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逻辑的视角:非帕斯卡概率逻辑的支持理论
归纳支持理论是由英国著名学者L.J.科恩(L.J.Cohen)在20世纪70年代首先提出的,当时引起了国内外不少学者的关注和评论。作为一种非帕斯卡归纳概率逻辑,它在逻辑哲学上的意义是很大的,但是它在逻辑上存在若干缺陷。于是,学界对它的关注日渐减低。近年来,认知科学家提出了一种新的支持理论,即著名认知心理学家特沃斯基(Tversky)等学者提出的概率判断的支持理论。尽管这两种理论出自不同的理论背景,但是它们最显著的共同点是,二者都是对经典概率逻辑理论的“变异”,是非经典的异常概率逻辑。此外,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背离或修改了经典概率理论中的可加性原则、合取规则、析取规则,推动了非经典逻辑的发展。本章试图考察支持理论从逻辑到认知的发展历程并就支持理论的困难与出路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按照逻辑学界的通行看法,评价证据支持的那种函项,要么本身必须符合帕斯卡首创的经典概率演算原则,要么可以由符合这些原则的函项构造出来。这种按帕斯卡概率原则建立起来的概率逻辑,就叫作帕斯卡概率逻辑。无论是赖欣巴哈的频率解释、卡尔纳普的逻辑解释,还是萨维奇的私人主义解释,都没有超出帕斯卡概率的范畴。事实证明,这种概率逻辑在科学研究的实际应用中遇到了种种困难,越来越多的现代逻辑学家也认识到了这一点。要解决这些困难,有两种不同的对策。一是保守的策略:让科学实际迁就逻辑句法,至多是调整辅助假设,以维护旧逻辑的核心原理。二是激进的、革新的策略:采用新的逻辑句法以适应科学实际。换句话说,后一种策略认为问题的症结恰恰在于经典概率演算的核心原理需要修改。非帕斯卡概率的推崇者L.J.科恩走的就是第二条道路。科恩从客观主义概率理论出发建立了一个非帕斯卡概率系统——新培根主义概率逻辑系统。[1]
科恩非帕斯卡概率系统的根本特点在于:第一,由于科学理论系统一般不具有完全性,因此,概率的否定原则应是非互补的,排中律在这里不能成立。第二,由于因果效应和证据事例是不可加的,因此归纳逻辑不仅要有定量测度,还需要排序的分级。第三,证据支持不仅有形式的方面,而且有内容的方面(信息量方面),因此,概率应当是类似于凯恩斯证据“权重”(有关信息度)的东西。由此可见,对于任何一个坚持概率演算原则的人来说,科恩的思想触动了他们的根本原则,因而带有强烈的革命性。
实际上,非帕斯卡概率系统的理论基础就是归纳支持理论。其中,“归纳支持”(Inductive Support)是归纳支持理论中最基本的概念。在科恩看来,当我们援引实验报告与假设(hypothesis)的支持关系作为归纳支持的例证时,应该把这种关系理解为两个命题即证据命题E与假设命题H在逻辑上的关系。这种关系与个人在获得E所陈述的事实时所引起的作用无关,也与个人获得对H的主观态度无关。归纳支持概念不是纯粹定性的概念,而是可以比较甚至半定量的分级的概念。
科恩认为,要表明非帕斯卡概率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表明它无论如何不是从帕斯卡概率中导出的,那就有必要首先表明非帕斯卡概率所由导出的归纳支持本身并不是帕斯卡的函项。要证明这一点,又需要证明归纳支持分级的一些原理,例如合取原理、否定原理。
首先,归纳支持的合取原理是很有特色的。按照这条原理,在任何特定研究领域中,两个命题之合取,以任何第三命题为证据,同两个合取肢中得到较弱支持的那一个肢的等级相同;如果两个合取肢得到的支持等级相等,则与这种相等的支持等级相同。具体来说,假定H和H′是同一个范畴的一阶全称量化条件句或它的代入例,则有以下原理:
(1)如果S 〔H′, E〕 ≥S 〔H, E〕
则 S 〔H & H′, E〕 =S 〔H, E〕
不难看出,这一原理与帕斯卡概率的合取原理有重大的区别。原因在于,在实验科学实践中,作为合取肢的简单概括的支持程度在组合时不具有乘法性质,因而在归纳支持的合取原理中,乘法定理是不成立的。
其次,在科恩的归纳支持逻辑系统中,另一个原理就是否定原理,即
(2)对于任何E和H,如果E报道物理上可能的一个时间或一些事件或一个合取式,那么,如果S 〔H′, E〕 >0,则S 〔非H, E〕 =0
在科恩看来,由于科学原理通常是不完全的,因而归纳支持的否定原理不应当是互补的,而应当是非互补的。[2]
简言之,归纳支持理论包含以下基本假定:(1)归纳支持的合取关系不具有可加性,帕斯卡的乘法原理不成立;(2)归纳支持的否定不是互补的,数学概率的否定原理不成立;(3)归纳支持关系不仅仅是外延关系,它涉及信息量之类的非外延成分。归纳支持理论的这些思想原则为支持理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