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创业者分配股权的方式:根据预期固定下来
诺姆·沃瑟曼(Noam Wasserman)在《创业者的窘境》一书中提到,多达73%的创业者,跟我第一次创业的做法一样,在开始创业的时候就做股权分配,约定各个创业成员占有的比例,并没有动态调整的机制。诺姆·沃瑟曼教授认为如何分配股权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完全依赖于创业伙伴间的谈判。但他对创业案例进行了统计分析,认为有四个因素影响合伙人之间股权分配的结果,分别是:过去对企业的贡献,合伙人的机会成本,预期未来的贡献,合伙人的驱动力以及偏好。
(1)过去对企业的贡献
提出创业点子的合伙人一般会分得较多股权,注入创业所需资本的合伙人也会分得较多股权。
(2)合伙人的机会成本
合伙人为了创业而放弃原来职业发展所损失的成本越高,就会获得越多的股权。
(3)预期未来给企业提供的贡献
创业者是否有连续成功创业的经验、是否全职、担任什么职位都会影响到他们未来能够给企业带来的贡献。预期未来给企业提供的贡献越多,就会获得越多的股权。
(4)合伙人的驱动力以及偏好
合伙人对财富的追求意识越高,其获得的股权就越多;合伙人越是风险追求型的性格,就越倾向于获得股权而不是薪金;合伙人对“不公”的容忍度越低,就越倾向于争取更多的股权。
用这种方法确定初始股权是可以的,但关键在于这是一个“雷打不动”或者“基本格局已定”的股权架构,还是会有一个后期“动态调整”的机制。如果是前者,就是一个“静态”的架构,试图一开始就预测未来。如果是后者,则是本书所主张的“动态分配机制”。
创业团队在开始创业时总是信心满满,他们倾向于往好的方面想。他们倾向于理所当然地认为每个成员的信心、激情、专注度都会延续到未来,团队的关系以及组成会持久稳定,每个人的工作任务以及公司所需要的技能一成不变,短暂过去的表现代表着遥远未来的表现。另外,一起创业的创始人之间总是有一定的信任基础。不少人认为,还没有开始干,就花太多时间讨价还价分股权不利于团队成员之间的关系,打击团队的创业士气,因此大家都表现出一副“不在乎个人得失”的样子,凭自己的感觉粗略地谈了一下,握握手,成交!对的,我的第一次创业,我们就是这样分配股权的。
在创业伙伴彼此了解之前就分配公司的股权隐含着伙伴之间对彼此能力与专注度的主观预测,这种主观预测很可能会高估或者低估某一位合伙人的能力与专注度。随着企业的发展,大多数创业者总会不经意地高估自己对企业的付出和贡献,而低估其他人的付出和贡献。这很正常,因为当你衡量自己的付出和牺牲时,你是以过程为导向的,你能够清楚地感知到自己为这家公司付出的每一滴汗水、每一分钟、每一个不眠的夜晚。但其他合伙人能够感知到的只有你最后展现出来的结果。你可能为了获得这个结果做了许多的无用功,但别人对你的贡献的评价是以结果为导向的,用结果来反推过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他合伙人对你的评估会与你对自己的评估有越来越大的差异,你对其他合伙人也一样。当这种差异超过一定的“容忍度”,股权分配比例的短暂平衡就会被打破。
除了前面提到的人性认知的特性外,对于初创企业,有太多的因素会促使团队成员重新审视各自的股权比例。例如,公司前期开发工作的比重大,开发完成后营销推广工作的比重较大,如何体现这一变化?公司要引入一个技术“大牛”,应该怎样给他股权?发起这家公司的创始人原来只是提供了一个点子,投入的钱也不多,他的股权会不会太多了?某位成员离职了,他的股权怎么办?
每一次团队意识到有必要调整股权分配的比例时,都是一次对人性的考验。谈判过程对合伙人更是一个煎熬,搞不好应付的律师费比他们从这家公司赚到的钱还多。我给许多创业者组织做过关于“动态股权分配机制”的分享,有个别听众认为在开干之前就和合伙人谈怎么衡量他们的贡献,怎么调整大家的股权,这个很容易引起“事情还没有做,团队关系就变得紧张”的现象。这有点“掩耳盗铃”的感觉。对问题视而不见,采取规避的态度,就能让问题得到解决吗?怎么分配股权是迟早要谈的问题。是开干前谈容易,还是开干之后谈容易?是公司估值只等于公司实缴资本几百万元的时候谈容易,还是公司对外融资后估值高达1亿元的时候谈容易?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合伙人之间应先把分配的原则谈好。
涉及利益分配的谈判过程有时候可以让你直达一个人的内心,了解其与你创业的真实诉求,以及他的价值观、人生观、风险偏好、格局和个性。这跟我做投资与创业者谈投资条款时是一个道理。有些创业者第一次与我见面表现得信心满满,预计两年收入3000万元,实现盈亏平衡。那我就根据他给我的预期设计投资条款。我可以相信他,但如果做不到,我们之间的股权就要做一些大幅度的调整。这时候他迟疑了,各种不愿意,估计他心里面在想:“原来吹牛要成本的!”这使我更了解他心里真实的把握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