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经济与金融系统耦合协调发展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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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经济地理理论与城市群空间结构演化

(一)新经济地理系统基本理论

保罗·R.克鲁格曼(Paul R. Krugman)在对新古典经济学批判性继承基础上提出了新经济地理理论,其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假定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存在空间差异、无运输成本等前提不符合现实情况,那么新古典经济学结论的应用和推广将因此受限。克鲁格曼认为新古典经济学之所以忽略空间差异与运输成本,是因为缺乏相应的分析工具。地理学分析工具的发展为新古典经济学中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契机,在此基础上,克鲁格曼将地理学的相关分析工具引入经济学领域,从而开创了新经济地理理论。该理论的提出对经济学领域相关问题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克鲁格曼指出在进行区域相关问题的研究时,空间差异和空间格局是不能够忽视的问题。

克鲁格曼提出的新地理经济学认为,经济行为主体为节约运输成本,经济发展会产生空间集聚现象。同时,在城市环境中由于各行各业交流方便,经济发展会出现“规模递增”效应,这一效应又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空间集聚。空间集聚效应的产生与发展使区域发展不可避免地出现空间差异,进而形成不同的城市功能区。若城市群各城市的功能匹配度良好,形成差异互补的空间分布态势,那么,将会对区域发展形成极大的推动力。

新地理经济学又称为空间经济学,弥补了传统经济学研究非空间的局限性,为城市经济学与区域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佐证,以及具体的分析工具。关于经济发展中空间作用的研究,并非开始于克鲁格曼,在他之前很多经济学家已经开始涉及相关领域,如藤田昌久在克鲁格曼正式系统地提出新地理经济学之前,已对空间在经济发展中的意义进行了一系列研究,阐述了在垄断竞争模型中空间的意义。

新地理经济学是在阿维纳什·迪克西特(Avinash Dixit)和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在1977年提出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基础上进行论证的,该理论认为经济社会经常处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也只有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经济活动中各要素的作用轨迹才是非线性的,而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空间集聚效应正是非线性作用机制作用的结果。新地理经济学认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空间集聚不是人为干预的结果,而是一种历史偶然现象,并且这种空间集聚一旦建立,在没有外部干预的情况下,此特征将会一直持续和循环下去,即经济发展中的空间集聚现象存在“历史依赖”(history-dependent)(Arthur等,1987)。由此看出,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空间格局在没有外界干预时具有一定的发展惯性,若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空间格局的空间协同效应较低,或者产生的空间格局与区域内其他系统的空间格局存在不匹配的现象,由于空间格局存在的发展惯性,这种协调低效及空间格局不匹配现象会延续下去,甚至会加重,从而阻碍区域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若区域经济发展存在这种空间格局,应该采取措施对其进行干预,加以优化。

区域发展空间效应不仅存在经济系统中,区域金融系统也存在这种空间效应和空间集聚。瑞斯托·劳拉詹南(Risto Laulajainen)在新经济地理理论的基础上,把研究金融发展空间效应的学科命名为金融地理学。劳拉詹南认为尽管金融资源和服务具有很强的区域流动性,但区域内各个小区域由于其金融基础设施和经济基础不同,金融发展比经济发展更具有地区异质性;同时,金融服务业具有非常强地域活动特征的经济活动,其空间效应与空间格局不应被忽略(Laulajainen, 2001)。此后,还有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如Clarkt等(2000;2003;2004)从金融发展的三大地理空间特征(货币地理性、边界分割、信息的时空异质性)来研究金融地理学,对金融地理学的研究范畴进行了基本界定;Layshon(2004)指出,应该从地缘政治、地缘经济、金融排除三方面来探讨金融制度的形成机制。研究金融地理理论的学者还有很多,他们分别从不同的方面肯定了区域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地理空间效应的特征,并且对区域金融进行研究是不能避开金融的空间联系与空间格局。

