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治发展报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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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报告

张弼超

2019年,宁夏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新时代司法行政新职能新使命,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协调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新发展。

一、2019年宁夏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状况

(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有效履行

紧紧围绕“让法治成为宁夏未来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项安排部署,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制度机制和体制建设。先后组织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制定《专家决策咨询工作制度》《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等,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指导宁夏27个市、县(区)党委全部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挂牌运作,自治区党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区新的制度机制和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作者简介 张弼超,宁夏司法厅二级主任科员。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情况、宁夏执法司法领域存在问题、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等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加强宁夏推进全面依法治区顶层设计提供参考。

三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联合自治区组织部、编办下发《关于妥善解决各地新组建司法行政部门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宁组通〔2019〕104号),明确要求人员、编制未划转的市、县(区)同步划转人员、编制,并做好司法局内部人员调配工作,推动基层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法治督察考核。制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赋分细则,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分管副主席年度重点督查工作,充分发挥督察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在宁夏组织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推动中央和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力推进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宁夏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三大战略”、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着力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一是科学编制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并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2019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办理和调研论证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团结、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32件。

二是立法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制定《自治区司法厅编制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规定》《自治区司法厅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办理工作规定》等,厘清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编制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办理工作的基本程序,明确立法项目征集、审核和论证工作要求,确保了立法质量。

三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已制定出台《自治区饮用水卫生安全条例》《自治区河湖管理保护条例》《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3件地方性法规,其他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项目将于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察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继续做好“放管服”改革法制协调工作。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和“互联网+监管”,完成对自治区53个部门18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实施清单涉及的5200余项事项的审核。会同自治区党委编办审查了自治区21个政府部门112项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情况,审核了34个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公布自治区本级3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共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类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文件286件,确保自治区政府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清理工作要求,对涉及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证明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提请自治区政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废止和修改地方性法规23件、政府规章2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34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5个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报送备案的1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与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持一致;严格按要求向国务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政府规章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

四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在宁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规范“三项制度”的程序、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宁夏推行“三项制度”制度体系。

五是行政争议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件,已结案31件;参加应诉案件16件,已结案的9件,自治区政府全部胜诉。

六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对2018年度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进行总结验收,给2018年度宁夏14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优秀单位和29个达标单位予以命名。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动员各市、县(市、区)政府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共推荐综合示范创建地区2个,单项示范创建项目4个。

七是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在总结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及各市、县(市、区)政府共计74个评估对象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强化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效果。

(四)维护安全稳定能力进一步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领域风险的讲话精神,强化斗争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做好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全力以赴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制定《司法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从线索排查、线索核查办理反馈、信息报送、定期分析研判、督察督办等五个方面规范工作环节,专项斗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鼓励引导罪犯、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亲属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指导律师事务所严格落实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四项制度”,依法依规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截至目前,宁夏司法行政机关共摸排各类问题线索709条,其中涉黑涉恶线索486条,核查完毕213条;宁夏律师行业共备案登记律师参与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931件,参与律师1121人次,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参加庭审现场指导监督32次。

二是监狱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宁夏监狱持续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平战结合”运行模式,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积极打造“一分钟”处置警务圈,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断提高。践行改造宗旨,努力打造罪犯政治、文化改造套餐,提升改造质量。先后开展“春满狱园”、首届罪犯文化艺术节等多项文化活动,组织罪犯参加“光辉的历程”党史国史知识竞赛等,强化罪犯政治改造。坚持刀刃向内,开展驻在式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制订工作方案,“定员定岗”103名警察派驻工作覆盖市、县(区),启动“结对联建”“智慧矫正”等重点工作项目。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特赦社区服刑人员名。严格落实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入开展宁夏社区矫正领域专项整治70天攻坚和“四看四查”活动,完成了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任务。

四是戒毒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扎实推进全国统一戒毒模式落地落实,制定《宁夏戒毒场所落实全国统一戒毒基本模式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工作标准和职责,“四区五中心”规范设置并运行。组织开展“场所医疗工作基础建设年”活动,推动戒毒场所与公立医院在就医绿色通道、医疗技术帮扶及专科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着力打造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工作新模式。

五是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发挥。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推动在党政机关、校园、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促和谐,迎国庆”专项活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宁夏共设立了328个党政机关、736个企业、127个商会、29个校园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6732件,调解成功15590件,成功率达93%;排查矛盾纠纷13608次,预防矛盾纠纷3572件。

六是创新开展星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出台《宁夏星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指导大纲》,提炼总结近年来宁夏基层司法所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修订新的司法所建设标准,提高建设门槛,有力推动基础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9月8日至9日,全国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银川召开,宁夏司法厅在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宁夏近年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取得的成绩,司法所建设“宁夏模式”在全国推广学习。

七是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做好特赦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接收特赦释放人员83人,衔接率100%。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法律服务助力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能力不断提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两快、两全”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宁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融合发展。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统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延伸到村(社区)。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在7个市县指导配备法律服务智能设备入驻窗口,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宁夏法律服务网涵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将现有的12348热线平台5×8小时服务模式升级为7×24小时服务,逐步实现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服务精准脱贫力度,着力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石嘴山市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6个示范点之一。宁夏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979件,为15333名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5411.346万元。

