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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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这会儿的克利希大街正是最热闹的时刻。只要想象力丰富,你也许会看出过往的行人中不乏庸俗风流剧中的那号人物。行人中有公司职员,也有女售货员;有仿佛是从巴尔扎克[39]的小说中走出来的老派人物;有依赖人性的弱点谋生的乞丐和妓女。巴黎贫民区的街头总是熙熙攘攘,充满了生机,叫你热血沸腾,一颗心满怀期待,不知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你对巴黎熟悉不熟悉?”我问。

“不熟悉。我们度蜜月的时候来过一趟,以后就再也没来过。”

“那你怎么会找到这家旅馆的?”

“别人介绍的。我要找一家便宜的。”

苦艾酒端上来了。我们神情郑重地说着话,往正在溶化的糖上滴了几滴水。

“对于我来的目的,我看最好还是坦率地跟你说了吧。”我不无尴尬地说。

他两眼发亮,说道:“我就知道早晚会有人来的。埃米已经给我写了许多信了。”

“那你该清楚我要对你说什么了。”

“她的信我看都没有看。”

我点了一支烟,好给自己一些思考的时间。我身兼重任,却不知怎么开口才好。先前准备好的一套雄辩的说辞,或哀婉动人,或义愤填膺,在克利希大街这种地方说似乎就不合时宜了。就在这时,斯特里克兰突然扑哧笑出了声。

“你承办的事情叫你作难了,是不是?”

“哦,我也说不上来。”我回答。

“听我说,你不妨来个竹筒倒豆子,有话全说出来吧。说完,咱们这一晚上谁都轻松了。”

我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你妻子痛苦极了,这你想过没有?”

“事情会过去的。”

他说这话的那种冷漠劲儿,叫我简直无法形容。我感到激愤,但我竭尽全力掩饰住了内心的情绪,没有让它显露出来。接下来说话,我就采用了亨利叔叔的那种语气—亨利叔叔是个牧师,每逢他请求哪位亲戚为候补助理牧师协会捐款的时候总是用这种语气。

“我把话说得坦率些,你不介意吧?”

他笑着摇了摇头。

“你如此对待她,难道是她应该得到的吗?”

“不是。”

“你有什么不满意她的地方吗?”

“没有。”

“那么,你们结婚十七年了,你又挑不出她任何毛病,就这样离开了她,是不是太狠心了?”

“是太狠心了。”

我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不管我说什么,他都表示赞同,这就叫我词穷了。我左右为难,处境一下子变得复杂了,就不用说有多可笑了。本来我打算采取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及规劝、训诫和抗议的方法跟他理论理论,必要时甚至责骂他,抑或发脾气和冷嘲热讽,谁知这个罪人对自己犯的罪供认不讳,那么,我这个规劝者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对他这种人一点经验也没有,因为我自己如果做错了事总是矢口否认。

“你还要说什么?”斯特里克兰问。

我撇了撇嘴说:“这个嘛,既然你都承认了,好像也没有什么要多说的了。”

“我想也是。”

我觉得自己完成这项使命并没有使用什么高超的技巧,显然心头有几分恼意。

“说什么你也不该把一个女人甩了,一分钱也不给她留下。”

“为什么不该?”

“你让她怎么活下去呢?”

“我已经养活她十七年了。为什么她不能换换样,自己养活自己呢?”

“她养活不了。”

“可以叫她试一试嘛。”

对他的话,我可以举出许多理由加以反驳,可以说说妇女的经济地位,说说男子结婚时的承诺(私下的以及公开的),理由多得简直举不胜举,但我觉得真正重要的只有一点。

“你还爱不爱她了?”

