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人口生育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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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如何评价新中国70年的人口生育制度变迁?

从历史学的方法论上讲,一般研究制度变迁的分析路径有两条:一是循着制度变迁的社会基础及其变化展开分析。二是根据历史上所发生的特定历史事件,循着大事记的轨迹展开分析。当然更理想的方法是将这两者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中国人口生育制度的变迁过程,既受到社会基础变化的影响,又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特定历史事件的强烈冲击,因而本研究努力尝试将这两种分析路径结合起来,既努力揭示出新中国人口生育制度变迁的内在必然趋势,又充分注意特定历史事件对于制度变迁过程的冲击和影响。

一、新中国人口生育制度变迁阶段的划分

关于新中国70年来的人口生育制度变迁阶段划分,学术界有着多种不同的划分方法,但是大家对生育制度变迁中所经历的标志性历史事件和有代表性的生育政策的认知基本都是一致的,只是采用不同的阶段划分,便于进行相应的特点归纳,并且有些划分只是粗细不同,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本文将新中国70年来人口生育制度的变迁划分为四个大的阶段,这就是:(1)从新中国建立起到60年代初,贯穿整个50年代的人口生育制度酝酿建立阶段;(2)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中期的生育制度初步建立阶段;(3)从70年代中后期酝酿出台《公开信》到2013年开放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发布实施,30多年时间的严格控制生育阶段;(4)从2013年至今的生育政策逐步宽松阶段。之所以划分为这样四个大的阶段,并且对该阶段进行这样的生育制度特点定位,是因为每一个阶段都有着非常鲜明的生育制度特征和明确的生育政策导向。

在第一个阶段中,虽然有相关内容的领袖讲话,高层领导的政策主张和人口学专家们鲜明的学术观点,甚至在一些经济社会政策规划文件当中反映了一定的人口生育政策内容导向,但是总体上并没有形成正式的、明确的、和稳定的人口生育政策,没有建立起正式的人口生育制度。并且其过程是一个反复波动的过程。从新中国建立初期的鼓励生育到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以后,出现较强烈的限制生育的呼声,再到1958年反右运动批判了马寅初的新人口论,人口问题之争演变为意识形态之争,以后人们噤声于生育控制,生育制度进入盲区,最终并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生育政策和生育制度。所以这个阶段的特点,只能被定位成是酝酿建立的阶段。

在第二个阶段中,经历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和之后的人口补偿性生育,计划生育的要求再一次被提出。中央政府也看到这个问题的迫切性,所以开始着手设计计划生育制度,并且于1964年建立了正式的专门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可惜文化大革命的发生,使生育制度建立的过程再一次被打断。中间经历了约六七年左右的政策真空时期,直到1972年局势相对稳定以后,又重新开始恢复建立生育制度。这个阶段持续时间十多年,中间经历了文化大革命这一特殊历史事件。所以,其生育制度建立经历了一个从逐步破冰到被迫中止,又到迫切要求的过程。在这一阶段后期,虽然没有为五十年代后期受到错误批判的人口观点和限制人口生育的政策主张正式平反和正名,但计划生育工作却在制度层面较为有效地开展了起来。不仅是生育管理有了明确的政策目标,而且初步建立起了人口生育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政策实施的工作体系,实现了生育制度的初步建立。不过仍然需要明确,这一时期的人口生育制度与之后,也就是文革全面结束,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的严格控制人口出生数量的生育制度相比,在政策目标期望水平和目标实现方式上有着明显的制度差异。所以这一时期可以而且应当被单独划分为一个生育制度变迁阶段。这一阶段被定位为生育制度初步建立阶段。

