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辨疑卷二 論語
學而第一
其爲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
○註:犯上,謂干犯在上之人。作亂則爲悖逆争鬭之事矣。
干字意輕,作亂解爲争鬭,亦爲未盡閭閻之閒語。言偶有相犯,罵詈争鬬,未可便以爲作亂也,作亂亦豈爭鬬而已?孝弟之道僅能息其爭鬬,則有子之言亦無意味也。蓋犯上謂陵犯在上之人,作亂謂悖逆篡弑等事。人能以孝弟爲心,入則善事其父兄,出則善事其長上,此等人中有好陵犯在上之人者少矣。犯上之事既所不爲,而却好爲無父無君、悖逆篡弑等事,決無如此之人,故曰未之有也。古之明王,教民以孝弟爲先,孝弟舉則三綱五常之道通,而家國天下之風正,故其治道相承,至於累世數百年不壞,非後世所能及也。此可見孝弟功用之大,有子之言,可謂得王道爲治之本矣。孟子言「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與此章義同,蓋皆示人以治國平天下之要端也。
巧言令色,鮮矣仁。
○註:好其言,善其色,致飾於外,務以悦人,則人欲肆而本心之德亡矣。聖人詞不迫切,專言鮮,則絶無可知。
致飾於外,言甚有理,必有隂機在内而後致飾於外,將有陷害使之不爲隄防也。語意既已及此,其下却但説本心之德亡而不言其内有包藏害物之心,所論迂緩不切於事實,未能中其「巧言令色」之正病也。本心之德亡,固已不仁。不仁亦有輕重之分,其或穿穴踰牆爲姦爲盜,大而至於弑君篡國,豈可但言心德亡而已哉?蓋巧言,甘美悦人之言;令色,喜狎悦人之色。内懷深險之人,外貌往往如此,李林甫好以甘[1]言人,此巧言也,而有隂中傷之之機阱在焉;李義府與人語必嬉怡微笑,此令色也,而有狡險忌克之機阱在焉。若王莽以謙恭簒漢,武后以卑屈禍唐,此又言色巧令之尤者也。古今天下之人爲此巧言令色,而無隂險害物之心者,蓋鮮矣。「鮮」字乃是普言此等人中有仁者少,非謂絶無也。
爲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
○註:盡己之謂忠,以實之謂信。
只以盡己爲忠,義有未備。天下之事,亦有理所當隱不當盡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此亦盡己之謂,聖人未嘗以忠直許之也。况「盡己」「以實」只是一意,忠與信不可辨也。「忠」「信」理雖相近,要之自是兩事,曾子分明説在兩處,解者不可相混無别也。語録曰:「忠信只是一事」,又曰「做一事説也得,做兩事説也得」,此説意持兩端,無真正可憑之理。蓋忠當以心言,信當以言論,心無私隱之謂忠,言有準實之謂信,此乃忠信之别也。
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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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文與所引尹氏、洪氏之説,大意皆是,然「行」字無明説,不知「行」爲行甚也。學者多以爲行其上文數事,弟子之職,所當行者亦豈止此數事而已哉?南軒曰:「非謂行此數事,有餘力而後學文也,言當以是數者爲本,以其餘力學文也。」此比註文爲詳,然所謂「以其餘力」亦不知其果爲何者之餘力也?夫弟子當爲之事,言不能盡舉,此數事急,先務也,行有餘力乃是普言弟子當爲之事,行之而有餘暇則以學文也。伊川曰:「爲弟子之職,力有餘則學文。」此説普言弟子之職,可謂得本經之旨。