“一点儿也不爱了。”他回答。

对任何当事人来说,这都是一件极端严肃的事,然而他的回答是那么轻松,那么无耻,使得我急忙咬紧嘴唇,才不至于笑出声来。我提醒自己他的行为实在可恨,于是在心里便渐渐激起了义愤。

“岂有此理!你也该为孩子想一想,他们又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他们并非自己要求到这个世界来的。如果你什么都不管不顾,他们就得流浪街头。”

“他们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舒服日子了,比大多数孩子不知要强多少。再说,总有人会养活他们的。必要的时候,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嘛。”

“可是,你难道不喜欢他们吗?他们可是非常乖的孩子呀。你的意思是说你不想再同他们有任何关系了吗?”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他们,可是现在他们都长大了,我对他们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了。”

“这样太没人性了。”

“可以这样说。”

“你好像一点儿也不觉得害臊。”

“是的。”

我改变了策略。

“大家会觉得你是个十足的混球。”

“他们愿那么想就让他们那么想吧”

“人们讨厌、鄙视你,这对你一点儿都无所谓吗?”

“是的。”

他的回答十分简短,含着强烈的轻蔑意味,让我那充满了大道理的问题显得有点可笑。

我沉吟片刻,然后说道:“要是晓得亲友们纷纷指责自己,不知一个人怎么能活得舒坦呢?你敢肯定你不会为此感到不安吗?人人都有良心,你迟早都会遭到良心的谴责。假如你的妻子死了,你难道一点儿也不痛苦、不后悔吗?”

他没有回答。我等了一会儿,见他不开口,最后只好又说了话以打破沉默的僵局。

“对此你有什么要说的?”

“我要说的只有一句:你是个大傻瓜。”

“不管怎么说,法律可以强迫你抚养你的妻子儿女,”我有些生气地驳斥说,“我想法律是有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规定的。”

“法律能从石头里榨出油来吗?我没有钱,只有百十来镑的生活费。”

我以前就有点困惑,此时更困惑了。真的,根据他住的旅馆来看,他的经济情况已捉襟见肘,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这些钱花完,你以后怎么办?”

“再去挣一点呗。”

他十分淡定,眼睛里老是有一种嘲笑的神情,就好像我说的都是些傻话似的。我停了一会儿,考虑下面该怎么说。但这次他先开了口。

“为什么埃米不重新嫁人呢?她还比较年轻,模样也还可以。我敢说,她改嫁后会是个挺不错的妻子。如果她想同我离婚,我可以给她提供一些必要的理由。”

现在,该轮到我发笑了。他很狡猾,但狐狸的尾巴还是露出来了—显然,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他跟一个女子私奔,却出于某种目的有意隐瞒事实,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把那个女子藏了起来。我斩钉截铁地说:“你的妻子说,不管你再怎么样都别想让她跟你离婚。她的决心非常坚定。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他望着我,一副惊愕的样子,显然不是装出来的,笑容也从嘴角消失了。只听他严肃地说道:“听我说,亲爱的伙计,这些我是不在乎的。她离不离婚,对我根本无所谓。”

我笑了起来。

“噢,算了吧!你别把我们当成傻瓜了。你跟一个女子私奔,我们是知道的。”

他先是一愣,随即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声音非常大,引得邻座的人扭过头来看我们,有几个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可笑的。”

“可怜的埃米呀!”他仍咧着嘴笑着说。

后来他脸色一沉,换上了一副鄙夷不屑的神情。

“女人家真是可怜,心里没有别的,除了爱还是爱!她们认为丈夫离家出走只是因为有了外遇。你以为我会傻到那种地步,已经为一个女人做出了那样的付出,还要吃第二遍苦?”

“你的意思难道是说,你离开你的妻子不是因为有了外遇?”

“当然不是。”

“你敢发誓?”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提出这样的要求—这样做有点太孩子气了

“我发誓。”

“那你到底是为了什么才离开她的?”

“我想专心画画。”

我看着他,久久打量着他,心里不理解,觉得他脑子出了毛病。必须指出:我当时十分年轻,而在我的眼里他已经是个中年人。一时间,我心里除了惊诧,再没有别的感觉。

“可是,你已经四十了呀。”

“正是因为这个我才觉得现在必须马上动手。”

“你以前学过画画吗?”

