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唐朝之前的域外朝贡制度
朝贡制度在中国源远流长,历经长期的发展、演变。唐朝域外朝贡制度是在前朝域外朝贡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以下对先秦时代、汉朝、魏晋南北朝及隋朝的域外朝贡制度分别进行简要梳理。
一 先秦时代的域外朝贡制度
朝贡制度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典籍记载,尧、舜执政时期已有少数民族朝贡。《竹书纪年》卷上记载,尧即位第十六年,渠搜国来朝贡。舜即位第九年,“西王母来朝”,奉上白环玉珏。朝贡一开始就受最高统治者重视。传言舜在位时曾以“龙主宾客,远人至”。[78]商朝专置“宾”职位,负责诸侯朝觐,“教民以礼待宾客,相往来也”。[79]商朝初期,“氐羌来宾”。[80]由宾负责接待。商朝还设“司工”负责诸侯朝贡,其时卦语有“王其令山司我工”“佳弓令司工”。于省吾指出,山与弓是人的名字,这是商朝君主命山、弓“主管贡纳之事”。[81]周朝时期,中外交往日益密切,域外前来朝贡的国家和民族日益增多,由专门的官员负责贡使的接待、住宿、翻译、饮食、觐见等。《周礼》载,周朝的怀方氏负责慰劳远处的民众。“致方物,致远物”。[82]负责贡使接待、馆舍安排与贡品转送。翻译在朝贡中不可或缺。外夷进入中原,“因译而通。同形均气,语不相晓”。哪怕三皇五帝,不给翻译就不明白藩夷。[83]所以,周朝于朝廷设置象胥,用以“通夷狄之言”。[84]象胥从事与周边藩国的外交事宜,转达王的话让藩国清楚,以促进中外联系。藩国如期入贡,则协调其礼仪。“与其辞,言传之。凡其出入送逆之礼节币帛辞令,而宾相之”。[85]周朝另设掌客,负责朝贡使臣的饮食,执掌四夷使臣的“牢礼汽献,饮食之等数与其政治”。[86]在招待贡使的馆舍设置掌讶,掌管有关诸侯国礼仪等级的簿籍,据以接待宾客。如蕃使前来,即通知相关官员筹办粮草,和讶士共去国界接待,导引蕃使入境。蕃使住宿后,命百姓守卫。以君主名义赐给蕃使粮草,进京城入住馆驿,在门外搭帐篷听候。导引蕃使朝见皇帝,告知位置,报告皇帝,导引蕃使退出。蕃使奏事,需告知掌讶,后者处理。蕃使的随从出去,委派专人导引。蕃使归去时,欢送礼仪与迎接时相同。蕃使行朝聘礼时,前来的诸侯、卿、大夫分别由卿、大夫、士作讶接待。“士皆有讶。凡讶者,宾客至而往,诏相其事而掌其治令”。[87]此外,周朝还设置小行人,负责记载蕃使名位尊卑,“以待四方之使者”。[88]职责明确。《礼记正义》卷三十一记载,周朝君主背负斧依,面南而立。三公在中阶前站立,面向北,以东边为尊贵。诸侯在东阶东站立,面向西,以北边为尊贵。伯一级在西阶西站立,面向东,以北边为尊贵。子一级在门内东部站立,面向北,以东边为尊贵。男一级在门内西部站立,面向北,以东边为尊贵。东方的九种民族,在东门外站立,面向西,以北边为尊贵。“八蛮之国,南门之外,北面东上;六戎之国,西门之外,东面南上”。五狄排列在北门外,面向南,以东边为尊贵;九采之国,排列在正门外,面向北,以东边为尊贵。[89]此外,司马负责各级诸侯的领地与外族住地。“职方制其贡,事相成,故在此”。官位尊贵,编制较多,因其负责全国百姓土贡与军赋事宜,事多而杂。职方氏掌管百姓贡赋。[90]周朝还设方氏山师、川师,负责掌握蕃情,确定山林、河、湖的名称,了解其中物产及有利或有害的生物,向藩国发布,“使致其珍异之物”。[91]综上所述,周朝朝贡管理机构繁多,职责明确具体。
