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阿莉雅娜,我的妹妹……[1]
一 戴兰丝致谢霍默
一九三二年十月七日,于埃夫勒
你的大作,业已拜读……是的,我也不例外,像别的女人一样……放心吧:这本书我觉得写得挺好……不过,我要是你,便要反躬自问一下:“这样写法,对她公平吗?她看了,不难受吗?”但诸如此类的问题,你连提都不会提的。你敢说自己岂止公道,还是大度的吗?……瞧你是用什么口气,讲到我们的婚事的!
“在我热诚追求一个理想的女性,一个事业的同伴和人生的爱侣时,失之疏忽,没注意到戴兰丝是个实际的女人。共同生活开始之初,显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既在意料之中,又出乎意料之外的女子。我是一个出身平民、献身艺术的人,可我在戴兰丝身上碰到一个布尔乔亚贵妇人。她有她那个阶级的长处,也有她那个阶级的弱点。作为妻子,可谓忠实,谦抑,甚至聪敏,当然是她那种法子的聪敏。但要说一起奋斗,过精神使徒的生活,那是再也没有比她更不合适的人了……”
这种话,谢霍默,你相信吗?当初我经不住你苦苦哀求,不顾父母劝告,同意嫁你的时候,难道你是要我跟你去过“精神使徒”的生活?不管怎么说,谢霍默,我肯嫁你,得有相当勇气才成。你那时在社会上还默默无闻,名不见经传。你的政见,我家里人听了又怕又气。而我,阔绰的住房,和睦的家庭,都弃而不顾,跟你去做贫贱夫妻。过了一年,你又说在巴黎无法工作,把我拖到你穷乡僻壤的内地老家;所见者,就是那个矮小的女用人,畏畏缩缩,一副倒霉相——对这一切,我有没有说过半个“不”字?一切的一切,我都无不忍受,无不照办。甚至好长时间里,我还装得很幸福的样子。
但是,跟你,哪个女人能有幸福可言?看到报上讲到你的力,道义上的勇,有时我只好苦笑。你的力!……我从没碰到一个,谢霍默,比你更软弱的人了。从没碰到!一个也没!!我这么写,绝不是出于怨恨。记恨的时光已过,不再见到你之后,我的心情又复归平静。这,你知道知道有好处。那种惶惶不可终日的焦虑,那种怕到稠人广众去的畏怯,那种渴望赞扬的病态需要,以及像小孩一样怕生病怕死的恐惧,不,这不是力,虽则这类骚动的情绪所引起的反应(发为你的小说),给你的徒子徒孙以力的幻觉!
坚强?你哪里谈得上坚强?你最不堪一击了,一本书失败,就弄得你失魂落魄,像得了一场大病。而且又最爱虚荣,哪个傻瓜说你一句好话,就马上对他是否痴呆不加怀疑。固然,你生平曾有二三次为自己的主张作过斗争。但那是你盘算来盘算去,觉得胜券在握才行动的。你难得有推心置腹的时候,有一次算跟我说了句洞见肺腑的话,但你拘谨的作风,马上就后悔不迭,而我出于恼恨,还记得很牢:
“一个作家年纪越老,”你对我说,“思想就该越激进。这是把年轻人留在自己身边的不二法门。”
可怜的青年!他们怀着纯真的感情,醉心于你的《启示录》时,万万想不到你炮制时那种虚假的热诚和工巧的心计。
既不坚强,也不阳刚……是的,干吗不说呢,尽管显得我很刻毒。告诉你,亲爱的谢霍默,你根本不配做情人。只有跟你离婚之后,我才领略到欢娱的佳趣,体会到事毕之后的酣畅、充实,和在男子强壮的臂膀里睡去的夜晚有多美好。跟你在一起,所谓男欢女爱,只是一点可悲的虚应故事,拙劣的模拟蹈袭而已。我还没想到是遇人不淑;我那时年轻,相当无知。你开导我说,艺术家要爱惜精力,我相信。不过,我还是想望能睡在你身旁,偎着一个热烘烘的肉体,得到一点温情,几许怜爱。但是,你对我的拥抱,我的眠床,甚至我的卧房,都避之唯恐不及。我好不忧伤,而你连想都没想到。
你活在世上,就是为你自己,为你的空名,为你的女读者看了你笔下那个人物所感到的那种骚动。其实,你心里明白,那个人物并不是你。一个爱你的女人烦恼也罢,苦闷也罢,你都若无其事,而报上只要有三行表示敌意的文字,就能叫你辗转不安。有几次承你关心我,那是因为有政界要人或文坛名流要来家里做客,此辈的毁誉,对你事关重大,那时你便希望我打扮得光艳照人。他们来访之前,你舍得半天半天跟我聊,不再以你神圣不可侵犯的工作来作挡箭牌了。你循循善诱,告诉我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这位有力的评论家有什么可敬的癖好,那位尊敬的父母官爱吃什么甜食。那几天里,你要我们家显出清贫的样子,因为你的学说如斯,但菜肴应当精美可口,因为大人物总归也是人。
