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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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3
我们的人生不能坍缩到只剩PPT和聊天记录

史欣悦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常识之所以为常识,就在于不需要说也知道。但常识的吊诡之处就在于,必须反复地说,才能起点作用。虽名常识,常常不识,常识已经近乎“道可道、非常道”的玄学了。

从托马斯·潘恩的《常识》开始,以常识为名出版的图书已经数不胜数,但似乎这个话题远没有终结之势。人类对于本物种基本常识的认识,竟然是无止境的。马丁·林斯特龙先生的新作《常识工作法》,是人类探索自己常识的又一本力作。林斯特龙把常识应用于企业管理,用常识的尺度去丈量管理中的各种问题,一下子看出了一些组织和管理的扭曲是多么的光怪陆离。

人类为什么有共通的常识?因为人类有共通的情感和心灵,这是常识的来源。无论是孟子说的“恻隐之心”,还是宗教所说的“慈悲之心”,抑或是文人墨客吟咏的“古人无数是同心”,都是用自己的心去体会他人的感受、体察他人的希望、体谅他人的局限,这还不仅仅是同情,更是把自己变成他人,去理解他人的处境。正如林斯特龙所指出的,很多时候,常识的缺位是因为同理心缺乏。如果让孔子来写这本书,他可能会说“仁”的缺乏,导致了常识的缺位。

书中一些可笑又可气的例子,总能让我们联想到身边的一些人和事。2020年我在上海住了一段时间,因为工作时间很长,所以睡眠不足。有一天下午,难得有休息时间,我就在酒店里打开了房间“请勿打扰”的小红灯,准备好好地睡上一觉。睡得正香时,房间电话响了,我迷迷糊糊地接起来,原来是酒店前台问我:“您在房间吗?洗的衣服好了,给您送过去?”我说:“我在休息,为什么要打电话?”前台说:“因为送衣服的人看到您开了‘勿扰’,没敢敲门,让我们打电话。”我被这清奇的思路气笑了。“请勿打扰”是不要敲门的意思,但是可以打电话?常识去哪里了?

更绝的是,我继续睡觉,一个多小时后,电话又响了,是前台的另一个人,他说:“洗衣房要下班了,他们问一下,下班前能给您送衣服吗?”我只好说:“你给我转经理吧,我需要和经理探讨一下勿扰灯的规则含义。”

僵化烦琐的规则和流程,把人塑造成工作条线上的一环,作为人的常识隐去了,人化身为生产线上的零部件,堪比变形金刚。有一家世界知名的大公司问我,能不能在账单的律师工作描述一栏中不写律师互相讨论、开会的内容。我问原因,答曰:本公司有规定,不能支付律师内部讨论的费用。我笑了,很“开心”,因为又是一个只见规则、不顾常识的睁眼瞎的奇葩规定出现在我面前,让我不禁“思念”起了上海酒店洗衣房的朋友。

我说:“律师工作是要讨论的,对吧?甚至有些案子的主要工作就是大家互相讨论办案的方向,我们怎么说,对方怎么说,我们怎么答,没有这部分内部讨论,我们是没法完成工作的,对吧?律师讨论是要通过语言交流,而说话需要花时间,对吧?除非我们都是三体人,思想透明,谁想了什么都可以在团队里瞬间同步。”

他说:“您说得都对,但是公司规定就是不能有内部讨论。”我说:“那也好办,就不叫内部讨论呗。假如你说你们公司规定,不给叫作‘拍黄瓜’的菜付钱,没关系,我上菜的时候告诉你这叫‘花生米’,又脆又绿的花生米。”

我们自己的日常工作,也是常常被技术遮蔽了常识。曾几何时,汇报变成了PPT制作,没有PPT就不会说话了。有时候问问各部门在忙什么,答曰:制作周报PPT、月报PPT、季度工作总结的PPT。同事间沟通也经常是即时通信软件,电话都打得少了。在新冠疫情居家办公之前,我们就已经开始了用技术手段实现自我隔离的操作。我时常会和组里的实习生说:“如果有律师通过skype和微信给你派活或者打电话,你就问一句,‘你有空吗,我去找你说吧。’ 这样可以在有限的两个月实习期里多认识几个同事,不要实习了一场,就只有微信聊天记录上的几行文字和几条语音,大街上走对面都不知道这是天天给你派活的那个中级律师。”

汇报听的是内容,不是PPT,这不是常识吗?工作做没做好重要,周报、月报不重要,为周报、月报制作的PPT更不重要,这不是常识吗?同一个单位里人与人的沟通、联系乃至情感,是靠面对面的谈话、互动和合作建立起来的,这不是常识吗?

我们的人生不能坍缩成只剩若干PPT和各种聊天记录,否则不堪设想。会不会哪一天,人类的追悼会成了这样:大家上线,共享屏幕上播放一下逝者生平的PPT,大家依次在群里发三朵花表示怀念,发三个大拇指表示赞美,有人发一句“愿天堂里没有PPT”, 然后其他人队形整齐地跟上,“愿天堂里没有PPT +1”“愿天堂里没有PPT +2”……“愿天堂里没有PPT +n”。

对于各种有悖常识的管理和商业行为,林斯特龙提议,在企业里建立“常识部”,本书的英文原名就叫The Ministry of Common Sense,用常识部去纠正一些违反常识的奇葩规则。这个提议让我想起了有些外国政府内阁设有“不管部”,以“不管部长”领衔。不管部长就是专门去管那些因为部门分割而成为“三不管”的事情的。人为的部门分割,形成了特殊的部门利益,部门之间或争功,或推诿,各自守着一亩三分地,一只眼防着别人的权限伸进来,另一只眼盯着自己的好处别出去。在这种情况下,也许“常识部”和“不管部”这种跨部门、高权限的设置,才能打破这些违反常识且有损整体利益的割据局面。

我是学法律的,不懂企业管理,而法律人也应该讲常识。关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比如什么叫“故意和过失”,什么叫“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什么叫“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什么叫“轻信可以避免”,这一切的判断标准都叫“常人的标准”,即普通人的常识。从事法律工作,更是万万不能忘却了常人的标准,要天天讲、年年讲。

虽然我是管理学的外行,但是读一读强调常识的书,既有利于增长个人见识,也有利于培养法律人的思维,所以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这本书的样稿。更何况,它是一本妙趣横生的书,书里的故事丝毫不亚于上海酒店洗衣房的欢乐。

书,尤其是一本讲常识的书,应当是有趣的——这不也是常识吗?林斯特龙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