在中国古代,“朝”“贡”“宾”“献”“奉”等,都表示下对上、臣对君的关系。《广雅》曰:“奉,贡献也。”[92]《尚书》曰:“任土作贡。”疏解释,贡是下面奉献给上面,用出产的谷,“市其土地所生异物,献其所有”。就是“厥贡”。[93]“贡”是指地方或诸侯对天子的进献。《史记》卷二《夏本纪》载,禹平定中原后,各州领袖“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这属于地方的朝贡。同一时期,域外的析支、昆仑及渠搜都向中原进贡织皮。[94]析支在今青海境内,昆仑在今甘肃敦煌境内,渠搜在今塔吉克斯坦费尔干纳境内。《太平御览》卷六百九十四《服章部十一·裘》记载,“渠搜国来献褐裘”。《太平御览》卷一百六十五引《凉土异物志》载,古代渠搜,应在“大宛北界”。岛夷(今扬州境内)对禹以“其包橘、柏锡贡”。《史记》集解载,孔安国称,“锡命乃贡,言不常也”。郑玄称,“有锡则贡之,或时乏则不贡”。当时藩国时贡时停,未形成定制。
商朝初期,军力强盛,史籍首次记载“四夷来朝”,表明周边藩国对商朝的尊重与重视。《逸周书》卷七《王会解》记载,伊尹受成汤命作“四方贡献令”,令正东面的符娄、沤深、仇州、伊虑、越沤、九夷等国,用鱼皮刀柄、乌贼的酱、蛟做成的盾、利剑朝贡。令正南面的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等国,用珍珠、宝石、象牙、犀牛角、翠鸟羽毛、九菌国产的鹤、短狗朝贡。令正西面的昆仑、狗国、鬼亲、积己、枳己、阘耳、贯胸、雕题、离丘、漆齿等国,用“丹青、白旎、纸蔚、江历、龙角、神龟为献。正北空同、大夏、莎车、姑他、旦略、貌胡、戎翟、匈奴、楼烦、月氏、孅犁、其龙、东胡,令以骆驼、白玉、野马、驹导、墩腿、良弓为献”。[95]《诗·商颂·殷武》记载,成汤执政时期,从那氏、羌以内,“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郑笺》认为,“享,献也。世见曰王”。马瑞辰《通释》指出,“王”也同朝觐。“诸侯往朝于王,亦曰王”。《诗》意为蛮夷无人敢不来贡奉、朝拜。殷商甲骨文中多次出现“史”“史人”,应为商朝或者蛮夷的使节。甲骨文还有“来王”“来朝”“来献”“氏”“工”等卜辞,可证明周边国家、民族与商朝之间存在着朝贡关系。当时的贡物有羌、羌当、羊、人、巫、马、牛、犬、龟、象、舟等。[96]可知商朝域外朝贡制度已经初步形成。
西周的五服制是初级阶段的朝贡制度。段连勤认为,藩国仅需认可周朝皇帝的宗主地位,“按规定的时间纳贡和朝见周天子”。而藩夷享有高度的自治性,这与后来朝贡制度的规定已很接近。[97]《国语·周语上》记载,祭公谋父对周穆公称,古代帝王制定制度,王畿里面为甸服,王畿以外依次是侯服、宾服、要服及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他们分别每天一次祭父及祖父,每月一次祭高祖及曾祖,每季度一次朝贡,每年一次进贡,一辈子一次朝见皇帝。此为前代君王的遗训。如拒绝进贡、朝拜,就要加强修养以求名誉。皇帝重在内心反省自己的思想及言行,虽有军队及武备,不可劳苦百姓去远处。因此,邻近及远方的诸侯全都听从、归服。如今,大毕、伯士死去,犬戎新君来朝贡,皇帝准备以不行享献之礼为名出兵,显示军威。此举将违反先王遗训,使朝贡衰败。听说立性敦厚,“帅旧德而守终纯固,其有以御我矣”。穆王拒听,出兵犬戎,最后只到手白狼、白鹿各四只,此后荒服者拒绝朝见。可知中原皇帝要德武兼备,既修文德,又推武力,才可有效推行朝贡制度。《史记》载,周武王打败商后,打通通往各蛮夷的道路,使其用土产入贡,“使无忘职业”。[98]强势推行朝贡。为使朝贡更加规范,中原王朝需要确立制度进行保障。