賢賢易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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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賢人之賢,易其好色之心」,舊説改易好色之心「好賢」。雖其文辭小有不同,然皆以易色爲變易好色之心。試於「易色」兩字中觀之,「易」既爲變易,其下止有「色」之一字,如何做得好色之心?今於本文「色」字之外加「好之心」三字,與色字凑合爲「好色之心」,一「色」字寧包許意邪?易當讀爲去聲,易,輕易也。蓋言賢人之賢,輕易女色也。夫子屢言「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蓋輕賢重色,乃古今之通患,而其真能賢人之賢,真能輕易女色者,求之於古今天下不多得也。以此論之,「易」爲輕易,則文理不差,義亦通貫。
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註:四者皆人倫之大者,而行之必盡其誠,學求如是而已。故子夏言有能如是之人,苟非生質之美,必其務學之至。雖或以爲未嘗爲學,吾必謂之已學也。吴氏曰:「子夏之言,其意善矣。然詞氣之間,抑揚太過,其流之弊,將或至於廢學。」
「學求如是而已」,義有未盡。君子之道,豈惟四者而已哉?又言「苟非生質之美,必其務學之至」,亦非通論。蓋謂質美則不待學而能之,此本就吴氏之説證子夏抑揚太過之病也。語録云:「世間也有資禀高,會做許多事底,但子夏兩句被他説殺了,所以謂其言之有弊。」註文主意於此可見,然經中實無分别生質美與不美之意,兩句中亦無説殺此事非學不能之文,假若便曾如此説殺,本亦無妨,大抵生質美、資禀高,不待學而自有所能者,世固有之。
至於見賢無媢嫉之心又能尊尚之,於色無躭愛之志而能輕易之,事父母而能竭盡其力,事君而能委致其身,與朋友交言不失信,必欲全此數事,苟非有得於學者,定不能也。然其務學之至,亦須質美者能之,苟非生質之美,必不能有務學之至,須其生有淑質,然後能有務學之實,有得於學然後能有過人之行。故子夏之於能此數者之人不敢以不學待之也。亦猶今人偶見一人,出言循道理,作事有規程,必待爲有學之人,此乃人情事理之常。子夏之言誠未見有可指之病,而吴氏以爲抑揚太過,其流之弊,將或至於廢學,殊不知如何是抑揚太過?如何是將至於廢學?讀之不可曉也。
蓋吴氏誤認「雖曰未學」以爲實未嘗學,不學者亦能此事,故有將至廢學之論。此説未必不出於舊疏也。舊疏云「此論生知美行」「雖學亦不是過」,此蓋以「曰」字爲助辭,虚字,言雖未學亦與學者無異也。果如此説,下「學」字上須當更有「猶」字,「雖曰未學吾必謂之猶學也」,經中以此爲文,則吴説與舊疏爲有所憑。而經之本文未嘗如此,足以見二説之謬,蓋「雖曰未學」,乃是子夏假設能於此者自謂之言,非子夏實謂未學也。劉正叟曰:「其人既能此等之事,而自言未學,吾必謂之已學,蓋此等非學不能也。」此最簡直明白。
無友不如己者。
○註:友以輔仁,不如己,則無益而有損。
註文本通,因東坡一説,致有難明之義。東坡云:「世之陋者樂以不己若者爲友,則自足而日損,故以此戒之,如必勝己而後友,則勝己者亦不與吾友矣。」學者往往以此爲疑,故不得不辨。「如」字不可作勝字説,「如」,似也。南北廣韻、中原韻略「如」又訓「均」,不如己、如己、勝己,凡三等。不如己者下於己者也;如己者與己相似均齊者也;勝己者上於己者也。如己、不如己當以德言,不可以才能論也。己爲君子,彼未君子,彼之所爲無己之善,是之謂不如己者也;己爲君子,彼亦君子,彼之所爲善與己均,是之謂如己者也。如己者德同道合,自然相友。孟子曰:「一鄉之善士斯友一鄉之善士,一國之善士斯友一國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此皆友其如己者也。如己者友之,勝於己者,己當師之,何可望其爲友邪?如己與勝己者既有分别,學者於此可無疑矣。
父在,觀其志;父没,觀其行。
○註:父在,子不得自專,志則可知。父没,則其行可見。
