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围绕南水北调所做的工作
一、服从大局、全力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
(一)支持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
丹江口水利枢纽大坝加高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控制性工程,大坝加高后正常蓄水位由157.00m抬高至170.00m,相应库容由174.5亿m3增加至290.5亿m3,总库容339亿m3。围绕大坝加高工程,湖北省的主要工作:一是做好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建设的征地拆迁安置和服务保障工作;二是抓好18.2万人移民安置工作;三是完成淹没企业和基础设施迁建工作;四是完成库底清理和移土培肥工作;五是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砂石料开采、升船机改造航运中断、征地征林补偿纠纷等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施工。涉及的区域主要有十堰市的丹江口市、郧阳区、张湾区、茅箭区和武当山特区。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工程建设开工后,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南水北调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领导挂帅,成立专门机构,选派驻点工作队,全力推进移民安置、征地拆迁和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党员干部的艰苦努力下,移民群众为国家、顾大家、舍小家,无私奉献、无怨无悔,积极配合、主动搬迁,实现了“四年任务、两年完成、三年扫尾”的目标,为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南水北调中线顺利通水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谋划丹江口库区水质保护工作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成败在水质。中线水源区水质问题始终是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特别是受水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和焦点,也是丹江口库区地方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目标和突出任务。根据国家重点规划批复意见和年度安排,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具体领导下,省直有关部门和十堰市及所属县(市、区)、神农架林区,扎实推进丹江口库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实施,从2006年起分别完成了国务院批复的“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共完成建设项目448个、投资61亿多元。同时,全力以赴集中整治直接入库支流的污染问题,认真实施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五大工程,在较短的时间内使个别支流污染问题得到了彻底整治,水质类别明显提高和改观,促进了中线水源区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积极完成汉江中下游生态环保治理项目建设
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投资,是在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期间,经过不断努力才争取到的,过程非常艰辛和复杂。因此,湖北省直有关部门和沿江地方政府非常重视,建设项目主要涉及汉江中游的襄阳市及所属县(市、区),荆门市的钟祥市、沙洋县、掇刀区、东宝区,十堰市的房县和神农架林区。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部门下达的实施计划,有关县市区认真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在较短的时间内分别完成5类45个项目的建设任务,所建项目发挥了较好的生态效益,特别是鱼类增殖放流项目的实施,经过实地监测,明显地促进了汉江中下游渔业产量提高和鱼类群种的增加。
二、认真抓好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委托项目建设
(一)圆满完成征地拆迁安置任务
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重点区域是天门市、潜江市、沙洋县、荆州区。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在征地拆迁安置中的主体责任,不讲条件,克服困难,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南水北调办事机构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准确把握和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不断强化惠民政策的落实兑现,集中解决影响征地拆迁安置和复垦还耕的各类问题,耐心细致地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想方设法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全面保障了征迁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工程周边区域社会稳定,确保了工程建设快速推进。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永久征地25953亩,临时占地复垦41235亩,拆迁房屋1539户,新建还建安置点18个,实现了平安顺利、和谐稳定。
(二)切实加强引江济汉工程委托项目建设管理
荆州市及荆州区、潜江市、仙桃市、沙洋县和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均成立了专门机构,认真落实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周密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落实施工计划,完成年度投资,严格执行督办制度和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进度、质量、安全问题,积极为参建单位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按照节点目标推进。
(三)认真抓好部分闸站改造工程项目实施
沿江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南水北调办事机构,严格执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在湖北省南水北调局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安排、技术指导、质量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施工进度以及施工安全等具体工作,不断强化合同管理,通过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精心实施,确保了部分闸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按期完工。
三、积极适应中线调水新常态,着力转变发展方式
(一)加快推进区域经济战略发展
丹江口库区和汉江中下游既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重要影响区,又是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战略发展的核心区域,同时也是鄂西生态旅游圈的重要区域。区域内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扣“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总目标,积极践行“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等重大战略机遇和政策机遇,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结合各地自身特点,扎实推进省域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壮腰工程和中国农谷建设。各地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绿色GDP比重为主攻方向,统筹推进各方面改革,不断释放新红利,协调发展多点支撑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二)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
随着南水北调中线通水的常态化,湖北汉江流域已成为国家重点战略资源的承载地。为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必须加快推进传统支柱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加快成长,促进结构优化升级。近年来,汉江流域各县市区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特色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围绕龙头企业、龙头项目和名优产品,培育形成一批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制造基地,逐步由传统产业为主向产业多元化发展转变,按照“硬标准、硬约束、硬检验”的要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十堰市近年来取缔“十小”及污染企业435家,淘汰水泥、炼钢、电解铝等落后产能231万t,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连续3年降幅居全省第一,推广污水垃圾处理第三方运营机制,污水处理水平居全国前列。襄阳市深入实施“九水润城”“蓝天碧水”“绿满襄阳”工程,雨污分流管网覆盖面扩展到80km2,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城市污泥综合处置示范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荆门市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23%、23.8%,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走“兴致富产业、建生态家园、创文明新村”之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和无公害农业,不断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在实现粮食产量“十二连增”的基础上,流域各级党委政府着力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牢固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粮经饲统筹、农科教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天门市经过不断优化调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6%,“稻鳅共生”综合种养模式在全省推广,花椰菜连片种植规模居全国第一。仙桃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不断加快,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45家,实现加工产值550亿元。潜江市着眼于小龙虾产业升级发展,稻田综合种养面积达31.5万亩,综合产值突破150亿元。虾稻共作模式被农业部誉为“革命性的创举”。农产品加工产值达520亿元,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72%。
(四)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流域内市县区政府积极应对中线调水影响,主动作为,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水系为脉络,严格水资源、水环境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注的水问题。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坚持把节水型城市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水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到宣传、教育、科技、建设、目标考核等各项工作中,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突出生态文明主线,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惠及市民生活,在全社会形成了治水、兴水、亲水、爱水的浓厚氛围。十堰市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任务来抓,近年来深入开展清水行动、“向三大污染宣战”等专项活动,五河治理成为全国治污典范,森林和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全省第一,森林覆盖率达63%,分别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最佳生态保护城市”“湖北省级森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称号。武汉市、襄阳市、潜江市被纳入第二批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荆门市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建设汉江生态保护带,被评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加入国际低碳城市联盟。神农架林区入围国家公园体制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