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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克服惯性”,克服了什么
这一小节,我们来分析一个常会使人误解的问题。只有“克服”某个静止物体的“惯性”,才能使它运动起来——你一定对这种说法并不陌生。我们都知道,自由物体不可能抗拒任何使它运动的力,但这里所要“克服”的究竟是什么呢?
事实上这种“克服惯性”的说法所要表达的是:要使某个物体以某种速度运动起来需要足够的时间。任何一个力都不可能使物体瞬间达到要求的运动速度,不论这个力的质量有多小或者有多大。
公式能够证明这一结论。我们会在下一章对这一公式进行详细的介绍,但愿你在物理课本中已经对它有所了解。当时间0=t时,质量m与速度v的乘积mv一定也是0。此时可以断定速度0=v,因为质量m绝对不会为0。也就是说,如果不给力F足够的时间来施展自己的作用,它不可能赋予物体任何速度,不可能使物体运动。对于一个质量非常大的物体来说,必须给力较长的时间以发挥作用,从而使物体呈现明显的运动状态,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会感觉物体没有立刻进入运动中,并且在抵触力的作用,就是这一点让人们误以为物体在运动之前必须“克服惯性”,或者说“克78服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