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治理评论(2019年第1期/总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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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治理面面观[1]

乔耀章[2]

摘要:在我国,地方治理是整个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极其重要的载体与具体的体现。究竟何谓地方治理,地方治理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及地方自治是什么关系,地方治理的价值依归是什么,地方治理的地方性与非地方性,地方治理的层级性、领域性、区域性如何展现,地方治理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等等,这些是本文需要展开概要论述的一些基本问题。认为地方治理应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引领,认为从特定意义上说地方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另一种表达法,认为地方治理应当坚持从地方实际出发,处理好地方治理与中央治理之纵向的“上下相互治理”及横向的“地方相互治理”的关系,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

关键词:地方社会主义;地方治理与自治;央地共治与互治;国家治理;地方治理时空观;共同但有区别原则

在全球化视野中,地方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就其形式是民族国家的,而就其内容则具有国际治理属性,尤其是边疆治理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型地方治理(相对于“国际治理”“全球治理”)。若从广义的语词学层面看,一方面,“治理”本身就寓“统治”与“管理”于其中。治理体现出统治的“治”和管理的“理”的历史组合与进阶。治理的内涵与外延涵涉统治与管理的基本元素,人们并不因为有了治理就告别了适度的统治和管理(乔耀章,2013)。另一方面,“治理”在“改革”和“建设”、“开放”的语境中,改革也是一种治理,建设也是一种治理,开放也是一种治理,同样,治理是为着更好的改革,治理是为着更好的建设,治理也是为着更好的开放。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治理也是一种“地方改革”“地方建设”“地方开放”,通过地方治理共建,共享国家现代化的改革、开放、建设的成果。为此,本文依据刊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初步的论析,抛砖引玉,以期盼学界同人对此问题感兴趣,展开可持续性的批判性的评说与建构性的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