区域经济、金融发展过程中不仅会出现集聚现象,还会出现空间扩散现象。瑞典地理学家哈格斯特朗首次系统地提出了“空间扩散论”。他指出,区域内空间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关系,处于核心地位的区域在从周边区域吸取其发展所需要的元素和能量的同时,也会将其发展成果不断地向外输送,最终达到区域间共同发展的目的;区域发展的空间扩散形式包括接触式扩散、等级扩散和非等级扩散三种(Hagerstrand, 1953)。Berryt和Garrison(1958)指出,区域间的空间扩散作用存在于中心城市对周边的辐射作用,这种辐射作用主要包括根据城市等级向下传播的“创新渗透作用”和城市核心区或大城市向外围城市或区域传递的“增长利益作用”两个方面。新地理经济学的奠基人克鲁格曼提出了“核心—边缘”模型,来描述区域间存在的空间扩散作用,他认为核心区的体制能够决定边缘地区的发展,随着空间交互作用的产生和加强,边缘地区也可以发展成为次级核心区(Krugman, 1991)。以上研究说明,随着各地区经济系统、金融系统空间扩散作用的产生、发展和加强,形成了复杂的区域经济系统、金融系统空间网络。邬丽萍(2012)指出,系统形成的空间网络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知识、科技、创新、资源、资本等生产要素周而复始地在区域间流动,整个区域的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同时,这种紧密联系会改变克鲁格曼提出的“核心—边缘”二元扩散模式,最终形成多层次区域功能结构的城市空间功能体,还会促进系统空间格局和结构的重构与发展。

刘荣增(2017)对“区域—城市”空间结构研究进行了系统性阐述,他指出空间过程塑造空间格局,空间格局影响空间行为,空间行为创造了空间过程,“区域—城市”系统空间结构的演化正是这一链式循环过程作用的结果。他还指出,“区域—城市”的空间结构是能够被改变的,可以从以上链式循环过程中寻找恰当的切入点,通过自然调控、经济调控和政策调控达到目标。

综上所述,新地理经济学理论为本书研究的区域经济与金融发展问题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或者给我们提出一个“警醒”:在研究区域经济与金融发展问题时不能忽视空间格局和空间问题。

(二)新经济地理系统理论与城市群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在研究城市群经济与金融问题时,能否引入新经济地理系统理论体系中强调的空间效应,取决于对城市群区域属性的认识。一般认为,城市群属于相对较小的区域类型,其形成本身就是在一定的空间网络上形成的城市功能密集区。主要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学家Pyrgiots(1991)、Kunzmann和Wegener(1991)指出,城市群是一种新的地域组织形式,它是产业空间整合的产物,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城市群将作为一种最小的区域成为参与国际分工、构建跨国网络的主体。我国学者苗长虹和武前波(2005)指出,城市群是依托一定的地域范围,由一个或几个特大的城市为中心,众多中小城市为依托,组成的具有一定城市密集度的城市功能区。姚士谋等(2006)指出,城市群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由众多不同性质、类型、等级的城市,通过高度发达的交通网络、便利的信息网络组成的城市“集合体”。牛文元(2009)从新型城镇化的角度阐述了城市群的特点,指出城市群由众多大、中、小规模的城市与乡村进行组团发展,进而形成的“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空间镶嵌体,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高级演化形态。

由以上众多学者对城市群的研究可知,城市群发展过程中也会出现与区域发展相同的问题,其中,关键在于不能忽视空间因素在城市群发展的作用和地位。第一,对于城市群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而言,同样具有克鲁格曼提出的不完全竞争的特征,这样在城市群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的发展过程中,各地市之间、各元素之间的作用,绝不是简单地线性研究就能捕捉的,同样存在非线性作用机制。第二,城市群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空间扩散效应,这种空间扩散符合邬丽萍(2012)强调的多层次空间交互作用。第三,既然城市群发展问题属于区域发展问题,那么各专家学者论述的区域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发展中存在的规律,应也适用于城市群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所以,城市群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发展过程中应同样存在“历史依赖”现象,这样在分析城市群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的发展演变规律时,就可以从其空间格局和空间联系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发现和总结“历史依赖”路径,并据此判断其空间格局和空间联系的未来发展的趋势。第四,城市群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的空间结构,也可以通过考察两系统的空间过程、空间格局、空间行为等空间特征,找准切入点制定相应的调控政策,对当前的空间结构进行重构,以期达到系统内部、系统之间的持续、有序发展。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研究城市群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发展的问题时,同样不能回避两系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空间格局和空间分布问题;否则,会使研究出现严重的偏差。

综上,本书在分析城市群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发展规律和演变路径时,引入了地理经济学的相关空间研究法——自然间断点和全局空间自相关的分析方法,来考察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发展过程中各地市表现出的空间格局演变规律,以及各地市间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发展的空间联系的类型是空间集聚还是空间发散,从这些考察中详细分析城市群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内部的空间发展问题。另外,根据研究目的,本书用相同的分析手段详细分析了城市群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耦合协调发展的空间分布格局演变,以及空间作用关系。

本书对经济系统、金融系统、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协调发展三方面空间格局与空间联系发展演变的分析,有利于我们全面掌握制约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实现高度耦合协调发展的因素,为后续对城市群经济系统与金融系统耦合协调发展状态进行重构,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措施和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