第三个阶段就是所谓的独生子女政策阶段,也是生育数量控制最为严格的阶段。严格地讲,“独生子女政策”或者“一孩政策”这样一种称谓并不十分恰当,因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和部分边远穷困落后的农村地区并没有将生育限制在一孩上,即使是内地城市地区也区分了多种不同情况,提供了一定的政策弹性。但是这一阶段的生育政策确实是中国人口历史上最为严格的生育数量控制政策,在内地大多数汉族人口中执行的确是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政策。这一点毋庸置疑,也是这一阶段最明显、最具标志性的生育制度特征。与这一特征相适应,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机制和行政体系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化。这一阶段历时30多年,在新中国人口生育制度变迁历史进程中,占据将近一半的时间,同时其政策特点和制度表现也非常突出。可以说,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政策内容和最重要的制度变迁过程都体现于这一阶段。中国的人口转变和人口发展也都体现于这一阶段。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所取得的巨大经济建设成就和对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都毫无疑问的与这一阶段人口生育制度的作用密切相关。同时,这一阶段人口生育制度的建构和变迁也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人口学术界引发了深入的研究探索、政策争议和理论争鸣。认真的总结和归纳这一阶段人口生育制度建构和变迁的历史背景,嬗变机制和所引起的人口与经济社会效应,对于提炼世界人口转变的中国模式,正面回答国际社会的有关政策质疑,以及促进中国人口学的理论创新,进一步完善中国的人口生育制度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四个阶段是2013年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召开以来迄今。这段时间中国的人口生育制度分步骤分阶段进行了两次政策调整,分别开放了单独二孩生育和全面二孩生育,对人口生育管理部门及其工作机制也做出了相应的改变。这样的生育制度变化显然是巨大的,它标志着,中国的人口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常态,中国的人口生育制度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可以预见,这种逐步放松生育数量控制的趋势,仅仅是开始,未来还将可能进一步放松乃至鼓励人们的生育行为和创造更有利于生育的制度环境。对这种全新的人口生育制度和制度环境变化的背景机制和效应进行深入的分析,特别是对其未来的变化变动趋势、政策目标价值要求和路径走向进行前瞻性的展望和适应性设计是中国人口理论界义不容辞的研究责任和无可回避的理论挑战。

二、新中国人口生育制度变迁的内在必然性

新中国人口生育制度的产生和变迁绝不是偶然的。每一次生育制度变迁都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每一个政策内容形成及其嬗变都有其社会变化基础和特定的历史背景。在新中国建立的初期,可谓百废待兴,国家经济基础非常薄弱,物质资源和金融资本都极端匮乏,1950年的经济总量仅为189亿美元,工业化水平非常低,产业结构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劳动人口成为经济增长的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外部政治环境非常恶劣,建国伊始就被迫卷入了抗美援朝战争,不得不进行大量的物资和人力的动员;冷战环境下帝国主义对中国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非常敌视,进行了严密的经济封锁,同时大肆诋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特别是质疑社会主义新政权治理贫困,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而人口方面,在新中国建立最初几年,国家对于人口的基本状况并不十分清楚。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由于连年战乱,社会生活动荡,人口的出生死亡数据很难掌握,也难以做出有效的人口统计①。在这样一种社会基础和历史背景下,政府不仅难以一下子提出建立一个完整的生育制度,即使在最高决策层形成稳定成熟的人口认识都非易事。一方面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高潮和工业化推进以及严酷的战争动员迫切需要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人口。另一方面,薄弱的经济基础又无力承担众多人口消费的压力。如何处理好人手与人口之间的辩证关系,巧妙地适应和驾驭人口经济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对于当时的人口生育制度设计者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同时,这一时期又发生了一些特殊的历史事件,例如反右运动及在此过程中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论受到批判。这一系列的历史因素使得这一时期的人口生育政策出现了反复和波动,生育制度虽然有所酝酿,终究没有正式的得以建立。这样的生育制度建设结果既反映了当时的历史背景,也说明了当时生育制度设计和生育政策选择的历史局限性。

