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治理评论(2019年第1期/总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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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地方治理与“地方社会主义”

1848年2月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德文版的公开发表,宣告了人类社会开始从世界资本主义社会向世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时代,宣告了马克思恩格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诞生。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恩格斯理论论证的科学社会主义,既是属于人类的、属于世界的,也是属于民族国家的,具有双重质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中国的,也是属于世界的。以中共十九大为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如果从特定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国家社会主义”,那么,与此对应的应当是一种“地方社会主义”。当然,直接与“地方社会主义”对应的概念不是“国家社会主义”,而是“中央社会主义”,如国家统战部系统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特色的“国家社会主义”要通过各具特色的“地方社会主义”才能具体展现出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犹如一朵玫瑰花,她的芬芳要通过每一片花瓣才能具体散发出来(乔耀章,2012b)。凭此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当而且也能够做到“中国特色地方社会主义化”。这样,中国的地方治理应当首先体现出“地方社会主义”的特质,在“地方社会主义”价值引领下展开地方治理。对此,我们还可以以一个国外学者的研究视角为证。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共产党旋即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其雄心勃勃的社会改造方案:婚姻家庭变革、土地改革、思想改造、“三反”“五反”、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百花齐放、反右运动、人民公社、“大跃进”。在短短的时间画卷上,浓墨重彩地勾勒出共产党立志摧毁封建的、官僚的资本主义旧中国,建立人民民主的、繁荣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的雄图大略。长期以来,学界与社会对于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乃至整个毛泽东时代的各种社会主义实践充满了好奇。官方的记载和讨论主要采取一种自上而下的视角。每一项改革方案以运动的形式发起,接着是一系列的宣传部署、问题修正,最后运动大都废止,整个过程往往在档案里有明确的呈现。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具雄心的政权,如何让农民理解其改革方案并获得他们的支持,事实上是中国共产党自始至终面临的课题。然而,地方民众如何理解运动,如何迎合如何抗拒,如何将各种新观念整合进自己的日常实践,地方政权又是在哪些力量的合力下达成平衡——这一切在官方的叙事里却是不清晰的。中国地理环境的多样性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社会政治、文化生态,使得播撒其间的社会主义种子呈现不同的生长过程和形态,而探索其间的差异是理解中国社会主义丰富内涵的重要途径,也更能有效地回应那些在新自由主义框架下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种种质疑与曲解。贺萧的恢宏巨作《记忆的性别:农村妇女和中国集体化历史》中文版终于与读者见面了。贺萧在书里提出的重要议题之一就是中国社会主义的地方性问题,认为“一切社会主义都带有地方性”(贺萧,2017:17)。“即使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颁布的最具指示性的法令,也必须在各种各样的环境下被贯彻实施,由当地干部根据特定情境对法令作出阐释、修订、强调以及改变。无论在何处,国家政策的实施都取决于地理环境、事先的社会安排及当地的具体特色。”(贺萧,2017:18~19)透过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在地方传统背景之下国家话语的矛盾之处。这种“自下而上”的视野还显示,国家权力进入农村,对于“封建”思想并非采取全盘抛弃的策略,而是以一种矛盾的手法处理新政权在基层生根的问题。贺萧对地方社会细致入微的观察让我们看到中国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复杂性:新的社会制度脱胎于旧的社会制度,在这个过程中,正是由于国家的妥协,抑或策略,旧的社会规范以某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延续着,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占领社会生活的制高点。贺萧在《记忆的性别:农村妇女和中国集体化历史》书里努力讲述了一个关于中国、关于社会主义“足够好”的故事。近些年发生的全球资本主义危机不仅对“历史的终结”提出质疑,同时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社会运动以反抗资本主义制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重新整理社会主义的经验和教训,揭示其内在矛盾以及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无疑可以帮助我们展开对一个后资本主义世界的想象。重访地方社会主义不仅仅让我们明白历史如何走到今天,更重要的是,它还会指引我们未来行进的方向(搜狐网,2018)。

在世界范围内,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中国的具体化,或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那么,在民族国家范围内,“地方社会主义”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化,或地方化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当今中国,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是“地方社会主义”中的“社会主义”,都具体体现在党的十八大所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提炼,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提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提炼。

在地方治理过程中,就应当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导思想的一元性,就应当在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这三个不同层面上同时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之理念,这是我国地方治理的价值取向与价值依归。在地方治理问题上,绝不能搞价值虚无、价值无涉,否则,这样的地方治理就不能称为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地方治理。因此,地方治理,“地方社会主义”不可或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习近平,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