五服制度与朝贡联系紧密。五服中的服是指“服事天子”。“侯卫宾服”为周朝君主封国,有侯、甸、男、采、卫五个阶层。《尔雅·释话》解释,“宾,服也”。注曰,“喜而服从”。封国相对独立,不过需认可周朝的宗主地位,必须每季度朝贡一次。[99]五服制度是朝贡制度在周初的具体表现形式。程大中《四书逸笺》卷一载,五服以内的封国,入贡时间不定,各用服数服侍皇帝,“故曰服事”。[100]早期的朝贡制度即具鲜明的礼仪性及层次性,周朝的朝贡关系同时在周边民族及藩国之间存在,含民族关系及中外关系。蒙文通指出,蛮夷位于东南,但“戎狄在西北”,《周语》认为东南仅存荒服。周朝、秦朝以来西北是游牧民族,行踪不定,为荒服。东南为农耕民族,“可以要约羁縻,是要服”。[101]韦昭注释,“要结好信而服从也”。且因周朝君主感召蛮夷归附,要求其一年一贡。韦昭注解“荒服”的“荒”,“荒忽无常之言也”。戎狄因其习俗与中原区别较大,其君主能觐见周朝君主一次,已属难得。域外国家或民族贡品的价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与周朝关系的密切程度。《左传》载,郑国子产认为,从前皇帝确定献贡的次序,轻重依地位排列,位尊则贡赋重,此为周朝制度。“卑而贡重,甸服也”。[102]此处的贡既有实物又有服役。如各服拒绝朝贡,则周朝将采取不同对策。对于甸、侯、宾三服,因其皆属华夏,周朝用征伐或刑罚等手段令其服从。对要、荒二服的蛮夷、戎狄,则“布令陈辞”,靠威势与德化进行感召。朝贡制度从初始时期就重礼仪轻物质。《周礼·秋官·大行人》记载,国家之外五百里为侯服,每年一见,朝贡祭祀用品。再以外五百里为甸服,每两年一见,朝贡殡物。再以外五百里为男服,每三年一见,朝贡器具和货物。再以外五百里为采服,每四年朝见一次,朝贡衣服器物。再以外五百里为卫服,每五年朝见一次,朝贡材木与物品。“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一见,其贡货物”。九州以外的称藩国,终世朝贡一次,以贵重的宝物为贡品。此处明确规定了贡期与贡物。《左传》载,齐桓公征讨楚国,称其拒绝进贡用以缩酒祭祀的苞茅,“王祭不共,无以缩酒”。所以问罪。楚国君主也认为,“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103]楚国拒绝朝贡,是对齐国的藐视,以致齐桓公出兵。《左传》记载,各方诸侯“不贡车服”,注曰:“在上者所以赐与在下者,故诸侯不用以贡于天子。”[104]九州之外的藩国,如越裳国,在周初已朝贡周成王。《尚书大传》载,越裳“以三象重九译而献白雄”,称路遥,山险川深。担心出使不通,因此朝贡。[105]
周朝在五服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九服制度。《周礼·夏官·职方氏》指出,九服制度从中央向外每隔五百里,分别为“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九服,各邦国小大相连,君主设置其长官,“制其职各以其所能,制其贡各以其所有”。九服制度比五服制度更为详尽。继位数年后,齐桓公征伐楚国,渡汝水,翻越方城山,“望汶山,使贡丝于周而反”。[106]荆州各诸侯未敢拒绝朝贡。此处朝贡制度以地理远近进行划定,且不包括戎狄。此为当时中外限域而治在制度上的反映。我们认为,夏禹时期的朝贡制度为华夏内部的朝贡制度。而中外之间的朝贡制度在商朝初年出现,至周朝进一步发展。周朝蛮夷与中原的习俗较为接近,易于朝贡周朝。戎狄为游牧民族,时叛时服,在周穆王时已“荒服者不至”。[107]随着周朝日渐衰败,诸侯的朝贡日渐稀少。“蛮夷、戎狄,其不来宾也久矣”。[108]战国时期,战事频仍,周朝中央与诸侯及四夷的朝贡关系难以维系。此后直至统一王朝出现,中外之间的朝贡制度才得以重现。先秦时代朝贡制度的观念,如服事观、夏夷观等对此后的朝贡制度具有重要影响。
