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本书研究内容
在对监管方面已有研究成果进行综述的基础上,本书拟采用博弈理论、最优控制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互惠性偏好理论,研究浙江省转型升级中工业水环境监管机制的设计问题,研究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四个部分。
(1)对我国流域水环境污染形势及监管现状进行归纳梳理,提出我国工业水环境监管存在的关键问题。研究监管参与主体的利益取向以及行为选择,总结出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根据监管中相关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分析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可能产生的环境违法企业驱逐守法企业的“逆向选择”问题,企业“隐藏行动”、地方政府庇护环境违法企业的“道德风险”问题。根据利益相关者行为路径选择的分析结果,构建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研究在中央监察与公众参与并存下地方政府与排污企业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过程,得出在工业水环境监管完全成功的分离均衡下,资源实现最有效的配置,并且利益补偿机制将企业的生产运营、污染物处理及违法排污等决策紧密联系在一起,协调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使博弈达到均衡。
(2)从工业水环境监管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出发,提出水环境契约监管模式,分析企业水环境行为的内外部影响因素,结合行为选择决策集合界定出激励相容的工业水环境监管契约。设计监管契约中的以环境补贴为方式的激励机制,以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行政处罚为方式的约束机制,以中央监察和公众参与为方式的监督机制,通过激励-约束-监督三种机制共同促进工业水环境监管契约的高效运行。采用最优控制方法构建工业水环境监管契约的企业参与约束模型,探索排污企业对于监管契约机制的参与情况,并得出企业偷排单位水污染物处罚额度的范围,为政府控制诱导企业环境守法提供科学支持。构建工业水环境监管的最优契约设计模型,得出对排污企业的经济补偿额度、监管概率、违规罚款数额等,设计工业水环境监管的最优契约及实施流程。在此基础上,将行为经济学的公平互惠理论与委托-代理理论相结合,构建基于互惠性偏好的工业水环境监管最优契约模型,并进行结果比对和机理分析,探索优化管理方法。
(3)为保障工业水环境契约型监管的有效实施,构建中央-地方-公众合作的工业水环境监管体系,该体系包含核心层面和辅助层面的双层结构,形成了自上而下监管和自下而上监督的双向监管。建立中央协调监督机制、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环保宣传扶持机制,实现工业水环境监管体系的稳定运行,来克服工业水环境契约型监管可能面临的部门职能交叉重叠问题、环境信息缺失问题、环境司法救济薄弱问题、环境意识不足问题。最后设计中央-地方-公众合作的工业水环境监管体系运行流程。
(4)针对浙江省富春江流域及其所在地水环境治理概况,通过对该流域造纸工业及废水排放情况的调研,确定流域造纸业排放限值及典型水污染物选取,在流域总量控制目标下,设计造纸企业水环境监管契约机制,构建中央-地方-公众合作的富春江流域造纸企业水环境监管体系,提出造纸企业水环境监管契约机制及体系在富春江流域顺利实施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