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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佳境 案件(二)

今天是林纾跟着张律出来跑法院的一天。她没有律师证,又没毕业不能申请实习律师,所以连单独立案都做不到。

还没去,张律就跟她说:“今天这个案子可能比较难立成功,快到年底,法院会封案,统计结案率。”

林纾本来信心满满:最高院不是要求“应收尽收”吗?她

但她很快就看到,什么叫“立案难”。前面的一个年轻律师,被立案庭的法官数落了一顿,证据材料怎么这么混乱,原告身份证哪里去了……张律悄声对她说:“法院也会看人的,没人带的新人来立案很难,但看在我这样的老脸和律师证的执业年限的面子上,他们都会好说话一点。”

林纾庆幸自己整理的证据很充分,经过张律指点后,又进一步精简提炼了证据清单和证明事项,在右上角铅笔标好页码一一对应,还让当事人想尽办法找到失联的当事人目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她当时还很不以为然,觉得这些事都不重要。

果然,张律客气地递上律师证,跟法官寒暄两句,法官再一翻他们递上去的材料,态度就不同:“现在太难了,我们立案庭不接案子不对,接了分下去,各个业务庭就要来骂我们。”

但事情没有那么容易:“不对啊,你们这个案子应该归B法院管辖,不归我们管。你看,被告住所地在B。”

“我们有协议,协议约定归你们,A法院管辖。”

法官很不满意:“又是你们律师给当事人出的主意吧!原被告住所地都不在我们这,你们非要约定我们法院管辖,那我只能给业务庭打个电话,问他们这样的约定有没有效力,他们接不接了。”

打完电话,这才有些揶揄道:“还好是他们自己同意接的,不然又要骂我了。”

立完案,张律带着林纾拿着律师证和材料到后面楼上找执行庭法官——有律师证可以不用过安检直接进去,也算是律师法修改后法院的一项重要改进了。他们有个案子到执行阶段,要赶快去保全财产。

执行太难了,案子判下来可能一两个月,执行却可能拖上一两年。前几天张律带她去另一个法院,有个案子在一个执行法官手上一年多,他硬是各种拖沓,吃拿卡要,没想到那天过去,这个法官被“双规”了,案子还没有重新分配下去,又搁置在那里。他们白跑一趟。但张律还是很开心:“这个顶风作案的败类终于被处理了。”

今天的执行保全却是异常顺利。法官白白净净,斯斯文文,还有点气愤填膺地说:“今天就要去保全这个老赖的财产,这些人太过分。”核对完财产线索,申请冻结银行账户,然后坐上张律的车就去房管局办理查封,又赶去被执行人家里送达文件。

其实之前张律就让林纾把一条烟放在车上,没想到这个法官上车就说“本来应该是单位派车,但资源紧张,你这个案子时间又紧迫,就只能坐一下你的车了。你是律师,我们敢坐你的车,当事人的车我们是再紧急也不敢坐的。”忙完到饭点,法官还非要回去:“我回去还要办案,真的没时间。而且我们有食堂。规定是不能接受当事人和律师招待的。”

张律找个机会对林纾说了句“别给了”,然后把法官送回了法院。林纾这才舒了一口气。她一直在想,这是行贿啊,她真的要做吗?幸好,幸好!

这个法官让她印象深刻。他一路上也抱怨钱少、案子多、法官收入没有律师高、缺少职业尊严,但他是这样的有原则。林纾心有所感:如果立身正,又怎么会让别人有钻空子的空间。她为自己刚才的犹豫感到羞愧。

下午,他们为了跟进一个被告玩“失踪”,不签收法律文书的案件,去找经办法官要求公告送达。他们看到那个中年女法官手上还贴着刚从医院挂瓶回来的胶带。一问才知道,原来是胃溃疡犯了,但下午有开庭,所以还是赶回来上班。

经办法官告诉他们,也不需要公告送达了,被告突然就委托了律师,马上要来领文书,让他们俩待会儿沟通。

等看到张律怎么跟被告律师寒暄,林纾觉得很有意思:原被告其实都水火不容了,两个律师还是客客气气,互相说着律师圈里那些闲闻。出来时,张律告诉她:“不要把对案子、对当事人的情绪带到对律师上来。律师跟律师之间,是要互相帮助的,在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和执业纪律的前提下,跟律师,还有法官、检察官,我们都有共同的身份:我们是同行,是职业共同体。这就是为什么,有些话法官、检察官可以对我们说,但是不会对当事人说,我们也不能转告当事人;有些材料我们能看、能复印,但是不能透露给当事人。”

林纾吓出一身冷汗。在一个串通投标罪的案子中,她在阅完卷后,曾经擅自给家属看过卷宗里的起诉意见书。她从来没想过,法律允许辩护人知道的,不等于允许其被代理人知道。后来张律才告诉她,曾经有律师因为在开庭前把起诉意见书给犯罪嫌疑人家属,家属又四处活动,律师因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