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形成的公司股权架构
最近,一位从事保健食品行业的“80后”老板来参加《老板利润管控》课程的复训。在课间休息时,他与我聊天,说最近两年时间,他迅速把企业做大了,去年一年就有4000万元左右的净利润。但是,他一下子不知道怎么管控这些突然增加的财富。
除了买了几套房子(其中有一套是600万元左右的别墅),买了一层价值3000万元左右的写字楼,还买了200万元左右的理财保险……剩下的钱不知该怎么处置。关键是他这些钱基本都没怎么缴税,客户不需要发票,供应商也不给他提供发票。所以,他隐隐地有点儿担心,银行卡里面突然增加了这么多钱,万一国家税务部门来查的话,自己也解释不清楚,都是未完税收入。
对于财富,老板们一方面需要构建一个“财富地图”(财富布局图),另一方面也要注重收入合法性的塑造。
在众多的“财富地图”中,除了有银行存款、保险、债权、股票、贵金属、房产、汽车、无形资产、古董字画等,还有非常重要的两项:一是“未来隐形投资”,如教育、慈善、人脉、子女;二是财富中最重要的一大块,就是“实业股权投资”。
这里,我们重点探讨“股权投资”问题。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需要重新梳理股权架构,否则就会出现诸多问题,如多缴个人所得税、资金转移通道难以打通等。
再者,民营企业中大多数为家族企业,经历了二三十年的创业和发展后,80%已有相当规模的民营企业在未来3~10年都将面临交接班的问题。由于民营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在少数家族成员手中,交接班将会引发企业股权结构的变更问题。
股权结构问题几乎是家族企业最核心、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同时股权结构设计往往又涉及家族成员分家、吸收外部投资者、产业上市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因此,如何合理设计股权结构,使之既满足民营企业家现阶段对公司控制的需求,又能适应未来股权的变更交接,就成为我们财务咨询工作中时常遇到和需要量身定做的课题。
中国民营企业最常见的情况就是从一家公司做起,随着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一步一步地发展到拥有多家公司,基本都是根据需要逐步增加公司、注册新公司,并且绝大多数企业都是用自然人(如老板、老板娘,或者老板的亲戚、熟人)当股东,很少用法人企业当股东。
在公司发展和扩张的过程中,老板基本没有认真思考、设计过股权架构,这也是民营企业非常常见的一个问题。公司的股权架构设计都是走一步看一步,公司的法人代表、股东等股权架构没有提前进行过规划和设计。
广东某市有一家企业,这家企业的老板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创业,以生产办公桌等家具起家,经过几年的发展,做得非常成功。
20世纪90年代末,很多国有企业开始改制,当时该市的一个百货大楼因为亏损要卖掉,市政府相关领导找到这位老板,建议他买下这栋大楼。该老板一方面有资金,另一方面认为听领导的话总没错,就收购了。刚买下大楼的时候,他也没有想好要做什么,因为百货大楼地理位置不错,买完以后才决定把大楼专门用于展示和销售家具。从此,这家企业开始涉及家具贸易、百货商场、商业地产等领域。
后来,这家商场经营有道,效益非常不错,当地政府又找到该老板,打算再划拨给他一块地皮让他开发。该老板获得土地以后,建大楼、盖酒店,赚了不少钱,接着又通过商业地产等名义拿了大量土地,专门建设写字楼和住宅,正式进入房地产行业。
再后来,该老板又成立了一家物业公司,收购了一家科技公司和一家材料公司。至此,该老板已经有了包括3家房地产公司、2家物业公司、4家酒店等共计22家公司。而这22家公司的股东集中在少数两位个人自然人手上(自然人股东),或者是老板本人,或者是老板夫人,接近100%的股份都是老板和夫人共有的,有个别公司的股份是由老板弟弟代持,实际还是老板本人的。
直到现在,如图2-1所示,20年过去了,这些公司的股权架构始终是这种形式。
图2-1 公司股权架构形式
针对上述案例的情况,画出股权结构图以后我们会发现,这些企业的股东都是自然人,公司与公司之间虽然存在一定的关系,但基本上都是平级。这样导致的结果是这些公司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呈分散状态,不能形成叠加效益,没有战斗力。
浙江某企业成立了21年,主营业务为建材生产制造与商业地产。下属有GH家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年营业额1亿元左右的建材制造公司、年营业额2000万元~3000万元的木工制板等,共11家企业。
该企业在建立初期,一直是经营建材生产,从2006年开始自营木材贸易(可以开取发票,降低成本,并可供应兄弟厂家),其中苏州办事处年营业额5000万元左右。后来,该企业又单独成立销售公司(广东HZ建材有限公司)。
2003年,市建材市场要出售,老板就将其买了过来,企业开始介入商业地产板块。
2009年,该企业进入广西,拿了200亩地用来建设建材市场,但实际用不完200亩,于是又成立了城市综合体,即大型购物中心、汽车城、酒店、GXGH集团有限公司,并派生出房地产、物业等业务领域。
2013年,该企业收购了广东FT公司及其塑料包装公司,这两家公司的营业额共约5000万元左右(企业老板主要看中了这两家公司的土地,在某市中心唯一核心的工业用地)。
2013年,该企业又用董事长个人名义投资收购了MDJ百货商场……
上述两个案例的情况很相似,都是董事长、董事长夫人及董事长夫人的弟弟三人持股,累计持有11家公司的股份,并且大多数情况下是董事长及夫人持有公司95%的股份,董事长亲戚持有5%的股份。
这导致的结果是,在企业扩张发展过程中,每一家分公司就像是汪洋中的一叶小舟,未能形成关联,虽然公司众多,却难以形成战斗力。
如果改进财务管理的思维,进行股权架构的梳理,把这些企业通过股权改造,实现集团化管理、财务管理一体化。那么,这些分散的“小船”就会变成“航空母舰”,从而具备非常强大的战斗力,大大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拓宽资源协调通道!同时,梳理好企业的股权架构,也会极大地降低税务方面的风险。
这种自然形成的公司股权架构,在民营企业中非常普遍。除非是第二次创业,或者得到过财务高手的指点,或者经历过融资上市或资本市场的历程和洗礼,否则在中小民营企业中,自然人担任主体公司股东的情况不会有过多变化。这会为企业将来做大、上市、注销、税务筹划、进行股权激励和资本运作等埋下不少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