还记得吗,谢霍默,你开始挣钱,挣好多钱的时光?你既欣欣然,因为你骨子里是法国的一个小农,渴望有田有地,却又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拥有财富与你的思想相违太甚。哈,我有时觉得挺有趣,贪财就贪财吧,还要用狡猾的伎俩,求良心平安。其实,明眼人一眼就能看穿。你跟我说:“我差不多倾其所有,都给你了。”其实,你的账我早就看过了,知道你腰包里装了多少。有时我故作娇憨,夹进一句:
“你现在要成阔佬啦,谢霍默……”
“这制度,真讨厌……”你叹道,“唉!既然活着,就得适应啊。”
不幸的是,抨击现行制度,成了一种时尚;攻击得越凶,财就发得越大。这种命运真是悲惨,可怜的谢霍默!而且得承认,一旦关涉到我,你就特别正派。看到你要成为百万富翁了,我像所有爱情上受了亏待的女子,想望奢华、皮货、珠宝。我承认,你驳我的理由,仁义道德,绝顶正确。
“什么貂皮大衣,珠宝项链!你啊,亏你想得出!要知道,我的一支笔,以善于嘲谑布尔乔亚妇女出名的,一旦自己老婆也变成那种女人,你不替我想想,我的冤家对头会说些什么?”
当然,那还能猜不到。我懂了,谢霍默—万斯的夫人是不该受怀疑的。我审察到自己愿望之不当。固然,你手头有证券地产,但那是小意思。再说,银行存款又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不像钻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你是对的,谢霍默,你是常有理。
我再次把一切的一切,连这最后的一本书,都接受下来。听到周围人称赞你卓识大胆,心地善良(在我所认识的人中,你是个名副其实的混蛋),待我宽厚,我无可回答。有时,我顺口应道:“可不,他待我不错,我没什么好抱怨的。”我这样为你摇唇鼓舌,是否对头?让显扬你的神话奇谈,任其滋漫扩散,是否明智?让青年把一个我认为不是人的东西奉为导师,是否应当容忍?凡此种种,我时常扪心自问。但我按兵不动。甚至也不想写点回忆文字,以正视听。顶什么用?对文字一道,你已使我厌恶透顶。再见了,谢霍默。
二 谢霍默致戴兰丝
一九三二年十月十五日,于巴黎
你写信来,像跟我一起生活时那样,是存心要折磨我……但愿你生活幸福;你已成功……你并不认识你自己,戴兰丝……总认为自己是个受害者,殊不知你自己才是害人精……我花了好长时间才认识你。你自诩为性情温柔,肯于自我牺牲,我也以你的看法为看法。慢慢地,我才发现你寻事吵闹的脾气,残忍的手段,狠毒的心思。因为青年时代,你木讷的尊亲使你感到屈辱,所以对人生只想报复。谁不幸而爱上你,就成为你泄愤的对象。我遇到你那时光,我为人颇有自信,你便执意要毁掉我的自信。你攻击我的思想,我的学说,我的人身。一来二去,弄得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可笑起来。即使在摆脱你之后的今天,每一忆及你快言快语打发我,给我造成的内心创伤,犹不能不为之赧然,你看我的目光,真可谓毫不留情!你说我,“你小不点儿,太小了。”不错,我个子小,像大多数终日伏案的人一样,脂肪不少而肌肉不多。这就有罪了?抑或是过错?我看出,在你眼里,至少是个笑柄。男女情好之际,理应放浪形骸,无任信赖。两个人卸去衣衫,也该放下畏怯、疑虑、羞耻。而躺在你身边,犹如受审,像给一个理智健全、冷眼旁观的仇敌打量着。面对一个令人战栗的女人,怎么还成得了能干的情人?雄性在欢娱时应能放任本能,为所欲为,而看到对方那么拘谨古板,谁还敢轻举妄动!你怪我躲避你的眠床,你敢说,难道不是你赶我走的?
