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5年后的回顾
作为多元智能理论的责任人,我可以毫无隐瞒地声明,当年我绝对没有想到这个理论会如此声名显赫,也没有想到它会具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在《智能的结构》出版前,我已经出版过几本书,那些书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关注,销量也不错。但《智能的结构》出版后几个月内,我就意识到,这本书的情况与前几本书完全不同——它竟然引起了如此广泛的关注!虽然并非所有的评论都是正面的,但这些评论的显著特点是,都认为这本书非常重要。我收到了许许多多讲座的邀请,有些邀请来自我从未去过的地方,如体育场馆。当我走进这些讲座场所的时候,见识了我从未遇见过的人声鼎沸的热烈场面。在此后的一到两年时间里,很多出版商来找我,希望出版我的其他作品。很多考试机构也来找我,希望与我合作编写试题,更多的机构想请我编写7份试卷,每份试卷测试一种智能。国外的演讲邀请和翻译这本书的咨询也纷至沓来。就像安迪·沃霍尔(25)经常被人引用的说法一样,我享受着“在15分钟内一举成名”的乐趣。
即使一本书、书的作者以及书中所阐述的理论能够引起公众的关注,这种关注也往往转瞬即逝。正像安迪·沃霍尔所认定的那样:听众的兴趣只能持续很短的时间。无论是对任何一种风靡一时的教育理论还是对当今的美国来说,他说得都特别准确。但是这种说法的准确性受到了当代多元智能理论的挑战。每一年,我都会遇见一些对这个理论感兴趣的国家、社会机构和学生。这一发现令我感到惊奇:有些国家过去从未与我打过交道;有些社会机构竟然会对这个理论感兴趣也是我不曾预想到的;而对这个理论感兴趣的某些学生,他们所学的专业我过去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对于公众这种持续不断的兴趣,我很高兴,有时也哭笑不得。这个理论被贴上了奇特的社会标签,具体表现是它出现在笑话、电视节目、填字游戏甚至标准化考试之中。还好这种注意力主要落在这个理论上,而没有落在我个人身上。就像我经常说的:“我喜欢人们讨论我的理论,却不愿意在飞机场被人认出来。”
就像公众持续的兴趣使我感到吃惊一样,以下事实也同样使我感到意外,那就是多元智能理论有自己的命运,那是我无法控制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研究和实践这个理论的人所选择的方向是我从来没有预料到的;他们围绕多元智能理论所提出的问题,也是我从没有考虑过的;他们所进行研究的方向,更是我从没有想象过的。例如安东尼奥·巴特罗(Antonio Battro)写了一本书,专门讲述数字智能(digital intelligence);法律学者佩吉·戴维斯(Peggy Davis)和拉尼·吉尼尔(Lani Guinier)则依据多元智能理论,论证了建立法律学校和进行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教育家从自身的立场出发,也提出了令人惊奇的教育改革方案。20世纪80年代末期,在美国印第安纳州,帕特里夏·博拉诺斯(Patricia Bolanos)老师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致力于应用多元智能理论的学校,也就是今天十分兴旺的“重点学习社区”(Key Learning Community)。在菲律宾,教育家玛丽·乔·阿巴奎恩(Mary Jo Abaquin)给8位菲律宾著名人物颁奖,这8个人作为多元智能理论提出的8种智能的代表,被认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以上事实表明,多元智能理论的应用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深度和广度。虽然这是我早期从事研究时没有预料到的,但我对此相当满意。这个理论具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的原因,可以用一两句话来概括:“大多数人认为,人类个体只有单一的智能。而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人都有8种甚至更多的智能,我们可以用这些智能完成任何类型的工作任务。”25年之后,多元智能理论仍在引出新的问题,仍在启发着我和许多其他人,给我们指出新的研究方向。发现以上事实之后,没有人比我更感到吃惊了。
