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水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一、水行政执法体系概述
水行政执法体系,包括组织体系、执行运行体系和执法保障体系。组织体系指水政监察机构和队伍;执法运行体系指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运行的制度体系;执法保障体系是指保障执法活动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和能力建设。完善的水行政执法体系是水政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必备条件。
二、水行政执法体系构建的意义
(1)水行政执法是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的必然需求。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要以水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作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才能保证水行政执行的贯彻与顺利执行和实现。
(2)我国水利工程对保障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保障及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水利工程的建设量需求非常大,大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需要通过水行政执法保障其安全。但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水利工作效益降低,存在安全隐患。
(3)水行政执法是维护水事秩序的需要。由于水的用途广泛,具有多功能性,涉及国家建设和人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构成了复杂的水事关系,水行政执法着力于具体的调解与疏通工作,以维持社会正常水事秩序。
(4)水行政执法是水行政履行职能的需要。水行政执法是加强水行政管理的必然需要。从行政管理方面来讲,水行政管理主要包括一些事务前的宣传、教育、公告、指引和事后的处理、处罚与补救等程序,但在其中没有执法手段,所以,行政管理工作无法由事务前期阶段过渡到后期事务发生、发展阶段,导致行政管理部门在违法案件面前束手无策,所以,水行政执法为水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撑。
三、水行政执法体系构建的具体措施
目前,各地共组建成立全国水政监察队伍3400余支,共有专兼职水政监察人员7万余名,全国水行政执法网络基本建立。做好水宣传与教育工作,使各单位部门人员全面掌握水法知识,提高法制意识,做到懂法、守法,把学习水法与建设和谐社会结合起来,进一步学习贯彻党中央的治水方针、治水思路,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理水资源、严格执法,形成良好的水行政执法氛围。在进行水务体制改革时,加强水行政执法基础配套设施,为建设高效、强力的执法监管体制队伍打好坚实基础。改革水行政审批制度,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效率,形成了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有力地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