三是开展了宁夏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整治活动,依法注销司法鉴定机构89个,注销司法鉴定人资格588个,司法鉴定机构监督管理有效加强。

四是在宁夏范围内部署开展扩大律师参与调解试点工作和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宁夏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覆盖率为95%,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47个。

五是推进中卫市公证处和银川市国安公证处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公证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是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仲裁工作 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确定中卫仲裁委为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综合改革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宁夏改革工作。

(六)“七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

紧紧围绕“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宁夏人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这一目标任务,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了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部署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推动宪法法律进宾馆、进万家、进公共交通场所,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二是围绕中心大局开展精准普法。围绕脱贫攻坚,以“培养法律明白人”工程等载体,开展“加大普法力度,助力乡村振兴”主题活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围绕生态立区,聚焦环保突出问题,开展“生态立区,与法同行”主题活动,指导各地各部门有针对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持续营造开展专项斗争强大舆论声势。在宁夏新闻广播、宁夏交通广播黄金时段播出普法专题及扫黑除恶公益广告200余次,开展各类活动1000多场次,参与群众20余万人次。

三是推进媒体普法。广泛开设媒体普法专栏,在“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发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400余篇,打造《的哥哈喜喜》等系列普法品牌栏目,组织开展“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微视频征集系列活动,制作推出《诺言》等一批群众喜爱的法治微电影作品,创作微电影、H5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47个。

(七)全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要求,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把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一条主线,四项举措,十个关键动作”抓实落细主题教育各项工作部署。自治区第二巡回指导组先后5次在联系单位会议上给予表扬,“四清单一报告”做法被自治区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肯定,被推荐为中央和自治区媒体宣传单位。在自治区召开的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座谈会上,中央第五巡回指导组对宁夏律师行业党委开展主题教育做法给予肯定。

二是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将2019年确定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通过开展对标自查、集中学习、党性教育、互观互检互评和述职评议5个步骤的重点工作,集中整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在宁夏律师行业开展党建规范年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三抓六促”活动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制度建设、活动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党建活动中心打造等方式,实现律师行业党组织全规范管理。

三是教育培训实战化有效实施。创新学习载体和方法,厅党委中心组学习增加业务讲坛,有效解决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在全系统开展“大培训”工作,对全系统干部、警察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岗位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八种本领”,推动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实现大提升。

四是扎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在宁夏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为期2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实际,对照干部队伍在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推进宁夏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队伍保障。

二、宁夏司法行政工作形势分析与存在问题

(一)宁夏司法行政工作形势分析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做出决定,强调指出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重新组建的司法行政部门,实现了党委法治机构、政府法治部门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和职能优化,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工作贯穿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事关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同时,司法行政系统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政权的“刀把子”,在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创造安全政治环境、稳定社会环境、公正法治环境、优质服务环境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宁夏司法行政工作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2019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分工方案部署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作用,全面履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领域各环节职责,突出制度建设,构建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宁夏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宁夏司法行政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充分彰显了职能作用。但随着新组建后的司法厅职能定位发生全面、深刻的变化,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成为制约司法厅履行新职责、担负新使命的瓶颈,亟待研究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与四个协调小组的衔接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部分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工作人员存在站位不高、方法不新、本领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基层县区法治人才匮乏、工作制度不健全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是法律服务资源整合不到位、服务质效有待提高。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还未能有效统筹司法行政所有业务,离“覆盖全业务”还有差距。实体平台提供的专业性服务还不够,网络平台的应用还不够广泛,热线平台的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服务能力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宁夏监狱、戒毒场所布局急需优化调整,强制隔离戒毒执行资源浪费问题没有妥善解决。

四是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四化”建设措施还需强化,知识更新慢,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与新使命、新任务要求不完全适应,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现实需求契合度不够。

三、对宁夏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考建议

宁夏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突出制度建设,构建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快推进司法行政系统自身建设,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实现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宁夏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系统治理要求,运用系统思维,采用系统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注重全面依法治区的顶层设计,科学布局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的重大任务,进一步推动完善各协调小组、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地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动员组织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聚焦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呼声和人民诉求开展立法工作,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施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聚焦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深入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狠抓深挖线索,推动建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长效机制。借力“法律八进”,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增强制度意识和法治意识,使法治成为全民共识和行为习惯。积极参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四)聚焦源头治理,全面强化公共法律服务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健全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五)聚焦系统自身建设,努力实现司法行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工作部署,以“一个目标、两大任务、三条路径、四个强化”为总思路,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进一步提升系统党建质量。切实抓好《宁夏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2年)》落实,深化监狱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监狱、戒毒场所布局调整,研究制定进一步优化司法行政资源配置方案,报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后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提升场所监管和矫治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综合性改革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等。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巩固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增强斗争意识和精神,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战斗力。进一步在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上下功夫,发挥信息化引领作用,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