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经济发展报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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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创新驱动战略研究

宁夏创新驱动战略研究

王 宇

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把创新驱动战略作为“三大战略”中的第一大战略,提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经济转型发展”,这是宁夏立足区情、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未来5~10年,将是宁夏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攻坚期。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进一步明确创新发展战略的主攻方向和关键举措,更好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注入强大动力。

一、宁夏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整体情况

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出台了《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创新30条”)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全区上下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坚持走开放创新、特色创新之路,狠抓“创新30条”政策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科技创新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将创新驱动战略确立为“三大战略”之首,专门召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配套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二是科技项目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深入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放管服”改革,重点是改革项目形成机制,坚持“围绕产业、聚焦瓶颈、重点突破”的原则,采取“顶层设计+需求征集”相结合的方式凝练科技项目,重点支持企业牵头开展集中攻关。改革科技项目监管机制,制定《科技项目经费监管办法》等制度措施,建立了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年度报告、中期评估等制度,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管;制定《科研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企业科研失信行为的监管,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了科技项目立项廉政风险预警谈话机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加强科研资金廉政风险防范。

作者简介:王宇,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处长,参与起草《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主要研究方向为科技创新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

(二)推动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一是政府投入导向作用不断强化。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的行动计划》,明确2018年到2020年的年度目标和主要措施;加强对R&D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的效能考核,督促市县加大R&D投入;加强统计督导,建立科技、教育、财政、统计等部门R&D投入联训联审联席机制和区市联动机制,督促五市建立了R&D督导机制。2017年,全区R&D投入38.94亿元(2016年为29.93亿元),增长30.1%;全区R&D投入强度达到1.13%(2016年为0.95%),增长18.9%,这是自治区成立60年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二是科技金融结合更加紧密。把科技金融作为撬动R&D投入的重要手段,组织实施科技金融创新行动,2018年重新制定了《自治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扩大支持范围,延长企业贷款年限,实现了风险补偿贷款试点对五个地级市的全覆盖;启动科技创新券补贴工作,设立了2.5亿元的科技创新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担保基金,正在组建总规模为5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三是企业后补助政策更加完善。制定了《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管理办法》,将后补助政策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相结合,把对企业项目研发投入后补助改为对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给予10%~15%的经费补助,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达3%的对其新增的研发经费给予10%的补助,进一步调动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增强了政策的普惠性。

(三)企业主体地位持续增强

一是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百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和千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目前,全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5家,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23家,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534家。二是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开展了国家科技型企业评价备案、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自治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等工作,形成了从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梯级培育体系。三是大力支持企业组建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平台。目前,全区各类企业建有研发机构201家,占全区研发机构总数的71.5%;建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219家,占全区科技创新平台总数的70.6%。

(四)科技创新体系持续完善

一是加强科技园区基地建设。获批建设了2个国家高新区、5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2个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宁夏大学科技园获批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组建了各类国家科技基地9个。银川市获批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石嘴山市成为全国首批15个小微城市创业创新城市示范之一,中卫市被科技部评为全国4个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之一。通过东西部科技合作,银川市建设了银川中关村科技创新创业园,正在组建中国枸杞研究院、中国(宁夏)奶业研究院、宁夏碳基材料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银川)新材料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基地。积极推动银川市理顺银川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培育自治区级高新区。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建了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3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2家、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173家。2017年以来培育了自治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4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家。建成国家和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42家,获批国家级“星创天地”30家。正在北京电子科技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和苏州工业园建设3个离岸孵化器。三是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围绕煤化工、智能制造、枸杞深加工等重点领域培育组建了73家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遴选了56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3500多名科技特派员成为推进农村农业领域创新创业的生力军。

(五)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

组织实施产业重大科技攻关行动,聚焦能源化工、现代纺织、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9大重点领域关键技术难题,立项实施了25个重大科技项目和一批重点科技项目,着力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出台《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建成了宁夏首个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市场。经过努力,宁夏取得了一批重要科技成果,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工业领域,400万吨煤制油项目综合技术水平国际领先,钽铌铍等稀有金属材料研发和生产能力居世界两强之一,百万千瓦超超临界蒸汽轮机球墨铸铁件打破了我国高效蒸汽轮机基础部件长期受制于发达国家的局面,铸造用工业级3D打印设备实现产业化应用,三峡工程、高速铁路、载人航天等国家重大工程都有宁夏制造的身影。农业领域,围绕“一特三高”农业发展,在新品种选育、节水高效农业、健康养殖、生物发酵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国内领先的重要成果,优质粮食超高产栽培技术连续创造单产新高,突破了葡萄架型选择、脱毒种苗培育等关键技术,初步建立分子辅助育种体系,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和畜禽改良率达90%以上。社会民生领域,在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取得了一批重要科技成果,面向基层累计推广先进技术成果220余项,培训基层医疗技术人员超过1.5万人,累计培训农民2万余人次,培育了360多户中药材产业科技示范户。

