆沟内时,应采用接地良好的金属隔板进行隔离;无隔板时,应平行敷设,分别固定,其间距应大于50mm;
4 仪表盘、柜、箱或接线箱内的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其接线端子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50mm;其配线也应按不同路径布置和固定;
5 本质安全电缆与本安仪表连接时,应在适应于本场所防爆型式的接线箱或接线盒中连接,且应采用压接方式或无腐蚀焊接剂焊接,不得采用绕接;
6 本质安全电路中所采用的屏蔽线缆的屏蔽层接地应连续可靠,不得浮空或重复接地。
4.5.8 线缆连接或分支时,应在与电气设备防爆等级相适应的接线箱、盒内连接。
4.5.9 采用正压通风方式的防爆仪表箱、柜安装时,在管路上不宜安装切断装置,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2.8条的规定。
4.5.10 取源部件及仪表设备的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