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了解孩子的成长规律
多年前,邻居家的孩子们和他们的父母一起来家里做客,大人在一旁聊天的时候,几个小孩子在旁边的地毯上玩玩具。其中的一个小男孩明显地表现出不耐烦、坐不住、抱怨,大声喊叫着与别的小朋友交流。正在这时,这个小男孩的爸爸对我们说:“幼儿园老师总是抱怨我儿子不听话,我觉得小孩子就应该这样,不应该有太多的约束,要自由成长,尤其是男孩子。”
十几年过去了,这个小男孩在上学期间一直存在注意力不集中的问题,对孩子的学习影响很大。但这个问题没能引起父母的注意,孩子也没能得到父母的帮助和训练。
学习和了解成熟的教育理念对于父母来说不可或缺。好的教育理念不仅可以给父母以指导,同时可以帮助父母辨识对错,发现问题。养育孩子的这20年,总结下来,以下的几点对我的帮助甚大,在此与你们分享。
首先,“漏斗式的教育理念”。这个理念最早由美国的盖瑞·艾卓提出,这是按照孩子在不同年龄段的思维和行为特点,以漏斗从小口到大口的顺序,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规范孩子行为以及可以享受的自由度的多与少的模型。
这个理念把孩子的年龄分为三个阶段:0~5岁幼儿期,6~11岁儿童期,最后是12~18岁青春期。按照从小到大的年龄阶段,孩子们所得到的自由空间与年龄成正比。
幼儿期是孩子的规则养成期,父母是教练和榜样,教给孩子必要的而且清楚明白的规矩;到了儿童期,孩子的自我行为规范得到了延展,孩子开始上小学,与朋友有了更多的交往,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他们的自由空间也在逐渐变大;到了青春期,孩子们的自由空间更加开阔,他们已经懂得遵守规则、尊重他人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准则。
在幼儿期,孩子在家里和幼儿园,通过模仿他人懂得了规则、界限感,以及与他人交往的方式;而在儿童期和青春期,自由尺度和行动范围逐渐得到放宽和延展。这一循序渐进的培养过程,一层一层、依循孩子成长阶段的特点稳固地建立起来。坚实的地基是孩子成长期的关键,只有地基稳固,上面才可以建起高楼,孩子的未来、健康与幸福都与此息息相关。
进入青春期后,他们开始学着独立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和选择,在对与错、善与恶之间周旋和抉择,并且从中获得经验和教训。这样的磨炼使他们变得更自信,并将之前的学习和规则进一步内化,懂得了遵守规则的意义所在,以及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原则与界限。他们也会在父母以及同学和老师之间实践这些规范,甚至“试错”,以达到不断改善并建立更良好关系的目的,为他们下一步更广阔的社会性交往和生活做好准备。
其次,在儿子出生之前,我有幸读到了玛丽亚·蒙台梭利(Maria Montessori)博士撰写的《3岁决定孩子的一生》这本书。
蒙台梭利博士是一位意大利的医生和教育家,也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创始人。她早年在罗马的一家心理专科医院担任助理,特别专注于儿童医学,重点针对那些需要特殊照顾、精神上有障碍的儿童。1907年,蒙台梭利女士在罗马成立了她的第一个儿童之家,专门接纳那些弱势群体家庭的孩子。在这里,通过细心的观察和研究,她总结出了日后的蒙台梭利教育法(“蒙式教育”)。这种以孩子为中心,尊重孩子,并且按照不同阶段的敏感期进行培养和训练孩子的方式,使“蒙氏教育”在100多个国家推广开来,从而风靡全球。
这种以孩子为中心的教育,是按照孩子成长的规律和特点制定孩子行为规范的模型。不是以成人的眼光和标准去对待孩子,而是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个体来“正常”对待,深刻地去理解每个孩子的需求、渴望、健康、心理等,懂得孩子也和我们一样喜欢自由和被尊重。如果说孩子也有享受自由的权利,或许你会皱起眉头,与我持不同的意见。但享受自由是人的天性,在孩子的成长期,给予孩子适当而充分的自由有诸多益处。其一,我们可以在孩子的自主行动中发现他们的喜好、能力以及个性等,以便有机会充分地了解孩子;其二,在与孩子们的互动学习、工作中,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可以使他们懂得自由在一定的界限之内才安全,而这个界限的大小与深浅的把握,也是我们之前提到的“漏斗式”教育理念的核心;其三,自由是孩子“发现自我”必备的条件,是自我意识形成期对外界环境的基本需求。不受外界的干扰、不扭曲的自由和空间,给予了孩子在界限中自主发挥的可能,能够使孩子天赋的种子得以顺利地成长。