总而言之,朝贡制度源于国内君主与诸侯之间的朝贡,在先秦时代尚未形成定制,处于朝贡制度的初级状态,这与当时国家情势有关。在中原王朝强盛时期,朝贡正常。而当中原王朝衰败时,朝贡则大受影响。从先秦时期开始,朝贡制度即具有明显的等级性。华夏统治者将中外外交关系一律视作朝贡关系,将君臣之间的等级关系扩展至华夷外交关系领域,对后世具有深刻影响。先秦时期的朝贡制度具有极强的礼仪性,《礼记·明堂位》对外夷朝贡觐见周朝君主的规定,具有法的形式、礼的内核,朝贡制度实质为中华礼制。对外夷而言,朝贡制度并不具有明显的强制力,仅让其名义上认可周朝君主的天下之君名号而已。归根到底,朝贡制度的确立和运行,取决于华夏自身的强盛程度以及华夷实力的现实对比。
二 汉朝的域外朝贡制度
汉朝的统一,使君主与地方的朝贡制度重现生机,而且随着中外交往的不断发展,域外朝贡制度日益具有明确含义。汉代继承了先秦时代的五服制,西汉初期80余年,统治者轻徭薄赋,内部朝贡不多。汉文帝即位立即下发“却贡令”,“令郡国无来献,施惠天下,诸侯四夷远近欢洽”。[109]汉景帝称其父“减嗜欲,不受献”。[110]“白登之围”后,鉴于匈奴强大,汉高祖不得己进行“和亲”,与匈奴结为“兄弟之国”,但每年供奉匈奴“絮、蹭、酒米、食物各有数”。[111]《汉书》载,西汉对匈奴“奉金千斤以结和亲”。[112]在匈奴看来,自己成为宗主国,接受中原的朝贡。匈奴一度轻视中原,汉朝皇帝给匈奴的国书,是一尺一寸的木片,称呼“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而老单于写信给汉天子用一尺二寸的木札,印章、封泥更为宽大,开首语更为狂傲,“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敬问汉皇帝无恙”,[113]并未将汉朝皇帝放在眼里。
汉武帝在位时期,中原强大,领土扩张,朝鲜、南越与西域藩夷都来进贡。汉朝朝贡管理机构进一步规范化。当时设大鸿胪负责朝贡事宜,下辖大行令、译官令、别火令等属官。司马彪《后汉书》记载,大鸿胪负责天下归服的藩国,在天子祭天的郊宫及祭祖的宗庙见礼,赞唱导引。“既可,以命群司”。诸侯王、蕃王入京朝拜时,大鸿胪在郊外迎接,且安排礼仪等事。此外,还负责封国上计,“匡四方来”。大鸿胪的主要职能为礼宾,欢迎、接待藩国贡使,转交国书,安排贡使的起居和生活,以及礼送贡使。大鸿胪还负责“四方夷狄朝贡侍子”。西汉初期,此项事务归典属国管理,汉成帝河平元年(前28年),典属国划归大鸿胪。[114]此外,大鸿胪主持蕃使的朝贡、宴享等活动及回赐、封赏等仪式。《文选》卷三《东京赋》载,张衡指出,封国和其他藩国入贡,边远藩国派质子,“具惟帝臣,献深执蛰”。殿阶之下做事尽力的,大约有几万。“尔乃九宾重,护人列”。李善注将“护人列”注释为隶属于鸿胪的羌族和匈奴族人,“皆罗列于朝廷也”。大鸿胪下辖的译官令负责朝贡有关翻译事务。[115]汉朝在京设有招待贡使居住的蛮夷邸,由大行令管理。[116]别火令按照蕃使的饮食习俗提供食物。此外,中央的尚书主客曹、符节台、谒者台等也管理朝贡。尚书主客曹拟制外交文书,符节台负责册封藩国君主的汉帝印玺及授予的印绶,谒者陪护质子,《后汉书》载,单于年末常派使臣上表章,送儿子入质,由中郎将部属的从事导引至朝堂,“汉谒者送前侍子还单于庭,交会道路”。[117]
