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议[1] 第八
【题解】
本篇主要论述战争的目的和性质,战争与经济的关系以及将帅在战争中所起的作用。
这些都属于如何治军的问题。具体在文中指出了国家经济与军事的关系,同时说明了军事对经济的依赖性,最后谈到将领在战争中应该身系国家安危,必须上下团结一致、做到举贤荐能,才能灵活自如地指挥战斗,从而应付各种战事变化,取得最后的胜利。
【原文】
【注释】
【译文】
凡是发兵攻伐,都不要去攻打没有过错的国家,不要杀害无辜的百姓。杀害别人的父母和兄弟,抢夺占有别人的财物,奴役他人的妻妾子女,这些都是强盗的行为啊。本来发兵所平息的暴乱,就是为了制止不正义的行为。发兵攻伐他国时,军队所到之处,能让原来城邑之中的百姓不离开自己的田地,商人不离开自己的店铺,身为官吏的人不离开自己的职守以及府邸,这其中的缘由就在于国君军事上的英明谋略与决策。所以,出兵之时无需拼杀流血就能轻而易举取得胜利,而且还能得到天下人的拥护。
拥有万辆战车的大国,要实行兵农合一的政策,确保兵力和粮食都能够供给充足。拥有千辆战车的中等国家,则需要加强守备力量以保证能自守自救。而只有百辆战车的小国,就要做到物资奉养自给自足,而且还要和大国搞好关系。实行兵农合一的政策后,就不需要仰仗别国的权势保卫国家。加强守备能够自救后,也不需要向别国摇尾乞怜以求援助。平时要和大国搞好关系,能够做到自给自足,也就不用向别国乞求钱财。如果在兵力上进不能战胜敌人,退不能稳固防守时,就应该着重治理和发展集市交易。集市交易的收入可以用来供应作战和防守之用。有万辆战车的大国虽然不需要中等国家的援助,但必须要像拥有百辆战车的小国那样发展集市贸易,以增加收入。
【原文】
【注释】
【译文】
但凡杀人的情况,都是为了严明军纪重整军威的。如果杀一个人能使三军士气振奋,那就杀了他,如果赏赐一个人能使万人高兴,那就赏赐他。杀人,贵在敢于杀掉地位高的有罪之人,赏赐有功劳的,贵在不遗漏地位低下的人。触犯刑律应该诛杀的,不论他是多么位高权重,都必须要杀掉他,这就是刑罚必须遵循的“刑上究”原则;赏赐有功之人的时候,能遍及放牛的孩子和养马的仆人也一同赏赐,这就是赏赐时不能忽视的“赏下流”原则。能够做到“刑上究”“赏下流”,就体现了一个将领的威严所在。所以,国君应该重用这样的将领,尊从将帅的职权。
将帅站在战鼓前,手中拿起鼓槌挥动着击鼓进军,像这样在危难关头指挥决战,当两军短兵相接的时候,如果击鼓指挥得当,就能得到主公的封赏建立功名;如果击鼓指挥不当,不仅自己会战死,国家也会面临灭亡。所以,一个国家的存亡安危,就在于将领的临场指挥的能力,如此又怎么能不重视将领在战争中的作用呢!任用的将领善于击鼓指挥军队,擅长两军短兵相接而决一死战,如果国君想要依靠战争成就功名霸业,我认为,这也并非难事。
【原文】
【注释】
【译文】
古人说:“没有战车就发起进攻,没有铁蒺藜而用来进行防守,这是装备不完善的军队。”一个军队装备不完善,将士们营养不良而看不清物体,听不到声音,造成这种现象,是因为国家没有去管理集市贸易而军需用品供给不足的缘故。所谓的集市贸易,就是对城中的各种货物进行管理。集市上的物品一般都采用低贱时买进,高价卖出的方法,所以要限制有人随意抬高价钱。每个人每天不过吃一斗粮食,每匹马不过吃三斗豆料。可为什么还是会出现人饿得面黄饥瘦,马饿得瘦弱不堪的状况呢?就是因为集市上虽然有贸易往来,但是却无人管理。要知道,只注重统领国家军队要有约束禁令,而没有设置管理集市上各种商品贸易的官员,这样的国家是谈不上能够打胜仗的。
【原文】
【注释】
【译文】
发兵讨伐,直到士兵身穿的盔甲里生了虱子,但他们依然拥有长期作战的士气,究其原因,一定是因为军纪严明,他们才会如此为国家效力。就像凶猛的大鸟追逐小雀一样,有时候小雀因为慌乱撞到人的怀里,有时候飞进别人的屋中,这并不是出自它们本意,它们只是惧怕后面凶猛的大鸟追上来而已。
姜太公七十岁时,还在朝歌以宰牛为业,在盟津以卖食品谋生。年过七十有余,还是没有得到明君任用,在渭水之滨坚持直钩垂钓之时,许多人都说他是个狂人。直到他遇到周文王,才被重用,于是,他率领三万大军,只靠一场战争,就平定了天下。如果他没有高深的军事策略,又怎么能得到与文王的遇合而受到重用呢?所以常言说:好马有人鞭策,再远的路程也能到达;贤能的人能得到赏识,国家道路就可以政治清平了。
