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写这本书是为了将我的灵魂从某些观念的困扰中解放出来,这些观念已经在其中徘徊了太久,引起了我很大的不适。我并不想去说服任何人。我缺乏说教的本能,我在了解了一件事情以后,内心中从未感到过要去将它传授给别人的欲望。我不太关心人们是否赞同我的看法。我当然认为自己是对的,否则我也就不会这么想了;我认为他们是错的,但他们错他们的,我丝毫不会为此而生气。而且在发现我的判断和大多数人都不同时,我也并不会感到特别地不安。我对自己的天性是有信心的。
我必须把我自己当作一个重要人物来写;我也确实重要——对我本人而言。对我本人而言,我是这个世上最重要的人物;不过我并没有忘记,且不论像“绝对”这样堂皇的观念,就算只是从常识的立场出发,我也无论如何是无关紧要的。就算我从来没有存在过,对宇宙而言也不会有什么两样。尽管我在写作本书的时候,我的某些作品貌似必然地被赋予了重要意义,我的意思也只是:它们的重要性仅仅体现在我为了讨论的目的而有机会提到它们的时候。我想,极少有严肃作家(我的意思不仅是指那些写严肃题材的作家)会对其作品在他们身后的命运遭际完全漠不关心。令人想起来感到高兴的,并非他有可能获得不朽的地位(文学作品的不朽最多也就几百年的时间,然后就极少有能超越学校教科书意义上的不朽的了),而是你的作品仍有可能被好几代的读者饶有兴趣地阅读,并在本国的文学史上占据无论多小的一席之地。不过就我而言,即便是对于这种并不算过分的可能性也是深表怀疑的。远的且不论,在我的有生之年,我就眼看着有好几位曾在文坛红极一时、风头远胜过我的作家,已经重又沉入默默无闻之境。我年轻的时候,乔治·梅瑞狄斯[6]和托马斯·哈代貌似肯定是会流传下去了,可是他们对于今天的年轻一辈来说已经没什么重要性了。时不时地,无疑还会有某位想找个题目写写的批评家写出一篇有关他们的文章,有可能会使得这里或那里的读者去图书馆找出他们的这本或是那本作品来看看;但我想,他们很明显并没有写出任何一本像《格列佛游记》《项狄传》或是《汤姆·琼斯》那样如此广泛地被人阅读的作品。
假使在接下来的篇章里,我在个人意见的表达上显得有些独断专行的话,那只是因为我觉得在每种说法前面都加上“我认为”或者“在我看来”实在令人感到厌烦。我说的一切都仅仅是我个人的观点。读者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果他有耐心去阅读以下的内容,他会看到我能确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一个人能够确定的事情是少之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