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政年鉴·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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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进展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守银

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富民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主动作为,有效保障自治区脱贫攻坚年度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省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综合考核中,自治区取得第3名;在财政部、国扶办组织的单项考核中,自治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取得第1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取得第3名,财政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政治责任扛在肩

财政厅党组始终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及时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财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化细化15项政策要求和政策举措。成立财政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11次厅长办公会、3次领导小组会议,统筹研究、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财政扶贫重点工作。挑选5名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的干部组成扶贫工作专班,确保尽锐出战。

二、投入保障有力度

自治区财政将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优先保障,多渠道加大扶贫投入,不断健全投入保障机制。2018年,自治区财政共直接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09.22亿元(其中,中央57.66亿元,自治区43.01亿元,县区8.55亿元),较上年增加14亿元,增长14.7%,高于财政收入增幅。同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实现“应整尽整”,9个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69.46亿元,是全国县均整合规模的近2倍。自治区扶贫投入增幅、人均扶贫投入均高于周边省份。

三、创新监管见实效

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在全国率先研发应用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系统,实现资金全过程、动态化、穿透式监管,提高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退出、精准统计、精准考核效率,打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财政部、审计署、国扶办给予高度肯定,财政部两次来自治区调研,并推荐周边省份也来考察学习。联合审计厅、扶贫办印发《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形成审计、财政、扶贫、财政部宁夏监管局等部门的监管合力,实现检查任务共管、检查信息共享、检查结果共用。2018年,扶贫资金违纪违规问题大幅减少,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提高。

四、落实绩效提效益

全面实行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建立扶贫项目资金“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强化绩效主体责任,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运用”。牵头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将县(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范围,对绩效好的在资金分配时予以奖励。财政部、国扶办选择自治区和河北省开展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专题调研,并作为试点省份总结经验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五、工作成绩创新高

2018年,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省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综合考核中,自治区从2017年的第11名上升到第3名,获得奖励资金4亿元;在财政部、国扶办组织的单项考核中,自治区统筹整合从2017年的第7名上升到第1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从2017年的良好等次上升到优秀等次第3名,两项单项考核成绩共获得奖励资金1.4亿元。积极对接财政部,邀请农业司领导实地调研西海固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财政部决定:从2019年开始,每年将自治区“三西”资金从2亿元增加到3亿元,将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由一县0.2亿元增加到三县0.6亿元。

2019年,脱贫攻坚战进入决战决胜期,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是按照《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督促县(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继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预计全年财政直接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0亿元以上,全力做好脱贫攻坚投入保障;三是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切实落实好财政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各项举措,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措施扎实落地;四是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系统,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深入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以良好的作风,务实的行动履行好财政脱贫攻坚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