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全景录·宁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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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坚持以建设美丽宁夏为统领着力打造良好生态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群众的福祉和民族的未来。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17年6月,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把生态立区确立为自治区三大战略之一,提出了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目标。

一、改革发展历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后,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植树造林、防风固沙作为农业基本建设的重要任务,确定了以营造防护林为主,因地制宜发展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林业发展总方向,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宁夏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等历史机遇,坚持以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与调结构、转方式为重点,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生态环境管护、建设和节能减排为抓手,以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为支撑,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宁夏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宁夏生态文明建设大体经历了5个阶段。

(一)生态环境受到关注并开展综合治理阶段(1978—1995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将保护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确定为基本国策,宁夏林业建设进入新时期。但这一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也日趋严重。

1978年11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宁夏全境被规划入三北防护林工程内。

1982年,根据国民经济调整方案,自治区政府提出了宁夏治理“三废”(废水、废气、废物)的工作规划。1983年8月,自治区党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种草植树与发展农业、畜牧业对促进粮食生产的辩证关系,真正把种草植树当作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促进农牧业发展的战略来抓。

这一时期,环境保护工作也开始起步。1983年12月,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1984年5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确定了宁夏环境保护的总目标,提出环境保护要实行“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1989年,自治区第三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确定了以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为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

20世纪90年代的贺兰山天然次生林

“八五”时期,是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时期。1991年7月,全国治沙工作会议后,宁夏以防沙治沙、改善沙区生态条件为目标,将河东沙地即毛乌素沙地东南缘的综合治理开发列为10年规划中的20个重点之一,对沙区进行了全面规划和综合治理。1992年,宁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提出要抓好环境保护工作。1993年4月,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要大搞植树造林、发展防护林和建设林业基地,使全区林木覆盖率由5%提高到10%。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水源等自然资源。

1979 —1995年,宁夏平均每年有192.4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年平均植树1121.3万株,人均植树5.8株,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世纪90年代的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二)生态环境受到重视并处于示范带动阶段(1996—1999年)

这一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提高污染防治能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加大依法保护和治理环境的力度,宁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1996年,根据《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要求从工业污染防治、城市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重点流域和地区环境保护、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展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此同时,国家环保局制定发布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1996 —2050年)》,提出以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以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主要对象,在全国建设一批生态良性循环、社会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生态示范区。从1996年开始,国家先后分9批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五百多个县(市、区)进行了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宁夏有19个县(市、区)被列入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县。

1998年4月,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要“走出一条保护资源、改善环境、造福当代、泽及子孙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并将消除污染排放总量、改善重点地区环境质量和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作为“十一五”全区环境保护的三大任务。1999年,党中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把加快生态建设、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内容。按照中央的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把生态建设确立为重要目标,适时提出“要坚决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依靠科技进步,选择适宜的树种草种,实行科学的种植和管理;采取有效办法,遏制灌区盐渍化、草原荒漠化;以节水为中心,合理利用水资源;对工业‘三废’进行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减少城市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经过几年的努力,宁夏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为改善西部乃至全国的生态环境作出了贡献。

(三)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并进行全面治理与保护阶段(2000— 2006年)

进入21世纪,宁夏党委、政府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的历史机遇,以改善生态环境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会议后,2000年1月,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要认真落实“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并把加强生态建设与脱贫致富结合起来。12月,自治区“十五”计划明确提出,改善生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实现宁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2000年后的贺兰山苏峪口森林公园

从2000年开始,宁夏在宁南山区的彭阳、泾源、隆德、西吉和原州5个县(区)开始搞试点,执行国家退耕还林(草)政策。2001年,经国家批准,宁夏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示范县(区)由5个调整为8个,试点扩大到沙化严重的海原县、同心县(含红寺堡)和盐池县。到2002年,宁夏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04万亩,累计完成人工造林333.7万亩,有17个县(区)被列入国家生态环境重点县建设工程。同时,启动实施了宁夏天然林保护工程等一批生态项目及黄河宁夏段治理工程。