进入60年代,中国在走出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以后出现了人口的补偿性生育,随之形成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人口与经济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正视人口问题的压力,重新思考生育制度的建立,应对人口问题的挑战,成为最高决策层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因而,尽管这时对马寅初新人口论的批判还言犹在耳,人口理论界于这时还没人敢于就计划生育发声,但现实的压力还是促使决策层重提计划生育,并且于1964年组建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开启了生育制度建立的第二次尝试。遗憾的是,这项工作没有多久就受到了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再次中断。文革的过程是一个全国上下一片混乱无序的状态,政府的工作完全无法正常开展,人口生育管理全然失控。到文革后期局势相对稳定时,国民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人口经济关系也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大量的年轻人无法就业,不得不动员数千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以缓解就业压力。人口出生率居高不下,从1966到1970年间,中国人口年均出生率都在千分之33以上,年自然增长率超过千分之25,年净增人口20, 00万以上。平均妇女总和生育率达到6.2,最高的年份(1966年)甚至达到6.38。人口和经济之间的矛盾成为了当时最为现实的矛盾和压力。正是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下,中央开始重提计划生育政策,1971年7月8日国务院转发《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71] 国发文5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晚稀少”的计划生育政策,同时开始陆续恢复全国各地计划生育组织机构的工作,也加强了对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药具的生产管理,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的投资力度,特别将计划生育一词写入《宪法》及一些相关法律文件,使计划生育有了法律上的保障。至此,可以说人口生育制度得到了初步的建立。

1976年,被称为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结束了。之后两年的1978年,中国共产党11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尽快摆脱贫穷落后,努力追赶发达国家,争取到20世纪末实现全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发展目标,中国社会进入到了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这个新的时代所面临的一个重大困难和挑战就是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由于文革期间的人口盲目增长,累积的人口规模巨大,增速很快,使国民收入很大一部分不得不用于满足新增人口的生活需要,国家建设资金的积累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受到很大限制。商品供应,住房,交通,教育,医疗以及劳动就业等诸多方面存在供给不足,尤其是科学文化教育全面落后,人民贫困。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人口大国,在全球GDP 中的占比不到1%,是属于当时全球最贫困落后国家之一。虽然在文革后期,随着生育制度的初步建立,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人口增长的失控状态得以改变,但是人口出生率仍然高达33%。自然增长率高达千分之22,妇女总和生育率高达3左右。人口增长的规模和速度仍然与经济发展水平完全不相适应。为了加快经济建设,早日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必须解决人口与经济之间的矛盾,必须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出生数量。这在当时几乎是一种带倾向性的主导社会共识。更趋严格的生育制度变革已经成为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当然,对于人口生育数量是否有必要控制在每个家庭只能生育一孩,也就是是否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当时仍然存在较多争议,学术界的认识并不统一,中央的决策也非常慎重,几次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了多种方案的模拟预测,最终才以《致广大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的公开信》的形式正式推出了所谓独生子女政策,使中国的人口生育制度进入到了最为严格的阶段。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时学术界已有许多专家明确指出:独生子女政策在能够有效遏制人口增长势头的同时也存在诸如人口老龄化以及独生子女教育、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等相应的负面作用,所以这一政策只能是一代人的政策,大约30年后必须及时进行调整。

以今天的眼光回看当时的生育制度设计和生育政策选择,严则严矣,急也急矣,正负效应也并非不知。但是若还原到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从当时的情况看,人口经济关系的高度紧张,几近危机状态。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其政策选择更像是一种危机应对。既是不得已而为之,又是一种暂时选择,不可久立的生育制度设计。

30年过去,时间进入到2010年代,在严格生育制度的高效运行和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双重作用下,中国的人口态势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截止2010年,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下降到11.9%。和4.79%。,总和生育率即使按漏报调整后数据也已低至1.6。这些数字指标无论从什么角度讲,都已经表明中国人口已经处于一个超低的生育水平。更重要的是,人口生育的动力机制也已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人们的生育观念,特别是青年育龄人群的生育观念已经从过去的那种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观念上转变为晚婚晚育、少生优育,人口再生产类型不仅早已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传统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人口再生产类型,并且已经进入到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后人口转变阶段,甚至出现了向人口负增长变化的趋势。同时,人口生育数量快速递减过程所引发的人口结构变化的负效应,如人口老龄化等现象也日趋凸显,成为可能制约和影响中国经济社会未来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这种情况下,进行人口生育政策调整和生育制度的更新升级就成了新的历史发展趋势和客观必然要求。2013年,中共18届二中全会提出“开放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两年后紧接着提出“全面二孩生育”政策,以及对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能调整。这些,应该说都是在顺应人口态势的变化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纵览新中国人口生育制度的变迁过程,每一个阶段的变化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基础和人口发展的客观历史背景,都有其内在必然性。

