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关于“安全”一词,现代汉语中解释为“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联系到生活中,即指人和物的生命没有受到伤害,身边没有事故的发生。安全伴随着人类历史发展的全过程,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是个体在社会上生存的基本保障。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他的“需要层次论”中,将安全放在了人类需求的第二位,仅次于生理需求,足见安全的重要性。
未成年人的安全,牵动万家。而当今生活环境的千变万化,社会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家庭的过多保护,使许多未成年人面对具体问题时显得束手无策。无论是教师、父母或警察,都不可能给任何一个孩子安全一生的承诺和保护,只有未成年人自身具备了安全意识和能力,方可一生平安。因此,安全教育的落脚点应是培养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形成自救自护能力。
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网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相关未成年人安全的规章制度,坚持不懈地进行安全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理念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应安全”、“我能安全”、“我懂安全”的飞跃。
一、安全教育的范畴
(一)心理安全教育
当今儿童存在的种种不健康心理,诸如性格懦弱、依赖性和嫉妒心强、自私、逆反、情绪焦虑等,都是由非智力因素所致。未成年人自身安全问题主要由以下几种不健康心理造成:
1.逞强心理,有的未成年人明知自己能力已到极限,再坚持下去可能会出危险,可为了逞能,显示自己的强大,却偏要“再向虎山行”。
2.逆反心理,不少未成年人喜欢与老师、家长对着干。你说开煤气洗澡不能长时间关窗,我偏要试试;你说食品过期不能吃,我偏要尝尝;你说马路上不要挎着肩膀骑车,我偏要这样。
3.出风头,有的未成年人喜欢冒险、出风头,如攀上疾驰的拖拉机、爬上危险的城墙、夏天从数十米高的桥上跳下河游泳等。
4.盲目崇拜英雄,只要牺牲不问后果,未成年人去救火,不会游泳的去救溺水者,结果不但没救出别人,自己也搭进一条命。
健康的心理是保障未成年人安全的内在原因,有一个健康的心理,能在很大程度上防范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要特别重视未成年人的心理安全教育,培养未成年人健康的心态。未成年人安全事故的发生固然有其客观原因,但未成年人自身心理状态等主观问题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二)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安全教育,包括行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等教育。学校要教育未成年人学习交通法规,熟悉交通信号(信号灯、手势)和标志,掌握交通安全常识,在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规范,切实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三)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包括用水用电安全、家务劳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教育。
1.学校要教育未成年人掌握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常识,严禁违章操作,并使未成年人能正确识别并学会使用各类灭火器。
2.要教育未成年人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注意饮食卫生和用药卫生,严禁食用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物,不买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菜,防止食品污染,有效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及其他几种常见的食物中毒,如发芽的马铃薯、没煮熟的四季豆、鲜黄花菜、认不准的蘑菇等。
3.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获取有关信息。学校可指定专人每天从网上下载饮食安全工作方面的信息,及时向未成年人通报,特别是各地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要求学校师生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以起到较好的警示作用。
(四)活动安全教育
活动安全教育,包括运动环境和器械的安全、体育课的安全、野外活动的安全、人流拥挤的公共场所安全等教育。
1.要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体育锻炼规则,做好运动前准备,掌握正确的动作技巧。例如,游泳要有组织和安全措施,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杜绝冒险行为。
2.要教育未成年人外出、乘车注意安全,管好钱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等。
3.要教育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选择安全地带,不在公共场所及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严禁违章燃放。
(五)自然灾害中的自我保护教育
自然灾害中的自我保护教育,包括水火灾、暴风雨、雷电袭击、地震等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教育。例如,日本经常地震,他们的学校就经常进行地震模拟训练。
(六)社会治安教育
社会治安教育,指教育未成年人在遭遇盗贼、骗子、抢劫、挟持、绑架、黄毒等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被坏人拐骗和伤害,自觉抵制毒品侵害,远离黄色书刊和黄色音像,不迷恋网吧,注意正当的网上交友。使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注意劳逸结合,科学用脑,克服不良情绪,保持心理健康。
(七)意外事故处理教育
要教育未成年人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老师,掌握安全应急常识,牢记各类应急电话,如火警119,匪警110,急救电话12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等。
总之,教师要通过不同的形式将方方面面的安全知识教给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在头脑中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只有未成年人懂得了安全,才会事事安全,人人安全。仅有安全意识、懂得防范方法是不够的,必须将头脑中的意识与方法转化为未成年人自身的应变能力。一方面,这些不安全的因素说不准哪天就会遇到,未成年人要学会自护自救和互助互救;另一方面,形形色色的具体问题没有一个标准的万能应对模式,未成年人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机智灵活地处理。
二、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
(一)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
目前,学校从事安全工作的组织还存在空白和脱节现象。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部门有的是基础教育部门,有的是思政体卫部门,有的是基建部门,有的是办公室,还有的是纪委。在管理上的混乱直接导致各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影响效率。所以有必要在教育行政部门中专门设置针对学校安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学校安全的管理工作。
在学校中,也有必要设置专门的部门或专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未成年人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设置学校安全管理处;未成年人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学校,应当设置专人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二)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针对目前学校安全工作缺乏相应法律规范指导的情况,有权力的教育行政部门有必要尽快起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加以规范。同时,在各级各类学校中,也应当尽快健全校内有关学校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三)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培训
针对目前教育系统内人员缺乏相关安全工作知识的现状,各级各类学校应有计划的对学校管理层和教职工分别进行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在培训工作中,应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培训,而不应仅仅只针对法律或消防等某一个方面。同时,加强学校安全培训的教材建设和师资培养工作也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四)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学校安全工作中的资金投入绝不是“花冤枉钱、办冤枉事”,足够的安全资金投入,恰恰是教育效益的有力保障。因此,在目前教育资金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应想方设法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资金予以保障,以对影响学校安全的房屋、器材及时加以改造,对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的设施、设备及时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