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回到伦敦的寓所,我发现有一封急信在等着我,叫我一吃过晚饭就尽快赶到斯特里克兰夫人那里去。我到了她家,见麦克安德鲁上校夫妇也在那儿。斯特里克兰夫人的这个姐姐比她大几岁,模样跟她差不多,只是更衰老一些。这个女人显出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仿佛整个大英帝国都揣在她口袋里似的—一些高级官员的夫人深知自己属于优越的阶层,总是带着这种神气。她的言谈举止充满了自信,表现得很有教养,却很难掩饰她内心的偏见:如果你不是军人,那你可能就是个无名鼠辈。她讨厌近卫军军官,认为这些人夜郎自大,对于他们的夫人甚至连提也不愿提,从不跟她们交往。她穿的衣服虽然是老式样,但价钱不菲。
斯特里克兰夫人显然十分紧张。
“哦,把你打听到的消息跟我们讲讲吧。”她对我说。
“我见到你丈夫了。恐怕他已铁了心,再不回来了。”我停了一下,然后补充道:“他想专心画画。”
“你说什么?”斯特里克兰夫人叫了起来,简直惊奇极了。
“难道你压根不知道他喜欢画画?”
“这家伙疯了,脑子进水了!”上校嚷嚷道。
斯特里克兰夫人微蹙眉头,苦苦搜索着记忆。
“我记得结婚前,他倒是经常摆弄摆弄颜料盒。可是,他的画都是胡乱涂抹,糟糕极了。我们常常打趣他。他对这种事全无一点天赋。”
“当然没有,画画只不过是个借口。”麦克安德鲁夫人说。
斯特里克兰夫人陷入了沉思,搜肠刮肚想了一会儿。显而易见,她对我说的事情摸不着头脑,实在无法理解。现在的客厅已被她收拾得整齐了些—家庭主妇的职责战胜了颓丧的情绪。她家出事后我第一次来这儿时,注意到客厅里有一种凄凉的气氛,就好像此处是一幢配有家具等待出租的房屋,而今这种气氛已不复存在。不过,我在巴黎见到的斯特里克兰是那种情形,很难想象他是属于这种环境的人。我觉得他们这些人也不会没有觉察到斯特里克兰身上有什么反常的地方。
“可是,如果他想当画家,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斯特里克兰夫人末了问,“我想,他有这样的追求……我是绝不会不支持的。”
麦克安德鲁夫人噘了噘嘴。我觉得,她对妹妹喜欢结交艺术家的癖好似乎历来都不赞成,嘲笑艺术家是“匠人”。
斯特里克兰夫人又接着说道:“不管怎么说,要是他有天赋,我会第一个站出来鼓励他,不惜为他做出牺牲。同证券经纪人比起来,我还更愿意嫁给一个画家呢。如果不是为了孩子,我什么也不在乎,就是住在切尔西一间破旧的画室里我也会同样快乐,就跟住在这里一样。”
“亲爱的,你可真叫人耐不住性子了。”麦克安德鲁夫人嚷嚷道,“他的那套鬼话难道你真的相信啦?”
“可我认为这是真实情况。”我婉转地插话说。
她又好气又好笑地看了我一眼。
“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撇下生意,撇下妻子儿女不要,绝不是为了当画家,而是为了男女情。我认为他是遇见了你们……你们艺术圈里的哪个风流女子,被人家迷住了。”
斯特里克兰夫人一听,苍白的面颊上顿时泛起了红潮。
“那女子是怎样一个人?”
我踌躇了片刻,情知自己带来的消息惹出了事端。
“没有什么女子。”
麦克安德鲁上校夫妇都表示不相信,而斯特里克兰夫人则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你是说你一次也没有见上她?”
“根本就没有什么女子,当然就见不上了。他完全是一个人住。”
“这话太荒唐了。”麦克安德鲁夫人嚷嚷道。
“我早就知道我必须亲自跑一趟。”上校说,“我敢和你们打赌,我一定很快就能把那个女子找出来。”
“我也希望你自己去。”我回应道,口气有点针锋相对,“你会发现你们的猜测全都是捕风捉影,是子虚乌有。他不是住在豪华旅馆,而是蜗居在一间极其寒酸的斗室里。他离开家绝不是去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他的钱囊实在羞涩。”
“你看他会不会做了什么我们都不知道的事,怕警察找他的麻烦,所以躲起来避风头?”
