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影响评价要点分析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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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

2.5.1 防洪(潮)规划

根据《珠江流域防洪规划》(2007年),樵桑联围、顺德第一联围防护城市及重要地区,规划堤防标准50年一遇,为2级堤防;齐杏联围等较为重要的堤围,规划标准30年一遇,为3级堤防。

根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告(报批稿)》(2016年3月),顺德区樵桑联围、顺德第一联围和齐杏联围堤防现有和规划防洪标准均为50年一遇,为2级堤防。(注:由于齐杏联围的重要性,其堤防防洪标准已提高至50年一遇。)

根据《广州市防洪防涝系统建设标准指引(暂行)》(2014年1月)可知,拟建工程线位所穿越的四六村围、大坳围、高新沙围、鱼窝头围、海鸥围近期规划防洪标准均为50年一遇;番顺联围规划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蕉东联围规划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

根据《东莞市沙田镇防洪排涝规划报告》,规划沙田联围堤防防洪(潮)标准为50年一遇,内河堤防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东引运河为沙田联围堤防,其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穗丰年水道为沙田联围内河涌,其规划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根据《东莞市厚街镇防洪排涝规划报告》,东引运河、白濠陂水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标准,非主城区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

根据《东莞市大岭山镇防洪排涝规划》,大岭山镇排洪河道工程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3级。

由上可知,狮子洋左岸、东引运河、白濠陂水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穗丰年水道、最丰河、民田涌、鞋底沙河、南北河为沙田联围内涌,规划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石槽坑排渠位于大岭山镇,规划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根据以上规划,结合堤防现状情况及有关资料,拟建工程线位所涉及较大河涌堤防现状及规划防洪标准见表2.8。

表2.8 拟建工程线位所涉及较大河涌堤防现状及规划防洪标准

线位穿越河道处说明:李家沙水道位于佛山顺德区和广州南沙区分界处,河道右岸属于顺德区,河道左岸属于南沙区;莲花山水道与沙湾水道汇合段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和番禺区界河分界处,河道右岸属于南沙区,河道左岸属于番禺区;狮子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和东莞市分界处,河道右岸属于广州市番禺区,河道左岸属于东莞市。

2.5.2 排涝规划

(1)根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报告(报批稿)》,有:

1)该规划现状水平年为2014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

2)顺德区辖下的乐从镇、陈村镇、北滘镇(南顺第二联围片区)属于佛山市中心组团片区,其排涝标准为“近期30年一遇、远期5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除上述三个片区外,顺德区其他区域排涝标准为“近期20年一遇、远期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

3)樵桑联围[包括龙江镇、勒流镇(勒北)],近期20年一遇、远期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控制内河涌水位不高于1.8m。

4)齐杏联围(杏坛镇),近期20年一遇、远期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控制内河涌水位不高于1.5m。

5)顺德第一联围(包括大良街道、伦教街道、勒流街道),近期20年一遇、远期3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控制内河涌水位不高于1.5m。

(2)根据《广州市防洪防涝系统建设标准指引(暂行)》(2014年1月),可知:

1)南沙区滨海新城新建区域或成片改造区域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并采用50年一遇~100年一遇24小时暴雨校核;老城区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远期结合LID(低影响开发)、管网改造、调蓄、管理等综合措施满足应对50年一遇暴雨的要求。

2)番禺区的新建区域或成片改造区域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并采用50年一遇24小时暴雨校核;老城区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远期结合LID、管网改造、深隧(中心城区)、调蓄、管理等综合措施满足应对50年一遇暴雨的要求。

(3)根据《东莞市沙田镇防洪排涝规划报告》,有:沙田镇建城区按照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产生的洪水,24小时排干不成灾控制;非城区按照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产生的洪水,农作物耐淹时间内排干且不成灾控制。该规划现状水平年为2007年,远期水平年为2020年。

(4)根据《东莞市厚街镇防洪排涝规划报告》,有:根据厚街镇的经济发展情况、城镇规划及建设现状,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径流1天排出。该规划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

2.5.3 实施情况

拟建工程线位所涉及河道堤防中,除李家沙水道左岸、榄核河左岸、蕉门水道左岸、骝岗涌左岸、高沙河右岸堤防尚未达到规划防洪标准外,其他均已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