2001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提出: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实现宁夏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构想。2002年7月,自治区政府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全面启动实施了“1259”(“1”指“一河”,即黄河;“2”指“二市”,即银川市、石嘴山市;“5”指“五区”,即5个重要生态功能区;“9”指“九镇”,即9个工业集中的镇和区域)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把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环保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2005年12月,国务院通过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6年1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要坚持“政府管环保,社会办环保”的理念和“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与此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加强了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环境监管,全面遏制高耗能行业和高耗能行业集中地区的环境污染。自治区政府还与5市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将环境保护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各级政府行政首长与部门领导。

针对黄河水量偏少、分配量减少的实际,为解决宁夏缺水问题,200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国率先建设省级节水型社会。2005年,全国人大将宁夏作为全国第一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建议列为十大重点办理建议之一。

这一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2004年,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组织编制完成了《宁夏黄河湿地保护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完成了《宁夏湿地保护工作条例》和7个湿地保护工程的可行性开发报告。

农村环保工作也开始起步。2006年,宁夏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为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第一个试点省区。自治区把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和农村环境保护作为一项考核内容,纳入自治区“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生态环境逐步好转并进行全面生态文明建设阶段(2007—2012年)

2007年4月,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视察宁夏时指出,要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好。10月,党的十七大将“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大要求之一,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先后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明确了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要在发展理念上突出绿色环保,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发展途径。

2008年4月,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到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视察治沙工作时强调指出,防沙治沙要支持,这是事关祖国生态安全的大事,宁夏把防沙治沙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这个做法很好。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习近平副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宁夏要为建设祖国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而不懈奋斗,以实施“六个百万亩”生态林业经济战略为抓手,进一步推进防沙治沙工作。8月,自治区政府决定,用5年时间,在全区5个生态区内,由北向南依次构建4条生态安全屏障,建设6个百万亩生态防护体系项目(灌区百万亩特色经济林、中部干旱带百万亩枣树生态经济林、毛乌素沙地百万亩防风固沙林、沿黄百万亩湿地生态防护林、六盘山百万亩水源涵养林、贺兰山东麓百万亩生态防护林),完成造林613.2万亩。同时,积极争取并启动实施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项目,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

2008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突出抓好防沙治沙工作,将宁夏建设成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构筑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2009年,环保部与宁夏签署了《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合作协议》,提出了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的总要求和总目标,配套了一系列支持性的政策和措施。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沿黄城市带(群)建设启动大会,提出建设沿黄城市带(群),打造黄河金岸。

2010年1月,环保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5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及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2011年3月,“绿色发展”被明确载入国家“十二五”规划。据此,《宁夏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将重点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及森林资源保护等十大工程。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展开。2006年之后,宁夏又两次被环保部列为全国3个农村环境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省区之一和全国8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之一。2007—2009年,自治区政府连续3年把“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列入为民办理的10件环保实事之一。先后在全区5市选择工农业主导经济型、畜牧业发达型、生态农业型、城乡交叉型的县(市、区)作为试点。201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五)生态文明建设加速推进,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2013—2017.12)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2014年11月,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要用法治力量推动美丽宁夏建设,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好宁夏的青山绿水,将宁夏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新阶段。12月,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要坚持节能减排,努力在新常态下积极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提出,宁夏作为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并明确提出要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必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宁夏建设。

2017年6月,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将生态立区战略确立为“三大战略”之一,奋力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使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提出的“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指示要求成为全区上下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将“美丽”纳入国家现代化目标之中。同月,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着力打造西部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宁夏。11月,宁夏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召开生态立区战略推进会,出台了极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对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保工作作出重要部署。12月,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提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盯环保突出问题,上下联动、压实责任,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此后,宁夏旗帜鲜明地大抓生态环保,开启了新时代美丽宁夏建设“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奋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