这个提示使每个人心头闪现了一线希望,但是我却认为这纯粹是没有根据的瞎猜。
“如果真是这样,他还将自己的住址告诉他的合伙人,那岂不成了天字号大傻瓜。”我以尖刻的语气反驳道,“说一千道一万,有一点我敢肯定:他没有跟人私奔,没有坠入情网—这种事和他的所思所想根本沾不上边。”
这时出现了冷场—他们在掂量我说的话。
“好吧,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麦克安德鲁夫人最后开口说道,“事情倒不像我想的那么糟。”
斯特里克兰夫人看了她一眼,没有吭声。她脸色苍白如纸,两道细眉黑黑的,垂得低低的,脸上的表情令我读不懂。
只听麦克安德鲁夫人又说道:“如果只是一时迷了心窍,终究会明白过来的。”
“你为什么不去找他呢,埃米?”上校建议道,“你完全可以到巴黎去,和他一起在那儿住上一年半载的。孩子由我们照管。我敢说他一定会对画画生厌,迟早都将回心转意,愿意回伦敦来。这样做不会有坏处的。”
“要是我就不那么做,”麦克安德鲁夫人说,“他爱怎么样我就让他怎么样。总有一天他会夹着尾巴回家来,老老实实过他的舒服日子。”说到这里,麦克安德鲁夫人冷冷地看了她妹妹一眼,“也许有时候你对他不太明智。男人都是些奇怪的动物,你该知道怎样驾驭他们。”
麦克安德鲁夫人和大多数女性的见解相同,认为男人抛弃爱着他们的女人,就连畜生都不如,但这其中也有许多女人的过错。感情那档子事,靠理智是解释不通的![42]
斯特里克兰夫人望着我们,先看看这个,然后再将目光慢慢转向那个,末了说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哪里的话,亲爱的,别忘了咱们刚才听到的那情形。他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你不想想,他蜗居在一个破烂小旅馆的寒碜斗室里,能熬多久呢?再说,他又没有什么钱。所以,他一定会回来的。”
“我原以为他是跟哪个女子私奔了,觉得他很有可能会浪子回头,因为那样的恋情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不出三个月他对她就会讨厌死了。但是,如果他不是因为婚外恋而跑掉,一切就都完了。”
“啧,我觉得你的话未免太玄乎了。”上校说—遇到跟军旅传统格格不入的现象,他老爱用“玄乎”一词表示不屑,“别相信这一套。他会回来的。正如多萝西[43]所言,让他在外头过过苦日子,我想不会有什么坏处的。”
“可是,现在我不想让他回来了。”斯特里克兰夫人说。
“埃米!”
斯特里克兰夫人突然感到一阵愤怒,气得脸色煞白,一点儿血色也没有了,说话语速也变得快了,还一口一口喘着粗气。
“他要是坠入情网不可自拔,跟人家跑了,那还情有可原,我会认为那是很自然的现象。我不会太责怪他的,觉得他是被人勾引跑了。男人嘛,是经不住勾引的,而女人最会这一套。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所以我恨他,永远也不会原谅他。”
麦克安德鲁上校夫妇开始一起劝她。他们感到很吃惊,说她简直是发疯,声称她的决定令人无法理解。斯特里克兰夫人被逼不过,转向我求援。
“你能理解我吗?”她叫道。
“这我不敢肯定。你的意思是:他要是为了一个女人离开你,你是可以宽恕他的,但如果他为了一种理想离开你,就不能原谅?你认为你能跟前者较量,而针对后者却无能为力?”
特里克兰夫人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目光里缺乏友好的成分,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也许我的话击中了她的痛处。后来,她继续说了下去,声音低沉、颤抖:“也可能,我从未像恨他这样恨过任何别的人。要知道,我一直在自我安慰,觉得不管这件事持续多久,他终究还会需要我的。我知道他临终前一定会叫我去的,我也一定会去,会像母亲一样照料他。最后我还会告诉他,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对他的爱始终如一,原谅他所做的一切。”
女人们喜欢在自己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这种偏好总叫我感到有点不安,有时候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让男人的寿命太长,怕耽搁她们表演这催人泪下的一幕。
“但是现在……现在什么都完了。我对他就像对一个路人一样,什么感情也没有了。我真希望他死的时候贫困潦倒、饥寒交迫,身边一个亲人也没有。我希望他染上恶疮,浑身腐烂。我同他的关系结束了。”
我想我不妨趁这个时候把斯特里克兰的建议说出来。
“如果你想跟他离婚,他愿意提供一切条件使之得以实现。”
“为什么我要给他自由呢?”
“我认为他并不需要这种自由。他只不过觉得这样对你更方便一些。”
斯特里克兰夫人不耐烦地耸了耸肩膀。我觉得自己当时对她有些失望。跟现在不一样,我那时总以为一个人的心地是单纯统一的;当我发现这样一个温柔可爱的女性报复心居然那么重的时候,不禁感到很丧气。那时我还没认识到一个人的性格是极其复杂的。如今我已很清楚: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并存于一颗心里的。
一种苦涩和屈辱感在折磨着斯特里克兰夫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说几句以减轻她的痛苦,觉得还是试一试好。
“要知道,我真不敢肯定你丈夫否能主导得了他自己的行为。我觉得他已经不由自主了,似乎被某种力量所掌控—那力量在利用他实现它自身的目的。他被控制着,无力摆脱,就像苍蝇落入了蜘蛛网。那情形就仿佛有人对他施了魔咒。这让我想起了一些奇怪的故事,说的是有时候一个人的心会发生改变—别人的心进入他的体内,把他原来的心赶了出去。人的灵魂在体内并不是很稳定,很可能会发生神秘的蜕变。如果在过去,人们会说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魔鬼附体了。”
麦克安德鲁夫人把她衣服的下摆理平,胳膊上的金钏滑落到了手腕上。
“你说的这些话我觉得太离奇了点儿。”她尖酸地说,“依我看,也许埃米对她丈夫的情况有点过于疏忽大意了。如果她不是只顾埋头于自己的事,我坚信她一定会发觉他有不对头的地方。倘若阿莱克[44]有什么心事,我不相信事过一年多还不被我看得清清楚楚。”
上校眼睛茫然地望着空中,一副纯真的样子—真不知有谁能看上去像他那般胸襟坦荡。
“但这改变不了铁的事实: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个没心肝的畜生。”麦克安德鲁夫人板着脸看了看我说,“我可以告诉你他为什么抛弃了自己的妻子—纯粹是出于自私,再也没有其他原因了。”
“这当然是再简单不过的原因了。”我支吾道,心里却觉得这话等于什么也没说。后来,我说自己累了,起身告辞,斯特里克兰夫人也没有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