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SHANG PIAN
导论
刘少奇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我们党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思想家。他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一贯重视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并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而形成了一整套带有鲜明特色的哲学思想,为毛泽东哲学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一)刘少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探索
刘少奇的哲学思想见于他的大量的讲话和论著中,体现在他的实际工作中。他依据实事求是的哲学方法,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做过深入的探索。
1941年10月3日,刘少奇在华中局党校做了一次讲演,题目是《人为什么犯错误?》,副标题是“矛盾、立场与对矛盾之处理方针”。这个报告是讲党的建设问题,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也做了较为系统的探索。他从研究人的问题入手,分析物质观、运动观、时空观、真理观等,讲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法则。他突出论述了主观和客观、对立统一的矛盾法则,同时也讲了质和量、否定之否定这两个哲学规律,最后讲了“哲学中的诸范畴”。这个哲学体系结构对于我们今天探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有重要的启示。
1.明确了哲学研究的对象
刘少奇在《人为什么犯错误?》的第二部分“我们的哲学”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哲学是研究自然、社会、思维的(不是特殊的)发展的法则的学问,它所研究的范围,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方法论,总之,一般的运动法则——这是我们关于哲学的定义。”他从此出发,展开了全书的结构。刘少奇在这里给我们明确了哲学与各门具体科学之间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用个别的具体科学代替或取消哲学的研究是不对的,把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的研究排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外也是不对的。
2.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是开放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是开放的,不断发展的,不是凝固不变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等著作中表述了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等著作中,在系统批驳杜林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论点时,较系统地表述了新的哲学体系。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哲学笔记》等著作中,根据当时斗争的需要,突出了认识和对立统一规律问题,并提出了唯物辩证法体系的设想。斯大林在《苏联共产党(布)党史简明教程》中,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新体系。毛泽东在延安时期,根据当时斗争的需要,撰写了《实践论》《矛盾论》和《辩证唯物论(讲授提纲)》,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对哲学体系进行了独立的创造和发展。刘少奇在1941年给党校学习的干部从哲学的高度讲人为什么犯错误,如何少犯错误与及时改正错误的道理时,他没有拘泥于斯大林的哲学体系,也没有拘泥于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和《辩证唯物论(讲授提纲)》,而是从所论问题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实际和理论的发展情况阐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他这种实事求是的精神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3.在学术研究中要有追求真理的勇气
斯大林提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体系之后,苏联和中国哲学界曾奉其为正宗,不敢越雷池一步。在当时,刘少奇没有照搬斯大林的哲学体系,而是依据马列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突出了对立统一规律和主观与客观的矛盾运动。他指出:“辩证法有诸范畴,而最基本的范畴,则是对立统一的法则”; “任何一个矛盾,都有统一性和斗争性”,但是,“矛盾的最基本的性质是矛盾的统一性”;等等。这不仅表现了刘少奇在理论上有胆有识,而且表现了他对毛泽东的《实践论》和《矛盾论》的捍卫、丰富和发展,表现了他追求真理的勇气。
4.重视对人的研究
刘少奇十分重视对人的研究。他在1941年6月专门写了《人的阶级性》一文,1941年10月又写了《人为什么犯错误?》,并在此文的第一部分“人”中,对人性问题做了精辟的阐发。他在人的问题上的基本思想是:人具有两种属性,“即人的自然性和人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性在阶级社会中便是人的阶级性,而党性则是阶级性的最高表现;人性不是抽象的、固定不变的,而是具体的、发展的。社会实践和科学理论的发展证明,刘少奇关于“人”的理论是科学真理,完全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我们长期把“人”的研究排除在哲学研究之外,是完全错误的。
《人为什么犯错误?》是一篇哲学著作,但是,主旨不是写体系严密的哲学,而是从世界观的高度研究分析(中国共产党)人“为什么犯错误”这个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所以,在开宗明义地提出人为什么犯错误的问题之后,立即从“人的二重性”分析主观与客观之间的矛盾是人之所以犯错误的基本原因;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法则,具体分析了矛盾的基本属性,分析了人的认识上的错误;从立场与对事物的处理方针的角度,分析了人的立场上的错误。这种从中国革命的实际问题出发,有的放矢地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做法,是刘少奇坚持实事求是的哲学方法,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具体表现。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法则
什么是哲学?刘少奇说:“哲学是研究自然、社会、思想的一般的发展法则的学问,它所研究的范围,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想方法论,总之,一般的运动法则——这是我们关于哲学的定义”, “我们的哲学叫辩证唯物论,或唯物辩证法”。刘少奇强调哲学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是研究“一般运动的法则”。
