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封面
在标准封面上需要标示以下12项内容:标准的层次、标准的标识、标准的编号、被代替标准的编号、国际标准文献分类号(ICS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CCS号)、备案号(不适用于国家标准)、标准名称、标准名称对应的英文译名、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标识、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日期、标准的发布部门或单位。封面既是资料性概述要素,同时又是一个必备要素。
在标准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的封面显著位置应按GB/T 1.1—2009附录C中C.1的规定,给出征集标准是否涉及专利的信息。
一、在封面标示信息的具体要求
在封面上标示信息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标准的层次
标准封面上部居中位置应标示标准的层次,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标准为“团体标准”。
(二)标准的标识
标准封面的右上角应给出标准的标识。标准的标识通常为标准代号的固定字体:国家标准代号为“GB”;水利行业标准的代号为“SL”;地方标准的代号为“DB××”,其中××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企业标准的代号为“Q/××”。
按《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团体标准不需要在封面右上角给出标准的标识。
(三)标准的编号
在标准封面标示标准层次位置的右下方应标示标准的编号。标准的编号由标准的批准或发布部门分配。标准的编号由标准代号、顺序号和年号3部分组成。
如果所起草的标准是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编制的,并且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则在封面上标示的标准编号应为双编号。
其中,部分的编号规则如下:
部分的编号应位于标准顺序号之后,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号。部分的编号与标准顺序号之间用下脚点相隔,例如:9999.1、9999.2等。
按照“部分”是一项标准的层次之一的观点,9999.1和9999.2中的9999为标准的顺序号,而“1”“2”只是部分的编号,并不是标准顺序号的组成成分。部分的编号和章条编号一样,是一项标准的内部编号,只是将它放在了标准编号中。
部分可以连续编号,也可以分组编号。以下给出了采取分组形式的部分编号示例:
T/CWEA E501.1、T/CWEA E501.2、T/CWEA E501.3;T/CWEA E501.10、T/CWEA E501.11、T/CWEA E501.12;T/CWEA E501.20、T/CWEA E501.21、T/CWEA E501.22、T/CWEA E501.23、T/CWEA E501.24等。
部分不应再分成部分。例如,不应将T/CWEA B901.1再分成T/CWEA B901.1.1、T/CWEA B901.1.2等。
(四)被代替标准的编号
如果所起草的标准代替了同层次的(如国家标准代替国家标准)某个或某几个标准,则应在封面中的标准编号之下另起一行标明被代替标准的信息,即被代替的标准编号(见示例3-1)。如果被代替的标准较多时,也可仅列出主要被代替的标准,并在标准编号后加上“等”字,具体被代替的多项标准在前言中介绍。不同层次标准的替代情况不在封面上标识。必要时,可在标准的“前言”中介绍。
【示例3-1】
代替T/CWEA A—2017
(五)标准文献分类号
1.国际标准文献分类号(ICS号)
在封面的左上角,应标明ICS号及其分类编号。ICS号是由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编制的。在中国标准封面上标明ICS号,便于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交流与对比。
标准起草单位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在上报标准报批稿时,应在标准封面左上角标明ICS号及其分类编号。具体分类编号可在《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for Standards (ICS)》(国际标准分类,网址为 http://www.sac.gov.cn/upload/070712/0707121447208780.pdf)中查找。
ICS号的标注见示例3-2。
【示例3-2】
ICS 03.120.01
[选自SL 2—2014《水利水电量和单位》]
2.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CCS号)
在ICS号之下,应标明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即一级类目和二级类目编号。CCS号的选择应符合《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的规定,标注见示例3-3。
【示例3-3】
A 00
[选自SL 2—2014《水利水电量和单位》]
(六)标准名称及其对应的英文译名
1.标准名称
每项标准封面的居中位置都应给出标准名称。标准名称在标准封面中位于十分重要的位置。
2.标准名称对应的英文译名
为了便于国际贸易和对外技术交流,应在标准名称之下给出其对应的英文译名。英文译名的编写要求如下:
(1)英文译名的编写要以中文的标准名称为基础,在保证原意完整和准确的基础上,不必按照中文的标准名称逐字翻译。中国标准的标准名称各要素之间空一格汉字的间隔,英文译名的各要素间用一字线“—”相隔。各要素第一个单词的首字母应大写,其他单词的字母小写(需要大写的专有名词除外)。
(2)英文译名应尽量从相应国际、国外标准的英文版名称或同系列标准的英文译名中选取。在采用国际标准时,宜采用原标准的名称或英文译名。如果标准中规定的内容与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标准化对象及其技术特征有差异(在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或修改时),应研究是否可以使用原文的标准名称,如果确实不能使用,则需按照中国标准的标准名称做相应的调整。
(3)涉及试验方法的标准,英文译名的表述方式应为:“Test method…”或“Determination of…”应避免以下类似的表述:“Method of testing…”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Test code for the measurement of”“Test on…”。
(七)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标识
应按照GB/T 20000.2—2009的规定,在封面中的英文译名之下标示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标识。其形式为:
(国际标准编号、一致性程度)
一致性程度分为等同(IDT)、修改(MOD)和非等效(NEQ)3种。
(八)标准的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以及发布部门或单位
在封面的倒数第二行,应标示标准的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例如“2017-07-16发布”“2017-12-01实施”。标准的实施日期由标准的审批发布部门在发布标准时确定。
在封面的倒数第一行,应标示标准的发布部门或单位。
目前国家标准的发布部门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类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水利行业标准的发布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地方标准的发布部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团体标准的发布部门为:各社会团体。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标准的发布部门为: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企业标准的发布单位为:各企业。
二、常见错误
1.封面漏写ICS号及CCS号
【示例3-4】
错误示例:
ICS
P
团体标准
正确示例:
ICS 27.140
P 55
团体标准
2.标准英文名称,所有单词的首字母大写。
【示例3-5】
错误示例:
水利水电量和单位
Quantities and Units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正确示例:除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外,以及英文专有名词、缩写词等,其余均应小写。
水利水电量和单位
Quantities and units of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