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昂转换成本的开放型专有架构
“猩猩公司”的权力建立在对价值链的控制之上,这种控制以高科技行业中的架构为基础,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种架构。当架构由单个供应商(此处指“猩猩公司”)控制时,就是“专有的”;当“猩猩公司”发布其架构的接口程序,并鼓励其他供应商将自己的产品与“猩猩公司”的产品整合起来,为目标顾客提供整体产品时,这种架构就是“公开的”;在价值链形成之后,如果将之替换需要较高的成本,而且公司一般不会加以考虑,那么这种架构就拥有“高昂的转换成本”。整个体系拥有高昂的转换成本的开放性专有架构便是“猩猩公司”力量的核心部分,它保证“猩猩公司”能够成功地将各个合作伙伴集合在一起,围绕该架构创造一个价值链,随即推动它们所在的市场进入超高速增长阶段。
架构理论主要来源于查尔斯·弗格森(Charles Ferguson)和查尔斯·莫里斯(Charles Morris)合著的《计算机战争》(Computer Wars)一书,在书中他们首次详细论述了对市场权力进行“架构控制”的重要性,其观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以下便是架构理论的主要内容。
架构是指系统中各部分相互连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方式,一旦一个架构被广泛接受,其他架构就很难与其竞争,所以架构创建至关重要。例如,如果某个国家已经形成了靠左行驶的习惯,那么基本上就不会再改为靠右行驶,原因是基础设施都已经按照靠左行驶的习惯建立起来。因此,获得对这种形成性架构的控制权,是所有猩猩游戏的关键一步。
架构可由一家公司单独控制,被称为“专有架构”,也可由众多公司集体控制,如由标准组织或者联营企业控制。若“猩猩公司”在龙卷风暴阶段就控制了某个专有架构,就代表其权力达到了巅峰,微软、英特尔、甲骨文等公司都拥有这种控制权,它们的股票市值就是最好的证明。
架构可以是“封闭的”,也可以是“开放的”。如果架构的核心内容被严格控制,只有获得许可的公司才能利用这种架构开发和生产产品,那么它就是封闭的,任天堂公司(Nintendo)就是利用封闭性架构进入了电子游戏业,宝丽莱公司(Polaroid)也是依靠这类架构积累起了财富。如果架构协议被公开发布,任何公司都可以使用架构开发产品,那么这种架构就是开放的,英特尔、微软和甲骨文这三家公司就是在开放性架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超高速增长市场中,市场发展战略的首要目标是消除发展中的瓶颈,因而开放型的专有架构在这类市场中扩展最快,这一点已经得到证实。这种架构的优势在于能够快速地适应市场发展,并且保持长久的生命力,微软操作系统在与Unix操作系统竞争时就具备这种优势。这种优势也使得众多供应商可以同时为市场开发产品,个人计算机市场在龙卷风暴阶段的发展情况就是最好的例子:IBM坚持要求英特尔将其8086芯片架构授权给第二方,虽然英特尔开始时对此表示反对,但最后却从中获益颇多,这是因为芯片市场以惊人的速度快速发展,从而使英特尔的架构制度化,成为行业标准。
如果专有架构是开放的,其他公司就可以利用“猩猩公司”主导的市场中存在的快速发展机会,提高自己的销售额,同时提高“猩猩公司”产品的价值。事实上,只要拥有专有的开放式架构(比如Windows操作系统架构或甲骨文数据库架构),“猩猩公司”就能够在超高速增长的市场中占据最强势的地位。随后,市场退出超高速增长阶段,此时顾客已被锁定在架构中,各供应商的支持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重要,因此在主街阶段,“猩猩公司”能够从容应对市场上的所有业务需求,这时它们就会限制架构许可的数量,以便巩固自己的竞争优势,如英特尔在1994年后试图撤回或限制克隆其芯片的权利,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Unix操作系统的供应商强调该系统采用的是开放型的架构,但实际上这是一种“团体控制”的架构,属于专有架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放型架构。在高科技行业人们经常混淆这两类架构。团体控制的架构可以为客户和合作伙伴提供一种最佳战略:在选择组件产品时,它们可以自由地选择供应商,而不再受限于一家供应商。
然而,团体控制的架构有着严重缺陷。首先,它缺少统一的实施机制,各供应商可以自由地诠释构建标准,这就使得避免转换成本的期望化为泡影。其次,这些架构大多由某些团体控制,团体变革速度通常很慢,尤其组成团体的公司之间是竞争对手时,变革速度会更加滞缓。高科技市场进入龙卷风暴阶段之后,只有产品和技术及时迭代更新,公司才能从中获得最大利益,所以团体控制的架构无法与专有架构抗衡。
这也是太阳微系统公司、网景、甲骨文等公司联合起来与微软竞争时,仍然无法争夺其市场领导地位的原因。这些公司组成一个联盟,承诺要通过合作摆脱微软的控制,对计算机行业的其他公司来说,这个承诺很有吸引力,原因是微软和英特尔在提高自己的利润率的同时,一直通过边缘化其他公司来压制其利润的增长。因此,当被打压的公司有机会制定未来的行业标准时,它们都被吸引了过来,以期保护自身利益。然而,它们很难采取进一步的行动,Java联盟的发展历程就是很好的证明。
毫无疑问,Java联盟组成的目的就是摆脱微软公司的控制,同时,为了避免出现一个“新微软”,它们不断给太阳微系统和网景施加压力,要求这两家公司必须统一行动。然而,这两家公司与微软公司争夺顾客时,微软并没有这样的压力,可以灵活应对挑战。结果,太阳微系统和网景不再同联盟中的其他公司保持一致,而是以极快的速度在产品中增加了独特的功能,反微软联盟的基础也随之被打破。与此同时,微软公司许诺与另一个企业联盟分享Web、Active X等核心技术的控制权,这就进一步削弱了Java联盟的力量。所有这些冲突都引出一个问题:在这场竞争中哪一方的架构是专有型的呢?
显然,所有联盟参与者采取的行动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需求,如果可以,它们也愿意成为架构的专有控制者;如果做不到,它们就会阻碍其他公司做到这一点。所以,猩猩游戏投资者需要明确一点:当“候选的猩猩公司”控制了开放型的专有架构时,这类公司就是最好的投资目标,大胆投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