(六)东西部科技合作扎实推进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东西部科技合作作为吸引资源、聚集人才、引进成果的重要途径全力推进、持续深化。2017年,在科技部大力支持下,宁夏建立了“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机制,召开了首届东西部科技合作推进会。2018年组织召开了第二次“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推进会,合作省份由8个省市扩展到上海、湖北等11个省市和浙江大学,合作范围涉及21个省市和院校。51个重大、重点东西部合作项目现场签约。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既有产业重大技术合作,也有民生领域科技合作。两年来,宁夏企业、高校、院所与东部实施各类科技合作项目400多项,其中列入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的有177项,自治区财政投入7.8亿元。

二、宁夏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面临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近年来宁夏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在培育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但是,当前宁夏创新驱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制约着科技创新能力和支撑发展能力的快速提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技创新意识仍然不强

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一年多来,全区对科技创新更加重视,科技投入大幅增长,科技创新氛围更加浓厚。但总体来看,宁夏整体科技创新意识仍然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一些领导干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不愿、不懂、不会抓科技创新工作等问题比较突出,仍然用惯性思维、粗放式发展理念推动发展,没有把科技创新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科技与经济存在“两张皮”。二是市县对科技创新重视不够。对于抓科技创新工作,市县普遍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重要的现象,还做不到把科技创新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市县科技投入增长较慢,大部分仍然达不到“财政R&D经费投入年增长速度30%以上”的要求,部分市县企业后补助资金配套迟迟不能到位;科技创新政策宣传、解读、培训和落实落地不够细致和精准。三是企业科技创新意识不强。大部分企业不会创新、不愿创新、不敢创新的观念仍然普遍存在。全区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只有255家,占20.9%,企业研发投入的57.3%主要集中在20家企业,大部分企业没有研发活动,也没有研发投入。

(二)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滞后

一是科技领域自身改革还不够深入。科技项目申报管理存在繁文缛节、申报要求过多、各类材料复杂等问题,还存在着要求项目申报者在项目研发开始前就确定产品的主要指标等问题,忽视研发过程的不确定性;科技经费管理自主权下放不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进度要求不符合科研规律,管得过多、过死、过于繁琐;一些项目承担单位尤其是高校院所,没有结合自身特点和科研规律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导致科研项目承担人员不知如何操作。二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当前,宁夏科技管理工作中重科技研发、轻成果引进转化的局面还未得到扭转,支持引进转化科技成果的机制尚未形成;《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出台较晚,技术交易市场建设滞后,技术合同交易额度只有7.34亿元(全国技术合同交易额为1.34万亿元)。三是科技服务业发展缓慢。宁夏科技服务业起步较晚,市场发育不足,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较少、能力较弱,科技服务从业人员少,为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三)高新区发展慢,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

一是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不足,发展缓慢。银川、石嘴山两个国家高新区科技投入不足,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银川高新区2家,石嘴山高新区12家),科技人才缺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处于产业链低端,创新发展能力与国家高新区平均水平相差还很大。2017年,科技部公布的147家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结果中,银川高新区排名第146位,石嘴山高新区排名第115位,特别是银川高新区排名连续下滑,有被摘牌的危险。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银川市、石嘴山市没有赋予两个国家高新区相应的地市级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国家高新区在财政、土地、政策和劳动人事等方面没有自主权。二是自治区高新区尚未建立。虽然启动了自治区高新区培育工作,推动吴忠金积工业园、中卫工业园培育认定自治区高新区,但由于环保、土地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尚未妥善解决,目前还没有正式认定。宁夏培育认定自治区高新区尚未突破零状态。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少。目前,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已经达到13.6万家,宁夏才95家,相邻的甘肃、青海、新疆也已分别达到436家、189家、374家,宁夏与其数量差距很大。

(四)R&D投入仍然不足

R&D投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约束性指标,也是短板指标。2017年,宁夏投入强度为1.13%,虽然实现了大幅增长,但仍然远低于全国2.12%的平均水平,与2020年达到2.0%的目标差距依然很大。其中,政府经费占全社会R&D投入的比重只有21.5%,远低于西部36.8%、西北五省区48.4%的平均水平。企业R&D投入不足,大部分企业没有研发投入,科技金融撬动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三、宁夏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关键举措