“不管怎么说,”你写道,“我肯嫁你,得有相当的勇气才成……”你难道不知道,我很快就出山了?你之所以看中我,戴兰丝,是因为发现我身上有种实实在在、生气勃勃的东西,那是你家的人所没有的。或许也因为你觉得我好欺,而伤害别人,是你最快意的、唯一的乐事……我此刻穷思极想,才记起我认识你时自己是什么样子。一个相当罕见的人!可以这么说吧,对自己的思想、才能,深信不疑……而对这样一个人,你却无所不用其极,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我在那里飘飘然,你却对我不胜轻蔑,用软刀子杀人。怪矣哉!你为了我的力而嫁我,转而肆意攻击的,恰恰也就是这种力。当然,你的所作所为,本来就没有什么前因后果,没有什么意识导向。你跟许多女人一样,完全受生理和神经的支配,因青年时代的挫折而性情大变,因怨恨自己的无成而愤激不已,结果变成一个给人带来不幸的女人。跟父母一起生活时,你把自己这种漫无定向的恨意发泄到他们身上;等到我成为你唯一的伴侣时,便来作践我了。
“旧恨加新仇,”你会说,“这番指责都是临时想出来对付我这封信的!……”
是的,你可以拿着我的书到处张扬,尤其是你仔细抄录的那段:“作为妻子,可谓忠实、谦抑,甚至聪敏……”我这话说得十分宽容,戴兰丝,切勿百分之百的相信。你既然逼得我采取最后的自卫手段,用上所有的兵器家伙,那么我得承认,这句话,是欺人之谈。而且是有意为之的欺人之谈。我想显示自己的豁达大度。但我错了。任何虚假,都足以毁掉一件艺术品。我后悔没用刻薄的笔调,描写你这妖精,记下你的刁钻恶毒。
“忠实”?……我早就知道,还没离开我,你就已谈不上“忠实”两字。但在公开发表的文字里,何苦这样着笔呢?说你用情不专,太抬举你了,反倒给自己抹黑?“谦抑”?……你骄纵已极,而控制别人、炫耀自己,可作为你大部分行为的注解。“聪敏”?……是的,现在很多人说你聪敏。你确实是变聪敏了。你道为什么?因为是给我调教出来的。因为这二十年里,耳濡目染,你跟我学到了你所欠缺的一切:见识,学问,辞令。时至今日,久别之后,你还在仰承我的鼻息。就说这封信吧,你想写来气死我,岂知内中最有分量的几句话,还不是得之于我!