汉元朔五年(前124年),大宛国“与汉约,岁献天马二匹”。[118]朝鲜于元封二年(前109年),派太子入汉谢恩,“献马五千匹,及馈军粮”。[119]汉武帝以后,日南、塞北的藩国都来朝贡。[120]珍珠、玳瑁、犀角、绿竹及蒲梢、龙文、鱼目等各种马,拒象、狗、狮子及鸵鸟等“殊方异物”,从各方到来。[121]神爵二年(前60年),匈奴内部分裂。甘露元年(前53年),匈奴呼韩邪单于朝贡称臣。[122]两年后,匈奴单于呼韩邪亲自入汉进贡,汉宣帝将其安排于诸侯王上首,“赞谒称臣而不名”。[123]同年,其兄也派使臣朝贡,“汉遇之甚厚”。[124]这一时期匈奴与汉朝之间的朝贡制度基本成熟,匈奴朝贡、纳质,汉朝对其回赐、册封。朝贡中,贺正旦最为隆重,此现象一直延续到后世。神爵元年(前61年),汉宣帝诏令各诸侯王、列侯、藩国首领,“当朝二年者”,停止朝贡。颜师古注释“朝二年”意为此年一月朝贡。[125]贡物是少量的土特产,这一时期,朝贡已成为定制。
甘露三年(前51年),匈奴进贡,被汉朝赐予黄金二十斤,钱二十万,衣服、被褥七十七套,“锦绣绮毅杂帛八千匹、絮六千斤”。[126]为减少支出,汉朝限制了匈奴的贡使人数。昭宣中兴时期(前87—前48年),汉朝在战场所向披靡,西域各国都修缮供奉,入汉进贡,“各以其职”。[127]《汉书·匈奴传》载,建平四年(前3年),匈奴准备在第二年进贡。依旧例,匈奴朝贡时诸王中名位尊贵者以及随从应为200余人。单于第二次呈表,称承蒙皇帝神异,百姓强壮,希望允许派500人朝贡,“以明天子盛德”,汉哀帝同意。[128]只有事先得到汉朝允许,才可增加朝贡人数。《后汉书》记载,建武二十五年(49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922人带领部众归顺,进贡汉朝男女仆人、牛、马、豹子、老虎等。[129]匈奴首领呼韩邪投降汉朝,得到不守臣节的对待,匈奴从汉朝初年的“兄弟”变成“蕃臣”。汉朝出于政治考量积极引导朝贡,以此稳定国防,招抚藩夷。对于藩国而言,朝贡具有巨大商机,不仅可以获取大量的赐物,而且能获取贸易机会。《后汉书》卷八十八《西域传》载,范哗指出,在军队震慑及财物诱惑下,西域各国都朝贡珍奇物品,“露顶肘行,东向而朝天子”。
西汉末年东汉初年,随着匈奴强大,汉朝与匈奴、西域诸国的朝贡中断。东汉建武二十四年(48年)后,匈奴分裂,朝贡再次兴起。南匈奴每年派出质子与贺正使臣,单于经常入汉朝贡。永元六年(94年),班超出兵焉耆,西域被平,当地五十多国皆送纳人质,归附朝廷。“其条支、安息诸国至于海濒四万里外,皆重译贡献”。边远小国蒙奇、兜勒等,也来朝贡。[130]此外,《后汉书》卷八十六载,西南方向的夜郎、哀牢夷、白狼、永昌郡,长城以北的掸国等入汉进贡。东边的楼、韩、鲜卑、乌桓、日南和塞北藩国等入汉进贡。元和元年(84年),日南塞外、究不事部族酋豪“献生犀、白雄”。[131]对此,汉朝以礼相待。“其慕义贡献,则接之以礼让”。[132]由于朝贡扩张,东汉对朝贡者的封赏由匈奴、西域扩展至日本、东南亚、南亚等地。东汉授予朝贡国君主金印紫绶。据《后汉书》卷八十五《东夷传》记载,建武中元二年(57年),日本入汉朝贡,使臣称自己是大夫,在日本最南边。“光武赐以印绶”。该印在18世纪80年代在福冈县出土,刻“汉委奴国王”。