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技术资料管理
4.1 技术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a)受监金属部件的制造资料包括部件的质量保证书或产品质量保证书,通常应包括部件材料牌号、化学成分、热处理状态、力学性能、结构几何尺寸等。重要受监金属部件应有强度计算书。
b)受监金属部件的监造、安装前检验技术报告和资料。
c)受监金属部件的设计、安装、竣工等技术资料。
d)安装、监理单位移交的有关技术报告和资料。
e)运行和检修技术档案。
f)机组投运时间,累计运行小时数。
g)机组或部件的设计、实际运行参数。
h)受监部件是否发生过偏离设计参数运行的情况。
4.2 检修检验技术档案应按机组号、部件类别建立档案。应包括部件的运行参数、累计运行小时数、维修与更换记录、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历次检修的检验记录或报告等。主要部件的档案有:
a)水轮机部件的检验报告;
b)发电机部件的检验报告;
c)大型铸件的检验报告;
d)水工金属结构的检验报告;
e)紧固件的检验报告;
f)各类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
g)焊工技术管理档案;
h)专项检验试验档案;
i)仪器设备档案。
附录1-A 受监金属材料及受监金属备品配件入库验收卡片
受监金属材料及受监金属备品配件入库验收卡片
续表
备注 受监金属材料及受监金属备品配件入库验收卡片的使用规定:
1.卡片的第一项金属材料及备品配件状态,供货参数等由供货方和物资部门人员填写。
2.卡片的第二项入库前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审查工作由物资部门、使用单位备品专责及金属监督专工按相关条文逐项审查。
3.卡片的第三项入库前质量验收工作项目主要由机电维护部(组)负责进行(宏观检查、几何尺寸测量、金相分析、无损检测等),对无检测设备或无检测能力的个别项目应由生技部负责外委检验。
4.卡片的第四项验收结果由物资部门、使用单位备品专责及企业金属监督专工共同签署意见。对资料审查与验收项目中任意一项不合格者,则该产品判为不合格,物资部门应予以退货或报废处理。
5.本卡片一式三份,一份金属监督专工存档,两份留存于物资部门,其中一份在领用时随工件交付使用单位留档。
6.使用单位及物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对无入库验收卡片的设备、备品及配件,使用单位应拒绝领用。
7.集团公司内各发电企业应将“受监金属材料及受监金属备品配件入库验收卡片”作为财务付款的必备凭证。
附录1-B 金属监督季度总结和季度报表
表1-B.1 金属监督季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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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重大设备缺陷、重要设备事故和障碍情况请用附件说明(事件经过、原因分析、防范措施)。
表1-B.2 金属监督季度报表
附录1-C 金属监督评价标准
金属监督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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