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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权扣留劳动合同吗?
现实困惑
2012年4月,侯某到某日化公司应聘销售经理一职,经过面试考核,侯某正式被该公司录用。在入职前,该公司与侯某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共签了2份,但是,合同签完后,该公司以劳动合同需统一管理,以防员工丢失为由,不让员工保留自己的合同。那么,单位有权扣留劳动合同吗?
律师答疑
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无论基于任何理由,公司也无权将属于劳动者的合同文本扣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概括性地说明了劳动合同的生效标准。签订劳动合同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为前提,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才能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合同的甲乙方,作为当事人都有权拥有合同的文本,在订立合同时,双方是平等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者理由损害劳动者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