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工作改革与发展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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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篇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历史使命。认真系统地总结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经验和做法,深入细致地研究新理论、新课题,才能更好地以新理论成果指导新的实践,更好地推动人大工作深入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日益完善,人大工作不断开展,给人大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着眼全区民主法制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深入开展人大工作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努力做到“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实践上不断有新突破”,为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与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使人大理论研究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一、发展历程

人大理论研究与人大工作的开展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恢复完善,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国家政权机关建设不断加强,特别是人大工作有明显的、突出的进展,宁夏人大理论与人大工作研究也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自治区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改革发展历程。

(一)发展完善阶段(1980年1月—1992年7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宁夏人大工作与全国一样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的历史发展阶段。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组成、性质、地位以及职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1986年《地方组织法》的修改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人大监督、代表行使权利以及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等问题进行了规定。1980年1月,自治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设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揭开了宁夏人大发展新的一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后,根据工作需要创办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刊》,1983年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刊》更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延续至今。1981年4月自治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调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设立了正厅级研究室。1983年7月,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机构改革的精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进行调整,撤销了研究室,在办公厅设立了综合处,承担研究室的职能。1992年7月,办公厅综合处改为研究室(正处级)。研究室主要负责组织和开展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起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材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及《工作通讯》的编辑、人大理论宣传等工作。

(二)稳步推进阶段(1992年7月—2003年1月)

1995年2月,《地方组织法》第三次修改,关于地方各级人大的规定从47条增加到54条,进一步完善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对质询权和特定问题调查权的行使有了明确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进行了明确规定。1992年5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编印的《工作通讯》更名为《宁夏人大通讯》,1992年7月,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自办的刊物与办公厅办的《宁夏人大通讯》合并,更名为《宁夏人大建设》,每月定期出版,内部发行。2001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宁夏人大》月刊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正式公开发行。2003年1月,根据人大工作需要,成立《宁夏人大》编辑部,主要负责《宁夏人大》月刊编辑、出版等工作,研究室编印《宁夏人大》的工作职能自此分离出来。这一时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执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了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活动,召开了多次不同类型的人大工作座谈会,改进了机关刊物的编辑工作,编印了有关人大制度建设研究和工作经验的专集,对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的问题进行讨论、交流、研究,使宁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三)规范提高阶段(2003年1月—2013年1月)

2004年,《地方组织法》进行了新世纪以来的第一次修改,增加了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定人数。《地方组织法》的制定和修改,是地方人大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的突出表现,也为地方人大组织制度的建立健全提供了法律保障,更加理顺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一府两院”的关系。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成立人大工作研究社会团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是加强人大理论和工作研究的迫切需要,2010年5月18日,按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宁夏人大工作研究会成立,研究会有单位会员35个,个人会员150人。(四)全面深化阶段(2013年1月至今)

党的十八大报告专门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重要论述,涉及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设三个方面的问题,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进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于2014年1月7日成立,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出席成立大会时强调,要认真总结人大制度的发展经验,积极探索人大制度的特点和人大工作的规律,不断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切实把人大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和历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开展人大理论和工作实践研究。

二、主要成就

(一)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明显

调查研究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的基本手段,也是发挥办公厅、各工作委员会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作用的重要抓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紧扣中心工作与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找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研究探索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为议大事、定大事、促大事提供理论支持。

围绕立法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16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梳理研究,完成了自主性立法、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修改、地方性法规废止工作开展评估调研。特别是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针对中央出台单独二孩政策,就宁夏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生育间隔期的调研报告》,对单独二孩政策实行后的人口增长等情况进行了测算,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决议的出台提供了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意见提出,要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人大常委会根据宁夏的实际情况就设区的市立法机构设置、立法队伍建设、立法能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对4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能力、立法条件等进行评估,形成了《设区的市立法情况调研报告》,分析了设区的市立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立法能力建设等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提出了适时依法确定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和步骤的建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条例》的制定是全国第一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立法,亦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首创。常委会针对公共卫生服务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召开论证会,进行专题论证,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在年度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尊重民意、主动承担、克服困难、四年攻坚,完成了《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的立法工作,是地方人大创新立法的新实践,也是全国的一个好范例。如果各地人大也能主导、突破一些社会领域的立法项目,我们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短板’就能补上,全国依法治国就会有新局面。”

