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中国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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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中国成立后主要执政关键词的考察和发展

中国共产党在其党章及党的规范性文件中确定了执政的政治承诺,以规范的方式集合了全党同志的共同意志和利益。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基于历史条件、政治形势和政治领导人的自我创造等方面的差异,执政路线或遵循或偏离了党的政治承诺,也决定了不同执政关键词的性质和方向。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主要执政关键词的梳理和解读有助于考察党在不同时期治国理政方式的异同,但重在趋同而不是辨异,以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同意政治理论。

(一)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与联合政府(1949—1956年)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标志着总路线的形成。总路线的基本内容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一化三改”为内容的“这条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对于总路线的内容和特点,毛泽东形象地把“一化”比作鸟的“主体”,把“三改”比作鸟的“两翼”,认为两者只有同时并举,鸟才能展翅飞翔。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4年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宪法在序言中确认了总路线作为过渡时期全体人民的意志行动指南。[10]

过渡时期的概念源于列宁在十月革命后苏联特殊时期的施政政策,利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进而消灭非公有制经济,确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经济基础。新中国成立伊始,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构想日渐成熟,但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缺乏经验。总路线的实质在于在过渡时期通过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国家的唯一经济基础。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论述为探索中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提供了几乎可以移植的方案。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没有直通车,连接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是不可逾越的过渡阶段。过渡阶段不是社会主义阶段,仍然属于新民主主义阶段,但必然是要向社会主义前行的阶段。在过渡时期话语之下,一切非公有制经济具有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但这种合法性是必然要被消灭的起临时作用的工具合法性。过渡时期体现了多元经济并存的局面,公有制经济逐渐提高了其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这与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下降是一致的,直到所有非公有制经济全部被改造为公有制经济。

毋庸置疑,对未来社会的理想设计源于共产主义的宏大思维,也浸染了中国传统社会对大同社会的理想成分。一旦这种乐观的群聚思维弥漫于社会各个方面,缺乏的就不是实现目标的方法,而是目标设计是否完美的能力问题。例如,执行过渡时期的计划的时间不断缩短,准备用十五年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用五年时间就完成了。在这种乐观的理性主义的氛围支配下,以后出现的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倡议就不会显得突兀。

应当看到,与变化中的多元经济结构相对应的是以政治协商为基础的联合政府机制。具有浓厚设计意味的新中国成立大纲出自日益赢得民心的中国共产党,但没有民主党派乃至大多数民众的内心支持和拥护,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不会出台并且在以后得到惊人的顺利推行。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了中坚和领导作用,但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的代表组成中,中共代表人数不过半,还不能在具有临时性质的最高国家权力机构中占有“多数席位”,需与其他党派、社会团体的代表共同组阁并共同行使国家权力。总之,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确定了特殊历史时期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的临时性、预备性,不仅多种经济并存是过渡性的,具有联合政府性质的国家政权组织也是过渡性的。

(二)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确立(1956—1957年)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是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的执政关键词,是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全社会的行动指南。1958年9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指出党在这一时期的总路线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迅速地把国家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施政方针。虽然“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是在反右斗争扩大化开始时期提出的,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总的路线方面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从属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社会主义是实现共产主义的一个阶段,如果共产主义是党的最终的政治承诺,社会主义建设就是阶段性的政治承诺,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就顺理成章地成为这一时期党的执政关键词。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建立在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是落实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必然结果。重要的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对社会主要矛盾所做出的定位和判断,宣告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斗争因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完成而终结,从此之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对社会矛盾的判断成为政治安定、经济繁荣与否的主线,也是衡量一系列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基本标准。经济制度和社会矛盾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概念,前者是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形成的客观事实,对这一客观事实的原则把控和灵活适用成就了不同时期的国家政策和法律制度,而灵活性的高低又取决于对社会矛盾的主观判断。当人民内部矛盾成为第一或主要矛盾的时候,灵活适用经济制度的实用主义行为就会显现。八大以后的实践证明,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只要做出经营层面上的灵活处理,如在改革开放初期实施的“两权分离”制度,就足以让社会拥有有限的必要的活力和生机。然而,正如邓小平在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八大的路线是正确的。但是,由于当时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不足,八大提出的路线和许多正确意见没有能够在实践中坚持下去。八大以后,我们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许多成就,同时也遭到了严重挫折。”[11]

(三)“以阶级斗争为纲”与敌我政治观(1957—1976年)

