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导原则与思想
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关系到全社会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中国未来的发展。因此,教育工作者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未成年人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
一、学校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安全第一”的原则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将学校的安全工作放在一个首要的位置。当学校的安全工作与其他教育教学工作发生矛盾和冲突时,要以学校的安全工作为重。这主要体现在学校的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安全措施优先于其他部门的决策;学校安全专用基金划拨优先于其他费用支出;安全知识教育优先于其他教育教学;安全检查和考评在学校考核工作中应占有重要的权重。学校安全既是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效开展的一个基本保障。“安全第一”的原则就是要处理好安全工作与学校教学的关系,在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基础上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二)预防为主的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是指学校在安全工作中,要坚持防患于未然,消除事故隐患,提前采取事故应对措施。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实现学校安全最关键、最重要的,就是要从隐患入手,积极、自觉、主动地消除隐患。事实证明,事前预防型的方法胜于事后被动型的救灾方法。因此,人们应该通过各种合理的对策和方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把学校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在学校安全工作的实践中,“预防为主”是保证学校安全最明智、最根本、最重要的指导思想。
(三)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学校在安全工作当中,一定要根据自身条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合理、高效地开展安全工作。在学校的安全工作中,不能盲目地认为投入的资金和人力越多越好,这样不仅会影响学校的其他工作,也会使教职工为此疲惫不堪。有的学校盲目地按照书本要求开展学校安全工作,而没有考虑自己学校的一些实际情况、特殊情况;有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安全工作时,缺乏必要的调查、研究、论证,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从而使自己的工作停留在一种疲于应对的状态。学校开展安全工作一定要遵循科学性的原则,不能仅仅依赖于以往的经验,一定要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之上,以科学的安全管理理论作指导。
(四)综合治理原则
“综合治理原则”是指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学校内部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同时也需要学校和社会、家庭密切联系、相互配合,还要争取教育行政部门之外其他相关政府机关的配合。学校的安全工作需要学校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例如,课堂教学安全需要学校教务部门主抓,未成年人活动安全需要未成年人主管部门主抓,食堂饮食安全需要学校后勤部门主抓,但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也需要相互配合。另外,学校的安全工作也需要家庭、社会和教育部门以外其他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公安、交通、消防、防疫、城管、安全监督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单单依靠学校是无法圆满完成这项工作的。
二、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建设和谐校园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树立科学发展观对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对科教文化事业,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也同样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1.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
2.通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3.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专门课程与在其他学科教学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国家统一要求与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相结合;自救自护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以上各项要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养成习惯。
(二)强化安全意识
1.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教育
关注人本,确立安全意识是校园安全的前提与保障。学校要定期组织并开展各种以“安全”为专题的活动,在活动中培育中小学教师的安全意识;利用中小学未成年人感兴趣的活动,传授给他们各种自救知识,特别是遇到犯罪行为如何处理以及消防知识等,共同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活动中激发师生的人本意识,才能使师生开始积极主动地关注校园安全,才能让安全意识自然地深入人心。
此外,学校在安全制度的管理上,也要把人本意识贯彻其中。要以制度促安全习惯的养成,从而把以人为本抓安全的理念施诸于学校生活的每一时段,把以人为本抓安全的理念贯穿于人文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2.树立安全意识,一切从零开始
安全工作重在防范,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观察我们身边发生的许多安全事故,往往就是偶然因素和必然因素的结合,所以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必须从“零”开始,从每天开始,“小题大做”,随时提高警惕,在思想深处筑牢安全防线,做好一切可能的防范准备。
工作在未成年人身边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应该积极利用每一个机会,及时培养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让他们将安全意识牢记心中。
3.强化安全教育,必须从小开始
中小学的安全教育应从小开始,加强他们对“珍爱生命”的教育,让他们从小强化安全意识、知晓安全知识、培养生存能力。中小学生的可塑性强,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和安全知识教育会对他们的一生产生积极影响。
(三)坚持科学管理
1.由上至下,抓好安全管理
中小学的安全教育,要形成从上至下皆重视的思想。上至各级学校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至学校的干部职工,都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未成年人应尽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在抓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从人力物力上为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2.注重细节,安全落到实处
仅有领导的重视和防范意识的树立,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还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细节工作中。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防微杜渐,避免小隐患酿成大灾祸。同时,还要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而这些细节问题,要更多地落实到我们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身上。当我们关注到教学和班级管理中的每一个细节的时候,当我们关注到未成年人的每一个细节变化的时候,我们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我们才可能避免管理的脱节和失控。
3.从严管理,严格检查督促
凡事说容易,做起难。安全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检查督促。可以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抽查与普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除各级主管部门要做好检查外,学校师生员工发现安全隐患也应及时报告,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之,中小学安全教育必须坚持长远的规划,无论是上级领导还是班主任,都要具有前瞻性和科学的预见性,从机制、制度上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构筑起校园安全的坚固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