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调研。“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在行使国家权力,人大监督就是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解决。常委会成立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救助、困难群众住房、社会治安、扶贫、环保等工作作为履职的重点,这些方面也成为常委会重点调研的课题,依法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区人民群众。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听取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都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宁夏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缺水是宁夏中南部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最为直接、最为实际的难题,也是这个地区长期贫困的主要因素。抓住“水”就抓住了重大民生问题的“牛鼻子”。从第五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始关注中南部山区人畜饮水问题到第十一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针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就“水”的问题连续30年进行了不间断的调研,形成了许多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一些调研成果受到常委会领导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关注。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样板——原州区现代高效节水生态农业的成功探索》分别被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人大农业与农村》《宁夏日报》全文刊发。《关于我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针对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利用结构不合理、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提出建设水资源调配工程,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等建议都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认真研究。党的十八大之后,自治区党委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率先出台《关于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开放宁夏建设的意见》,走在了西部省区乃至全国的前列。为了解掌握开放宁夏建设的推进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实施了开放宁夏建设企业“走出去”专题调研活动,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开放宁夏建设企业“走出去”的基本情况。针对调研中发现的认识不够到位、体制机制不顺畅、企业“走出去”面临诸多困难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成果得到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开展的执法检查开展调研,把执法检查调研重点放在改进执法检查方式、研究执法案例、评估实施效果、提出修改意见上,有效推动了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

围绕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自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针对代表提交的重点建议开展了专题调研。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制度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针对宁夏代表团被确定的重点处理建议进行了专题调研。宁夏代表团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交的《关于请求国家建设支持宁夏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产业扶贫试验区》的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针对宁夏实际情况,就六盘山区贫困面及贫困深度,对建议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了解,形成了《关于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产业扶贫试验区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有力推动了重点建议的办理。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关于解决宁夏中部干旱带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列为重点处理意见,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6年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列为10项民生计划,强化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2015年9月,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对宁夏中部干旱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我区中部干旱带农村饮水工程运行情况的报告》。针对工程效益发挥不够充分、优惠政策落实滞后、工程运行维护困难等问题,提出加强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供水工程运行维护基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等建议都得到了采纳。经过连续多年督办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议,这项工程已建成使用,结束了宁夏中南部地区110.8万居民祖祖辈辈缺水吃和吃苦咸水的历史,这对于宁夏中南部地区来说,无疑是一个奇迹,百万人的梦想得以实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针对连续多年督办中南部城乡饮用水安全工程和中部干旱带和贫困地区水源工程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成效以及启示和体会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向全国人大写了专题报告,得到了全国人大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报告上批示:“关键是要依法管理好、使用好有限的水资源,让缺水地区群众永久得到实惠。”2016年,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中部干旱带和贫困地区水源工程建设的建议,由时任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亲自督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三刚、王儒贵先后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督办。李建华书记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切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真正将这件惠民项目办实办好,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放心。”目前,工程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决策参考价值进一步突显

人大理论研究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搞好地方人大工作的需要,意义重大。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国家政策方针以及自治区中心工作等开展研究,积极主动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保障发展。

紧贴自治区重要工作开展研究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开创宁夏经济建设的新局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经济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紧贴宁夏实际,围绕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工农业生产、经济改革、市场物价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经反复认真研究后,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建议,为作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等相应决议提供了参考。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两区”建设、全区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沿黄经济区战略部署、营造“两优”发展环境、空间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重点领域及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分析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使一些困扰宁夏多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对外开放等根本问题得以解决,不仅让宁夏人民受益,很多方面在西北乃至全国都发挥了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每届都要召开党委人大工作会议专门研究人大工作。为了能够让自治区党委更全面了解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会前常委会都会深入全区各市县进行调研,详细了解了市、县、乡级人大建设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写出有成效、有经验、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内容充实的调研报告为党委研究人大工作提供参考。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根据调研情况,起草了《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稿)》报自治区党委修改同意后,于2012年7月下发,对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都提出具体意见;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8号)精神深入研究,提出的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进人大机关干部交流、规范县级人大内设机构数量和名称、合理确定人大机关编制等建议,在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通知》(宁党发〔2015〕28号)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实施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是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重要战略决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把宁夏作为一个大城市规划建设”的思路,统筹产业发展和城镇布局,坚持突出地方特色、管用有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到市县视察调研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通过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提供了基础性依据。2016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将宁夏确定为“多规合一”试点省区,为推动这项改革顺利开展,常委会对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要以试点为抓手,推动宁夏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产城融合、生态文明的空间格局,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空间规划“宁夏经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个奋斗目标,35万生态移民工程和65万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是两个关键环节,而土地问题又是制约生态移民的关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针对问题,深入研究,提出意见,形成了《我区实施“四到”扶贫攻坚工程情况的研究报告》,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自治区县域之间生态移民涉及土地有关问题的决定》和《关于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涉及土地有关问题的决定》提供了依据,有力地推动了这两项重大工程的实施。