客观世界有哪些运动法则呢?第一,世界是物质的,“人类的思想是物质的属性,是发展到最高度的头脑的运动”, “生命与思想,都是一种物质运动的形态”。第二,一切物质都是运动的,而不是静止的、固定的和不生不死的,“一切事物都是过程,都有其空间性和时间性。任何过程永不重复,历史永不打转身”, “运动乃是螺旋的运动形态,曲线的运动,不是单纯的循环”。第三,一切事物,一切现象,都与其他事物、其他现象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影响,并不是孤立的、与其他事物无关的存在。“物质的存在及其可认识性,就是由于事物之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矛盾,而又相互影响。”第四,一切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结构,“因此,事物的运动,是其内部运动,矛盾之相互制约、斗争,就是事物之运动、发展”。我们观察任何事物,都必须从客观的发展与事物之相互关系去观察,必须从其矛盾内部去观察,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第五,矛盾的形式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本上对抗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发展,一定表现为外力的冲突,与不可调和的状态”;另一类是基本上不对抗的矛盾,“可以调和的矛盾,可以相互斗争,又可以相反相成的矛盾。这种矛盾的解决是可以用改良方法取得的”。刘少奇还明确指出:“如果我们把矛盾性质认识错了,我们在实践上就要犯错误。”第六,任何一个矛盾,都有统一性和斗争性,但是,“矛盾的最基本的性质是矛盾的统一性”。两个相反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结合成为一个新东西。但是,“矛盾的结合,不是把两种对立矛盾消灭,而是保持着两种矛盾的性质,并不是完全打成一片,完全溶解,它们仍然相互矛盾着斗争着”。第七,任何矛盾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任何事物从发生、发展到死亡的全过程都是矛盾的,“矛盾不是在事物发展中间半途插进去的,而是随事物之出现就发生了的”。一切差别,一切不同的东西,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发展成为矛盾,“差别亦是矛盾之一种形态”。但是,“差别的东西,是没有形成的矛盾,是矛盾的萌芽,是可能发展成为矛盾而尚未形成的矛盾”,不要把“差异就是矛盾”简单化。任何矛盾都具有特殊性。宇宙中一切事物都是多样的,是错综复杂的,“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东西,绝对相同的东西(数学上的等号)是假设的”,这样就构成了事物的多样性。“事物的这种多样性,是由于矛盾的特殊性规定的。”①因此,我们在思想方法上,既要不怕矛盾,又要具体地把握矛盾的特殊性质,进而认识事物的本质特点。以上是刘少奇关于唯物辩证法基本观点和基本法则的概述。刘少奇认为,这些基本观点和基本法则都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人们遵循它们就能有效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违背它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就会受挫折或遭到失败。人们犯错误,就是对唯物辩证法基本观点和基本法则的背离。
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按照事物的一般法则去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按照客观事物的发展和联系的规律,全面地客观地去看问题,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作为我们行动的正确向导;形而上学却习惯于从事物的静止的、孤立的状态去看事物,片面地主观地去看问题,因而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不能提出指导我们行动的正确方针。“左”倾冒险主义犯错误,就在于他们观察问题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三)刘少奇哲学思想的基本特征
刘少奇哲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中的运用和发展,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1.实事求是是刘少奇哲学思想的核心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根本体现,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艰苦斗争中,逐步形成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路线及其一切言行的准则。刘少奇哲学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刘少奇哲学思想的丰富内容中,其核心也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贯穿于刘少奇哲学思想的各个方面。
刘少奇在近半个世纪的革命活动中一直把实事求是作为研究问题的科学方法。他反复强调,我们研究问题和办事情,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而不要“从主观愿望出发”。我们订计划、指导工作,都要符合客观实际。当客观实际发生了变化,我们的认识也要随着客观实际的发展而不断前进。他坚决反对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坚决反对在我们党内长期存在的公式化、刻板化和僵化的思维模式。在党的建设问题上,他强调实事求是地开展党内斗争,有“左”反“左”,有右反右,什么也没有,那就什么也不反。他认为,坚持实事求是,既是工作路线问题又是党性问题。他希望共产党员做老实人,办老实事。他极为痛恨弄虚作假、瞒上欺下的恶劣作风。在实际工作和经济建设中,他反复强调,要善于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搞经济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否则,就要碰钉子,革命和建设就要受挫折。
刘少奇认为,坚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真理,因此,“坚持实事求是,必须有高度的革命精神、革命勇气才能做到”①。没有革命勇气,就不敢实事求是。只要有了革命的勇气和革命的精神,就“什么话也敢讲,就敢于实事求是,敢于坚持真理”②。可见,刘少奇对实事求是思想的论述是深刻的,是他的哲学思想的最大特色。
2.强调实践对理论的基源性和优越性
刘少奇十分强调社会实践在社会生活和认识过程中的决定作用,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一方面,他坚决反对轻视理论的重要性,轻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的错误倾向,强调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做指导,中国革命就不能达到胜利;另一方面,他又坚决反对脱离实际的“学院式”的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做法。他说:“轻视实践的重要性,轻视实践对理论的基源性与优越性”①,是极端错误的。他在《人为什么犯错误?》一文中还明确讲道,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动物,即在于“人有思想、能改造世界、能进行生产、能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他在这里强调的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根本点在于,人在社会生产劳动中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刘少奇特别强调实践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的决定作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客观世界只有成为人们的实践对象时,才能成为人们的认识对象。