三、新中国每一次生育制度变迁都对人口发展发挥了重要影响作用

新中国人口变动的历史并不是简单地人口数量变动过程,而是一个人口发展过程。这一过程既体现于人口的逐步现代化,也体现于人口再生产类型的次第转变和升级。生育制度的变迁在这一人口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影响作用,自身也得到升级和进步,逐步变得更加成熟和完善。

在生育制度变迁的第一阶段,正值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当时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也由于当时对于人口变动规律的认识还不充分,因而并没有建立起完整的生育制度,生育政策也经历了较大的反复和波动,并因此未能对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做出有效应对。尽管如此,通过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和生殖健康技术的推广,也使人口死亡率,特别是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大幅下降,进而使人口再生产类型从新中国之前那种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的原始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为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传统人口再生产类型。这种人口转变是一种从人口发展的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转变,也是适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从落后、陈旧向先进、新生转变的人口过程,所以完全可以视为一种进步和升级的生育制度变迁过程。

在生育制度变迁的第二阶段,人口数量变动出现第二次生育高峰,中国的人口经济关系变得高度紧张,建立一种旨在控制人口出生数量抑制人口数量快速增长趋势的生育政策,并且建立与之配套的人口生育管理工作体系成为迫切的生育制度需求。新中国正式的人口生育制度在这一阶段得以初步建立,正是适应了这样一种生育制度需求。尽管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生育制度的建立中途有所中断,但是最终还是在七十年代中期建立了基本的生育政策体系和基本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体系。文革全面结束,实行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战略目标转向加快经济建设和现代化进程,为此提出更加严格的控制人口出生数量的生育政策,其所以能够有效进行政策推进,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这一阶段已经建立了较好的生育制度基础。同时,也是因为这一阶段后期计划生育工作的推进,中国超高生育率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妇女总和生育率从60年代的平均6.15,最高6.38下降为七十年代的平均3.98,最低2.72。这就为下一阶段的人口生育控制和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升级创造了初步的人口条件。

生育制度变迁的第三阶段是新中国人口历史上人口变动,人口发展和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也是新中国生育制度变迁过程中最为引人注目,甚至最具争议的一个阶段。就是在这一阶段,中国推出了所谓“独生子女政策”。这一阶段生育制度变迁的人口效应非常明显,一方面,虽然人口数量的总规模依然保持增长,但是其增长速度得到了很大的抑制;人口发展,特别是人口素质的发展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以及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有效的调适。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第二次转变,即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传统人口再生产类型转变升级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另一方面,在这一阶段的人口发展过程中,与人口数量增长速度和增长趋势得到迅速有效地抑制的同时,人口结构方面也出现了人口老龄化和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等新的问题。这些问题构成了下一阶段乃至今后中国人口发展所面临的新的挑战。这些人口效应显然都是与这一阶段的生育制度变迁密切相关的。

诚然,关于生育制度在这一阶段中发挥作用的程度,学术界有着广泛的讨论和争议。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正是这一阶段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中国少生了4亿人,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人口条件。另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则认为,发展才是最好的避孕药,中国这一阶段的人口转变和人口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变迁以及人们的生育观念转变。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变迁所带来的人口效应大于生育制度变迁所引致的人口效应。本研究认为,笼统的讲是生育制度的作用大还是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大都具有片面性,中国的人口转变过程跨越了改革开放以来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不同阶段的作用因素和作用条件不尽相同。全面地看,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都还处于较为初级阶段时,应该说制度干预的作用和效应更加突出。而在改革开放的中后期,特别是新世纪以来,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都迅速加快,经济社会和文化各方面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社会面貌为之一新,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育观念为之一变。这一阶段可以认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所发挥的作用更加明显。两个阶段社会环境不同,作用要素自然也不同,没有必要相互否定。而如果从国际比较的意义上来看,如果说中国的人口转变有什么独特之处的话,其实恰恰是中国存在明显的制度作用。中国社会是一个结构性很强的社会,集体主义精神是主导的社会心理倾向,集体理性是人们社会行为选择的优先选项,所以制度规范在社会变迁中往往发挥特殊的重要作用。生育制度变迁对于人口生育行为选择的影响也是如此。所以,完整的表述可以是:在整个人口变动过程中,制度干预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充分进行了生育制度干预是中国人口转变和人口发展过程区别于其他国家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