此章論觀人之法,須當審其語言次序。於「志」「行」,止可言觀,不可直截便下「知」「見」二字。觀志、觀行,蓋欲得其爲人善惡之實,「知」與「見」當在「觀之」之後,於得其爲人之實處,用之爲是。父在,子不得自專,故捨其所行而觀其志趣,然後爲人善惡之實可知;父没,所行皆出本人,故但觀其見行事迹,則其爲人善惡之實可見。
禮之用,和爲貴。
○註:禮者,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和者,從容不迫之意。蓋禮之爲體雖嚴,而皆出於自然之理,故其爲用,必從容而不迫,乃爲可貴。
禮與和各有名物,須當質諸行事,指其實有之物言之,使學者分明見是何物,行之有所依準,可也。今以從容不迫爲和,在談説固無差忒,於踐履未有準程。蓋尊卑貴賤各正其分,斯謂之禮;恭謙遜讓以緩其嚴,斯謂之和。至於先人後己、厚往薄來、顔色相迎、語言相接,使彼此之氣融會交通,皆其和也。試於尋常人事中體認,只如升階入門,長者居前,少者在後,此便是禮;然須揖讓而後升,揖讓而後入,此便是和。相遇於途,少者揖、長者荅,此便是禮;相揖之後須有一二語相與問荅,此便是和。事無大小,莫不皆然。註言「禮之體雖嚴,而皆出於自然之理,故其爲用,必從容不迫,乃爲可貴」,此乃解「用」爲體用之用,禮爲體,和爲用也。程子言「禮勝則離,故禮之用,和爲貴」,蓋謂禮難獨行,必兼用和,然後爲貴。此與註文體用之説不同,二説相較,程子之説爲是。
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
○註:約信而合其宜,則言必可踐矣。致恭而中其節,則能遠恥辱矣。
「必」「能」二字太重,結意之語不全。宜云:約信而合其宜,言乃可踐矣;不合其宜,不可踐也。致恭而中其節,斯遠恥辱矣;不中其節,反招辱也。
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註:因,猶依也。宗,猶主也。所依者不失其可親之人,亦可以宗而主之矣。
可以宗而主之,蓋謂受依之人可主。既言可親,又言可主,語意重複矣。主與依意亦相犯。舊説宗敬也,既能親仁,比義不有所失,則有知人之鑒,故可宗敬也。此謂來依之人可敬。於本段中大意則順,然與上兩節語意不倫。又所謂知人之鑒者,止是能知他人之善,非能自有其善,不足以當宗敬之意,二説義皆不完。王滹南直謂此一節爲不可通,愚謂「因」至「宗也」九字,蓋别是一章,首闕言者姓名,誤與上兩節合而爲一,故不通也。若自作一章,義理便圓。因,猶依也;宗,猶敬也。所依不失可親之人,既能取友,必端其爲人也,亦必端矣,故亦可以宗敬也。觀遠臣以其所主即此意也。
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
○註:不求安飽者,志有在而不暇及也。
不暇及者,欲心潜伏,有所待耳;有暇可及,必求之矣。無求,不專求也。蓋言志學之士,於奉養口體之物無嗜欲苟貪之心,敏事慎言,正於有道,所專務者在此,不專在於安飽也。
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
○註:諂,卑屈也。驕,矜肆也。無諂無驕,則知自守矣,而未能超乎貧富之外也。樂則心廣體胖而忘其貧,好禮則安處善,樂循理,亦不自知其富矣。
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惟有守者爲。然能知自守與其僅無驕諂者,地位相去蓋已遠矣。安處善樂循理,亦是安仁境界,不專在於好禮也。又以超乎貧富之外與無諂無驕爲對,意亦不的。蓋無諂者僅能免其阿媚卑屈而已,未至於甘貧樂道而有心廣體胖之安也;無驕者僅能除去蹇傲矜肆而已,未至於端躬好禮而有崇敬謙光之美也。僅可未若之等第如此,不可不審辨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