任何认识都是通过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产生的。“一个人如果不懂得正确的意见只能是对于实际事物的客观的全面的反映,而坚持要按自己的主观的片面的想法去办事,那末,即使他有一切善良的动机,也还是会犯或大或小的错误。因此,为了避免犯错误,必须正确地认识客观实际,正确地辨明是非。”②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刘少奇在《人为什么犯错误?》一文中指出:“人类的认识过程是与人类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是进步与发展的过程。人类在实践中每一个新的发明,能使人类的认识前进一步,都是主观与客观的矛盾进一步的统一,因之,人类的认识,也向真理逼进一步,或进一步获得真理。”不仅如此,由于“客观世界是不断在发展着的,不断产生新的事物,因之,人类的认识就要被迫着不断地去了解客观发展的世界”。把人们认识发展的动力归结为人类的“求知欲”“好奇心”等原因是错误的。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马克思早就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的思维的真理性。”③刘少奇在长期的理论研究活动中,始终坚持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他强调任何认识和理论都必须到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修改它、补充它。1948年10月,他在同华北记者团的谈话中指出:“党的政策是否正确要在群众中考验。你们要把党的政策执行结果如实告诉我们,中央时刻在准备考验自己的政策。中央是这个样子,各级党委也应该是这样子。如果政策有错误,就修正它,如果它是不完全的,就把它补充得完全起来。”①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他在《人为什么犯错误?》中明确讲:“人类认识本质之目的,即在寻求事物运动的法则。把握法则,能使我们从复杂的现象中找出一定的规律,即找出事物一定的发展方向,指出事物的前途,以及将来大体的推测。”但“有了法则的认识”并不是目的,其目的“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所以,实践是认识的出发点,又是认识的归宿点。
3.能动的矛盾学说
刘少奇哲学思想的又一特点是能动性,即强调在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基础上,主观必须积极地、主动地去反映和反作用于客观,充分发挥矛盾的统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一切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结构,矛盾双方的相互制约和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及发展。矛盾的两种根本属性是矛盾的同一性(统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斗争性是绝对的,统一性是相对的,刘少奇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原则的。他认为“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重性”, “事物之统一,亦是斗争的一种形态,相互依赖是斗争,相互渗透亦是斗争,对立物之统一是事物之相反相成的形态”。②但是,他强调:“矛盾的最基本性质是矛盾的统一性。”这是刘少奇哲学思想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
矛盾的斗争性和统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虽然不同,但都是不可缺少的。只有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才能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而在重视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矛盾的统一性的作用,则更有利于减少阻力,使矛盾得到顺利解决,推进事物的发展。刘少奇在长期的革命实践和哲学理论研究中格外重视矛盾统一性的作用。他认为,解决非对抗性的矛盾,解决党内问题,“我们的方针应是利用矛盾的统一性(不去扩大它的斗争性)”,就是带有敌对性质的矛盾,只要双方都采取利用矛盾的统一性及双方的一切优点,“那对于促进矛盾的和解是更有利的,可以得到相反相成的效果”。①无论在民主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刘少奇都反复强调,我们要自觉地“利用矛盾的统一性及双方的一切优点,来推动和促进这个矛盾的和解和妥协(经过适当的斗争),以达到双方团结一致,共同努力进行生产的目的”,而不要“利用矛盾的斗争性及双方的一切弱点,进行挑拨,来推动与促进这个矛盾的斗争和破裂”。②经过十年“文化大革命”,当人们从斗争的狂热转入冷静的反思时,对刘少奇关于矛盾统一性的论述,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刘少奇的这一哲学思想——“矛盾的最基本性质是矛盾的统一性”,必将得到越来越深刻的研究和发挥。
我们必须指出的是,刘少奇强调矛盾的统一性及其作用,并不否认矛盾的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他始终坚持革命的、能动的矛盾学说。1957年4月27日,他在中共上海市委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共产党人不是斗争的嗜好者,我们在主观上没有必要去故意地、人为地使斗争激烈化,使斗争紧张起来,似乎非要斗一下我们才舒服,不斗一下就不过瘾。但我们也不害怕斗争,在需要用强硬的斗争的办法来解决矛盾的时候,我们是不吝惜斗争的。我们采取什么方针和方法来解决矛盾,不是凭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客观矛盾的性质决定的。只在必要的时候才采取强力的办法、压服的办法。”③可见,刘少奇的能动的矛盾学说,是与形而上学、“调和论”、“斗争绝对论”有着原则的区别。能动的矛盾学说是刘少奇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的理论特色。
4.独具特色的两类矛盾学说
刘少奇哲学思想的第四个特征是他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诸多论述中所集中体现的两类社会矛盾学说。他认为,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作指导,科学地分析和解决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正确处理居于社会生活中主要地位的人民内部矛盾,是推进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关键问题。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阶级和阶级斗争是一种历史现象,它必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最终消灭,而社会主义历史时期正处在消灭阶级的过程中。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阶级斗争作为社会生活中主要矛盾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的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马克思、列宁等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家们并没有留下完满的答案。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提出并形成了两类矛盾学说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刘少奇对两类矛盾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独特贡献。早在1949年7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夕,刘少奇在一次党内报告中使用了“外部矛盾”和“内部矛盾”的提法。他认为,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有它的外部矛盾与内部矛盾,有它的外部斗争与内部斗争。所谓外部矛盾与外部斗争,就是它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和斗争;所谓内部矛盾与内部斗争,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内部各阶级间、党派间的矛盾与斗争。这个报告是刘少奇开始探索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学说的重要标志。