武王开始伐纣,统率军队渡过盟津之时,他右手拿着旄牛尾做的旗,左手拿着斧钺,带领三百个舍生忘死的勇猛之人身先士卒,仅有三万大军在后方支援。而此时纣王的战阵里,有十多万大军,其中大将飞廉、恶来手握长戟和利斧站在最前面,士兵摆开阵势,可以绵延数百里。但是周武王既没有使士兵疲劳,也没有与之进行激烈的战斗,就灭了商朝,除掉了商纣王。这与天象是否吉祥或怪异没有任何关系,而是统领百姓时善与不善的缘故。现在的一些将领,只知道通过计日时、求神问卜、占卜星象、观察天气的变化来战胜敌人而建立功勋,我认为,这是很难做到取胜的。
【原文】
【注释】
【译文】
身为将领,应该上不受天时的牵制,下不受地理条件的牵制,中不受他人的牵制。所以说用兵,是一件很凶险的事;战争,是一件与道德相违背的事;将领,是一个出生入死的官职。所以,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要轻易发起战争。一旦开战,将领所统领的军队,就要上不受天时的牵制,下不受地理条件的牵制,后不顾忌国君,前不顾忌敌人。打起仗来,要像虎狼那样凶猛,像暴风雨那样迅疾,像雷霆那样暴烈,像雷电那样的突然,声势如此浩大,而且变化莫测,让天下人都感到震惊。
打胜仗的军队,就像流水一样。水于表面上看是世界上最柔弱的东西,然而,被它冲击过的山陵,时间久了一定会崩塌,这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的本性专一而又不断冲刷的结果。如今倘若使用莫邪剑那样锋利的武器,用上犀牛皮做的坚实的铠甲,拥有众多勇武的三军将士,再加上“奇正”战术的灵活运用,那么天下间就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与之抗衡了。所以说,能够选拔贤才任用能人,不需要选择吉日,事情也能办好;颁行法律能够审明号令,不用占卜也能得到吉祥;能够重重奖赏和奉养有功劳的人,不需要祈祷也能收获福报。也可以这样说:天时有利不如地理条件有利,地理条件有利不如人心一致,团结和睦。古代的圣人,不过是谨慎地重视人为力量的作用罢了。
当年吴起与秦军作战,安营扎寨时,吴起就在不平整的田地里睡觉,只用树枝搭在身体上以遮蔽霜露。他为何这样做呢?这是因为他不想让自己显得高人一等而已。想让别人舍生忘死地为你卖命时,就不能让人家对你谨小慎微毕恭毕敬,想让别人为你竭尽全力效力时,就不能讲究那些繁文缛节。所以,古时候穿铠甲的士兵不用行跪拜之礼,这表示不需要讲究那些令人感到烦琐的礼节。如果你既想让别人每天对你行一些繁琐的礼节,又想让人家为你竭尽全力地忘死效忠,从古到今,好像还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事呢。
身为一个将领,在他被任命那天起,就要忘掉自己的家庭,行军露宿时要忘掉自己的亲人,临阵击鼓指挥时要忘掉自己的安危。曾经在一次开战前,吴起身边的侍卫递给他一把宝剑。吴起说:“将领的职责就是发号施令,在危难的情况下,做出正确决断,指挥军队作战,这才是将领应该做的事,而直接拿着长剑跟敌人厮杀,这不是将领应该做的事。”统率三军出征后,第一天,走了三十里,连续行走三天,一共走了九十多里,军队的气势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抬眼望去,敌人就在前方。在与敌军交战时,应该根据敌人的特点去与他对战。如果敌军用白色的标志,我方也用白色的标志,敌人用红色的标志,我方就用红色的标志。
想当年,吴起与秦国交战,两军还尚未开始交锋,一个士兵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不等将领下令就擅自冲上前去斩杀了两个敌人,然后提着他们的脑袋回营,吴起知道这件事后立马下令将此人斩杀。军中的官吏劝谏吴起说:“这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士兵,不能杀掉他!”吴起说:“他的确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但是他违背了我的命令,所以,必须杀了他,以正军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