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那段时间,最照拂我的莫过于罗丝·沃特福德了。她同时拥有男性的才智和女性变化多端的性格,写的小说别具一格,很有独创性,叫你看了心潮澎湃。正是在她家里,有一天我见到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妻子。那天,沃特福德小姐举办茶话会,来客比平时多,将她的小屋子塞得满满的。客人们似乎都在高谈阔论,只有我是自己一人安安静静地坐着,感到有些窘迫—他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谈自己的事,我不好意思挤进他们的小圈子。沃特福德小姐是个很体贴的女主人,发现了我的尴尬后,便径直走过来找我。
“我想让你去同斯特里克兰夫人谈一谈,”她说,“她对你的书崇拜极了。”
“她是干什么的?”我问。
我一向有一些孤陋寡闻,如果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一位很有名望的作家,那在我同她谈话之前,还是先弄清楚情况比较好。
为了让我能产生更加深刻的印象,罗丝·沃特福德故意把眼皮一低,做出一副仔细思考的样子,然后才徐徐说道:“她专门请人吃饭。你只要海阔天空地说几句,她准会请你的。”
罗丝·沃特福德有点玩世不恭,总把生活看作是她写小说的材料,而芸芸众生则是小说的素材。如果众生中有谁欣赏她的才华,对她表现出应有的敬重,她有时也会投桃报李,请这样的人来家里做客。这些人对作家的崇拜让她心里感到又好笑又不屑,但面子上却应酬得当,表现出了一个知名文学家的风范。
我被带到斯特里克兰夫人面前,同她谈了十来分钟的话。除了她的声音很悦耳,我没有发现她有什么特别之处。她在威斯敏斯特市[21]有一套单元房,从那儿可以眺望到那座尚未竣工的大教堂。由于我们同住在一个地区,彼此之间便有了亲近感。对于所有住在泰晤士河同圣詹姆斯公园之间的人来说,陆海军商店就是一条感情的纽带,把他们联结了起来。斯特里克兰夫人要了我的住址,过了几天我便收到了她的一份午宴的请柬。
我应酬极少,于是欣然接受了邀请。到了那里,我担心自己来得太早,于是就绕着大教堂走了三圈,结果进她家门时稍微晚了点。我发现客人已经到齐,其中包括沃特福德小姐,以及杰伊夫人、理查德·特文宁和乔治·罗德。来客都是清一色的作家。适逢早春,天气晴暖,大家都兴致勃勃,天南地北地乱扯。沃特福德小姐年轻时赴宴,总是一副光彩照人的装束,身着淡绿衣服,手拿一支水仙花,而今到了成熟年纪,便打扮得具有成熟的风韵,脚蹬高跟鞋,身披巴黎款式的上衣。这次,她踌躇万分,不知是该打扮得年轻些好还是成熟些好。末了她选择了后者,只是戴了一顶新帽子。正是这顶帽子使得她情绪高涨—我以前从未听她用如此刻薄的语言议论过我们共同的朋友。杰伊夫人知道出格的话语是机巧的灵魂,于是便发表了一番阔论,虽声调并不比耳语高多少,但足以令雪白的台布听了都泛起红晕。理查德·特文宁则更是呶呶不休,说得净是些荒唐离奇的话。乔治·罗德觉得自己不必显摆口才,因为他的口才几乎已尽人皆知,此刻张口只是要往里面填饭菜。斯特里克兰夫人说话不多,却有一套高超的本事能叫谈话顺利进行,一旦出现冷场,就插几句恰当的话,使得谈话继续下去。斯特里克兰夫人三十七岁,身材高挑,体态丰腴而不肥胖,虽然并不漂亮,但一张脸却生得挺招人喜欢(这可能主要归功于她那双棕色的、和蔼可亲的眼睛)。她肤色有点黄,一头黑发梳理得很是精心。在三个女性里面,她是唯一没有涂脂粉的人,与另两位相比,倒显得朴素和自然。
餐厅布置得很时尚、很有品位、很庄重—白色护墙板高高的,绿色的壁纸上挂着一幅嵌在精致黑框里的惠斯勒[22]的蚀刻画;绿色窗帘印着孔雀图案,高悬在窗户上,每个线条都直直的;地毯也是绿颜色的,印着小白兔在浓郁树荫中嬉戏的画面,其风格显然是受到了威廉·莫利斯[23]的影响;壁炉架上摆着白釉蓝彩陶器。在当时的伦敦,跟这一模一样风格布置的餐厅,数量恐怕不下五百,都朴实无华,很有艺术品位,只是有些沉闷。
离开那里时,我是同沃特福德小姐一同走的。由于天气好,再加上她那顶新帽子使我们余兴不减,我们就决定散散步,从圣詹姆斯公园穿过去。
“刚才的聚会很不错。”我说。
“你是不是觉得饭菜很可口?我告诉过她,如果她想同作家来往,就得请他们吃好的。”
“这条建议可圈可点。”我回答,“可是,她为什么想同作家来往呢?”
沃特福德小姐耸了耸肩膀。
“她觉得作家有意思,想进入这个圈子呗。我看她并不聪明。真是个可怜的人啊,她觉得作家都是些了不起的人。不过,这都无所谓,反正她喜欢请咱们吃饭,而咱们对吃饭也并不反感。就这一点,我倒是挺喜欢她的。”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追星族一遇到名人雅士就穷追不舍,从高高在上的汉普斯特德[24]至夏纳步道[25]极其寒碜的画室,无处没有他们的身影。在这些人当中,斯特里克兰夫人要算心地最单纯的了。她年轻的时候住在乡下,过着非常平静的生活。她常从穆迪图书馆借书看,不仅读到了许多浪漫故事,也了解了不少伦敦的罗曼史。她是真正喜欢读书(这在追星族中是罕见的,因为这个族群里的大多数成员关注作家甚于他的书,关注画家甚于他的画)。她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幻想的小天地,生活于其中,享受着在日常生活中无法获取的自由。自从结识了作家圈子里的人,她觉得自己仿佛登上了舞台(此前,她只能隔着脚灯从下边看台上的表演)。看着这些人登台演出,她感到自己生活的天地也变得开阔了—她设宴招待他们,并到他们密不透风的圈子里看望他们。她接受这些人对人生游戏的规则,但从未想到过要让自己适应这样的规则。这些人的伦理观极为怪异,就跟他们身上的衣服一样,言论狂放不羁,这叫她觉得有趣,但这些对她本人的修身立命没有丝毫的影响。
“有斯特里克兰先生其人吗?”我问。
“哦,有的,他在城里工作,我想是个证券经纪人吧。那是个很乏味的人。”
“他们俩感情好吗?”
“他们相敬如宾,是恩爱夫妻。你要是到他们家吃晚饭就能见到他。不过,斯特里克兰夫人很少请人吃晚饭。他少言寡语,对文学艺术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蠢物呢?”
“因为有脑子的男人是不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我想不出可以用来反驳的话,于是话锋一转,问斯特里克兰夫人有没有孩子。
“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都在上学。”
至此,这个题目再没有别的可说了,于是我们便聊起了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