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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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多元视角下的中国政治——世界大历史维度与国际大空间视野

对中国政治的认识存在人所共知的悖论:在经验层面,对中国的成就有目共睹,谁也不否认,似乎很自信;但是在观念层面,很多人条件反射性地认为中国道路尤其是政治制度不符合“普世价值”,因而底气不足、信心不足,把“合法性”之类的概念用在中国政治分析上,似乎只有中国变成了“历史的终结”的一个部分,政治才有合法性。危险莫过于此。对自己的“硬成就”如果没有相应的概念、理论、观念去解释,尤其没有相应的哲学层面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去建构,就会依然用基于异域的理论甚至是意识形态来“观照”中国,结果必然就失去了心理上的优势。在竞争性的世界政治中,没有心理优势的国家不战自败,苏联的故事还不是历史。不但是苏联,很多发展中国家纷纷成为“普世价值俱乐部”一员之后又如何呢?到底是这些国家人民的胜利还是“普世价值”主导者的胜利?答案清晰而简单。

因此需要认识论上的突破,即对中国政治的观察要有新的角度。摒弃二元对立思维方式,找回近似值政体观,在世界大历史维度和国际大空间视野(“一纵一横”框架)下,基于比较分析的反事实法,对中国的理解则更接近真相。

在讨论认识论性质的宏大框架之前,首先简单梳理一下微观视野下的中国政治问题。对于很多人而言,基于好的视野、好的框架的比较政治研究有助于提升对中国政治的信心,但是回到现实生活,不少政治观察者在生活政治中总是能发现很多让人不满之处,因此必然要以“观念世界”的标准比如个人权利学说来观察中国。这是正常的,很多人都是自己经历的囚徒。这里有一个“小自由”与“大自由”的关系。从“自然法”而言,个人享有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比如言论自由、结社自由。这是典型的自由主义之个体权利假说。为西方历史定制的契约论在世界政治中是如何呢?要知道,个人权利的实现不是个人力量所能做到的,必然要通过组织化手段去实现,比如结社、组党,因此所谓的“天赋人权”其实就是“人赋权利”,离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谈权利都是毫无意义的。现代性政治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高度的组织化,但即使是罗伯特·达尔这样的典型的多元主义者也认为,各组织的力量是不平等的,因此即使在西方国家,多元化组织之间的互动也会导致社会不平等结构的固化、扭曲公民意识、扭曲公共政策议程和寡头控制。[1]比较政治的发现是,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政党和NGO后面是利益不可调和的群体,比如不同的民族、种族、教派以及贫富对立的阶级。这样,个人的自然权利就会演变成冲突政治。这就是“观念世界”与“现实世界”的紧张之处,同样是民主,有的是基于个人权利的自由民主,更多的是基于群体性权利的伊斯兰主义民主、民族主义民主乃至民粹主义民主。事实上,基于特定历史、特定国家的契约论引发的是一波又一波的国际政治冲突和国内冲突。可以假设一下,如果按照契约论的思路去发展中国政治,中国会不会变成契约论者如霍布斯所要避免的无政府状态?中国近代史充满了“丛林规则”,而比较政治研究中的反事实法给出的答案更有说服力。因此,将个人权利假说置于世界大历史和国际大空间的背景之下,将丰满的观念纳入骨感的现实,基于微观个人体验的中国政治观察或许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