扎实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从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开始,由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牵头,各工作委员会参与,每年根据工作实际确定课题进行研究。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围绕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和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选好课题,组织力量,有计划地开展人大课题研究70多个,保质保量地完成常委会重大课题调研任务,并出版发行调研成果,使人大研究工作系统开展起来。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从2011年开始,每年争取到20万元财政经费,使研究经费得到保障。课题研究采取自主研究、联合研究、委托研究方式,发挥多方面的优势。每年确定课题内容分别由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相应课题组承担。按照年度课题研究要求,各课题组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研究课题,召开课题论证会、交流研讨。在课题研究中,对一些重大问题,采取委托研究、重点资助等形式,集中力量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课题成果。课题研究报告有事实、有数据、有分析、有提炼,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于总结工作成绩和积累的经验,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并且坚持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有价值的课题研究成果,如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补水之短是关键、全区农村土地流转有关问题研究、宁夏境内长城遗址立法保护研究、宁夏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效果调查分析报告、宁夏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建设机制有关问题研究等。宁夏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效果调查分析报告成果在新华社内参发表(2015年4月发)。报告分送自治区有关领导同志审阅后,得到了充分肯定,并向自治区党委提出了“关于延续退耕补助政策的专题建议”。时任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自治区主席刘慧、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崔波、自治区副主席屈冬玉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在此报告基础上,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了专题建议;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补水之短是关键的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在中国经济导报(2016年3月9日T9版)发表;经济观察报(2016年3月28日32版)发表的《西北水困:开发方案为何争议60年》一文引用了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全区农村土地流转有关问题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就土地流转提供有力的价值参考,提交党委、政府研究后,就有关问题得到解决,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三)强化平台队伍建设,人大理论研究根基得到夯实

人大研究会是组织、协调、整合人大理论研究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理论研究、工作研究和成果交流,推动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工作全面持续深入开展的平台和载体。宁夏人大工作研究会成立后,不断强化平台载体作用,积极调动会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研究工作的合力。

组织开展优秀理论文章和调研成果评选。推动人大研究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增强人大工作者和有关专家、学者探索研究人大建设理论积极性,交流理论研究创新成果,组织开展人大工作优秀理论文章和调研成果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得到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以及领导干部的积极响应,每年度征集论文和调研报告近百篇。经过专家评委评审,每年有20余篇入选优秀文章。这些文章涉及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联系、自身建设等工作,进行积极探索、认真思考和深入调研,既有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阐述,又有从整体上或某一侧面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成效、经验进行总结、概括,还有通过对人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思考,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对策和建议等,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为做好评选工作,每次评审活动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小组,制定评选工作方案,明确评选标准、评奖等次、奖励办法等,保证论文评选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评选结束后,对获奖论文进行奖励,颁发奖励证书,并将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汇编成文集,交流展示研究成果。

加强与全国人大及兄弟省区人大研究机构的研讨交流。建立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学术机构、外省市区人大研究机构等方面的联系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相互学习与借鉴,共同促进理论研究的开展。积极参加甘肃、广西、青海、湖北、江西、西藏等省区举办的十四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讨会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举办的研讨会,并踊跃交流。1991年8月,筹备召开了西北五省区暨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编印了《宁夏人大工作研究》4册。2013年8月14日至15日,在银川组织召开了十四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及研究室主任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陈勇莅会指导工作。江西、湖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宁夏等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出席会议。会议紧紧围绕“发挥机关职能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达到了交流情况、增进了解、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2014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成立后,研究会积极参加“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等研讨会,并撰写了《充分发挥人大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人大监督工作应当把握几个关系》《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等理论文章,并踊跃交流。

依托多样平台做好理论研讨。《宁夏人大》杂志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编辑出版的人大工作者自己的刊物,是宁夏各级人大工作者关于人大制度理论、人大工作研讨的主阵地,杂志专门开辟了研究与思考专栏,就人大立法、监督、代表、重大事项决定以及自身建设等问题进行研讨。特别是有些理论文章实用性很强,一些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直接被市县人大常委会借鉴。我们还积极在《中国人大》《人大文撷》《新华智库》《西江文艺》《宁夏法治蓝皮书》《共产党人》《宁夏法学》以及《宁夏日报》等30余种杂志和报纸上积极发表研讨文章近千篇,有效推动了自治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开展。