宁夏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必须坚持面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围绕“调结构、强动力、提速度”这一目标,坚持开放创新、特色创新,以高新区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快推进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入开展东西部科技合作,为实现宁夏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主要举措如下。

(一)深化科技管理机制改革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精神,制定宁夏实施意见,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

1.优化调整科技计划体系

一是调整现有科技项目计划体系。根据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自身需要,优化整合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自治区级财政科技计划,对定位不清、重复交叉、实施效果不好的,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必要调整和优化。围绕科技计划功能定位,整合形成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础条件建设计划、基础研究计划等四大类科技计划,解决科技计划交叉重叠、目标分散等问题,建立各类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二是加强各类计划统筹协调和有机衔接。坚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技术攻关,突出成果应用与转化;科技重大项目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突出技术支撑和产业化;引导性科技项目聚焦应用研究、突出项目源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密切产学研合作,突出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基础研究项目立足人才培养,突出原始创新导向;后补助项目引导企业先行投入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公益性项目坚持自主选题、稳定扶持,提高科研机构的研发和公共服务能力。

2.创新项目形成机制

一是重大科技项目突出政府目标导向。要聚焦自治区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重大工程和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的重大关键环节技术,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在设定时期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准确把握技术路线和方向,聚焦攻关重点,设定明确的项目目标和关键节点目标并明确考核指标,采取定向择优方式遴选优势单位承担项目,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滚动实施。二是重点研发项目突出技术支撑。要聚焦宁夏产业部门关注的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瓶颈、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和民生科技优先领域,重点支持企业在新产品研发、技术水平提升、市场拓展、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技术引进。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承担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三是技术创新引导项目突出产业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支持企业牵头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创新产品,开展产业化示范和金融风险补偿,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四是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突出能力提升。重点支持科研基础条件、科学研究、工程化开发、转移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园区等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升科技创新的条件保障能力和产业化服务能力。五是基础研究项目突出原始创新。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鼓励自由探索,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创新理论和方法,强化前期应用技术开发和原创成果储备,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3.改进项目立项管理

一是提高指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编制五年和中长期科技创新规划指南,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以及年度科技工作要以此为依据。扩大指南编制的参与范围,建立由产学研多方参与的项目指南论证机制。明确科技研发项目的支持方向和范围,项目数量及经费支持方式,申报金额、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申报要求。二是提高项目评审的科学性、公正性。完善专家库建设,与科技部、其他省市区专家库对接共享。邀请区内外高水平专家参与评审,扩大企业专家参与项目评估比重。完善评审方式,竞争性项目评审以网络评审为主,通过管理系统实行自动分组,按照领域相关性原则自动匹配评审专家。优化项目预算评审,项目预算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规范公正的项目立项决策机制。在评审、论证的基础上,按评审结果,根据申报指南,以一定比例择优建立项目备选库。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原则,以专家评审意见作为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对项目申请者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发展前景等进行重点审核,从项目备选库中择优确定项目承担者。健全立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实行痕迹管理,实现立项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4.规范项目过程管理

一是加强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或绩效评估。对项目实施不力的要加强督导,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责成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暂停项目实施或终止实施,终止项目按程序收回财政科研资金。加大对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二是简化项目验收和结题审查。区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验收、结题管理办法。三是积极探索依托专业机构的管理项目。积极探索依托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或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管理的科研项目。可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的相关环节进行管理。授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对相关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负责受理项目申请、组织项目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四是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主体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履行项目实施法人主体责任,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管理,对项目经费进行独立核算,对项目完成及实施效果负责。四是建立科研诚信制度。建立覆盖项目申请、评估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完善科技计划项目“资信管理子系统”建设。对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报、实施、结题和绩效评价情况,以及专家参与项目评估评审、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科技活动的行为信用进行记录,作为今后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对弄虚作假、违纪违约等不良行为建立“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5.改进财政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赋予科研单位更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在项目经费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项目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及其他支出如需调剂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项目承担单位核准即可。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资金预拨制度,保证科研人员及时使用项目资金。二是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较好的,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费用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信用评价或预算执行评价较差的项目,结余资金按原渠道收回。三是自主规范管理横向经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签订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等获得非财政拨款性质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项目承担单位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二)加强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建设

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聚集了全区70%以上的创新资源,拥有全面创新的条件和基础。可以说,抓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创新工作,就抓住了全区创新发展的关键。