第四阶段是新中国生育制度变迁的最新阶段,也是中国人口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全新阶段,更是中国对于人口发展的规律和生育制度作用和变迁机制认识更加成熟的阶段。从2013年起,中国政府做出生育政策调整,放开了所谓“单独家庭”的二孩生育限制,时隔两年后,又全面放开了二孩生育限制。在人口生育的管理服务工作体系上也进行了较大的调整,运行了近半个世纪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卫生部门合并,名称也相应更改为“卫生健康委员会”。虽然生育管理服务的职能还部分存在,但工作重心已经转移到为育龄妇女按政策生育提供更好的生殖健康服务,创造更加友好的生育环境,进而促进家庭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上来。这种全新的生育制度设计,首先是对中国人口发展新态势和人口转变新阶段的积极应对。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育观念开始发生重大改变,生育意愿明显下降,总和生育率逐年走低,已经连续多年处于超低生育水平,生育率下行风险逐渐加大,对未来劳动力供给已经构成威胁,使人口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剧。这种人口态势不仅反映了中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已经完全进入现代类型的后人口转变阶段,甚而出现了人口向缩减型结构、负增长方向变化的特征。这种人口态势和结构特征下,积极调整生育政策,放宽生育限制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从目前的政策效应看,虽然总的人口增长下行态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但是二孩生育的比例在提高,二孩政策效能得到了较好的释放。其次,新的生育制度设计目标也有了升级,不再只是局限于生育数量的限制,而是从人口数量、素质和结构三方面的均衡,以及人口要素与经济社会要素、资源环境要素的均衡关系上综合的加以考量和规划。在微观上也一改过去那种单方面强调生育家庭个体为了集体长远利益的牺牲,而更多的注重了生育个体家庭人口安全的需要,注重反映集体理性的生育制度规范与生育家庭个体利益诉求的统一和帕累托改进,将工作重心更多的放到促进生育个体家庭发展和家庭和谐幸福上来。这些变化显然是对人口变动规律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变化规律的更加科学的把握和适应。

由上述可见,新中国历史上的每一次生育制度变迁,都对人口发展和人口转变过程发挥了重要的影响作用,并且在基本方向上都是与人口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客观要求相适应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新中国生育制度的变迁轨迹和方向是随着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趋于不断成熟,不断进步和不断完善的。

四、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在中国生育制度变迁中的指导作用

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理论基础和新中国的主导国家意识形态,在新中国人口生育制度的建构和变迁过程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新中国建立的初期,也是新中国人口生育制度的初步探索阶段,毛泽东同志就以一种马克思主义的人本观提出:“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最可宝贵的。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他还专门针对帝国主义和各种敌对政治势力对新生共和国的敌视和对中国共产党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的质疑,提出“革命加生产就可以解决人口问题”。曾经有研究不理解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论述,甚至有人将中国后来的人口数量过快增长归罪于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论述和人口观点。其实,如果我们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还原到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下就可以理解,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论述,是对帝国主义的有利驳斥和回怼,正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于新生共和国的执政自信,对社会主义制度的道路自信,体现了中国人民勇于克服一切困难的勇气和必胜信念。作为政治领袖,毛泽东同志的人口观毫无疑问地影响和主导了新中国初期对于人口生育制度的建设。从更宏观的发展视野和更长的历史跨度去看,在当时那样一种特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经济基础上,新中国初期对于人口生育制度的思考和探索恰恰是一种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观点。

70年代末,随着中共11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迈入了一个新的伟大时代,开启了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的伟大征程。针对当时中国日益严峻的人口问题,中国经济理论界开展了一场关于马克思主义“两种生产”理论观点的大讨论,讨论的焦点就是如何看待或者怎样确立“人类自身生产”即人口的生产和再生产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作用和地位。这是是一场具有深刻理论意义和重要实践意义的大讨论。通过这次讨论,不仅产生了如刘铮等主编的《人口理论教程》,刘洪康,吴忠观主编的《人口手册》,张纯元、李竞能主编的《人口经济学》等一批按照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吸收当代人口科学研究成果编撰成的专著,从而建立了一套崭新的人口理论研究基本框架体系,而且由此带动了中国人口科学研究的全面繁荣,70年代未以来,仅10多年时间里,中国的人口研究专门机构从无到有,建立了共约35个,人口研究专业报刊杂志约20个,生机勃勃,兴盛一时。