(四)扎实开展基础性工作,人大工作得到有效推动

研究室是人大常委会的“参谋部、助手部、智囊团”,主要负责起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材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以及公报的编辑等工作。研究室开拓创新,积极作为,认真主动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文稿起草、公报编辑、会议服务等各项工作。

认真做好文字材料起草工作。文字材料起草工作是研究室的一项主要任务。多年来,研究室高质量地完成了历次自治区人代会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各项决议、领导同志讲话稿的起草工作,起草了常委会领导同志各类讲话、党委人大工作专题会议、人大工作情况汇报及其他有关工作情况等1500多篇文稿。在文字材料起草过程中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共同协商,力争做到质量过硬、符合要求。如,在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系统地总结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思路、特点和措施,并结合新形势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提出下一年工作思路,形成了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之后,反复征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各处(室)的建议,并在常委会党组会、主任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多次讨论听取意见。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反复斟酌,合理吸纳,最终形成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认真做好公报编辑工作和常委会会议简报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报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人事任免等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标准文本。公报发行范围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宁夏各市县人大常委会,自治区党委、政府组成部门,常委会委员等,范围非常广。我们严把公报组稿、编辑、校对、印刷等质量关,做到准确、及时、规范,使公报达到标准文本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全面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了每次常委会会议情况。在机关相关处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组织完成了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会议简报的记录及整理工作。2003年,宁夏人大编辑部成立前,研究室共编发《宁夏人大》300余期。

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会议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全国人大会议简报主要反映代表在审议报告、议案时的重要意见和建议以及摘登代表对某些具体方针、政策的不同意见、对工作的批评等。从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至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共保障全国人大会议宁夏代表团简报工作39次,共编发简版250余期。为了做好了全国人大会议宁夏代表团的简报、传达提纲等会议材料的起草和其他服务保障工作,每次会议都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参加人代会期间宁夏代表团的各项服务工作。并且严格按照大会指导思想,遵循“准、快、简、选”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反映了宁夏代表团代表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高质量地完成了全国人大宁夏代表团简报工作,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

同时,出色完成了《宁夏通志·政权卷》人大部分的文字稿、《宁夏年鉴》人大部分的编写工作,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此外,还较好地完成了常委会和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及为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服务工作。

三、经验启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总结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发展经验,研讨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问题,探索人大制度的特点和人大工作的规律,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思想性、原则性、系统性、前瞻性。

(一)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确保人大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发展的首要前提。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内容涉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涉及党和国家各方面体制机制,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密切相关,思想性、政治性、法律性都很强。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的基本要求,在正确轨道上不断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要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作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工作的行动指南,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工作的主基调,开展工作。

(二)必须始终坚持科学的研究方法

用科学的方法观察问题、指导研究,是搞好理论研究的重要前提,更是开展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理论研究的根本方法。要认真提炼总结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内在规律,进行理论概括、梳理和阐发,进一步健全人大理论体系。对多年来人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那些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实践证明是成熟的经验和有益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概括,上升到理论层面,提高理论思维能力。要认真借鉴兄弟省区关于人大工作的有益成果,在吸收、消化兄弟省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发酵”,形成可行的思路和有效的方法,创新人大工作方式,提升服务大局能力。要注重理论创新,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推动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为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开展完善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

(三)必须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

密切联系人民,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是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只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倾听人民的呼声,尊重人民的意见,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积极为人民办事,与人民群众经常联系,才能做好研究工作。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民意的代言人,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搞好人大工作的主要方面。要针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代表选举制度,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开展研究;要针对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代表参加学习和培训,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力度,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开展研究;要针对如何建立健全代表工作保障机制,落实代表工作机构和人员,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开展研究,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素质。

(四)必须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理论的作用在于指导和支持实践。理论不回答实践提出的问题,不服务于实践,束之高阁,再高明的理论也毫无价值。人大理论研究必须始终将人大制度理论研究面向实际、面向实践,自觉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站在全局角度,学会用战略眼光和前瞻思维,抓住人大工作中迫切需要回答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认真总结实践探索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发展完善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理论分析,作出正确的回答,形成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及时做好转化应用,切实用理论研究的新成果,指导人大工作新实践,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人大理论研究只有与工作实践紧密相结合,汲取鲜活的实践养分,才能产生价值,富有生命力。

四、对策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总结经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同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工作需要相比,同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和各方面的期望相比,人大理论研究工作还属于较为薄弱的环节,研究成果有待拓展和丰富,研究力量有待充实和增强,理论研究制度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讲话中指出:“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这一重要论述,对新形势下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强人大理论研究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课题研究,积极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