在本章中,我将回顾在《智能的结构》一书出版以后的25年中,我的新思考、新方向。我在第1章曾简单地介绍了一些术语的差异,在这一章,我将对此进行更为详细的说明,主要讨论智能和行业/领域的区别、智能这一术语的三个不同定义的内涵以及不同智能模式的本质和形式。其他使人感到混乱和困惑的问题,例如教育问题,或者更大范围内的文化本质的问题,将在本书的其他章节进行讨论。
是否存在其他智能
正像我在第1章所说的那样,几乎所有深入研究多元智能理论的人,都对是否还存在其他智能的问题感兴趣。对增加新的智能种类的做法,我是极为保守的。我对此持保守主义立场的根源,主要在于我自己建立的确定一种智能的那些判据。有些候选智能可能会满足一两个判据,但同时满足所有8个判据却很难。我认为已有的智能好像一组心理的化学元素,通过这些智能的组合,我们能够解释许多人类的能力,而不必增加新的元素。例如,当人们试图谈论技术或工具智能(technological or tool intelligence)的时候,我宁可认为这种能力应该是逻辑-数学智能、空间智能和身体-动觉智能的组合。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包括存在智能在内的哲学方面的智能,可以通过语言和逻辑能力的组合,运用不同的方式,给予恰当的解释。
除了存在智能和精神信仰智能,我思考得最多的就是幽默智能和道德智能。出于不同的理由,我认为这两个候选者都不够称为智能。当人们觉得某人或某事幽默的时候,我相信这是某人或某事偏离了正常的情理所致,或者是偏离了我们正常逻辑思维而引起的小误会。人们感受到幽默的时候,往往是因为事物的正常状态被某种逻辑方式改变了。如果我们感到一件事很滑稽,那么思考的过程就包含着逻辑-数学智能和自我认知智能的作用。如果我们能够使别人感受到幽默,那是因为我们运用的逻辑-数学智能和他人的人际智能发生了作用。无论我们认为自己是否幽默,也无论我们的听众是一个人还是一千人,如果想使他人感受到幽默,重要的是我们是否理解听众,以及理解的程度是否准确,是否足以引起他人兴奋的反应。
目前人类的道德能力受到普遍的关注是很有道理的。当然,我参与了10年的“优善工作项目”(Good Work Project),就是要调查研究人类的道德能力,并寻找提升整体道德水平的条件。很多人相信,人类具有一种道德能力,并且一出生就显现出来了,而且认为人类在个体走向成熟的过程中,道德遵循着一条可预测的发展轨迹。
那么,为什么不能确认道德智能呢?我的回答,简而言之,即智能是以一种可以描述的方式而不是以标准化的形式来表现的,智能简单地说就是一种处理信息的能力。拥有较强语言智能的人,比起语言智能较弱的人,能够更加容易地处理语言信息。至于一个人如何运用自己的语言智能,则取决于他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那就是我所描述的领域之外的事了。诗人歌德和宣传煽动家戈培尔(Goebbels)都拥有极高的德语语言智能,歌德用其写下不朽的艺术作品,戈培尔则用其播种仇恨。
幽默和道德为什么没有资格成为智能,这个问题还可以用较长的篇幅来回答,这个答案来自我关于人文科学的概念。人类的某些能力很明显与大脑相关,历史和文化对此影响极小,甚至聊胜于无。怎样辨别听到字母“p”和“b”发音的区别,取决于我们的听觉系统;能否看出画面的立体感,则取决于我们的视觉感知系统的天性,譬如我就没办法看出这种立体感。很明确,上述听觉辨别能力的差异和视觉感知能力的程度,与经验因素有关。但是经验的范围和多寡,也与时间和相关感觉系统的本性密切相连。
