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平安浙江建设的系统性
平安浙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进行推进。平安浙江建设的系统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科学发展,注重发展的均衡与可持续;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的权利;健全法制,推进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化解纠纷矛盾,强化基层治理,建立社会风险防范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社会治理格局;美化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 科学发展保障平安
社会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前提,只有社会经济发展了,才能给社会平安和谐提供强大的物质力量,才能改善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才能逐步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社会经济发展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进行制度创新,依赖科技进步、教育发展、人的素质提高,要坚持市场经济取向,提高管理效益,提高整体社会经济发展质量。只有社会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社会的矛盾和问题才能得到不断的化解,社会平安和谐的程度才能得到不断的提高。社会要和谐,发展是前提。而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是构建平安浙江的基础,也是基本内容和目标。浙江在建设“平安浙江”的进程中非常注重发展以人为本,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性,使发展的成果更充分地体现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体现在保障全体百姓享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权益上,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
注重发展的协调性。把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努力推动经济实现投资主导与消费主导、出口拉动与内需拉动协同发展,实现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并驾齐驱、齐头并进。把遵循经济规律和遵循自然规律结合起来,把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结合起来,形成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困难地区的扶持,加大对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等等。
注重发展的均衡性。把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社会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的状况,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推动城乡和区域发展,让城市文明辐射到农村,农村文明渗透到城市,使城乡生活更美好,城乡居民享受到更高品质的文明生活。浙江各地都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农村师资水平,突出抓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以及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汲取落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深刻教训,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共同发展,五大建设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
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把遵循经济规律和遵循自然规律结合起来,把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结合起来,走生态立省之路,进一步增强发展的后劲和基础,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和人的生命生活质量的共同提高。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建设协调发展,为构建“平安浙江”提供坚实基础,努力实现百姓富裕、社会和谐。
二 民生为重促进平安
民生包含人民的生计、人民的福利和人民的权利。人民的生计有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人民的福利包含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及社会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享受,民权则是公民权利,也就是公民所享有的社会权利,主要有社会公正和适当的资源分配权、工作权、医疗权、财产权、住房权、晋升权、迁徙权、名誉权、教育权、娱乐权、被赡养权以及平等的性别权等。
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是科学发展、平安建设、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努力解决社会民生问题,就是根据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真心实意地为民办实事,及时主动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满足人民的需要,实现人民的愿望,增进人民的福祉,维护人民的利益,保障人民的权利,才能真正体现出发展的人民性。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把政府的工作精力和公共资源更多地转向社会领域,把政府财力的70%以上用于民生,每年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办一系列实事,把社会保障作为平安浙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创造了许多全国第一。
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建设平安浙江的过程中,各地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促进灵活、统一、公平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为城乡人口特别是人才的合理流动创造宽松的环境,在全社会消除城乡分割所造成的身份歧视。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经济增长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并不必然带来与之相称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浙江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努力让人民群众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百姓的收入水平普遍提高,制订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浙江居民收入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省区市第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浙江加快建立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体系,推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地实施,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把让更多的人享有保障作为发展目标。加大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将社会保障基金落到实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率先制订并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以社会保障、社会事业、公用设施三大体系为重点,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框架。社会事业全面较快发展。文化大省与科技强省、教育强省、卫生强省、体育强省等建设扎实推进。重视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和公平性,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和多元化发展,提高社会公平程度。
三 民主法治巩固平安
民主法治建设是平安社会的必然要求,平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的、法治的社会。只有不断扩大民主,健全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平安社会。浙江在平安建设中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基层民主,推进依法治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浙江在积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践的同时,各地特别是基层在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方面有许多创举,如义乌市的工会社会化维权和把外来农民工选为人大代表,武义县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温岭首创民主恳谈会、“参与式预算”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金华市推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杭州市构建“以民主促民生”的工作机制和市政府“开放式决策”运行机制,天台县推行村级民主决策“五步法”,乐清市实施“人民听证制度”构筑人民监督政府新平台等,都是保障公民权利、扩大民主参与的积极探索。落实城市社区民主选举、居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规范农村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规则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在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选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基层协商民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决策权交给老百姓,使群众能够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及时化解利益矛盾,保障广大群众合理合法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顺利推进。制定了一批保障公民权益的规章和政策,制定公民合法权益保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社会满意度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和青少年维权工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行政行为公平、公开、公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听取意见制度,实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实事项目。在规划编制、企业改制、征收拆迁等重点领域推行决策听证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严、执法不力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落实行政应诉职责,行政诉讼生效判决和裁定的执行率达100%。
四 强化治理维护平安