1.加快区域创新联动改革

一是强化区域协同创新。立足产业基础,跨区域整合创新政策与创新资源,以创新要素的优化配置与集聚流动促进产业合理分工,以点带面,试点示范,推动“4+1”主体之间形成园区合作、联合攻关、产业对接、成果转化、资源共享、市场一体化的科技创新资源高效利用机制。二是推进“一区多园”改革试点。在沿黄科技创新试验区内,“4+1”主体要打破行政区划界线,推动和支持七大园区建立“一区多园”或“一园多区”机制,跨区域建立“飞地式”分区,促进区域资源和市场整合。各园区要面向区域共性问题,联合建设一批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创新平台,联合推出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联合组织科技攻关,联合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三是加快区域一体化建设。“4+1”主体联合编制行业科技合作发展规划、发展区域性技术市场,举办科技服务交流活动,创新科技金融融合方式,促进区域性科技资源共建共享。

2.建立高效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建立分级负责机制。明确自治区和“4+1”主体各自责任,即自治区主要负有顶层设计、统筹协调、资源配置和督查考核等主导责任,“4+1”主体主要负有各自试验区建设方案制定、建设任务落实等主建责任。二是建立多方共建机制。将沿黄试验区建设作为自治区与科技部会商的固定内容,加强与东部科技强省和大院名校合作共建,吸纳并利用好国家和外省创新资源。“4+1”主体积极争取区内外各方支持,形成良好的协同共建机制。三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根据自治区主导责任和“4+1”主体主建责任建立两级责任清单和年度、中长期考核台账,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公开考核结果。同时建立追责清单,明确追责程序及责罚标准,对未完成任务的责任主体严格进行追责。

3.培育形成特色创新集群

一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充分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通过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对现有企业进行科技嫁接改造、加大引进科技型企业力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延长产业链等多种方式,大力培育和引进科技型企业。二是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用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速科技投入成果化、科研成果效益化。三是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探索多形式协同创新模式,深化产学研、大中小企业配套协作,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在精细化工、3D打印、智能制造、云计算和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纺织、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实现新突破。

(三)加强高新区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高新区是科技的集聚地,也是创新的孵化器。要把加强高新区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作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抓手。

1.加强国家和自治区级高新区建设

一是推动国家高新区加快发展。推动银川市、石嘴山市进一步理顺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赋予高新区地市级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权限,加快形成事权与责任相匹配的运行机制;强化高新区管委会的综合服务功能和科技创新促进功能,提升园区发展活力和创新效率;建立符合国家高新区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国家高新区建设发展情况的考核;推动银川高新区划归由银川市政府直接管理,整合相关园区实现“一区多园”发展。二是加快培育自治区高新区。推动吴忠市、中卫市尽快解决金积工业园、中卫工业园环保、土地规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设自治区级高新区;结合自治区整合优化工业园区工作,择优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培育自治区高新区,力争2020年实现自治区高新区对五市的全覆盖。

2.大力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一是着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力争用3年时间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争取2020年全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实现翻番。二是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加强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着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军”。

(四)深入推进东西部科技合作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关于推进东西部科技联动和对口支援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

1.进一步完善“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机制

充分发挥“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责,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以引进转化区外先进技术成果、柔性引进使用东部科技创新人才为核心,建立完善技术交易、成果对接、联合攻关、合作共建平台园区基地等机制,持续拓展合作省份,丰富合作内容,扩大合作领域,争取每年落地实施一批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合作共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园区,柔性引进聚集一批科技创新团队。

2.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强化东西部科技创新合作

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以宁夏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聚焦合作重点领域,梳理和摸清需求,凝练形成项目清单,主动加强与东部省市对接合作。充分发挥科技管理部门的“牵线搭桥”作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各类创新主体深入开展技术交流对接,不断提高东西部合作的质量和效益。

3.坚持以园区载体深化东西部科技创新合作

推动宁夏高新区与东部高新区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围绕双方关联性强、互补性强的产业,深入开展园区合作共建,吸引集聚创新要素,培育壮大特色优势高技术企业。探索“飞地园区”模式和利益共享机制,引进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管理团队,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学研深度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落地转化。

(五)继续加强科技投入

紧紧围绕2020年全区R&D投入达2.0%以上的目标,继续推动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1.推动市县财政加大科技投入

发挥好效能考核指标棒作用,推动市县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争取达到财政R&D经费投入年增长速度30%以上的要求。

2.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企业科技项目合同制管理、加强企业后补助政策落实等措施,着力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

3.大力推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

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机制,建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向科技创新领域涌流,进一步解决企业科技创新融资难题,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