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回过头看看我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夫妇,我觉得他们被我写得影影绰绰。要使书中人物真实动人,就需要把他们的性格特征写出来,而我却没有赋予他们任何特色。真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过错。我绞尽脑汁地思索,希望能回忆起他们的某些特征,好让他们的形象生动些。我觉得如果能够详细写出他们说话的某些习惯或者一些离奇的举止,或许就能够突出他们的特征。像我现在这样写,他俩犹如旧式绣帷上的两个人物肖像,同背景很难分离出来,远看连模样儿也难以辨清,只剩下一团花花绿绿的颜色了。我有口难辩,只能说他们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有些人的生活只是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他们只能生活在这个有机体内,依靠它而生存—这种人总给人以影影绰绰的印象。他们就像这个有机体的细胞,是有机体不可缺少的成分,但只要活着,就离不开这个庞然大物。斯特里克兰一家是普普通通的中产阶级家庭,妻子和蔼可亲、热情好客,有着喜欢结交文学界名人的无害的癖好,丈夫有点迟钝,在慈悲的上帝为他安排的圈子里尽职尽责地生活,两个孩子脸蛋漂亮、身体健康。这是一户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家了,真不知他们有什么地方能引起别人的关注和好奇。
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让我回想起来,不禁扪心自问:难道我真的迟钝至此,怎么就没看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身上至少是有不同凡响之处的?也许这就是我心里的想法。光阴似箭,从那个时候到现在,许多个年头倏然过去了,我对人类社会有了较深的了解。不过,即便我最初跟斯特里克兰夫妇结识时有如此丰富的阅历,恐怕也不会对他们另眼相看,持不同的观点。有一点是例外:那年初秋,我刚刚回到伦敦便听到了一个石破天惊的消息,要是像现在这么了解人性,知道人性之变化莫测,我当时也就不会感到惊愕了。
话说我回到伦敦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在杰明街[28]遇见了罗丝·沃特福德。
“你满面春风,喜气洋洋的。”我说,“有什么开心的事啊?”
她莞尔一笑,眼睛里闪烁着一种我所熟悉的幸灾乐祸的光芒。这意味着她听到哪位朋友出了丑闻,于是这位女作家的内心高度兴奋。
“你见过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了,是不是?”
不仅她的面孔,而且她的全身都叫人感到处于兴奋状态。我点了点头,觉得
那个倒霉鬼可能在证券交易所栽了跟头,要不就是被车撞了。
“你说可怕不可怕?他丢下妻子跑了!”
沃特福德小姐肯定觉得在杰明街马路边上讲这件事太辱没这样一个好题材,于是便故弄玄虚地把主题抛出来,接着就声称具体细节她并不知情。我却不依不饶,觉得不能因为说话的环境不好这点小小的障碍就妨碍她把事情讲透彻。可她很犟,就是不肯把话说囫囵。
“我告诉你了,我什么也不知道。”对于我激动的追问,她这般答道。随后,她意味深长地耸了耸肩膀,又加了一句:“我相信城里哪家茶馆准有一位年轻姑娘辞职不干了。”
她朝我笑了笑,道歉说同牙医约定了时间,接着便神气十足地扬长而去了。这个消息与其说叫我难过,不如说使我很感兴趣。在那些日子里,我亲身经历的能作为第一手资料的事情毕竟很少,因此遇见这种事难免会激动,觉得它跟我在书里读到过的风流韵事同属一类。我承认,现在时间久了,熟人中出现这种事,我已见怪不怪了。但在当时,我还是有点震惊的。斯特里克兰已过不惑之年—这么大岁数的人还涉足于风月场,实在令人作呕。我那时年轻气盛、自以为是,觉得三十五岁是极限,过了这个年龄就不该再风流,否则就会成为笑柄。这个消息对我本人来说也有点尴尬,因为我在乡下度假时曾给斯特里克兰夫人写过信,说了我回伦敦的日期,并且说如果她不回信另作安排的话,我将在某一天到她家去喝茶,而邂逅沃特福德小姐的这一天正是该去她家的日子。我一直未收到斯特里克兰夫人的回信。那么,她究竟愿不愿意见我呢?很有可能,由于心烦意乱,她把我要去她家喝茶的事给忘了。也许我应该有自知之明,不去打扰她。另一方面,她也可能想瞒着这件事,我要是叫她看出我已经知道了这个骇人的消息,那就太不慎重了。我真是骑虎难下,既怕伤害这位好女人的感情,又怕自己碍手碍脚的。我知道她这时一定痛苦不堪,不愿眼看着她痛苦,自己却帮不上忙。不过,我心底有一种愿望,想看看她对这件事有何反应—这一愿望让我觉得有些惭愧。这时的我首鼠两端,不知如何是好。
最后,我灵机一动,觉得不妨照样去她家,就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叫女佣先进去通报一声,问斯特里克兰夫人是否方便见我,如果不方便,我便一走了之。然而到了那里,我把事先准备好的一套话对女佣说出时,还是窘得要命。她进去通报,我在幽暗的过道里等回话,得鼓起全部的勇气才不至于中途打退堂鼓。女佣转了回来。也许由于心慌意乱,我觉得可以从她的神情看出她已知道这户人家遭遇了不幸。
“跟我来好吗,先生?”她说。
我跟在她后面进了客厅。那儿的窗帘只拉开一半,为的是能让屋里的光线暗一些。斯特里克兰夫人背光而坐。她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站在没有生火的壁炉前,那架势就好像在烘烤脊背。我猜想自己闯进来简直太尴尬了,觉得自己的来访出乎他们意料之外,觉得斯特里克兰夫人只是忘记提前推辞,才迫不得已让我进来了,而上校一定为这种骚扰感到生气。
“我不太清楚你是不是愿意见到我。”我说这话时,竭力显得神色不乱,不为之所动。
“当然愿意。安妮会马上把茶拿来的。”
尽管屋里光线很暗,我还是能看出斯特里克兰夫人的眼睛已经哭肿,她的肤色原本就不好,此时更是蜡黄。
“这是我姐夫,你还记得他吧?度假之前你们来吃饭,是见过面的。”
我们握了握手。我一时窘得不行,想不出该说什么好了,后来还是斯特里克兰夫人为我解了围,问我暑假都做了些什么。有了这个引子,我才找了些话说,直挨到女佣端上茶点来。上校要了一杯苏打威士忌。
“你最好也喝一杯,埃米[29]。”他说。
“不了,我还是喝茶吧。”
这两句对话是第一条线索,说明已祸起萧墙。我故作不知,东拉西扯地跟斯特里克兰夫人攀谈,没话找话说。上校仍然站在壁炉前面,一句话也不说。我很狼狈,不知何时才能不失礼节地告辞,同时心里感到纳闷,不明白斯特里克兰夫人让我进来究竟是为了什么。屋子里没有了鲜花,暑假之前收起来的那些摆设也没有重新摆上。一向荡漾着友谊气息的客厅此时死气沉沉、冷冷清清,使人感到异样,仿佛隔壁就是灵堂,停放着一具死尸。
我把茶喝完后,斯特里克兰夫人问道:“要不要吸一支烟?”