另外,人类的其他能力在不同的文化之间差异很大。人类笑的能力很明显是所有种族都具备的,但笑什么、为什么笑,则完全取决于我们恰巧生存于其中的社会文化。如果一个人踩到香蕉皮滑倒了,在一种社会文化中可能会引起哄堂大笑,而在另一种社会文化中可能只会使人稍微感到有些滑稽,如果再换一种社会文化,引起的可能就只是同情之心。出于同样的理由,做出道德评价的能力,与人的生存环境和社会地位有关。我们关于许多道德问题做出的评价,也深深地打上了我们所生存的社会文化的烙印。说人类能够做出道德判断是真实的,说人类具有基本的道德价值观念则是夸张的。道德和幽默都是与文化密切相关的能力,基于这一点,我认为应该将它们从人类基本智能的名单中删除。
多元智能理论的科学基础
如上所述,我对智能的确认是由一组判据决定的,而这组判据则是从几个学科中精心挑选出来的。这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问题,那就是这些判据在我心里所占的地位,比在其他人心里所占的地位重要得多。作为一名发展心理学家,我感兴趣的问题是:自婴儿时期起,人的核心能力的种类和发展程度是怎样的。这些能力的发展轨迹是可以监测的。有时作为一名神经科学家,我搜集到的证据表明,一种特定候选智能所代表的能力似乎需要在神经系统中有它特定的位置。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过去25年里,科学家们积累的有关神经系统的知识,能抵上此前500年间积累的总和。这种速度上的变化,部分原因来自强有力的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这些新技术的应用使我们能够探测到大脑运作的真实情况。这种变化还来自神经科学研究者队伍的壮大。在中世纪,全世界只有几百名神经科学家,而现在,神经科学家的数量恐怕几万人都不止。当然,还存在着出现了更好的研究题目,以及知识正以几何级数增长的现实。
新知识出现的脚步是如此之快,以至于没有人能够跟得上它。几年前,一位著名的生物学家告诉我,只要3个月不阅读学术刊物,他就会落后,而且将永远也追不上了。如果说我20年前还曾经专门从事过神经心理学研究的话,那我今天则既不能称作神经科学家,也不能称作遗传学家。我在以上领域的专业知识,现在只不过是业余爱好者的水平。
目前世界存在着这样的观点:近几十年以来的科学发现能够从根本上改变多元智能理论的面貌。按照我的观点,情况并不是这样的。我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目前正在积累的科学知识,可能更加有利于多元智能理论的建构,而非相反。
认知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的进展和延伸,已经急剧地远离了皮亚杰信奉的理论。皮亚杰认为,自综合发展阶段开始,在所有的知识领域之内,逻辑核心能力是人类所有其他能力的基础。与之相反,局部解剖学日益介入了特定人类智能范围的研究,如语言认知、音乐认知、空间认知等。不少学者投入到以下课题的研究中:人类个体如何理解他人,即对他人心理的认知理论;如何理解自己,即自我认知的知识。在这些范围内,心理学家确定了“核心能力”:其中有些核心能力自出生伊始就不再改变,有些能力则会随着经历和心理的发展而改变;有些核心能力是人类与其他灵长类动物所共有的,另一些核心能力则为人类所独有。总而言之,虽然人类认知发展心理学很少明确地谈及多元智能理论,但从发展趋势来看,它是支持这一理论的。
同样,这种情况在对大脑的研究中也普遍出现了。即使存在一般智能,目前人们探索这种智能的兴趣也很小。大脑的研究者,像他们的心理学同事那样(这两类研究人员经常合作),正在确认大脑中一些非常特殊的结构,这些结构涉及对各种形式的信息的处理能力,如语言的信息、空间的信息、音乐的信息以及人类自身的信息等。神经科学进一步发展的方向,也以这些能力的研究为特征。神经科学可能还没有提出一般空间能力,但已经确认了人脑具有在大范围空间中的能力、在相对局部空间中的能力、在人体运动的空间中的能力以及在绘制地图和进行雕塑上表现出来的空间能力。神经科学可能还没有提出普遍的逻辑-数学能力,但早就确认了人脑的许多特殊能力,如处理较小和较大数字的能力、处理日常生活经历的逻辑的能力、处理抽象命题的逻辑的能力等。如果多元智能理论被神经科学的最新研究进展再次提出,那么我们就必须接受几十种更加精确的技能。当这些技能被传递到教育工作者那里时,又将形成一次挑战。
