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嬴姓李氏
方晨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物理老师。
年轻,少金,所以更显得普通!
遭遇车祸后,看着自己残破的胸腔,被半截铁管刺破的伤口涌出大量鲜血,方晨回忆自己短暂的一生。
恐惧!担心!懊恼!不甘!
我还没活够啊!
方晨血液迅速流失,他的意识逐渐趋于平静,最后化为虚无。
方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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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有完全死!
再睁开眼,方晨被吓了一跳。
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张长满褶子的脸,有点丑陋,一名老妪将他抱在怀里。
从方晨的视角去看,这张脸大而恐怖。
看到方晨突然睁眼,老妪愣了一下,有些意外,又有些欢喜,呆愣了片刻后,欢喜地喊了一句。
“仲子醒了!”
方晨听不太懂,感觉发音应该是汉语,只是不知是哪里的方言。
这里的仲子,并不是孔夫子的徒弟,那位被路边老丈讥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子路。
而是说,他是这个家里第二个儿子。
随着这一声喊叫,一个面容姣好的年轻妇人从旁边不远处跑过来。
年轻妇人从老妇人手里接过方晨,她把方晨搂进怀里,紧接着就在他水嫩的脸蛋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吓得方晨一个激灵。
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小婴儿。
方晨懵了!
他此时心中有十万个为什么?却不知从哪里问起,只能抬头打量着这个正把他抱在怀里的女人。
她漂亮的脸蛋上涌出了两行泪水,眼中有无限的温柔。
女人叫季妫,妫是她的姓,季是说她在家里排行老四。
季妫摸了摸方晨的额头,又认真地端详了半天方晨灵动的眼睛。
“我儿活过来了。”
她本来非常悲伤,以为失去了这个出生还不算太久的小儿子,却没有想到气息衰弱到极点的婴儿又睁眼了。
眼睛灵动有神,比没有生病之前还精神。
方晨依旧没有听懂这句方言,刚刚发生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太过突兀了。
看怀抱自己的季妫穿着有些奇怪,方晨试着问道:“我在哪儿?”
但方晨口中却并没有说出这句话,只发出咿咿呀呀的声响。
这是声带还没有发育好的表现。
方晨大概意识到自己有多小了,还不能说话的小婴儿,出生也就几个月吧!
只是方晨突然意识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自己现在究竟是男婴?还是女婴?
可惜方晨在襁褓之中,无法自己验证。
不久,又有好几个人走进这间屋子,方晨就像货物一样被大家传来传去,并且好奇地打量。
濒死的人复活,如此离奇的事情,大家都吃惊不已。
有人感叹道:“大难不死,此子必有后福。”
方晨冷静地面对一切,因为他就算想抗拒也改变不了什么。
只能把自己灵动的大眼珠子咕噜噜地转来转去。
李昭是婴儿的父亲,小儿子没死,他自然开心,不过却也纳闷。
那名邯郸城著名的疾医明明说了,小儿子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况且刚刚小儿子气息微弱,眼看就要死去。
可是现在再看他,脸色已经红润,看不出一丝病态,就像不曾生病一样!
没过多久,昨日那位给他医诊的疾医又被请了回来。
就连疾医在观察了方晨的情况后,也连连称奇:
“怪哉!怪哉!浑身竟查不出半点病象,与昨日判若两人。”
“怪什么怪,你这老丈信口胡言,我儿明明只是小病,你却让我们准备后事,庸医…”能说这种话的,自然是婴儿的母亲季妫。
……
七年后
随着方晨渐渐长大,他也终于知道这是哪里了。
子曾经曰过:“危邦不入,乱邦不居。”
圣人此言,肯定是有道理的。
可惜方晨穿越来到了战国时期赵国的都城邯郸城。
赵,四战之地也。
来到了赵国,方晨和安全两个字就没有了任何关系。
方晨,奥,不!