强化基层社区与社会组织建设。浙江近年来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会治理机制,重视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筑牢平安浙江的根基。重视社区管理,基本实现全省村级服务中心全覆盖,利益表达机制建设得到加强。积极引导和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社团组织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基层和谐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近年来在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校园”“和谐机关”“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在乡镇开展“示范平安乡镇(街道)”和“示范综治工作中心”创建工作,在村居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在企业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使平安和谐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了平安浙江建设。这些活动有力地推进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社区建设、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初步形成以社区为主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
推广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不断完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着眼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充分发挥作用、衔接联运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区域性调解仲裁组织和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和扶持民间的和谐促进力量。杭州市推行“五链式”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以“和事佬”调“和”、人民调解促“和”、综治中心维“和”、人民法庭求“和”、特殊举措保“和”。宁波市建立“和谐促进会”,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设立“人和调解中心”,实行社会化调解、多部门联动、一站式调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谐促进工程”等做法,着力夯实基层基础。苍南县的“五站式”民情服务模式和湖州市“三好六有”城乡社区警务模式等也都结合本地实际发展了“枫桥经验”。
建立健全社会风险防范机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走进矛盾,破解难题”、“蹲点调研”、“民情日记”和下访接访活动,进一步畅通与基层群众沟通的渠道,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推行领导下访和包案、规范信访秩序、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各地各部门注重源头预防,重视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各级领导开展了大接访、大下访、大走访活动,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清理,积极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集中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信重访问题,协调解决疑难复杂问题,2012年集中开展下访接待群众活动,活动期间,省领导共接待群众40批124人次,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联动接访9350批24750人次,当场解决4721件。[18]全省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总量连年下降。扎实做好社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制定了《浙江省社会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十二五”规划》,不断开创平安建设新局面。各级决策机关都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论证会、听证会、社会公示和专家咨询等制度,确保群众对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 改革创新推动平安
改革创新是“平安浙江”建设的动力之源。良好的社会体制机制是建设“平安浙江”的基础。在社会转型时期,相当多的社会矛盾、诸多不和谐现象,其深层原因就在于体制机制不适应。建设“平安浙江”应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手段,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革除不和谐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改革,为构建“和谐浙江”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就是要合理建构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该市场管的由市场去管,该政府管的政府必须管好,该社会管的交给社会去管。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平安浙江建设中,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型的需要,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促进“简政放权”,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那些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事务交给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确立各级政府为公共服务的直接管理者、提供者角色,重在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保障民生的能力,实现政府职能从“全能政府、管制政府、权力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转型。不断完善省管县体制,深化扩权强县、强镇扩权改革,激发县域发展活力,鼓励县(市)资源优势互补、共建共享,探索构建跨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清理审批项目,精简审批程序。改进政府公共服务质量,规范公共政策与权力运行,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重点投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两个“36条”,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拓宽非公有制企业融资渠道,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和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积极改进政府对非公有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帮扶民营企业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产业创新,加快向现代企业转型。积极支持国有、民营、外资经济融合互动,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企业利用国际市场资源“走出去”做强做优。深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重点推进国家级改革试点,全面推进省直部门、市县(市、区)多层次多主题的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健全土地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健全水权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深化地方金融创新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深化城乡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推进征地制度和用地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建立有助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体制,改革突破体制性障碍,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消除农民进城成本,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社保、住房和子女就学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鼓励引导农民到城镇建房落户,进一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城市化进程。
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区自治功能互得、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不断创新完善社会矛盾调节的法治机制,保证社会生产、生活有序运行的法律机制、伦理规范和公民操守,努力从法治、制度、政策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管理环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六 保护生态提升平安
和谐社会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保证生态环境质量就是保障基本民生,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条件和生命家园。保护生态环境是构建“平安浙江”基础。习近平同志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经济与环境、社会与环境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浙江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作出并展开发挥“八个优势”、推进“八项举措”的战略决策和部署,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生态优势,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推进生态省建设,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浙江的生态省建设既是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平安浙江”的一个重要方面。
浙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以发展生态产业为重要基础,以节约生态资源为内在要求,以健全生态制度为根本保障,以建设“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浙江为目标,深入推进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坚持走出高碳产业低碳化、低端产业高端化的生态经济发展路子。浙江推动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以环境约束为倒逼机制,以低碳环保为依据,以减量化、再利用、能循环、无害化为原则,以节能降耗减排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高耗能高排放产业、企业、产品的市场准入,逐步压缩高碳产业存量,着力扩大低碳产业增量,加快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从生产和生活入手,真正实现低消耗和低排放。加快绿化、彩化、珍贵化、价值化步伐,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固碳量,扩大环境容量。全省开展了“四边三化”行动,把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的洁化、绿化、美化专项行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并将“四边三化”行动纳入生态省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构建水清天蓝的自然生态环境体系,加大水环境、大气污染治理和固体废物处理和土壤保护力度。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因生态环境问题损害群众利益,严防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群众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