未来对我们这些思考的最大修正,可能来自遗传学的研究成果。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过去的大量假设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例如我们知道,人类拥有两三万个基因,只是过去估计数量的五分之一;我们也知道,人类的遗传基因的确和巨猿的遗传基因相同,和老鼠的遗传基因相近,甚至和玉米的基因相差不大!可能是个别基因导致了心理滞后效应,同时也可能由个别基因决定个体智商的高低,尽管后者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正像心理学和神经科学一样,基因遗传学与智能有关能力的研究,也指向了这些能力与基因或基因簇关系的确认。研究还包括更多特殊种类的身心机能失调,例如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受损、对他人理解能力降低等。后者似乎伴随着孤独症和亚斯伯格综合征(26)同时出现。
从21世纪最初的10年起,之后的25年里,我本人不大可能再一次去探求支持多元智能理论的科学依据,也不大可能确认新的智能种类,但我希望其他人有勇气承担这项任务。
智能和行业/领域的关系
多元智能理论中最需要澄清的一个问题,由我自己对它的困惑产生。这个困惑不难表述,但是需要分解。当我第一次撰写多元智能相关内容的时候,我对一种智能和一个行业/领域、一类学科或一类技艺之间的差别并不敏感。这种困惑使我忽视了一些要点,让我感到后悔的是,由此产生的某些错误思想影响了这一理论的应用。
就定义来说,智能是一种计算能力,也就是处理信息的能力。例如,一个具有较强音乐智能的人很容易记忆旋律、再现节奏、在创作乐曲的过程中不断地感受并追随乐曲主题的变化。而行业是人类社会中任何一类有组织的活动的统称,在这种活动中,所有人都会按照专业技能得以分类。只要随便扫视一下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或者教育场所提供的课程目录,就能发现主要行业的清单,就像人们可以从电话簿的黄页上找到各种行业的名目一样。
产生这种混淆的原因,在于智能和行业/领域往往具有相同的名称。例如既有音乐智能,又有音乐行业;既有逻辑-数学智能,又有逻辑、数学、科学领域。看起来智能和行业/领域之间似乎有一一对应的关系,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下面我引用一个特别的例子加以说明。例如音乐表演,就包含着多种智能的运作。我曾经分析过一个钢琴大师班,分析结果表明,我最初提出的7种智能中的6种都参与了其中的教学过程。同样,从演说家到记者再到诗人,在这些不同的职业角色身上,我们都能够发现一种特别的智能即语言智能。20世纪上半叶,在语言学习上表现出色的人当中,以语言为职业的现象非常普遍。但自从诺姆·乔姆斯基(27)的工作引发了认知语言的革命以后,语言技能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而逻辑-数学相关的技能和与逻辑学家有关的能力则显得十分珍贵。
简而言之,智能是生物心理的机能,而行业,以及领域、学科、技艺,则基于社会属性。毫无疑问,人类所拥有的智能种类和人类社会发展出来的不同行业/领域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那么智能和行业/领域之间又是如何一一对应的呢?这也是非常有趣的问题。认真分析起来,之所以引起困惑,就是因为这两种不同的东西容易混淆。当教育工作者不知道它们之间的区别时,问题就大了。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教师说:“约翰学不了几何,因为他缺少空间智能。”的确,空间智能对学习几何有帮助,但是学习几何的途径和方法并不是唯一的。每个教师教授几何时所面临的挑战是,无论学生的空间智能是否有缺陷,都要教会学生理解并完成几何证明题。
智能的三个不同定义