1957年10月,在反右斗争扩大化的影响下,毛泽东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仍然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执政措施的具体体现就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并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达到高潮。1975年1月7日四届人大全体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七五宪法在序言中写道:“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存在着帝国主义、社会帝国主义进行颠覆和侵略的威胁。这些矛盾,只能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实践来解决。”“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执政关键词被赋予了宪法地位,具有了法律上的约束力,这一结果既是对反右以来党的极左路线的确认和巩固,也强化了党的这一错误路线的法律化效果,以至于作为国家意志而适用于全国。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路线延续了战争时期的敌我政治观,它以被消灭的资产阶级为假想敌人掀起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政治革命运动。假想敌人既指观念上的敌人,也包括制造出来的敌人。前者是对一个存在过的敌人的想象和记忆,也被称为哲学上的敌人,源于恐惧心理所导致的不安全感。把病因归结于敌人,就可以通过手术式的休克疗法予以治疗,也会免于寻找自身原因的烦恼从而自我免责。哲学上的敌人不是天敌,后者作为生物链的合理存在既不负有伦理责任,也免去了道德责任。然而,哲学上的敌人绝不是只存在于观念、话语和理论等精神领域,要让所指的敌人成为能指的对象,需要的是在现实社会中把已经存在的人树立为敌人,那些被认为具有资产阶级观念、言论、思想的人都可以成为敌人或准敌人,更不用说具有资产阶级行动的人了。

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力,它会阻碍或妨碍经济基础的发展,但这种解释只有在经济基础和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矛盾体内才能成立。需要追问的是,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全面建成之际,为什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在这里失去了解释力?这个问题也同样适用于对生产力低下和生产关系先进的矛盾判断。按照唯物主义者的正统解释,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但在这一时期,这个重要的原理反其道而行之,观念似乎成为社会的主因,哪怕这一观念只在短时间内有效。

(四)“两个凡是”与“文化大革命”的结束(1976—1978年)

1976年10月在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后,中国共产党在1977年8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华国锋代表中央委员会做了政治报告,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提出在二十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然而,该政治报告肯定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作为十一大路线的基本内容,继续错误地认定“四人帮”推行的是一条“极右的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为了继续贯彻和推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以华国锋为代表的党内部分干部提出了著名的“两个凡是”主张:“凡是毛主席做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序言载明了含有“两个凡是”内容的执政方针,如“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我们要坚持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对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反对修正主义,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等错误内容。

“两个凡是”是在毛泽东逝世后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的执政关键词,它延续了1958年以来党对政治和社会形势的错误判断,推迟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邓小平指出:“‘两个凡是’的观点就是想原封不动地把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思想坚持下去。”[12]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批判和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原则,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结束“文革”、开启新的历史时代奠定了思想基础。

(五)“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小康社会作为总路线(1978—1997年)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第二代集体领导人确定的执政方针和政策的核心关键词。“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政治保证,“改革开放”是方式方法,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动力,它们共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是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也是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的核心。从逻辑上演绎推论,两个基本点应当在总体上服务于一个中心这个目的,一个中心成为衡量两个基本点合法性的重要标准。回顾历史,四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存在于以往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实践活动中,它既是建党之本,也是立国之本。经济建设的内容在党的八大中通过阐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理论就显露,与以往党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政治承诺不同的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将经济建设作为中心任务加以提炼和概括,超越了党的八大的笼统提法,更为重要的是,在如何完成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时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战略思路和规划。

改革开放作为总体性概念赋予了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方法和内容,以至于这一概念本身就是解决时代困境的钥匙。改革开放从否定性价值和肯定性价值两个方面重塑了国家治理和发展的途径。改革开放对一切机械和教条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观念和学说给予拒绝或反击式的回应,解放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左”倾思想束缚,激活了社会主体的心灵,重启了中断了的现代性启蒙运动。对“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系统阐释可以进一步推导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和改革开放理论三方面具有相互关联的命题和实践。

(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思维方式的重大变化(1997—2003年)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出的政治承诺。新的历史时期既指在时间维度上人类社会进入二十一世纪,也指向改革开放22年后我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面貌发生的深刻变化,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型小康到改善型小康的历史性跨越,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积极加入世贸组织……这一切都表明,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迥异于改革开放之初,一个在改革开放道路上已经立起来的新中国再次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一体化的世界上。

“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仅从词语上也可以看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透露的磅礴大气和巨大的包容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表明执政党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从造反、破坏型思维转变为建设、创新型思维;二是从你死我活、绝对对立型思维转变为最大限度地团结、凝聚一切积极力量的包容性思维;三是从封闭性思维转变为开放性思维;四是从计划经济下的控制性管理思维转变为合作服务型管理思维。”[13]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的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执政党,除了工人阶级,中国共产党还应当代表其他所有先进的人群和阶层,这就需要对剥削、劳动收入、利益冲突等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概念做出新的解释,并从发展的角度看待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新格局。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主与他的雇员一样都可以成为党员。阶级概念逐渐被阶层概念替代,虽然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能因此而消解,但绝对意义上具有敌对性质的对抗性因素被解构了。