虚荣?否,是骄恣。我要再说一句,我自信能摆脱你的魔障。你的来信,我不想逐点驳回。为此自寻烦恼,正好中了你的圈套。不过再答辩一句。“报上讲到你的力……有时我只好苦笑……我从没碰到一个……比你更软弱的人了。”你很明白,戴兰丝,你攻击的是两个不同的侧面,只是故意混为一谈罢了。你可无权放肆。就你我的关系而言,我的性情如何,只跟我们两人有关。现在我倒跟你一样看法,在这场较量中,我太软弱了。这固然是出于怜惜,但怜惜并不排除懦弱。然而,一个人在俗世显得软弱,并不妨碍他写出雄健的作品,你只是佯装不知而已。甚至常常因为在生活中软弱,作品反而格外有力。青年人在这部作品里看到的东西,请放心,戴兰丝,是确乎存在的。如果说你曾使我受不少罪,那么事过之后,痛定思痛,倒正该感激你呢。我之有今日,很大程度上倒缘于你锲而不舍的恨意。
你么,你首先是个破坏者,可说怨恨借你而显形。因为你觉得自己不幸,便仇视幸福。因为你自己不解风情,因而不贪欢娱。出于怨恨,你把什么都看得雪亮,也把什么都看偏了。正像光束扫描,能探测铁板里隐蔽的裂纹,你在一个人身上,首先看到的是他的弱点。但凡是美德,你都能看出其中瑕疵。真是了不得的本领,也是可诅咒的能耐。因为你忘了,美德是实际存在的,钢梁铁柱自能经得住时间的侵蚀。你用你的狠毒,在我身上抉发出的那些弱点,我有自知之明,知道的确存在。你看得很清楚,异常的尖锐。但是,些少弱点在雄浑的实体里,会给遮蔽过去,而雄浑的实体是任何人间的力量都破坏不了的。放心吧,你无法得售其奸。越过了你的黑暗王国,我的事业和灵魂才得以幸存下来。
你写道:“跟你,哪个女人能有幸福可言?”须知我们离异以后,我也领略到了欢爱。在一个善良纯朴的妻子身边,我终于获得了安宁。我猜到你在窃笑:“不错,可她怎么想?……”拿娣娜,你只要有机会看上一眼,对她是否幸福,就不会有怀疑的余地了。并非所有女人都像你一样,不害人就活不下去。眼下,你又在拿谁开刀呢?
三 拿娣娜致戴兰丝
一九三七年二月二日,于巴黎
收到我这封信,太太,你或许会略感惊讶。依传统看法,你我该是冤家对头。我不知道你作何想法。就我而言,非但不恨你,还不由自主深表同情。如果说,你离婚那阵子,在头几个月里,曾是我的情敌,曾是我竭力想从自己看中的男人心里赶走的女人,那么,在我结婚之后,你很快成了我一个不见面的陪伴了。蓝胡子的几个妻子,给凌虐得死去活来,但在想及共同的丈夫时,冤家对头又聚首了。谢霍默说着说着,就跟我提到了你。他的性格有点怪,很难伺候,我爱想象这要是你,会拿出什么态度来,有时觉得你的强硬或许比我的忍让,更为得法。
谢霍默过世后,我在整理他的文稿时,发现有你不少的信。其中的一封,尤其能拨动我的心弦。那是五年前,他的《日记》发表后你写来的。我事先就跟他说,那一页发表出去,会伤害你感情的,以删去为宜。但他这个人,别看平时那么懦弱,一涉及他的作品,却特别固执,特别奋勇。你的答辩也够强横的。说不定你会感到惊异,依我说,我倒觉得你说得很对!
别以为谢霍默一死,我就背义忘亲。他在世时,我爱他,现在仍忠诚于他;对他,我有我的看法,不说谎话。他作家的才能,正如作家的良心,是可敬可佩的。至于他的为人,你说出了实际情况。不,谢霍默不是使徒,他可以在弟子面前显得俨乎其然,但骗不了我们,他的前后妻子。他需要把自己的行为,自己的政治抉择,总之把自己的一切,围上圣洁的光环,但促使他如此行事的动机,我们知道,都是微不足道的。他把自己的憎恶社会,变成一种美德,而他之所以憎恶社会,追原论始,无非是他病态的怯弱。他对女性不失为一个殷勤、谦恭的朋友,但,正如你信里所说的,那是因为力的不足,而不是真的温柔。他回避官方的荣誉,更多的是出于倨傲,出于算计,而不是谦逊。总之,没有好处的牺牲,他绝不会做;他自以为很乖巧,实际上很拙劣,我们心知肚明,只装不知罢了。
真的,太太,我相信他并不认识自己的本性,他在分析别人的心灵时,能那么洞烛幽微,那么严针密缝,而反诸自己,他至死都认为自己是个圣贤呢!