她四处看了看,要找烟盒,但是却没有找到。
“恐怕没有烟了。”
说到这里,她突然泪如雨下,急忙跑了出去。
我先是一惊,随后意识到:为客人准备香烟这种事原来由她丈夫筹办,此时没有了烟,便叫她忆及往事,想起她所熟悉的那些小小的便利条件已消失不见,于是顿时悲从中来。她可能醒悟到:过去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不可能再维持昔日的那种社交生活了。
“我看我该走了吧。”我对上校说着,便站起了身。
“那个无赖把她甩了,你恐怕已听说了。”他突然发作,高声说道。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你也知道人们就爱嚼舌头。我隐约听说出了点事。”
“他逃跑了,跟一个女人私奔,跑到巴黎去了。他抛弃了埃米,一分钱也没留下。”
“真是叫人感到痛心。”我这般说道,实在找不到别的话可说。
上校一口把杯子里的威士忌灌进了肚子。他已入知天命之年,又高又瘦,苍髯如戟,头发花白,有一双淡蓝色眼睛和一张不大的嘴。上一次见面,我记得当时觉得他看上去有点傻,一味地吹嘘他在离开军队之前一直坚持打马球,每星期打三次,十年没有间断过。
“我想现在我就不必再打搅斯特里克兰夫人了。”我说,“能否请你转告她,就说我为她感到非常难过?如果有什么我能做的事,我很愿意为她效劳。”
他没有理会我的话。
“真不知她今后该怎么过活。他们是有孩子的呀。难道让他们靠空气生活?都十七年了。”
“什么十七年?”
“他们结婚十七年了呗。”他气哼哼地说,“我从来就不喜欢他。当然,他是我的连襟,我能忍就忍着。你以为他是个绅士吗?她根本就不应该嫁给他。”
“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他离婚。你进来时,我正对她说这话呢。‘你应该提出离婚。’我说,‘为了你自己,也为了孩子,你都必须走这一步。’最好别让我再看见他。见了他,我一定会打他个半死。”
我禁不住心想:麦克安德鲁上校要打斯特里克兰绝非轻而易举之事,因为斯特里克兰给我的印象是身强力壮。不过,我没把这话说出来。一个人受到侮辱,尽管怒发冲冠,却无力直接对作恶者实施惩罚,这实在是件叫人感到苦恼的事。正当我准备再作一次努力,打算脱身时,却见斯特里克兰夫人回来了。她已经把眼泪揩干,在鼻子上扑了点儿粉。
“对不起,我刚才失控了。”她说,“你没有走,这叫我很高兴。”
她坐了下来。我心里一片茫然,不知该说什么好。对于跟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我不好意思妄加评论。我全然不知:女人有一种怪毛病,喜欢和别人谈自己的私事,只要对方愿意听就行。当时,斯特里克兰夫人似乎在做这方面的努力。
“人们是不是在议论来着?”她问道。
我吃了一惊,觉得她可能认为我对她家的灾难已了解得很清。
“我刚回来,只见到了罗丝·沃特福德一个人。”
斯特里克兰夫人把手一拍说:“请你告诉我,她都说了些什么。”
我有点儿犹豫,她却坚持叫我讲,说道:“我特别想知道她是怎么说的。”
“你知道人们爱说些没影儿的话。她的话是很不靠谱的,对不对?她说你的丈夫离开了你。”
“就这些吗?”
我不想告诉她罗丝·沃特福德分手时讲到的关于茶馆女子离职的那段情节,于是便撒谎说就这些。
“她没说他跟人私奔了?”
“没有。”
“我想知道的就这些。”
我有点不解,但不管怎样,内心却觉得还是告辞走了的好。
跟斯特里克兰夫人握手告别时,我对她说,但有用我之处,我将非常乐意效力。
她苦笑了一声说:“非常感谢你。真不知有谁能帮上我的忙。”
我窘于表达自己的同情心,便转身向上校说再见。
上校没有同我握别,而是说:“我也要走。如果你走维多利亚街,我跟你同路。”
“很好,”我说,“咱们一起走。”
[27] 位于东英格兰东安格利亚地区的非都市郡。
[28] 伦敦市中心的一条特色商业街,因销售男士用品为大家所熟悉,被称为“男人街”。
[29] 斯特里克兰夫人的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