作为理想型的政党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在政治领域内重塑人与人之间的理性关系提供了思想资源,也为改革开放的合法性增添了养料。不过,“代表”和“要代表”之间显示了现实和理想上的差异,“要代表”不是已经代表了,如果把“三个代表”的理念化为实践行动就应当获得被代表人的同意。承诺与同意密不可分,承诺是同意的前提,同意赋予了承诺合法性。从两个方面可以体现承诺的合法性:一是被代表人以事前授权的方法(最主要的是通过民主选举的方法)认可承诺的内容,使执政党的承诺成为国家行为的组成部分;二是事前虽未获得被代表人的授权或认可,但在事后根据效果追认承诺的内容。前者是代理型的民主政治,后者是代表型的民主政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对我国代理型民主政治的总结,也是代表型民主政治的发展,成为双重民主政治的重要载体。

(七)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价值观(2003—2012年)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在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理念。2003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中国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再次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作为一种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由手段论和目的论两个方面构成。手段论包括按照经济规律发展生产力,以统筹兼顾的方法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五个方面的全面进步;目的论则强调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强调全面发展均以人的需要、人的安全为出发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权益,构建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目的决定手段,手段则是实现目的的方法,既然科学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认识和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文化规律就成为不二选择,归根到底,这些规律就是人的规律。

科学发展观综合了经济增长论、综合发展论、绿色发展论、自由发展论、公平发展论等几方面的发展观要素,综合起来它们最终指向幸福发展观,从而使科学发展观带有了浓厚的人文价值和人文关怀。科学是一个理性概念,幸福则具有个体上的主观性,为什么科学发展观可以导向幸福发展观呢?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包容性极强的概念,它呈现生产力、绿色、自由和公平等各个要素,每一个要素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但又不是每一个要素的简单相加,在这个意义上,“科学”一词就超越了狭隘的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特定领域,照顾到每一个人在不同阶段上的多方面的需求,为每一个人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判断留下了解释的空间。

科学发展观包括了自由发展观但不等同于自由发展观。自由发展观认为,经济自由是发展的根本,自由权利发展是动力,要提升人的全面发展就离不开政治自由、公民权利、经济设施、社会机会和社会安全性等方面的持续发展和前提保障。[14]自由发展观从个人和公民的视角提出了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和发展的条件、保障和措施。科学发展观则侧重于国家视角,从国家的角度看待人的全面发展,但它并不排斥公民和社会的视角,因此自由发展观就可以成为解读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的视角和方法论。

(八)中国梦、四个全面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落实小康路线的冲刺行动(2012— )

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代表新一届党的领导集体首次提出中国梦的重要论述。中国梦的基本含义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国家”“民族”“人民”等概念从主权、文化和政治等方面勾勒出了关于中国的多重共同体结构,“富强”“振兴”“幸福”是不同共同体视野下力求实现的目标。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内在关系中,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是方法和手段,人民幸福则是目的和最终结果。中国梦表达了执政党在新的历史阶段的理想和抱负。中国梦的实现在规划上分为两个阶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梦的初始目标,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则是终结目标。2015年2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首次系统提出了“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是实现中国梦初始目标的执政方法,分层次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主要目标,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本元素,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均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四个全面”是对中国梦的进一步深化,从党的执政关键词习惯性用语看,“四个全面”比中国梦作为本届执政党的执政关键词更为具象化和有针对性。

借用儒家的小康概念,邓小平“把贫困的中国变为小康的中国”的论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小康路线。小康路线的核心是建设以提高生产力为中心目标的“中国式现代化”。从我国的执政规律和惯例上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落实中国梦战略的首要任务,是落实小康路线的冲刺行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不同的执政时期一以贯之地表达了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总的政治承诺。小康路线被分为三个前后相依的目标阶段:(1)1980—2000年完成基本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2)2000—2010年完成总体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3)2010—2020年将要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基本实现小康社会”“总体实现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都是可以量化的概念,虽然衡量小康社会的指标不仅仅是经济指标,还包括其他非经济指标(文化、社会、生态、政治等),但“生产力”“一个中心”“经济体制改革”等仍然是2020年前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政治概念。

通过对以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主要执政关键词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执政关键词的变迁和不同历史时期的执政理念的异同。有正确的执政关键词,也有错误的执政关键词,“以阶级斗争为纲”“两个凡是”等执政关键词偏离了中国国情这条主线,成为脱离时代方向和人民需求的错误执政关键词。“四项基本原则”“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中国梦”“四个全面”等都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执政关键词。改革开放之前和改革开放之后的执政关键词在某些方面虽然不同,但并非没有连续性。如果把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作为一条线索,小康路线就是贯穿于党的八大路线的主线。改革开放以来的执政党通过不同却有内在关联的执政关键词推进“小康工程”的发展。从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日,也是小康路线完成之日,中国社会将立足于新的历史起点,从小康中国开始走向富裕中国。“中国梦”和“四个全面”作为描述这一历史阶段的执政关键词是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小康路线的收官之作,也蕴含了走向富裕的中国社会所需要的新的理论资源和更高水平的政治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