现在已经不能再叫方晨了,既然穿越到战国时期,就要融入自己新的身份。
李非,男,嬴姓,李氏,名非。
李非是当年参与赵国沙丘宫之变的赵国太傅李兑的后代。
李兑做过十多年的赵国相邦,战国时期相邦的权力很大,这说明李非的祖上曾经很阔。
就连李非他父亲李昭,在几次喝了点米酒上头的时候都向人吹嘘道:
“吾祖曾为相邦,然吾定胜之。”
我祖上虽然做过丞相,但我总有一天会混的比他还厉害。
年轻人,年轻男人,谁没在不太清醒的时候说过几句梦话?
不过李兑晚年被罢相,李氏家族势衰,李非的爷爷李昙现在也只是柏人令。
也就是在柏人这个城邑做县令。
李非的父亲李昭是李昙的第三子,7年前携带妻儿来到赵国都城邯郸。李昭并不受赵国上层的看重,只让他做田部史这个征收赋税的小官,相当于邯郸城的“税务局局长”。
七年间,家里人都觉得李非很聪慧。
除此以外,并没有其他异常之处,没有人发现他那双眼睛下掩藏起来的孤独灵魂。
唯独让李昭一家人感到困惑的是,李非似乎对厨下有非常浓厚的兴趣。
厨下,就是厨房。
没有办法,李非以前就是个吃货,来到两千多年以前这个饮食还不够发达的年代,馋嘴是无法避免的。
可惜就算李昭是邯郸城的田部吏,他们一家每年能吃到肉的次数也是有限的。
七年以来,李非就没有见过牛羊肉,这属于稀贵之物,一般只有真正的大贵族才有资格享用。
平民想吃牛肉,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参军,有时候犒赏将士也会供给牛只。
李非他们的家庭,逢年过节只有猪肉、狗肉吃,更多时候家里经常出现的肉食是鸡和鱼。
这在战国时期已经是中等经济实力的生活条件了。
全家吃过牛羊肉的,只有李非的父亲李昭。
他也只是在邯郸城的燕礼中,吃过几次牛羊肉。
平民一般是吃不起肉的,馋嘴的话最多买些下水调剂生活。
何为下水?
舌、心、肝、肺、肚、肠、头、蹄也。
要说李非这七年最馋什么,其实还不是肉食,而是米饭和面条。
战国时期,北方种植的谷物,以稷和菽种植最广,黍次之,麦最少。
稷亦称之为栗米,也就是小米,为五谷之长,是当时北方普通人最重要的主粮。
菽即大豆,也就是黄豆,菽是大豆在先秦时期的称呼。
此时也有豆,不过并不是粮食,而是一种食器,形状是一个高脚的盘子。
黍在后世称作黄米,黍有粘性,适合酿酒。
因其产量比稷低,而且黍饭比稷饭好吃,所以黍贵稷贱。
有钱人才吃的起黍饭(黄米饭),贱者只能吃稷饭(小米饭)。
麦的生长周期长,对水利土地都有更高的要求。
先秦时期人们更愿意种植稷、黍这些耐旱,而且生长期短的作物。
但麦饭好吃,所以麦是贵族喜爱的谷物,比其他作物都要贵重。
李非倒也吃过麦,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到,不过却不是面条,而是直接用麦粒煮出来的麦饭。
这让李非的内心非常难受,就不能来一碗油泼面吗?
当然不能了!
这时候公输班制造的硙,也就是石磨,还没有被推广,面粉自然也不常见。
更何况油泼面需要的植物油,现在也没有,现在的油脂都是提炼的动物油。
至于油泼面的灵魂,辣椒,那更是很久很久以后才会传入中国。
现在想吃一碗油泼面,李非无疑是奢望了。
想吃米饭,也就是稻,得去黄河以南的楚国才行。虽然也有一些行商将楚地的稻运往邯郸这个赵国大都城,但精贵无比。
在邯郸,购买一斤稻的花费比麦还要贵上数倍。
因此李非这些年,是一口米饭也没有吃过的。
怎么办?
想吃面条!想吃米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