近来,我开始欣赏智能这个术语所具有的三个不同的定义或内涵。虽然这三个定义容易被混淆,但它们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内涵和用途。我进一步建议,教育工作者应当尊重这些定义之间的区别,在智能的训练和问题的强化上,要区别这三种不同形式的智能。
· 智能是生物的物种特性。按照黑猩猩和人类遗传物质相似的观点,想要定义人类智能的特征是一项挑战。
· 智能是人类的个体差异。最让人关注的,是苏珊比约翰表现得更具智能。
· 智能是一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用以辨别阿尔弗雷德·布伦德尔(28)钢琴演奏的,从本质上说不是他的技巧,而一定是他诠释乐曲时的智能。
以上每一句话都符合语法的要求,语言学家对其中任何一句话都不能贴上禁止使用的标签。然而,虽然每一句话都是很合理并易于理解的,但我仍然怀疑它们会引起读者的困惑。同时,每一句话又反映了一个不同的心理学方式,每个定义都包含了不同的教育学含义。
对于智能的第一个定义,我们可以认为是对人类(或者非人类)能力普遍特征的描述。例如,我们可以将人类的智能说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或是预言未来的能力、分析样品的能力、综合不同来源信息的能力。自达尔文研究“人类的演化”到皮亚杰研究儿童心理,始终持续存在的一个著名的科学传统,就是探索并捕捉智能的唯一性和普遍性。
智能的第二个定义,就是被心理学家们广泛采用的定义。心理学传统上的那些假设,无论是智能的一元论还是多元论,都基于如下共识:智能像身高和外向性一样,是人的一种特别的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对人所展示出来的这种智能属性或智能属性的组合加以比较是很有用的。我将这种说法称为对人的兴趣属性差异的检测。我自己关于多元智能理论所做工作中的一大部分,就是描述人与人之间在智能轮廓上的差异。
人们很少探讨智能的第三个定义,但它可能是最让人感兴趣的。正像上述钢琴家布伦德尔的例子所说明的那样,这个定义的焦点落在完成一项任务的方式上。按照这个智能定义,我们谈论一项决定是明智的还是有害的,议论实现某个决定的方式是聪明的还是愚蠢的,评论领导权力的交接是恰当的还是不合适的,评价在演讲中介绍一个新概念是聪明的还是不明智的,等等。
如何辨别第三个智能定义的内涵呢?如果对于目标的意义、某种形式的众多选择、参与者的价值观体系都不了解,我们就不能将一个行为或决定当成智能来描述。
按照某种客观的标准,布伦德尔的钢琴演奏从技巧上说未必十分完美。更准确地说,考虑到他自己特定的目标,考虑到钢琴演奏允许范围内的选择,再考虑到听众的口味,人们可以说布伦德尔对作品的诠释是聪明的,也可以说是不合格的。此外,我可以不喜欢布伦德尔对作品的诠释,但如果你能够使我相信他力图表现的是什么,说明为什么他的诠释是有意义的,就不排除这些诠释仍然是明智的。或者换一个角度说,无论你个人是否喜欢格伦·古尔德(29)演奏的相同乐曲,我都能够使你相信他对乐曲的诠释是明智的。无论是一个决定的做出、一项计划的制订、一次领导权的交接还是一个话题在课堂上的引入,判断一个事件是明智的还是愚蠢的,并不存在脱离具体事例的独立标准。但是,如果得到了有关目标、派别和评价的信息,尽管我们可能承认得出的结论会不一致,也还是能评估这些任务是否完成得明智。
智能的第三个定义是如何与多元智能相关联的呢?我推测不同的任务需要不同的智能,或者需要不同的智能组合。与烹调一顿饭、准备一堂课或者调解一件纠纷相比,智慧地演奏一首音乐作品所需要的智能组合是不同的。
因此,有人可能会问,这种“智能语义学”的讨论有何益处?请允许我提出三种可能具有的意义。第一个意义是词汇上的。区分这三个智能的定义是有用的,也是重要的,否则我们可能会有风险:将智能的一个意思说成另一个意思,要么会与皮亚杰式的心理测量学家发生冲突,要么会与从事同样工作的学院派心理学家发生矛盾。
