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敢说,此时拒绝了他的建议不失为明智之举。我觉得这样做也许可以发泄内心的愤怒。回去汇报情况时,我就说自己断然拒绝跟这种品行的人一起吃饭,这肯定至少会赢得麦克安德鲁上校对我的好感。不过,由于担心自己的侠肝义胆起不到什么效果,所以平时我总不能仗义执言。在这件事上,我的义愤填膺绝不会对斯特里克兰产生影响,因而我也就没有把推辞的话说出口。只有诗人和圣人才坚信:在柏油马路上浇浇水就能种出百合花来。
我付了酒钱,然后我们俩去了一家廉价餐馆。那儿食客盈门,热闹非凡,我们吃得很开心。我们俩胃口都很好,我是因为年轻,而他是因为良心已经麻木。吃完饭,我们又到一家酒馆去喝咖啡和酒。
至于自己受命来巴黎办的那件事,我该说的话都已经说了。虽然没有将此事办利落,我觉得有愧于斯特里克兰夫人的嘱托,但面对斯特里克兰的冷漠,我实在无能为力了。只有女性才有耐心把同一件事重复三遍,而且热度不减。我聊以自慰地心想:想办法了解一下斯特里克兰的心理状况,对我这个作家还是挺有用的。而且,我也对他的心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过,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斯特里克兰并不健谈。他似乎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思想,就好像语言并非表达他内心活动的媒介。你得靠他说出的庸俗的土话、难懂的俚语,靠他做出的模棱两可、意图不清的手势,去猜他心里在想什么。
不过,尽管他说不出有价值的话,他性格中却有一种东西,让你觉得他不是个乏味的人—这也许是因为他态度真挚的缘故吧。他这是第一次来巴黎(此处不算他同他妻子来度蜜月的那一次),却好像并不怎样好奇,对于那些对他说来肯定是非常新奇的景象并不感到惊异。我自己来巴黎少说有一百次了,每次来都激动万分、心潮澎湃,走在巴黎街头总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在经历一场奇遇。斯特里克兰却始终无动于衷。如今回想起来,我觉得他对任何景象都视而不见,眼睛里看到的只有他心灵深处的某一叫他不得安宁的幻景。
这时发生了一件有些可笑的小插曲。酒馆里有几个妓女,有的同男人坐在一起,有的独自坐在那里。没多久,我注意到其中的一个总是用眼瞟我们。当她的目光跟斯特里克兰的相遇时,她冲他笑了笑。我想斯特里克兰根本没有注意她。过了一会儿她从酒馆里走了出去,但马上又回来了。在经过我们桌子的时候,她很有礼貌地请我们给她买点喝的。她坐下来,我同她闲聊起来,但是她感兴趣的显然是斯特里克兰。我对她讲,他法语不好,只能听懂个别几个句子。她试着同他搭话,一半用手势,一半用洋泾浜法语—不知为什么,她认为这样做对方比较容易懂。此外,她还夹带着说几个英语词语。有的意思她只能用她的母语表达,她就叫我给她翻译,随后便迫不及待地问他回话的意思。斯特里克兰情绪很好,还有点高兴,但他的无动于衷却是显而易见的。
“我觉得你征服了一颗心。”我笑着说。
“过奖了。”
处于他的位置,我会感到不好意思,而非如此不动声色。女子很年轻,有一双含笑的眼睛和一张叫人心动的嘴。真不知她看上了斯特里克兰的哪一点。她对自己的欲望毫不隐瞒,叫我把它翻译了出来。
“她想让你把她带回家去。”
“我不需要女人。”他回答。
我尽量把他的回答说得很婉转,觉得拒绝这样的请求有些不礼貌。我解释说他是因为没有钱才拒绝的。
“我喜欢的是他本人,”她说,“你告诉他,这是为了爱情。”
我把这话翻译了出来,斯特里克兰不耐烦地耸耸肩说:“让她见鬼去吧!”
他的神态清楚地表明了他的意思,女子见了猛地把头向后一扬,也许涂了胭脂的脸也发红了。只见她霍地站起身说:“这位先生太不懂礼貌了。”[40]
她走出了酒馆,这叫我有点丧气。
“真不明白你是不是有必要侮辱她。”我说,“毕竟,她对你示好也是看得起你呀。”
“这种事叫我反胃。”他硬生生地说。
我好奇地望着他。他的脸上确实有一种厌恶的神情,然而那却是一张粗俗的好色之徒的脸。我猜想正是他脸上的这种感觉赢得了女子的芳心。
“在伦敦,我想要什么女人都可以弄到手。我可不是为了寻欢作乐才到这里来的。”
[40] 原文的法语:"Monsieur n'est pas po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