“我小的时候很想当画家,但我父亲硬叫我进生意圈,说搞艺术赚不了钱。一年前,我开始拿起了画笔。去年,我一直在夜校上绘画课。”

“斯特里克兰夫人以为你在俱乐部打桥牌,实际上你去上课啦?”

“正是这样。”

“你为什么不告诉她?”

“我觉得还是别让她知道比较好。”

“你现在会画了吧?”

“还不行。但我会学会的。我来此处就是为了学画,因为在伦敦想学是学不成的。在这里我也许能如愿。”

“你这种年纪才开始学,你觉得能学会吗?若论绘画,大多数人都是十八岁就开始学了。”

“十八岁学画,的确能比现在这种年龄学得快。”

“是什么原因使得你认为自己有绘画天赋呢?”

他没有立刻回答我的问题,目光呆呆地望着过往的人群,但我觉得他对那些人其实视而不见。后来他说的话也是答非所问:“反正我必须学画。”

“你不认为这样有点像瞎子摸鱼—碰运气吗?”

他将目光转向我,眼神古怪,看得我如芒刺在背,很不舒服。

“你今年多大了?二十三岁?”

我觉得他的这个问题与主题不相干。我要是碰运气,是很自然的,而他已青春不再,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家里有妻子儿女—对我而言是很自然的人生道路,对他就荒唐可笑了。话虽如此,但我还是想对他公道一些。

“当然喽,也许会出现奇迹,你也许会成为一个大画家。但你必须承认,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假如到头来你弄得鸡飞蛋打,恐怕就后悔莫及了。”

“反正我必须学画。”他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你抛家弃子,倘若充其量只能成为三流画家,你觉得这样划得来吗?毕竟,在别的行当,即便你才不出众,也没有多大关系,滥竽充数就能够舒舒服服地过日子,但是当一个艺术家则完全是另一码事。”

“你可真是个大傻瓜。”他说。

“我不知道我怎么傻。难道实话实说也算傻吗?”

“告诉你吧,我非画不可!这已经由不得我了。要是一个人掉进河里,游泳游得好不好都不当紧,当紧的是必须挣扎出来,否则就会被淹死。”

他的声音里流露出真正的激情,使得我不由自主被感动了。我觉得他的体内好像有一种强烈的力量在冲撞,让人感到那是一种撼天动地的力量,压倒一切的力量,控制了他,左右着他的意志。这是我当时不能理解的。他似乎真的让魔鬼附了体—我觉得那魔鬼随时都可能让他变身,随时都可能将他撕成碎片。然而,他看上去却是那么正常。我的眼睛好奇地盯着他,他却一点儿也不感到难为情。他坐在那里,穿着一件破旧的诺弗克上衣,戴着顶早就该拂拭的帽子,裤腿鼓成了大包,两只手脏脏的,下巴上布满了红胡子茬,一对小眼睛,撅着大鼻头,脸相庸俗、粗野,嘴很大,厚厚的嘴唇给人以好色的感觉,不知陌生人会怎么看他,反正我自己不知道将他归于哪一类人好。

“你不准备回到你妻子那里去了?”我末了说。

“永远不回去了。”

“她愿意把此事彻底忘掉,一切从头开始。对你,她一句话也不会责备的。”

“让她见鬼去吧!”

“别人把你当成彻头彻尾的坏蛋,难道你不在乎?你的妻子儿女沿街乞讨,难道你不在乎?”

“一点儿也不在乎。”

我沉默了一会儿,为的是让接下来的话更具震撼力。最后,我鼓足了劲,一字一顿地说:“你可真是个坏透了的家伙。”

“好,你把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了。现在,咱们该去吃饭了。”



[39]  法国小说家,被称为“现代法国小说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