1951年,刘少奇在《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文中,就国营工厂内部的两类矛盾问题做了较前更明确的论述。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开始,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两类矛盾问题已成为理论战线和实际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1957年初,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明确地系统地阐述了两类矛盾学说,提出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主题的思想。稍后,刘少奇进一步发挥了这一思想,更明确地提出了“现在人民内部的矛盾已成为主要的矛盾”①的观点,并指出:“当前的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②这就使两类矛盾学说更加完善和准确。
如何正确地区分和处理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的各种矛盾呢?刘少奇认为,首先是认识矛盾的性质,在严格地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基础上,采取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对于敌对性的矛盾,“就要强调斗争”。在必要的时候采取强制的办法、压服的办法。为了缩小打击面,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也可以用处理非对抗性矛盾的办法来解决对抗性的矛盾。如果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就不采取斗争的办法,而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办法,就要“用和风细雨的办法,要用小民主的办法”来解决③。同时,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还要辅以社会主义法制。刘少奇说:“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国家也是教育机关。要把人民教育成共产主义者,不光是靠学校教育。”④政法机关“对敌人是专政机关,对人民来说,要成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关”, “也有教育人民、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任务”。⑤
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出发,刘少奇还认为,事情是复杂的,两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对抗性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非对抗性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也会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矛盾转化了,处理的方针和方法也要随之转化;否则,在根本立场和方针上就要犯严重错误。可见,刘少奇关于两类矛盾的理论,是对毛泽东关于“两类矛盾”理论的发挥、丰富和发展,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处理社会现实问题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5.实际工作中体现的哲学思想
刘少奇哲学思想的突出特点是实践性。他一贯重视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他一生虽然很少写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专著,但他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指导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活动。他的哲学思想是指导实际工作的活生生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他的工人运动和白区工作的理论、统一战线的理论、战略和策略的理论、党的建设的理论、政权建设的理论、文化建设的理论、经济建设的理论等,都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光辉思想。他的许多精辟的哲学观点,常常闪现在他为指导革命和建设的实际工作而撰写的各种文章、讲话和著作中,既是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又体现了无产阶级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和发展。因此,我们学习和研究刘少奇的哲学思想,必须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情况,学习和研究他的各种文章、讲话和著作。
刘少奇是我们党的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他的哲学思想是丰富的。他强调的“实事求是”“实践对理论的基源性和优越性”“能动的矛盾学说”“独具特色的两类矛盾学说”“实际工作中体现的哲学思想”等,仅是其哲学思想的主体框架。全面地探讨和继承刘少奇留给我们的丰富的哲学遗产,是摆在理论工作者面前的一项艰巨而重大的历史任务。
①刘少奇:《人为什么犯错误?》,1941年10月3日。
①《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13页。
②《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39页。
①《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18页。
②《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65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页。
①《刘少奇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03页。
②刘少奇:《人为什么犯错误?》,1941年10月3日。
①②③《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6、94、302页。
①②③④⑤《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96、295、302、452、4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