马克思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会角色,你是女儿、是母亲、是一名老师,也是他人的朋友等,人会和他人以及群体之间产生各种关系,所以人的心理发展的本质是学会适应环境和演好自己的角色,继而达到自身成长的目的。
而适应环境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要懂得遵守外界环境,即社会中的规则,规则就是界限。幼年期的孩子在教室中,要学会小声讲话,尽量不去打扰到他人,因为这会让孩子意识到:这里不只有我,还有他人;孩子们要懂得基本的与他人交流的礼貌,不可以打人、骂人,或抢他人的玩具——明白何为尊重;孩子要学会玩过的玩具必须物归原处,方便其他小朋友拿取——关照他人;孩子要懂得排队、收拾碗碟,站起身后把小凳子放整齐——关注周围环境;等等。老师就像一位教练,通过将孩子们聚在一个教室中进行游戏和工作,指导他们更形象、更具体地学习和遵守这些“规则”,你无须去解释什么叫作“规则”,你只需要教他们应该怎么做。孩子的模仿力非常强,学得非常快。孩子们在遵守这些规则的同时,会发现教室中很安静,没有人大喊大叫,而且这样做他们可以得到他们想玩的玩具,可以得到赞许和鼓励,可以与其他小伙伴建立起更友好的关系。他们会更开心、更有成就感,他们也会感到更安全、更自由。人际交往时的彼此尊重与秩序性带给了孩子轻松、愉悦的感受,这种切身的福利,使孩子更趋向于遵守规则,这样的规则对他们来说不是约束而是保护。而独立的自我意识与“安全感”也在这样的环境中,悄悄地、一点一点地积累起来。
世界著名的发展心理学家让·皮亚杰在儿童心理发展阶段的研究中阐明,在幼儿期和儿童期,孩子处于“前运算阶段和具体运算阶段”,在这个时期的初期阶段,孩子的观察力和模仿力极强,身边人的“身教”在此时期会更胜一筹,在这个时期给孩子“讲道理”恐怕就起不到太好的效果。孩子在10岁左右,开始具备逻辑思考能力之后,才会真正开始懂得“规则”这种抽象的理论概念。当我们了解孩子这种阶段的敏感期的规律之后,就可以按照孩子生长阶段的不同特点、思维领悟的程度高低来教导孩子。那么,无论是规则还是知识对孩子来说都变得简单易懂,孩子也更容易在学习中获得充分的自我认同感和成就感,而我们也会体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父母对孩子成长特点的了解,不仅可以帮助父母真正做到“因材(孩子的理解力)来施教”,而且还可以减少父母过早地强制孩子学习超出他们年龄范围的课题和技能,否则不仅会阻碍孩子自我向内的探索,而且容易增加孩子的沮丧和挫败感,以及一些不良情绪的发生,如紧张、焦虑、愤怒、挫败、痛苦、忧郁等,而情绪与孩子未来的健康息息相关。
相反,如果在孩子幼年应该培养孩子遵守规则的时期,放任他们自流,放大自由空间,错过孩子学习规则的时期,等到孩子逐渐长大,再在他们触犯了界限的时候,被动地说教,甚至打骂,孩子会认为遵守规则只是为了让父母或者学校老师开心,只是为了不挨骂、不被打才去遵守的,从而导致孩子心里产生对规则的抵触和不认同,也更容易使孩子在父母、老师不在的情况下随意践踏规则,导致危险发生。如果到了孩子的青春期,父母因为孩子的叛逆表现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教措施,这会增加孩子的不满和仇恨心理,以及不服管教和愈加逆反的行为。这样的孩子更容易在学校和社会中碰壁,被他人嫌弃,进而增加孩子的挫败感,导致孩子的心理问题,甚至在成年后产生嫉妒、仇恨、反社会的倾向,出现幸福感的缺失。
以上的两点,“漏斗式教育理念”和“蒙式教育理念”都是教育家历经多年通过细心观察和研究众多孩童成长的经历,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和理念,值得初为人父母者学习和了解。
最后,也是甚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法无定法。育儿的方法有很多,但对于父母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确定正确的“信念”,然后根据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灵活运用,不可生硬照搬。这一点就是要尊重每个孩子的独特性和不可复制性。正如“天下没有完全一样的两片树叶”一般,父母需要细心观察、了解孩子的特性,因材施教,避免“随大溜”,避免“从众”,真正做到“是鸟让它在天空飞翔,是鱼放它在水中畅游”。
了解孩子成长的规律,接纳孩子的独特性,老师或是父母在旁边主动地陪伴,在安静、平和的氛围中让孩子去慢慢地感知自我、学会与他人建立联结,享受在界限中的自由——这是孩子们参与社会活动、认知自己、认知这个世界的第一步。而这第一步的建立,将会对孩子在未来与这个世界之间建立起怎样的关系起到关键作用。
依据儿童的成长规律,教育家们在关爱孩子天性的前提下,摸索出来的教育理念,能够保护和帮助孩子健康成长,使我们每一位父母可以有据可依,深入了解孩子阶段性的需求。而每一位父母可以依据自己孩子的特点,灵活地将之运用在自己孩子的身上,掌握好尺度,让孩子在我们的懂得与理解中成长。