[133]永元九年(97年),掸国进贡汉朝珠玉、宝石,汉和帝赏给金印、紫色丝带,“小君长皆加印绶、钱帛”。《后汉书》卷六《顺帝本纪》记载,永建六年(131年)年底,日南、叶调、掸国前来朝贡。“叶调”在今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岛。[134]官方史籍记载的部分中外交往并非实质意义的朝贡,但被称为朝贡。而远距离的藩国,名义上为朝贡,实为贸易。余英时认为,汉代“那些带所谓贡品前来的蔚宾人既非官员,也不是贵族,而是前来贸易的普通商人”。[135]
汉代朝贡制度进一步发展,其实施状况取决于中外军事、政治实力对比。更始二年(24年),汉朝派人赏给匈奴首领印玺,单于称目前中原有叛乱,王莽篡位,匈奴征讨王莽,令其边防虚空,中原民众不安,民心想念汉朝,最后王莽失败,汉朝重新兴盛,是凭匈奴单于的力量,“当复尊我”。[136]再次证明,国家实力是朝贡制度顺利实施的基础。
三 魏晋南北朝的域外朝贡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割据,政权更迭频繁,不过割据政权与域外藩国之间存在朝贡。这一时期册封制度基本形成。三国同汉朝类似,在朝廷置大鸿胪,下属有垂、宾馆令等,负责封国和归顺的藩国,“四方夷狄封者”。[137]《三国志》卷二十四《魏志·崔林传》载,崔林在大鸿胪任上时,多国入魏朝贡。龟兹国王派侍子朝贡,魏国夸奖其从远方而来,对其国君厚加赏赐。“余国各遣子来朝,间使连属”。崔林怀疑部分使者是假的,是临时找来的远亲或商人,这些人可获取赏赐,且要派人护送,给国家招致严重的损失,劳民伤财,被藩国耻笑,此为以前的祸患。行文敦煌,晓喻皇帝的圣旨。“并录前世待遇诸国丰约故事”,令有常规可循。魏晋南北朝时期,大鸿胪职能缩减,许多职能由尚书主客曹取代。[138]西晋初期,《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记载,客曹(属于列曹尚书的一种)“主护驾羌胡朝贡事”。此后,渐由尚书主客曹负责外交文书的草拟、朝贡礼仪以及贡使接待等。大鸿胪主要负责导引贡使、实施册封、出使藩国及蕃使在京城馆舍的管理。东晋与南朝的大鸿胪,“有事则权置”,事情完结马上撤销,[139]大鸿胪成为临时机构。《历代职官表》卷十七《理藩院·宋齐梁陈》载,大鸿胪“惟掌导护赞拜”,不再负责使臣礼仪。《南齐书》卷五十八《东夷·高丽国传》载,北魏修建各国使者的旅舍,这些旅舍由大鸿胪下辖的典客监管理。北魏迁都洛阳后,则由尚书主客郎具体管理四夷馆。[140]
1.割据政权与日本
《三国志》卷三十《魏志·倭人传》载,魏景初二年(238年),日本派人进入中原,请求朝见皇帝。进贡四名男奴、六名女奴与二匹二丈班布。魏明帝封日本女王为亲魏倭王,赏赐金印、紫色丝带,“装封付带方太守假授汝”。回赐锦、毯、绢、金等物。其后八年间,倭女王三次遣使朝贡魏国。南北朝时期,日本曾十三次朝贡南朝各政权。[141]永初二年(421年),日本国王赞派人进贡刘宋政权。宋帝下诏,称倭王万里入贡,“远诚宜甄,可赐除授”。[142]《通典》记载,昇明二年(478年),日本派使臣给宋顺帝上表,请求承认其开府仪同三司的官位,“其余咸各假授”。后来被授予武使持节,统辖日本、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军事,还被授予“安东大将军、倭王”。[143]说明当时中原虽然割据分裂,但是日本仍然朝贡部分割据政权。
2.割据政权与朝鲜
