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兴起
要总结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特征的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毫无疑问会成为首选之一。互联网金融联结了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创新,通过两者之间的相互融合交会,开辟出了一个全新的综合性领域。乘着“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近来已成为中国金融界和科技界的共同热议话题,同时也持续引发关于金融市场监管以及金融法治环境问题的讨论。
2013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其标志性事件是6月13日阿里巴巴公司基于支付宝平台的余额宝产品上线,6天之内用户数量就超过了百万[2],这直接引发了公众和媒体对互联网金融的高度关注。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热度是其他国家所不能比拟的,因此甚至有人在网上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美国没有互联网金融?”这个提问本身可能并不那么准确。事实上,中国并非互联网金融的初创之地,中国绝大多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都是舶来品,例如余额宝“克隆”的就是基于美国第三方支付工具PayPal而开发的货币市场基金账户;网络贷款平台P2P的概念也是起源于英美,代表性企业是美国的Lending Club和英国的Zopa。不过可以确认的一个事实是:尽管美国是世界上互联网技术最发达的国家,也是金融市场最发达的国家,但它的互联网金融却没有像中国这么热;至少在美国,互联网金融不曾成为一个普罗大众的共同话题。举例而言,中国的P2P平台数量早已超过2000家[3],远超其他国家。
自2014年起,互联网金融已经连续四年被写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4]。2014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5];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则用“异军突起”来形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势头[6]。然而,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兴起也伴随着各种金融乱象的出现,甚至对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为此在2016年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互联网金融的表述已经由此前的正面肯定为主转为强调“规范发展”[7],甚至是“高度警惕”[8]。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4月12日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9]则宣告了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已经全面进入“风险治理”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我们尤其有必要从学理上来总结和分析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兴起的特定时代背景以及与之相关的监管与法律问题,这才是有效把握治理该领域金融风险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