第二个意义与研究工作有关。学者们和研究人员将继续探讨智能的本质,这是没有多大疑问的。我们可以预期,将有新的智力测验和新的人工智能机器形式出现,甚至发现智能的候选基因。某些研究人员在使用“智能”这一术语的时候,很清楚地知道他们自己的意思是什么。但是,我们同时也能预料到思维上可能出现的混乱,除非学者们仔细地表明他们所研究的智能的取向,或者说明这种智能的含义与其他种类的智能含义有何关系。
第三个意义,也是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智能的概念对于教育的意义。当教育工作者谈到智能的时候,他们心目中的第一个含义,就是可以假定存在于所有人身上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可能在一个人身上比在另一个人身上表现得更清楚,或者更吸引人。但我们最终面对的,还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的一部分:不需要特殊的测量方法,就能确保某种智能清楚地显现出来。与此相反,表现在“个体差异”意义上的智能,包含着对于人的潜能的判断,包含着对最有效教育方法的见解。如果按照理查德·赫恩斯坦(30)和查尔斯·默里的观点,人们可能会认为一个孩子缺乏普遍的智力潜能;但如果按照多元智能理论,人们将认为这个孩子缺乏的是发展空间智能的潜力。因此人们面临着明确的教育选择,是果断放弃,还是寻找替代的教育方法以及新的教学手段,如几何学的定理、古代历史或古典音乐。
何为聪明,何为愚蠢?重大的教育进展能够在这个问题上得到真正的实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与教育有关的一些人忽视了教育的目标、类型和评价系统,或者以为它们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没有加以重视。然而一次练习、一次作业、一个项目、一篇与考试有关的评论,学生究竟完成得聪明还是愚蠢,教师虽然有自己的判断和评价,却很难让学生理解,因此学生也很难从中受益。尽管明确评价质量的判据不一定能满足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但是如果不这样做,就没有理由期待学生聪明地完成他们的任务。
智能的模式
在逻辑的基础上,所有种类的智能的轮廓都有可能存在。按照经典智能理论的观点,人们认为智能的模式是平面的。那就是说,一个被心理测量学认为具有高智商的聪明人,做什么都能做得很好,反之亦然。而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所具有的极为相似之处,就是智商在100上下浮动。还有一种选择,那就是认为智能的模式可以是任意类型的,就像已经实现的那样,随着每个人的智能强项被发现,智能的模式就成了一个包含八九种各自独立存在的智能的储备箱。当然,这些智能可能会有不同的组合。可能音乐智能方面的强项与逻辑-数学智能的强项同时出现,也可能逻辑-数学智能上的强项预示着人际智能和自我认知智能的平庸。
智能之间是否相关以及相关的程度,是一件完全取决于经验的事。标准心理测量学数据的维护者相信,从任何两个心理测试中得到的是“绝对复制件”。而那些研究特殊智能的人则指出,这些智能可以而且应该与一般的智商分开测量。在我自己的研究实践中,多元智能理论成立的一个首要证据就是,对脑损伤患者和超常儿童来说,智能的强项是可以独立存在的。
在对每一种智能设计出更好的测量方法之前,在对人的无论何种表现都能探测出其神经和基因的依据之前,我们将不知道不同智能之间相互独立的程度,也不能只在一种文化背景下看待得出的结果。智能是相互分离还是相互覆盖,这一问题在不同的文化之间,甚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答案都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