朝鲜《增补文献备考》载,汉代时,朝鲜南边的三韩在“罗、济之初”,已到乐浪、带方郡朝贡,但未到中原。[144]此后直至西晋灭亡,朝贡甚少。全海宗指出,韩国进贡中原最初在东晋末年,5世纪时制度化。[145]建平元年(330年),《晋书》载,高句丽与东北民族肃慎向后赵进贡,“致其楛矢”。[146]两年后,后赵皇帝石勒“飨高句丽、宇文屋孤使”。[147]高句丽曾在343年向前燕政权称臣,“贡其方物”,不过未形成稳定的朝贡关系。南北朝时期,高句丽、新罗、百济三足鼎立,高句丽与中原的朝贡逐渐制度化。《宋书》记载,东晋义熙四年(408年)开始,高句丽“每岁遣使献方物”,[148]要早于新罗、百济对中原的朝贡。南朝时期(420—589年),高句丽朝贡中原达140余次,[149]可知朝贡甚为频繁。从6世纪后期开始,百济与新罗定期朝贡中原。566年以后,新罗“连年朝贡”,百济亦频繁向中原朝贡。[150]百济、新罗当时多向南朝朝贡。
高句丽与北魏之间朝贡制度化主要表现在:首先,北魏在朝贡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以对待臣子般对待高句丽。《魏书》载,太和十五年(491年),北魏孝文帝诏令高句丽王王云派儿子觐见,出席郊丘之礼。高句丽王上书推说有病,“遣其从叔升于随使诣网。严责之”。此后,每年进贡。[151]其次,定期朝贡。《三国史记》记载,北魏景明五年(504年),出现“常贡”词语,当时常贡黄金、珂等物。高句丽通常每年朝贡一次。最后,高句丽王每次受中原册封,都遣使进行“谢恩贡”,贡物有金、银等。北魏延和四年(435年),高句丽接受北魏册封,以后“贡使相寻”,北魏每年赐其黄金、白银各二百、四百斤。[152]南北朝时期高句丽与中原朝贡的制度化,为隋唐朝贡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割据政权与其他国家和地区
汉朝将交趾纳入国家版图,交趾开始入贡中原,其七郡每次进贡,“皆从东冶泛海而至”。[153]东冶在今福州。三国时,交趾太守士燮每次朝贡东吴孙权杂香细葛一千多。此外,珠宝、大贝、琉璃、翠玉、玳瑁、犀牛、大象等宝物,奇异的物品与水果,“蕉、邪、龙眼之属,无岁不至”。[154]交趾之外,据《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三百三十四记载,黄武四年(225年),“扶南诸国来献琉璃”。[155]扶南为今柬埔寨。吴国赤乌年间(238—251年),自孙权遣使宣传“国化”后,扶南、林邑、堂明等国君主,“各遣使奉贡”。[156]
两晋南北朝时期,南亚、东南亚国家朝贡中原增多,其中扶南国最为频繁。南梁天监二年(503年)至太清二年(543年)的40年间,扶南共朝贡12次,[157]可见朝贡之频繁。此后在南梁时期(502—560年),国运变更,奉行中原王朝的年号和历法,坚持朝贡,“航海岁至,蹄于前代矣”。[158]《梁书》卷五十四《诸夷传》记载,梁武帝时期(464—549年),扶南、大秦、婆利、盘盘、丹丹等国入中原朝贡。
随着魏国的建立,西域的于闻、龟兹、康居、疏勒、乌孙、月氏等大国,每年都来进贡,“略如汉氏故事”。[159]黄初三年(222年)二月,鄯善、于阗、龟兹等国入魏朝贡。[160]前秦苻坚时期(357—385年),都善王、车师前部王入中原朝贡,大宛朝贡汗血马,肃慎朝贡用楛木做杆的箭,天竺朝贡石棉纤维纺织而成的布。康居、于闻、海东等国,共62位君主都派使臣进贡。前秦建元十八年(382年),苻坚以路远为由拒绝车师前部的每年朝贡请求,令其每三年朝贡一次,“九年一朝,以为永制”。[161]北魏太延年间(435—440年),西域9国入魏朝贡,于是派使臣广招各国,又有16国来朝贡,此后多国继续朝贡,“不间于岁,国使亦十数辈矣”。[162]迁都洛阳后,魏孝文帝建四夷馆,供蕃使居住。[163]当时,西边的吐谷浑、高昌,东边的勿吉、高句丽、库莫奚等都入魏进贡。来自西域、东夷的贡物,充满北魏王府。神龟、正光年间(518—525年),贮藏的财物富足宽余,灵太后命公卿以下官员“任力负物而取之”。[164]
