阑悠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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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最美的仿佛已在上世纪

⒈在回忆里

后来我回过武汉,是在暴雨的夜晚。大巴经过校门口,茫茫的水汽涌过来,我很想下车看看阔别多年的校园,然而我没有。

在日渐遥远的学生时代,我并不是个好学生,俨然瓦岗寨的程咬金,挥着三板斧,一腔怒火,满身戾气。

青春是用来享受的,然后是什么使我在漫长的四年里都选择了赌气?因为没有考取我的第一志愿,还被调剂到了一个提不起兴趣的专业?我赌着气,有一搭没一搭地上课,对热衷参加社团活动的同学嗤之以鼻,暗暗轻视为全国高校排名争论不休的室友,不肯为竞选学生会干部的朋友拉票——我认为他们虚荣。

青春期,我有着奇异的清高和自尊心,待人严,待己宽,看什么都不顺眼,恨不得一条粗布裤走天涯。我尚且不懂我那是另一种虚荣,下意识地将自我和旁人区分开来,以示鹤立鸡群。

很久以后才知道,无论去哪里,做哪一行,最难得的是一份投入和热爱。而那些被我不屑的行为其实是融合,融洽,如此才能合作。为自己找不痛快的人,当然活得不快乐。

但再不快乐,日后回想起来,仍能发现,令人愉悦的、感到痛楚的和值得回忆的,竟然还有这么多。

⒉愿同灰与尘

我的大学像极了武汉男人,江湖气十足,有张爱损人的坏嘴巴。处久了,你会知道,其实他市井而俏皮,说起蜜语甜言来也半点不含糊,如同在冷雨的冬过后,校园会赐予你花事繁盛的春天,而高温夏季一过,立刻昨夜星辰昨夜风,三秋桂子秋意浓。

校园的绿化是国内大学一流的,主干道上绿树成荫,无论是漫步在喻家山下,青年园里,醉晚亭外,还是梧桐雨中,都会觉得绿树苍苍,夕阳芳香,明月如霜。

那时我住在西面,公寓名叫紫菘。我最爱去青年园待着,那些植物像一片原始森林,我时常想把它改名为绿园。很多个夏日傍晚,我喜欢从阴凉的梧桐树下穿行,喂路旁的灰喜鹊吃面包屑,它们像绅士一样,在平坦宽阔的林荫道上与人并肩而行。

我经常和最要好的男孩子相约去青年园看书,他是西安人,说一口动人心怀的普通话。我们分享小说、音乐,以及彼此的旧事。

那是个沸腾的夜晚,我们聚在一起喝酒庆祝,有人拿根筷子敲着碗沿,说起最刻骨的誓言——愿同尘与灰。

⒊你的样子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那年的迎新晚会上,我长头发的师兄懒洋洋地坐在高脚凳上,微仰起头,自弹自唱。

那是个崭新的年纪,对“学生会主席”这样的词语都会心生向往的土豆似的女孩,又如何能招架这种如今很老土、当时却很文艺的调调?从此在校园里遇见他,都会驻足回望。

离校前夜,他在足球场的绿地上唱了很久的歌,很多人自发去看,我也是当中的一个。他抱吉他的姿势很潇洒。

我们拎着五颜六色的塑料桶。没有亲临现场的人不会知道,当每只小桶里点上一支蜡烛,远远地望去,该有多好看,又该有多怅惘温柔。

他唱了《我终于失去了你》,旁边的女生愤然地说:“我真讨厌这个歌名,什么叫‘终于’啊?‘终于’难道不是如释重负的意思吗?我终于写完作业了,我终于考完试了。这歌名不好!”

