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商品结构的设计
商品结构是指符合市场定位及商圈顾客需要的“商品组合”。优化商品结构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各类商品之间的经营比重是否合理(按大、中、小类),单类商品中系列化程度是否足够,同品牌商品单品组合比重是否合理等。
2.1.1 商品销售的法则
“80%的销售额来自20%的商品,80%的利润来自20%的商品。”这是零售业的一条经典法则。
(1)20%的商品。“二八法则”告诉我们,80%的销售额和利润来自20%的商品,因而确定商品结构很重要的是首先确定那20%的商品,也就是所谓的主力商品或A类商品。这类商品的特征是符合大多数消费者的需求,被购买的数量大、频率高,而且价格敏感,可能多0.1元和少0.1元的销售情况完全不一样,其商品生命周期介于成长期和成熟期之间,比如鸡蛋和食用油。
(2)80%的商品。对一个商场(超市)来说,如果只经营20%的主力商品是不可能的,俗话说“红花还需绿叶扶”,主力商品的作用是在80%的其他商品的衬托对比下才显示出来的。而且相对来说,主力商品之外的商品毛利较高,其中有一些是属于便民商品和连带商品。
比如,生姜的销售量不大,但如果顾客在超市里买鱼,就会顺带着买姜,如果因为生姜销售量不大,而取消它的销售的话,顾客可能连鱼都不在这买了。
2.1.2 商品分类的原则
商品分类是依据商品的用途来进行的,分类的思路是依据“大类→中类→小类→单品”这样的顺序来进行的。
比如,××超市共有13个商品大类:它们依次是蔬果、鱼肉、熟食、酒饮、冲调食品、粮油、休闲食品、日化、文体、家居、家纺、服饰、家电,如图2-1所示。
图2-1 ××超市商品分类图
在每个商品大类下为商品中类,在每个商品中类下为商品小类,在每个商品小类下为单品。这种分类的原则主要是为了提高对单品的管理,加强管理的精确化、专业化。但在实际情况中,要根据商场(超市)的定位、经营战略和经营面积进行适当调整。
比如,一家食品加强型的超市,根据资金的状况,不打算经营家电和服饰,那么全店就没有家电和服饰这两个商品大类。
2.1.3 商品优选的原则
在商场(超市)的经营中,实际上大部分的销售额只来自一小部分的商品,这种比例大致在80%和20%之间,基于这个“二八法则”的确立,商场(超市)必须坚持商品优选的原则,具体如图2-2所示。
图2-2 商品优选的原则
小提示
不宜选择的商品:不能即付即搬的商品(家电类商品除外);体积过大或过小的商品(家电类商品除外);每次订货数量要求很大且付款条件苛刻的商品;包装不宜的商品(易拆、易烂、易碎、易变质且不接受退货的商品);单价过低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