(一)进一步健全人大理论研究的制度机制

制度机制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能够管根本、管长远。人大理论研究创新发展,必须有一套科学完备、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保障。要完善课题规划机制。选定科学合理的研究课题是做好人大理论研究工作的立足点,要坚持出精品、有价值,紧贴实际,科学统筹,以新形势下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为研究重点,结合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下发的年度课题要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和研究特色的年度课题规划。要尊重事实,遵循规律,坚持开门搞研究,力求课题规划体现科学性针对性。要逐步形成从立项、中期检查、交流研讨、结题评审到成果评选完整规范的课题管理运行体系。要推广成果应用转化机制。在前期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搞好试点来检验研究成果的推广价值和可行性,逐步形成“试点—完善—再试点—再完善”的良性循环,为全面推广研究成果创造条件,打好基础。要敢于将有价值全面推广的研究成果,融入到立法、监督、重大事项等工作实践中,通过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活动,检验研究成果是否有效管用,使理论研究成果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要实施激励机制,搞好人大理论研究工作的评优表彰活动,按照统一集中评审的方式,认真做好年度优秀研究成果评选。适时对高质量完成研究会委托重点课题任务、取得重要人大理论研究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努力形成支持人大理论研究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找准人大理论研究的切入点

人大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人大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同级党委的领导,在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围绕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好法定职权的研究和探讨;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人大依法监督同级“一府两院”的研究,既要依法实施监督,又要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如何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不忘监督”,更好的处理好监督和支持的关系。要积极开展人大理论创新。理论创新是不断改进和完善人大工作的先导。许多具体的制度和办法,都是先从实践创造出来,然后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的。只有大胆探索,勇于超越,敢于突破,充分发挥理论创新的先导作用,才能引领人们不断拓展新视野、开辟新思路、形成新认识,进而推动人大工作的开展。要注重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研究的目的和价值在于其成果能够对实践起到支持和指导作用,能够对人大的决策活动起到参谋和服务作用,能够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起到引导和推动作用。总之,努力使优质的理论成果发挥最佳效果,产生更大效益,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进一步增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的针对性

方向清则目标明。人大理论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人大理论研究要有针对性,紧贴实际,扭住关键,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积极为常委会科学决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要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要围绕重点课题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在选准重点课题上下功夫,以应用课题研究为重要抓手,紧贴单位实际,采取指令分配、自选课题等形式,选好重点课题,做好立项工作,切实增强人大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要集中力量,深入实践,开展形式多样的调查研究,破解难题,坚持成熟一项结题一项,不搞“一刀切”,确保课题研究时间、进度、内容和质量“四落实”。要围绕人大制度开展理论研究。人大制度是我们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中国实际的一项伟大创造。新形势下,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亟须理论创新。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既是“规定动作”,也是研究工作的重点内容。要从国情和区情实际出发,着眼实践,站在时代和创新发展的高度,紧紧围绕人大制度发展完善中需要回答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运用好研究平台和载体,不违背研究规律,一步一个脚印,做该做、能做、有用的研究,切实做到理论先行,为指导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四)进一步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平台队伍建设

做好人大理论研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调配合和支持,必须创建好条件,搭建研究平台,善于借力做功,使人大理论研究始终焕发生机和活力。要发挥好研究会“桥梁纽带平台”作用。研究会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人大理论研究的专业学术团体。要充分发挥好研究会中老同志理论水平高、工作经验多、研究能力强的优势,把开展前瞻性、对策性专题研究作为立会之本,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研究活动,形成有价值、有分量接“地气”的研究成果,使研究会真正成为常委会决策服务的智库。要发挥好研究室“主阵地”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主管领导要经常过问人大理论研究工作情况,与研究室不定期碰头研究加强和改进人大理论研究相关问题,亲自指导并审定好人大理论研究工作年度课题规划,积极带头撰写研究文章,起到率先垂范作用。研究室每年要以常委会研究课题为指引,把加强人大理论研究作为摔打培养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抓手,科学量化指标,分解到人头,确保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人人提高,做到既出成果,又出人才。要发挥好外部资源“借梯上楼”作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人才济济,是做好人大理论研究工作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注重整合这方面研究资源,采取对外申报和委托重点课题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群众性学术研究,形成合力,凝聚智慧,使人大理论研究上质量、出成果,努力开创人大理论研究工作新局面。要加强人才培养,把人大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列入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将热爱人大理论研究的同志纳入人才培养规划,积极做好理论研究人才储备。要采取以老带新、以强带弱、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方式,改善其知识结构,拓阔视野,努力形成一支业务精通、勇于吃苦、善于创新的人大理论研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