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国家分裂,但中原割据政权仍受到周边蛮夷的重视与尊重,域外朝贡制度虽受到一定影响,但仍然得以延续,并未中断。此后随着隋唐王朝的国家统一,域外朝贡制度又开始兴盛。
四 隋朝的域外朝贡制度
隋朝终结了中原的长期分裂,实现了国家的统一。隋朝初年,虽有突厥、吐谷浑的侵扰,但西域地区仍有朝贡。《隋书》卷一《高祖上》记载,开皇元年(581年),突厥派使臣向隋朝进贡。同年九月,突厥再次派出使臣进贡土特产。《隋书》卷五十一《长孙晟传》记载,开皇八年(588年),突厥进贡马一万、羊二万匹,“驼牛各五百头”。隋炀帝统治时期,在京城置四方馆,接待藩国使臣,后将其撤销,遇事设鸿胪寺,根据事情复杂程度,临时处置。分设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使者,分别负责东、南、西、北诸国外交与互市事宜。每次安排使臣,督促检查录事、叙仪、叙职、监置、监府、互市监与副职、参军各一人。录事负责法律制度,叙仪负责大小、次序。叙职负责贵贱、立功等,监置负责安排车船、马驼,督察违法,[165]监府负责朝贡的钱财货物。除四方馆外,蕃客馆(隶属于鸿胪寺)给藩国贡使提供食宿。隋炀帝曾派遣裴通去张掖,“四夷经略,咸以委之”。[166]大业三年(607年),东突厥两次入隋朝贡,四月朝贡三千匹马。[167]《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隋炀帝大业三年七月”条记载,大业三年(607年),突厥抢着进献大量牛、羊、马、骆驼,隋炀帝赏给启民可汗二千万段绢。大业四年(608年),突厥首领处罗“遣使者随君肃贡汗血马”。[168]这一时期朝贡兴盛。《隋书》卷八十四《突厥传》载,突厥首领沙钵略归服隋朝以后,每年进贡。东突厥可汗雍虞闾被隋朝册封后,派使者进贡,隋帝赏给三千段绢,于是雍虞闾每年都派使臣朝贡。值得一提的是,大业十一年(615年)正月,突厥、靺鞨、新罗、毕大辞、传越、诃咄、波腊、乌那易等26国都派使臣进贡,[169]足见当时朝贡之盛。
隋朝的朝贡管理机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域外朝贡制度发展迅速。不过由于王朝短命,称王于外却被内乱所灭。隋朝域外朝贡制度为唐朝域外朝贡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隋唐是经历了国家分裂后出现的统一朝代,两朝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都有空前的进步,在制度、文化等方面有很大传承。两朝君主在对外关系与民族思想上比较开放,这无疑促进了周边诸国向中国朝贡。两朝的域外朝贡制度一脉相承,无论在朝贡管理机构、具体内容、朝贡惯例等方面,都有紧密的联系,唐朝域外朝贡制度是隋朝域外朝贡制度的继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