跟他在一起,我幸福吗?尽管有很多失望,但应该说是的,因为他是个极有意思的人物,是种日新月异的现象。甚至那种表里不一,我在前面刚说到的,也使他成为一个活生生的谜。听他说话,向他求教,看他活动,我永远不会厌倦。他的软弱,尤其使我动心。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我对他的感情,与其说是妻子爱丈夫,不如说像母亲疼孩子那样。要紧的是爱,何在乎方式,不是吗?我独自思量时,不免对他腹诽心谤,但他一站到我面前,就又乖乖听命了。我的烦扰,他是从无所知的。再说,知道了又怎样?我想过,哪个女人假如揭穿他的真相,硬逼他从镜子里照见真实的自我,那非但不能起到规劝的作用,反而只能招恨。你也是知道不会再见到他了,才敢开口说话的。
然而,你给他留下多深的印记!你们分袂以来,谢霍默没干别的,就是在我身旁,年复一年,写这段决裂的经过。你成了他所有作品里的核心人物和唯一的女主人公。各本书里,人名虽殊,我看到的,都是你佛罗伦萨式的发型、仪态万方的举止、带撩拨性的热情、睥睨一切的高洁和冷峻逼人的眼神。我的感情,我的相貌,他从来不知描绘。为了博我欢心,他也试过几次。每次看到他照我临摹的人物,不顾雕塑家本意,渐渐变得像你那样一个女人,啊,你真不知道我有多痛苦。他有一篇小说,用了我的名字,《拿娣娜》,但是那个女主角,那个聪敏颖悟,可望而不可即的少女,怎么会叫人看不出那还是你呀?有多少次,誊清稿子时,看到你时而是神秘诡谲的未婚妻,时而是不安于室但仍深受疼爱的娇妻,时而是令人憎恶、不知好歹,却依然叫人割舍不得的俏冤家,我抄着抄着,不免暗自落泪。
是的,打你离开之后,他就靠回忆,靠你留给他的恶劣的回忆讨生活。我尽量给他安排一种平静的环境,有益于身心健康,使他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事业上。我今天不禁怀疑,这种做法是否对头。或许患难能够造就一个大艺术家?单调沉闷的生活,对他或许比妒悍、仇恨、忧患更有害?谢霍默最有人情味的作品,写于你做他夫人那个阶段,这是事实;而失却你之后,你们共同生活的最后几个月,成了他反复咀嚼的材料,这也是事实。此刻摆在我面前的你那封信,措辞即使那么刻薄,也不能使他忘情与你。他晚年,一直在心里,在作品里,试图加以反驳。他最后一本书,没写完,手稿在我这儿,是一本情不自禁的忏悔之作,他把自己暴露无遗,竭力为自己剖白辩冤。啊,太太,你这种冷漠的态度,使他不得安宁的魔力,着实叫我艳羡不已!
为什么今天要跟你说这些事呢?因为很久以来,一直想一吐为快。因为我觉得,有些事只有你才能理解,也因为我希望这种相见以诚的态度,能邀你的殊宠。你知道,谢霍默过世后,关于他的评论,写得可谓不少。论及他作品的文字,我不认为写得很准确,很深刻,但我尽量不置可否。评论家有失误的权利,后人自由公论,我相信谢霍默的作品能流传下去。但看到传记家扭曲他的形象,讹传我的生平,我就不能照旧保持沉默了。谢霍默生活里一些枝枝节节的事,性格里一些亲切内在的特征,太太,那只有你我才最清楚。经过长久的犹豫之后,觉得这些回忆材料,在我撒手人寰之前,理应写就定影。
所以,我准备写一本关于谢霍默的书。噢,我有自知之明,晓得自己无才。但这里,重要的是材料,而不在乎表现形式。至少能留下一份真实的记载,说不定日后哪位天才的传记家能用上,借以勾勒出他最终的形象。近几个月,我在广事搜集材料。然而其中有一个阶段材料甚少,就是你们订婚和结婚那期间的。直接致书于你,求你予以支持,我相信这是一个大胆而逾常的,然而是诚心诚意、正大光明的举动。如果对你没有这种奇特而真切的好感,如本信开头所说的那样,我多半就不会这样行事了。彼此虽然素昧平生,但我觉得我比谁都了解你。有种本能告诉我,我有理由这样待你,即使这种信任看来近乎冒失。请来信告诉我何时何地可以前往拜访,以便当面向你说明我的计划。那些陈年旧纸,你如还保存在那里,翻出来整理一下,也破费时间,但不管怎样,我切盼能尽早与你一晤,告诉你我是怎样构想这本书的。届时你会了解到,我不会有苛刻的要求,甚至偏颇的言辞。恰恰相反,我向你担保,我愿意卖好讨俏,为你主持公道。当然,我知道你已结婚,凡是今天会使你感到难堪的事,我尽可能不引证,不讲述。相信你定会予我方便,谨此预致谢忱。
拿娣娜·谢霍默—万斯
附言:今夏我拟去渔利雅池(Uriage),那是你们定情之地,以便实地描写谢霍默在斯当达旅馆平台上见到你的情景。顺便造访一下你父母的产业,对我当甚有用处。
又及:谢霍默与特·凡尼埃夫人那段交往,我不甚了了。你是否知之更详?他不断讲到你,但对青年时代这段艳史,总是讳莫如深,或者语焉不详。特·凡尼埃夫人是在一九〇七年与他在莫丹相遇,然后一起作意大利之游,不知确否?