那时我们都不懂——我爱你,所以我患得患失,我没有把握,我恐惧有一日我会失去你,我竭尽全力但无可奈何。我终于,失去了你。

终于,不过是预感成真的说法而已。我们不懂这心境,只因我们尚未经历过。

我钟爱的黄耀明有句歌词说:“最美的仿佛已在上世纪,偏偏想找你陪我想起。”对我而言,最美的确实已在上世纪,有诗意的情结和含蓄的真挚:一封情书就能收获一位好姑娘的芳心;千纸鹤、幸运星和手工围巾,是很像样的情人节礼物;每逢初夏时节,对面的男生楼总有人喝醉,有人哭,有人愁,有人荒腔走板地唱情深义重的粤语歌。

隔着光阴想念时,会发觉那四年美好得像开满鲜花的绿色原野,有自由的白色的鸟,有丰美的湖泊和水草,更有我们曾经拼死捍卫过的纯洁。

尽管一些年后,我们变成了人群中疲倦困顿的成年人,早已和那个敏感优柔的自己说了再见,却仍会在下班的地铁和公交上,偶然被一首歌击中。

那悲歌总会在梦中惊醒,诉说一些哀伤过的往事。

⒋想念如旧爱

毕业前夕,班主任在台上说:“今后受了气要忍着点,脾气大了收敛点。”我缩在最后一排和人偷偷下五子棋,半句也听不进去。

告别宴上,老师和我合唱《海阔天空》,我们唱到“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他停顿了一下。次日他在留言册上给我写了一句:可以虚与委蛇,但请坚守本心。呵呵,我那时甚至觉得连虚与委蛇都不必,要么两相情愿,你来我往,要么拍案而起,一走了之。

我以为我将春风得意马蹄疾,我以为我将一日看尽长安花,有的是初出茅庐的意气风发,哪儿需要什么忍气吞声,打落门牙和血吞?告别那一天,我在一堆执手相看泪眼的同学中拖着李欢喜离开,该告别时直须别,纵马西去堪豪杰。

世界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它给我一颗糖,打我三巴掌。我摆脱了我的专业,选择截然不同的行当,分在最基层,谦恭地当学徒,仿佛刚修炼成人的藤精树怪,得从人类的语言学起——逢人三分笑,遇事多留神。生活在琐碎中消磨,渐渐地,我厌倦了自己这张嘴脸,我开始不认识我。

故人旧事已无下落,也无意再问,却还是有消息传到耳中。谁谁如鱼得水,谁谁自立门户,而我重新成为求职市场中面目模糊的一员。在暮色四合的街头猛然想起自己的19岁,穿碎花裙子,坐在单杠上晃荡着脚,将一张选票叠成纸飞机扔出去。

生活当真不止是与非,更有层次多端的灰。背弃了理想,我会对不起自己,于是仍结结巴巴地惦念着我的理想,一步三喘,磕磕碰碰,但从未试图换条路走去。

是,受了气忍着点,脾气大了收敛点,可以虚与委蛇,但请坚守本心。当初我所厌弃的说教,原是受用一生的信条。

开始怀念,往往说明已然失去。当我被严苛的上司训斥得狗血淋头,当我在加班的夜里喝下一杯杯咖啡,打起精神应付手中的工作,当我路遇年轻的校园情侣手拉手走过,我情愿用这些年换回一张斑驳的书桌,听当年的自己在晨读的教室里朗读古诗:“三更开门去,始知子夜变。”

即使是这一句。

我想,我是在想念。这想念里总带着一些惘然,像旧爱。虽然,多年前我甚至羞于正视与承认。

『编.留言:很多人都有大学情节——想念,无论过往的生活是充实还是空虚,是上进还是颓废,一旦进入了社会,身上五颜六色的标签只会让人对昔日大学的回忆升腾起一种颜色——粉红,一种情愫——美好。现实越跌宕起伏,回忆越叠嶂生辉。我已经毕业两年了,回忆起来犹心生向往。那么即将升入大学的你们呢?大概已经迫不及待了吧!然后那些刚长出来的新一茬高三党,是否已在心中将大学作为了一种信仰呢?它不会给你通向自由之地的钥匙,却会化身一颗明亮的星,予你方向及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