在说出这些观察结果的同时,我还应该介绍一个关于智能模式的很有趣的对比,那就是“激光式”智能模式和“探照灯式”智能模式。拥有激光式智能模式的人,就像这个名称所暗示的那样,他们的智能轮廓似乎聚焦为一种或两种智能。莫扎特拥有专注于音乐智能的激光模式,爱因斯坦也拥有聚焦于逻辑-数学智能和空间智能的激光模式。拥有激光式智能模式的人,严重地偏向于一种或两种智能。他们一般选择在能够发挥自己强项智能的行业工作,花费几十年的时间,在相关领域进行深入的探索。莫扎特和爱因斯坦除了睡觉,几乎将他们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倾注在了对音乐和对科学的关注和追求上。
对比之下,拥有探照灯式智能模式的人的特征,就是具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强度相近的智能,而不是只表现出单一的、明显的智能强项。激光式智能模式主要表现在艺术家、科学家和发明家身上;而探照灯式智能模式则在政治家和商人身上表现得更为普遍。如果某一个行业需要专才,那不可能指望一个政治家或者商人在这个特殊的领域里成为世界级的专家。更确切地说,我们可以预言一个拥有探照灯式智能模式的人,就像拥有一台搜索范围宽广的雷达,会随时紧盯着屏幕,以保证没有任何重大事件被遗漏。具备探照灯式智能模式的人,智能种类是不同的,如足球教练倾向于依赖身体-动觉智能、空间智能、语言智能和人际智能,而一名在政府机构工作的政治家则更依赖语言智能、人际智能和自我认知智能。
请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不要将这两种智能模式之间的区别与通才和专才之间的区别相混淆。的确,心理测量学家强调“一般”和“特殊”的智能因子,但我的意图是增加评估分析智能的方法。激光式智能模式的风格是深入、持续地聚焦于一个领域,在那个领域内不断地进行更深入的探究;探照灯式智能模式的风格是纵览所有区域,监测许多不同的要素,以确定没有一个角落被忽视,并试图将这些要素整合成一幅完整的画面。
我对此同样提出了一个有趣的精神病理学方面的问题。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在激光式智能模式与探照灯式智能模式之间,都有调整选择的余地,但是某些人可能没有这种选择。我认为,孤独症患者或者程度较轻的亚斯伯格综合征患者,他们无意识地拥有激光式智能模式;相反,患有注意缺陷障碍的人,可能无意识地拥有探照灯式智能模式,他们并非有意地回避长时间地聚焦于某一点,而是无法那样做。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和家长面临的挑战是显而易见的。
正像我和迈克尔·康奈尔(Michael Connel)、基姆·谢里登(Kim Sheridan)提出的那样,激光式智能模式与探照灯式智能模式的区别,比起行业之间的简单区别,可以更深入一步。在政界,也可能有具备激光式智能模式的角色,例如专门监测民意或者撰写发言稿的人;同样也可能有更加典型的探照灯式智能模式的角色,例如政府中的官员,或者西式竞选的操纵者。尽管参议员这类角色更像普通电器工程的承包商或者电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但专注于民意调查的专家则可能和工程中的电路设计人员具有更多的共同点。
我们应该避免以下错误的观念,那就是认为一般智能经常与探照灯式智能模式相结合,因此认为与激光式智能模式比起来,前者可能更重要,因为后者的能力具有特定的局限性。当然,我们应该同样避免学术上的“势利眼”,不要在众多组织和管理能力之中,只重视某一方面的专门才能。任何复杂的社会都需要这两种不同的智能模式。在任何特定的时刻,为了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可能需要探照灯式智能模式;然而从长远的观点出发,我们最为珍视的激光式智能模式,对社会的贡献可能更大。
从本章的论述可以看出,自20世纪80年代早期我第一次提出多元智能理论以来,人们关注的焦点和研究的方向已经有了一些重要的变化。但有极大数量的人,特别是教育界人士一直热衷于关注这一理论的应用状况,可以说是一如既往,并无改变。虽然从根本上说,我是学者而不是实践者,但我仍然在多元智能理论的应用层面花费了不少时间。这是另外的故事,我将在之后的章节中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