谢霍默的祖母,名叫奥当斯,还是梅拉妮?
四 戴兰丝致拿娣娜
一九三七年二月四日,于埃夫勒
夫人,
抱歉之至,真是爱莫能助。我也决定写一本谢霍默—万斯传。当然,你是他遗孀,顶着他的姓,就凭这层理由,你写一小本杂忆文字,自会大受欢迎。但咱们之间,不妨直说,你对谢霍默算不得深知。你嫁给他的时候,他已经文名大噪,他的公开生活已经掩过了私人生活,我么,有幸目睹这位作家的成长,看到这个神话的诞生,你也没法儿不承认,他最好的作品,是在我身边写的,或是为想我而写的。
退一步说,任何严肃的谢霍默传记,缺了我这份海内孤本,就难以成书。我有他两千封信,两千封倾诉爱情和发泄怨恨的信,我的复信尚不计在内,那都留有底稿。二十年里,凡有关他的为人与作品的文章,我都做了简报;他朋友和慕名者的来信,我都分类归档。谢霍默所有的演说、讲座和文章,我都齐备。这批珍贵的文件,国立图书馆刚列完清单,因为我打算最终遗赠给国家;馆长称:“这批藏品是无与伦比的。”随便举个例子说吧,来函询及那位出生于波尔多的祖母究竟叫什么名字;须知对这位奥当斯—波琳娜—梅拉妮—万斯,我就保存一整套材料,像对谢霍默任何一位祖先一样。
谢霍默喜欢自称“出身平民”。其实不然。十八世纪末,万斯一族在贝利谷已小有田产,生活较为宽裕;谢霍默的外公一辈,从梅里涅克(Mérignac)近旁又倂进一百顷地。他祖父在路易—菲利浦时代当过村长,有个叔公是耶稣会士。地方上把万斯家族看作是殷实的中产阶级。这方面的史料,我拟加以透露。倒不是想揭露谢霍默那种以穷为贵的风雅——这是他的一个弱点,而是愿持一种不偏不倚的态度,甚至不惜略示宽容。当然,也力求翔实。这就是,太太,我俩所爱过所认识的大人物之小毛病。
你信里表示愿意对我例示宽厚,那么反过来,对于你,我容人之量也不会稍逊一筹。干吗咱们要自相残杀呢?你在结婚之前已是谢霍默的情妇,这我手中有信件可资证明,但我力戒引用。无论对人对己,我都讨厌把事情闹得满城风雨。尽管我对谢霍默其人不免心中恨恨,但对他的作品,我历来崇拜,今后也愿竭诚为他的事业效劳。我们两本书差不多联袂出版,我想彼此传阅一下校样,或许不无可取。这样当可避免一些事实上的出入,免得批评家见而起疑。
关于谢霍默的晚年,他第一次中风后的衰迈,你知道得比我详尽,这段生活就委之于你了。拙作拟迄止于我们分手之际。(后来的争吵,提又何益?)但在“尾声”中,将简略提到你们的婚事,以及我的再嫁,讲我怎样同第二位丈夫在美洲听到谢霍默的死讯。那是在新闻短片里,突然看到国葬仪式,看到谢霍默的最后照片,以及议长搀你走下主席台的情景。这可以写成一个很精彩的结尾。
但我毫不怀疑,你的小书写出来,也一定饶有兴味。
五 谢霍默—万斯夫人致百合出版社
一九三七年二月七日,于巴黎
我刚得知戴兰丝·贝尔杰夫人(您想必知道,系我先夫的前妻)也准备写一本回忆录。故我们这本书以能在暑假后开学时居先出版为宜。拙稿准定于七月十五日送上。获悉美国和巴西亦有出版意向,甚慰。
六 戴兰丝致拿娣娜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九日,于埃夫勒
夫人,