也是通过“两种生产”理论观点的讨论,中国人口生育制度迎来了一场新的巨大变革,并且这场变革对于中国后来几十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国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实践工作得到了很大促进,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建立。而这一切,都是和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研究在中国的复兴分不开的。

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研究在中国的复兴是与中国改革开放后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建设现代化的伟大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包含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等丰富内容。这些内容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改革开放以后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发展阶段的治国理政方针和发展思路。其中,对于人口这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束条件,不仅始终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而且对它的认识始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人口观。

邓小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在谈到人口与现代化建设关系时指出:“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看到的: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条是人口多,耕地少。现在全国人口有九亿多,其中80%是农民。人多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在生产还不够发展的条件下,吃饭、教育和就业就都成为严重的问题”。邓小平的这一观点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生产与人口生产相互适应的人口思想,是对当时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约束条件的客观冷静分析。正是在这样一种人口观念的指导下,中国当时在积极开展经济建设,发展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也把人口出生控制作为现代化实现的路径和手段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规划。计划生育工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起来。

1992年里约热内卢“地球会议”以后,可持续发展理念成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发展共识。1994年7月,中国国务院颁布了《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的白皮书》,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中国开始全面实施,要求“经济的发展必须与人口资源环境统筹考虑,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要把人口政策的侧重点转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上。1995年的中央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更进一步提出:“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没有对人口增长的合理控制,没有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状况相协调,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很困难的”。这些新的思想认识和政策规划,反映了中国政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中,不仅关注人口与经济要素之间的关系,而且关注人口与资源环境等要素之间的关系;不仅把人口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约束条件,而且把人口作为整个社会发展永续发展的重要约束条件。它不仅是顺应国际发展潮流的一种与时俱进,而且也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口观的一种践行。恩格斯曾经在《自然辩证法》一文中尖锐的指出:“人类要辩证的看待对自然的胜利,事实上每一次人类对自然的胜利都遭到了大自然的无情的报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口发展实践和理论总结使人们对于人口与发展之间关系的认识更加广阔和深远,也使马克思主义人口观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2004年4月第14次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提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都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一定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的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全面发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人口问题上的一个重大理论突破和进步。如果说之前关于人口的政策和人口观念都是把人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和工具的话,这次是第一次把人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目的来看待。这种以人为本的人口观真正抓住了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贯彻了马克思主义人口观的根本精神。马克思主义最初就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非人性、谴责资本主义制度对人的异化过程中而产生的。马克思早在撰写《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对人类社会理想愿景——共产主义的设想也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的。不管后来马克思对于共产主义实现的途径和手段做了怎样的补充和完善,他的关于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社会愿景是始终未变的。“以人为本,发展为了人”的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设中的一次质的飞跃,也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口观的充分贯彻和重大贡献。

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开,组成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不仅对中国人口发展态势作出了新的判断,推出新的人口生育政策,而且对于人口问题和人口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2013年11月15日中共18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两年后的2015年10月26日,中共18届五中全会更进一步推出全面两孩生育政策。随后在11月3日,习近平在关于十三五规划的说明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可以通过进一步释放生育潜力,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增加劳动力供给,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这是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2016年5月18日习近平在全国计生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家庭和谐幸福”。

这些变化,在制度和政策层面,表明中央政府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情况中与时俱进地作出了合乎民意、适应时代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在理论层面则表明,中国对于人口问题的特性和人口发展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更加科学的理解和认识,对于人口生育制度和政策的设计有了更加人本和更加亲民的价值取向。

纵观70年来中国人口生育制度的变迁过程,可以说在基本方向和基本特征上都较好的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口观。

① 1941年至1944年联合国《人口统计年鉴》公布的中国人口是4.5亿,到1948年多数机构仍然估计中国人口规模为4.5左右。到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讲话中讲到,“我们的极好条件是有四万万七千五百万的人口和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可见当时各方面对中国人口总数的估计都在5亿以下。1953年中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才真正从规范意义上弄清楚了人口的基本状况是总数6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