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在本书中,我将不可避免地说到很多以前已经说过的事情;这也是我之所以称其为《总结》的原因所在。法官在对一桩案子做出归结的时候,他会扼要地重述已经摆在陪审团面前的种种事实,并对律师的陈词做出点评。他并不提供新的证据。而既然我已经把我整个的生命都写进了我的作品中,那么大部分我要说的话自然也就都能在那些书里面找到。只要是我兴趣范围之内的主题,我几乎都已经或轻松或严肃地讨论过了。现在我所能做的,无非是把我的情感和意见呈现为一幅清晰一致的画面;而且在这里或是那里,对于之前因受限于小说或者戏剧的体裁,我认为只能点到为止的某个想法或观念,也许可以将其阐发得更加明晰和详尽。
这肯定是一本自我本位的书。书里所写的都是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主题,是关于我自己的,因为我只能讲述那些对我产生过影响的主题。但本书要写的又并非我的所作所为。我并无意于袒露我的内心,并且对于我希望读者已经开始跟我达成的亲密关系加以限制。在有些事情上,我仍想保守自己的隐私。谁都不可能说出自己全部的真相。阻碍那些力图向世人完全展露自我的人讲出全部真相的,并非只是虚荣心作祟;自己趣味的指向、对自我的失望以及对于自己居然能表现得在他们看来如此反常而感到的惊讶,都会使得他们对那些他们自认为超乎寻常的事件做出过分的强调。卢梭在他的《忏悔录》里讲述了一些对人类的情感造成了极大震骇的偶发事件。由于描写得如此坦诚,结果反倒使他的价值观显得虚伪了,也由此在他的书里面赋予了它们比他生活中更高的重要性。这些事件是与大量其他良善的或至少是不好不坏的事件掺杂在一起的,结果是他完全忽略了它们,因为它们太过平常而不值得特意记录下来。有一种人,对自己的善行不加注意,却深受自己不良行为的折磨。描写自己的作品当中,绝大多数都属于这一类。作者忽略了自己的可取之处,于是表现出来的就唯有意志薄弱、没有原则和邪恶堕落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