鉴于拙作在美出版以来,咸有佳评(每月新书俱乐部列为推荐书目),好莱坞刚给我发来两份长电,为此,理应听听你的意见。有位经纪人,代表一家大制片公司,提议把《谢霍默—万斯传》搬上银幕。你不会不知道,谢霍默在美国,在自由派知识分子中,声名大著,他的《启示录》俨然成了经典作品。正是由于这种知名度,以及我们的丈夫在那里赢得的近乎使徒的品格,制片公司有意把这部影片拍得情致动人,格调高尚。他提出的某些要求,有点逾乎常情,我一听就跳了起来。但细想之下,觉得只要有助于谢霍默在公众间享有普遍的声誉,而这种尊荣在当代只有电影才能获致,那么任何牺牲都不谓过分。你我对他都有相当认识,知道如果他本人遇到这类事会有何种反应:凡事关荣誉,历史事实在他思虑里是次要而又次要的。
比较棘手的,是下面三点:
一、好莱坞坚持,宜把谢霍默写成平民出身,生活清苦,借以用悲剧色彩写他早年从贫贱中奋斗出来的事迹。我们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但这种说法当为谢霍默本人所乐于接受,我们没有理由做得比他本人更苛刻。
二、好莱坞希望,谢霍默在特雷福斯事件中旗帜鲜明,舍身抗暴。从史的角度讲,并不翔实;从时间顺序来讲,亦不可能,但于他的形象无损,且或有益。
三、最后一点,也是最难办的一点。好莱坞认为在谢霍默生活中安排两位妻子,手法上很拙劣。他第一次婚姻,既然是恋爱结婚(尤其与我家庭的冲突,颇具浪漫色彩),从电影美学的特殊角度考虑,宜拍成美满良姻。制片人要我允准把两位夫人,也即你我,“合成”一人。影片的结尾,将采用你那本书里的材料,把你在他病死时的态度移用于我。
你会有所反感,当不难想象;对最后一点,我一开头就加以拒绝。但经纪人日前又发来一电,提出一项不容置辩的理由。万斯夫人的角色,自然由一位明星来演。但从来没有一位大演员,肯拍一部在上集甫一露面就销声匿迹的影片的。他举出一个例子:在《玛丽·斯图亚特》这部影片里,为了争取一位名重一时的演员扮鲍斯威尔[2]这个角色,就编了一段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出来,使他得以进入女王的少年时代。这是根据人尽皆知的史实,略加变通,使故事适应银幕的要求;你我要是取一种迂腐的态度,尤其涉及的只是我辈卑微的人生,那就会贻笑大方,反为不美。
故我提出:一、这位唯一的妻子,扮相不必像我,也不必像你,何况扮演我们的演员,就是现在与影片公司签有合同的那位,跟我们之中的谁都不像。二、酬金甚高(六万美元,照现行牌价约合一百多万法郎),上述改动倘蒙接受,对尊著所提供的合作,份额自当从优。
盼即电复,因我得电告好莱坞。
七 拿娣娜致戴兰丝电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日
事关重大 不便函商 14:23巴黎动身 16时许至尊府 祝好 拿娣娜
八 戴兰丝致拿娣娜
一九三八年八月一日,于埃夫勒
亲爱的拿娣娜,
我又回到了乡下,回到那幢你见过并且喜欢的屋子。我现在独自一人,丈夫要出门三个礼拜。你倘愿来此盘桓一阵,我将十分快慰,能住多久,愿住多久,悉听尊便。我有本新书要写,甚忙;你愿意看书,写作,干活,都可以,我让你安安静静的。如愿探幽访胜,这里风景殊佳,我的车子就是你的。但是晚上,你若有空到花园里来一起坐坐,那我们可以随便聊聊,谈谈我们“恶劣的回忆”,我们自己的事。
请接受我好意的问候。
戴兰丝·贝尔杰
(罗新璋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